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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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爱,万物生(6)

弓背而立

第二天清晨,我在怀特旅馆的房间里醒来。沐浴之后,我全身赤裸地站在镜子前,与镜中那个一脸肃穆地刷着牙的自己四目相对。我试着去体会些许的兴奋感,但涌上心头的却只是阴郁寡欢。当我端详自己的时候,当我真真正正地自我审视的时候,某个句子便会在我脑中响彻,像神明的天启一样震耳欲聋。当我在那块锈迹斑驳的镜面中看到自己的身影时,脑中浮现的句子是:心中有个窟窿的女人。这就是我,这就是昨晚我为何会渴望找个伴儿的原因,这就是我为何会一丝不挂地站在旅馆房间中、为何诞妄不经地想要只身一人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旅行三个月的缘由。我把牙刷放下,身体靠近镜子,凝眸端详着自己的眼睛。我感到自己正在自己的身体里分崩离析,仿佛风中一朵凋零的花朵。每牵动一块肌肉,我的一片花瓣就会随之飘落。“救救我,”我在心中呼喊着,“救救我。”

我走到床前,看着徒步旅行的那堆行头。在沐浴前,我已经把行头工工整整地摆在了床上,就像母亲在我儿时上学的第一天为我做的一样。我戴上胸罩,套上T恤,而T恤的袖子却蹭到了刚文身不久留下的痂,于是我小心翼翼地将痂揭下来。这是我仅有的一个文身,是文在我左肩三角肌上的一匹蓝色的马。保罗也文了一个一模一样的。我们一起文身就是为了纪念我俩的婚姻,而我俩下决心离婚仅仅是上个月的事情。我们不再是夫妻,但这两个文身图案对我们而言,就像证明我们会相连一生一世的纽带。

我想给保罗打电话,这渴望比昨晚更加难抑,但我不能让自己这么做。他太了解我了,肯定能听出我声音里的忧郁和踟蹰,然后察觉到我并不仅仅是因为马上就要踏上徒步旅途而惴惴不安。我心中的那点儿小九九是逃不过他的耳朵的。

我穿上袜子,系上靴子带,走到窗前把窗帘拉开。明亮的日光从停车场的石子路上折射进来,几乎让人目眩。马路对面有一家加油站,我琢磨着在那里估计能搭上去太平洋屋脊步道的便车。当我松开拨开窗帘的手,屋子里又暗了下来。我喜欢这种黑暗,它像蚕茧一般将我包裹,仿佛我可以窝在里面,永远也不用出来。但我知道,这样的愿望只是痴人说梦。才刚9点,外面的气温就已经很高了,角落里那只白色的风箱已自动启动,轰鸣着吹出阵阵凉风。种种迹象都在暗示我已无处可去,只有一条路不得不走:今天,是我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的第一天。

我打开背包的口袋,把所有的东西都翻出来扔在床上。我把塑料袋举起来一倒而空,而后便站在这堆东西旁盯着出神。这些,就是我接下来三个月中要带的所有东西了。

床上有一只蓝色的压缩袋子,装着我以后用得着的衣物:一件羊毛裤袜,一件长袖保暖衣,一件厚实的带帽羊毛衫,两双羊毛袜,一双薄手套,一顶遮阳帽,一顶羊毛绒帽,还有两条防雨裤,以及一个质地比防雨裤的材料更结实的防雨袋,里面塞得满满的全是我在接下来14天里需要的食物,这之后我会在一个叫肯尼迪草原的地方收取下一批补给品。床上还有一只睡袋,一把可打开做床的野营椅子,一个矿工使用的那种头灯,五条蹦极用弹力绳,一台饮水过滤器,一个可折叠便携炉,一瓶用大铝罐装好的天然气,一只粉红色打火机,套在一起的大小两只烹锅,一些可对半折叠的炊具,一双我计划在旅途中每天在帐篷里穿的廉价运动凉鞋,一条速干型毛巾,一个带有温度计的钥匙链,一块防水布,一只带把的塑料隔热杯,一个蛇咬伤后使用的药箱,一把瑞士军刀,一台装在人造皮革制的拉链包中的迷你双筒望远镜,一卷荧光色的绳子,一个我还没有学会如何使用的指南针,一本名叫《永不迷失》的有关如何使用指南针的说明书(这本书我本来打算在去洛杉矶的飞机上阅读,但是没读),一只扣合的大红色帆布急救药箱,一卷装在自封袋里的卫生纸,一把套在一只上面写着“挖!我喜欢!”的黑色刀鞘中的泥刀,一小袋化妆用具。我还准备了一些我觉得可能会派上用场的个人用具:洗发露和护发素,香皂、润肤乳和除臭剂,指甲刀,驱虫剂,防晒霜,一把梳子和一块天然卫生海绵,一管防水防晒的润唇膏,一把手电筒,一只装有一根香薰蜡烛并另附一根备用蜡烛的金属烛灯,一把折叠锯——这东西我真不知买回来是干什么的——一个装有帐篷的绿色尼龙包,两只32盎司[1]容量的塑料水瓶,一只2.6加仑[2]容量的储水袋,一只打开后可用作背包防雨套的尼龙手套,一块打开可当雨衣用的包成球形的防水布。另外,还有一些我买来应对突发情况的备用物品:备用电池,一盒防水火柴,一张保温毯,一瓶碘片。除去《永不迷失》以外,我还带上了两支钢笔和三本书。一本是《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辑:加利福尼亚州》,也就是让我走上这趟旅程的那本旅行手册,由四位作者写成。书中,作者用平静却严肃的口吻讲述了在步道旅行的艰苦和收获。另一本是威廉·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还有一本是艾德里安·里奇的《共同语言之梦》。我还带了一个当日记本用的8英寸×11英寸、200页厚的硬皮素描本,一个装有我的驾照和一小沓钞票的自封袋,一打邮票,一个随意写着几个朋友地址的笔记本,一台标准尺寸的专业35毫米美能达X-700相机,相机附带变焦镜头,一盏备用的闪光灯,以及一架小型折叠式三脚架。这些摄影器材都装在一个加垫的相机包里,足有一只足球那么大。

但讽刺的是,我并不是什么摄影师。

出发前的几个月间,我到明尼阿波利斯一家名叫REI的户外用品超市转了十几次,上述大部分行头都是我在那里购置的。在那里购物时,我很难速战速决。很快我就发现,即使小到一个水瓶,若不先考虑到最新的水瓶制作工艺就购买的话,这东西就可能买得不明不白。在购买这类东西的时候,我不仅权衡了不同材料的各种利弊,更要考虑设计的考究。而这些只是我所买的东西里很小的物件。超市店员见到我在超轻型炉灶或帐篷区前时而驻足、时而踱步,总会热心地问是否能为我提供些帮助。经过他们的讲解我才意识到,其他要买的东西会涉及更多更繁杂的问题。这些店员年龄、性格各异,对于野外探险的爱好也各不相同,但他们有一个共通点:在聊到户外装备时,每个人都特别能说会道。他们充满热情、耐心细致,讲解时间之长,让我着实受宠若惊。他们真心实意地关心我的睡袋是否装有拉链防咬件,也在意睡袋的面罩是否既能把我舒适地裹住又不致阻碍我的呼吸。他们不无自豪地向我介绍新款的饮水过滤器,真心地为其因使用褶皱纤化玻璃原料而使表面积增加的设计而感到欢欣。他们的专业知识也着实让我受益匪浅,当我终于选定了一款品质上乘、号称具备内支架背包的平衡性和灵活度的格里高利牌混合外支架背包时,我感觉自己似乎变成了一个背包专家。

然而,置身于莫哈维的旅馆房间中,呆望着床上这一堆精挑细选出来的行头时,我才汗颜地发现,自己并不是什么专家。

我把这堆东西推推搡搡地硬塞进背包的每一个空隙中,把包挤得不留一丝余罅。我本想用蹦极弹力绳把食品包、帐篷、防水布、衣物包以及那把打开后可做床的野营椅捆在背包的外侧——也就是外支架上专门用来捆东西的地方——但现在我却发现,其他物件也不得不凑合着绑在外头了。我用蹦极弹力绳把所有我计划随身携带的物品缠好之后,又将凉鞋、相机包、隔热杯以及蜡烛灯系在了绳索上。我将金属泥刀连同写着“挖!我喜欢!”的刀鞘一起卡在了背包的腰带上,然后又将温度计钥匙链固定在背包的一个拉链上。

一切就绪后,我累得汗流浃背。我在地板上坐下,平静地注视着那只背包。突然,我记起还有最后一样东西没带:水。

之所以选择从这里出发踏上旅途,仅仅是因为据我估算,从这里徒步大约100天后正好能够到达俄勒冈州的阿什兰(Ashland)。我原计划在那里结束旅程,因为我对这个城市的印象颇佳,琢磨着那里或许会适合自己定居。几个月之前,我曾用手指循着地图上的步道从北滑向南,计算着路途的距离和旅途的天数。我的手指停在莫哈维沙漠西北角的蒂哈查皮道口(Tehachapi Pass)——太平洋屋脊步道与58号公路的交会处,位于莫哈维镇的附近。然而,直到旅行开始的几周前我才意识到,我的旅途的起点竟位于步道中最为干燥的一段,即便是速度最快、身手最矫健、经验最丰富的徒步旅行者,也不一定每天都能寻到新的水源。对我而言,将更不可能。据我估计,第一处水源距离起点约17英里,我要花上两天时间,因此,我必须带上足够的水才行。

我把两个32盎司容量的水瓶灌满自来水,然后把瓶子装进背包两侧的网兜里,又把塞在背包大口袋里的储水袋拿出来,灌满了2.6加仑的水。后来我才知道,1加仑水重8.3磅[3],虽然我不知道上路的第一天我的背包总重是多少,但我知道,仅仅水就足有24.5磅。这24.5磅水像是在向我挑衅一般,那只储水袋活像一只又大又扁的注水气球,时而哗啦啦地乱颤,时而不听话地变形。当我试着把它固定到背包上,它从我的手中滑落到了地板上。水袋的周围有编织带,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蹦极弹力绳从编织带子中穿了过去。我想把水袋固定在相机包、凉鞋、隔热杯和蜡烛灯的旁边,而屡屡失败后我气急败坏地把隔热杯摘下来,甩到了房间的另一头。

终于,我将所有要携带的物品安置到了恰当的位置之后,自己也安静下来。我已万事俱备,准备出发。我戴上手表,将太阳镜的粉红色橡胶套的带子挂在脖子上,戴好帽子,然后看了看我的背包。这背包一下子因为塞满物品而臃肿起来,胖胖的挺招人爱,却又有种独立自主的威严。这背包仿佛被赋予了某种生机,竖直放好后,足足与我齐腰高。有了它相伴,我感到自己已经不再是孤单一人了。我抓住背包,弯下腰想把它提起来。

而它竟纹丝未动。

我蹲下身来,用更大的力气抓住背包的支架,想把它提起来,但它仍稳若泰山,岿然不动。我用双手环抱住背包,弯曲双腿作支撑,用尽全力呼了一口气,拿出我全部的意志和决心,调动了周身上下的每一丝气力,但仍没让背包挪位。这简直就像在尝试着举起一辆大众甲壳虫轿车,车子看上去挺可爱,仿佛准备好让你去提起它一样。但你当真去提,它却似车轮下生了根一般执拗。

我挨着背包坐在地板上,仔细思考着我的处境。如果我在一间带冷气的旅馆房间里都不能把包挪动一尺一寸,那我又该如何才能背着它在崎岖不平的山路和水源稀缺的沙漠中穿行上千英里呢?这简直是痴人说梦!但是,我最终必须设法把这包背起来。我从未想过自己竟会在这里栽跟头,我只是单纯地盘算着只要把旅行的必需品带全,就自然而然地能够背得动。不得不承认,REI超市的店员们在讲解时,确实时常提到装备的重量问题,但我当时没怎么注意。我总觉得,与此相比,还有更重要的问题需要我去操心,比如面罩能否在不阻碍呼吸的同时贴合在脸部,等等。

我考虑了一下是否要从包里拿些东西出来。但是在我的眼里,这些东西不是铁定会派上用场的必需品,就是在突发状况来临时必不可少的备用品,一件也不能少。看来,我只能另寻方法来搬我的包了。

我背靠着背包一屁股坐在地板上,用双肩穿过背包的肩带,把胸部的固定带绕过胸部扣好,然后深吸了一口气,前后晃动以增加我的动量。最后,我使尽全身的力气向前扑去,用双手和双膝着地作支撑。背包已经离开了地板,它仍重得像一辆甲壳虫轿车,但现在它已成了一辆停在我身上的甲壳虫。我四肢触地,暂缓了一下,尽力找到平衡,我用手扒着金属冷气机,用双脚支撑着努力站起来。身体直立到一定程度后,我像举重一样,一用力,直起了身体。由于这沉甸甸的重量,背包的支架随着我身体的直立而嘎吱作响。当我站起来的时候——或者说,我根本谈不上直立,只能弓背而立——我发现手中竟握着一块刚才在挣扎中不小心从冷气机上扯下来的通风板。

我根本没法把通风板重新安到冷气机上,其实安装通风板的槽口触手可及,在我看来却远在天边。我把通风板倚墙摆好,又扣上了背包的臀部固定带。我在房中踉踉跄跄地挪着步,哪怕是往哪个方向轻轻一偏,我的重心便会朝那个方向倒过去。背包的重量压得我肩头阵阵酸痛,于是,我将臀部的带子紧了又紧,想要分担一些肩膀的承重。臀部的固定带深深钳住了我的身体,把我身上的肉勒得像鼓胀的气球一般从身体两侧往外溢了出来。背包像堵墙一样立在我背后,比我的头顶高出一大截,又如一把老虎钳一样从头一直紧紧抵到我的尾骨处。这感觉真不怎么好受,可能这就是当徒步旅行者的滋味儿吧。

我也不知道。

我唯一明白的是,是时候出发了。于是,我打开房门,走进了阳光中。

注释:

[1]1盎司≈28克。——编者注

[2]1加仑≈3.8升。——编者注

[3]1磅≈0.45千克。——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