哈萨克斯坦(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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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宗教与民俗

一 宗教

宗教在哈萨克斯坦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近几年宗教极端势力活动加剧,已经对该国安全与稳定构成威胁,当局将打击宗教极端势力作为维护国家安全与稳定的重要工作并认真对待。

哈萨克斯坦存在多种宗教,包括伊斯兰教、东正教、基督教、佛教、犹太教等,其中以伊斯兰教和东正教为主。截至2009年年底,哈萨克斯坦境内表明自己信仰伊斯兰教的共1123.79万人(占总人口的70.2%),信仰东正教的419.01万人(占26.2%),信仰佛教的1.46万人,信仰犹太教的0.53万人,信仰其他宗教的3.01万人,不信教的45.05万人,还有一些人未表明信仰。截至2010年,哈萨克斯坦全国共有1648个伊斯兰团体(99%属逊尼教派),伊斯兰学校从1991年的68所增加到2488所。

上述数字表明,哈萨克斯坦虽然有多种宗教,但伊斯兰教无疑是第一大教。生活在哈萨克斯坦境内的哈萨克族、乌兹别克族、鞑靼族、阿塞拜疆族、吉尔吉斯族、维吾尔族、车臣族、塔吉克族、库尔德族、东干族等20多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该教最流行地区为哈萨克族和乌兹别克族人口最集中的南部和西部地区,主要在江布尔州、南哈萨克斯坦州、西哈萨克斯坦州、克孜勒奥尔达州、阿特劳州、曼格斯套州、阿克托别州等。

东正教为哈萨克斯坦第二大宗教。信仰该教的主要是俄罗斯族、乌克兰族、白俄罗斯族等。东正教不同于伊斯兰教,伊斯兰教没有严格的信与不信的界限,而东正教却有信与不信之分。据不完全统计,哈萨克斯坦东正教教民约占成年人总数的1/3。这个数字系根据个别地区信教人数推算出来的。哈萨克斯坦官方正式公布的东正教教民人数已在上面提到。

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在其所著的《站在21世纪的门槛上》一书中曾提供了哈萨克斯坦宗教界的大致情况。他写道:“截至1995年1月1日,共和国内共有30个宗教派别的1180个宗教团体。它们是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联合组织。在哈萨克斯坦有1200个以上的宗教界人士在工作着,他们在25所宗教学校里接受过培训。其中有伊斯兰经学院、阿拉木图女子神学院、基督教学校、长老会宗教学院等。培训也在国外进行。穆斯林联合组织的数量增长特别快。目前在共和国共有480个穆斯林联合组织。”哈萨克斯坦清真寺数量也逐渐增多。1990年开放的清真寺有87座,1991年年底为150座,1993年为300座,1995年4月已有4000多座。宗教学校学生人数也在增加。去麦加朝觐的人数1992年为40人,1993年增至300人,2015年约有5000人去麦加朝觐。

在20世纪80年代末,哈萨克斯坦独立前,伊斯兰教影响已开始增加。1990年1月12日,哈萨克斯坦成立了独立的“穆斯林管理委员会”,脱离设在塔什干的“中亚和哈萨克斯坦宗教管理委员会”的领导。拉特别克·乌雷·尼桑巴耶夫被任命为首任大穆夫提。

1991年1月31日,东正教事务管理局决定在哈萨克斯坦设立3个主教区:阿拉木图-塞米巴拉金斯克主教区、希姆肯特-阿斯塔纳主教区、乌拉尔-阿特劳主教区。

截至1998年,哈萨克斯坦共有1300个宗教团体。1995~2000年伊斯兰团体数量增长10倍,有600多个,2014年更达到3481个。

哈萨克斯坦伊斯兰教的影响逐年扩大,在一些地区尤其是在南部、西部,出现宗教极端势力活动加剧的情况。最近几年,哈萨克斯坦暴力恐怖事件增多,很多暴恐事件与宗教极端势力有关。该国多数穆斯林并不严格遵守伊斯兰教规,这一点与某些伊斯兰国家有较大差别。

哈萨克斯坦也出现一些所谓“新兴宗教组织”,其中不乏具有极端主义倾向的组织,这些组织对社会安全与稳定构成严重危害。

二 节日

哈萨克斯坦的重要节日分为具有政治意义的纪念日(节日)和民族传统节日两类。

具有政治意义的纪念日(节日)有:元旦、国际妇女节(3月8日)、哈萨克斯坦人民统一日(5月1日)、卫国战争胜利纪念日(5月9日)、宪法日(8月30日)、共和国日(10月25日)、独立日(12月16日)。

哈萨克族作为穆斯林,每年有三大宗教节日:纳吾鲁孜节、肉孜节和古尔邦节。纳吾鲁孜节(3月22日)是哈萨克族最重大的传统节日,相当于中国汉族的春节。人们穿新衣,吃年饭,相互拜年,开展文体活动,热闹非常。肉孜节又称开斋节。伊斯兰历每年九月是斋月,其间,穆斯林每天只能在日出前和日落后饮食,封斋结束后开始为期3天的盛大节日庆祝,称开斋节。古尔邦节又称宰牲节,是伊斯兰历的新年,即伊斯兰历12月10日。节日期间,家家制作油炸馓子和各种精美点心,宰杀牲畜,相互串门贺节,还要去做礼拜。

三 民俗

哈萨克族长期过着游牧生活,只是近一个世纪才逐渐转向农耕和定居,因此,他们的生活中保留了许多游牧民族的特点和风俗习惯。

“马背上的民族”,这种形象的说法既是对哈萨克文化的高度概括,也是对哈萨克民族习俗的生动描述。哈萨克人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方面都反映出一个从游牧转变到定居的民族的鲜明特点。

衣食住行 哈萨克人的服饰有鲜明的个性。从事牧业的哈萨克人,冬天从头到脚以皮制品为主,这是由于长年在牧场放牧,面对不断袭来的漫天风雪,出于抵御严寒的需要而形成的穿着特色。在夏天以布料和绸缎制品为主。妇女穿的是大连衣裙,裤子是灯笼裤,外罩绣花的丝绒坎肩或短上衣,脚穿软底皮靴。佩戴长项链、耳环、手镯等饰物。男子身穿宽大的衬衫,再配上一条宽肥裤,外罩一件长到膝盖的无袖衣,头带绣花小帽。近年来人们穿戴也现代化了,男人多穿西装、皮夹克、羽绒服、风衣,年轻人喜欢穿牛仔服。这与迅速发展的都市化进程和广泛的国际交往有关。只有上了年纪的人,特别是在农村,才较多穿戴民族传统服饰。

在饮食方面,哈萨克族也具有游牧民族的特点。历史上他们过着“食肉饮酪”的生活,以食羊肉、马肉、牛肉、骆驼肉和喝奶为主,饮的酒为马奶酒。食用粮食少,水果以瓜类和葡萄为主。食品多自制。

苏联时期直至独立后,受俄罗斯人的影响,哈萨克人的饮食文化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例如,餐具为刀叉,实行分餐制等。但是,哈萨克人饮食文化仍具有自身的特点。他们一般每日三餐,热食为主,早餐和中餐通常为馕、鸡蛋、干鲜水果和酸奶或茶。肉食以羊肉为主,其次是牛肉和马肉,马肠是哈萨克人的美食之一。哈萨克人还喜欢食用各种奶制品。近年来西方饮食文化也大举进入哈萨克斯坦。在阿拉木图的闹市区有美式快餐、德国汉堡包出售。从欧洲进口的食品充斥大小超级市场。现代哈萨克人的饮食文化正呈现出民族的与外来的相互交融的特点。

哈萨克斯坦的特色食品有馕、包尔沙克(油炸面疙瘩)、哈萨克抓饭、哈萨克手抓肉、羊杂汤、熏肉、马肠、马肉、马奶、骆驼奶,以及各种奶制品、奶茶等。其中马奶为饮食佳品。熏肉和马肠是招待客人必备食品,手抓肉颇具特色,不能不吃。

哈萨克人近百年来在居住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居住上可以看出由游牧为主向以定居为主的变化过程。从事放牧的哈萨克人住在圆锥形毛毡帐篷中,帐篷已现代化,多配备小型发电机、电视机、收录机、煤气灶等。定居农牧民多居住在砖木结构的住房中,内部陈设讲究,但具有民族特点,有天花板、地板、地毯,住房附近有果园、菜园。城镇居民多住在苏联时期随处可见的那种标准公寓中。这类公寓分两套间、三套间、四套间不等,一般有煤气、暖气和电。富有的家庭还在郊区或风景秀丽的地方建造自己的别墅。

哈萨克人的出行也与时代同步。在城市中以汽车和摩托车为主,在大城市中没有以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的情况,在农村偶见。牧区仍以马代步。但许多家庭也拥有汽车和摩托车。在农业地区也有马拉木车的情况。

婚丧嫁娶 在婚姻方面,哈萨克人有许多规定,如必须部落外联姻,一个部落七代人之内不得通婚。吃过一个乳头奶的人即使不是直系亲属,也不能通婚。婚礼热闹隆重,具有民族特点。城市青年多自择配偶,婚礼普遍现代化。

在丧葬方面则遵循伊斯兰教规和古老传统。哈萨克族特别重视葬礼。葬礼大体分为报丧吊唁、净身、赎罪、下葬、祭祀五部分。遗体被抬到屋外,面朝麦加方向,随后净面、盖脸,用围帐围挡,点长明灯,唱“丧歌”,供亲朋吊唁。之后用净身白布将遗体缠裹3层。女子胸部要缠5层,腋下、脖颈和白布上还要撒些丁香粉。净身之后,逝者亲人与遗体做最后的告别,然后用专用毡布将遗体包起来,放入灵柩,送至清真寺,举行赎罪仪式。赎罪仪式后到墓地下葬。信仰伊斯兰教的人丧葬不用棺材,直接将白布裹好的遗体埋入地下墓穴。墓穴前要立碑。禁止在墓地附近饲养牲畜、大小便、从墓地取土。祭祀活动在逝者去世后的第7天、第40天和一周年举行。妇女40天内一般不得出门。逝者家人一年之内不得结婚、设宴和举行娱乐活动,逝者妻子要头包白巾,家人要穿暗色衣服。

哈萨克人有自己的十二生肖,它们依次为:鼠、牛、豹、兔、蜗牛、蛇、马、羊、猴、鸡、狗、猪。哈萨克人认为,兔年和猴年相对“沉重”,而鼠年、羊年和猪年则相对“喜庆”。

四 禁忌

哈萨克人禁忌很多,对外国公民来说应特别注意以下这些。不能当别人面赞美自己的孩子,尤其不能说“胖”“美”“俊”之类的词,他们认为这样会给孩子带来不吉利的事情。晚辈不能直呼长辈的名字。不能当着别人的面赞美自己的牲畜和猎犬,也不能当着主人面追打猎犬和看门的狗;不要当主人面数牲畜头数。不能在早上哭泣。做客时忌讳客人坐在放有食物的箱子上或其他生活用具上。在毡房内不许坐床,要席地盘腿坐在地毯上,不许把两腿伸直。在交谈和吃饭时,忌讳擤鼻涕、挖鼻孔、放屁、吐痰,剪指甲和打哈欠。吃饭和喝茶时不能脚踩餐布,更不许跨越餐布。在餐布收起来之前,最好不要随便离开。如有事外出,不能从人前走过。吃馕时,不能把整个馕拿在手上用嘴啃,而应该掰成小块吃。主人做饭时,客人最好不要动餐具,更不要用手拨弄食物或掀锅盖。主人端上来的茶、酒、肉和其他食物,不管好坏,都要高高兴兴地接受。喝茶不能喝一半剩一半,喝酒最好要一饮而尽,如果不会喝,也要喝一点,以示谢意,否则主人会以为你瞧不起他或者有别的意见。主人给的肉也要痛痛快快地接受,不要不吃,否则主人会不高兴。饭前饭后,主人都会给客人倒水洗手。洗完手后,应用毛巾擦干,不能乱甩水。如留宿,不要拒绝使用主人的被褥。做客留宿一般最多住两天。不能跨越拴牲畜的绳子。走路遇羊群要绕道而行,不能骑马从羊群中穿过,不能用脚踢或用木棍打牲畜的头部。借用的马归还时要卸下马鞍。不能用手或棍棒等指点人数,否则会被认为是把人当作牲畜清点。不能随便进入产妇、出疹子小孩、新婚夫妇、年轻妇女单住的房子,不能穿着背心、裤衩或赤膊进别人的房子。妇女不能在长辈面前喝酒和抽烟。住房附近、水源旁边、礼拜寺、墓地周围不准大小便。不能朝着太阳、月亮大小便。不能往火里、水里吐痰、倒脏水和大小便。不能从做礼拜的人面前走过,也不能脚踩礼拜用的布单子,更不能模仿其动作和大声说笑。忌食猪肉、驴肉和非宰杀而死亡的牲畜肉及野兽肉,也禁食一切动物的血。未婚姑娘不能吃前腿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