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公元前770—前221)时期又称东周时期。这是中国古代政治、经济、社会大转型的时期,也是思想、文化、艺术大发展的时期。春秋开始于公元前770年,以周平王东迁洛邑为标志;战国开始于公元前475年,以周元王元年为界标。
春秋战国的550年间,不论是春秋五霸在“尊王攘夷”旗下互争雄长,还是各自称王的战国七雄合纵连横,此交彼攻,看似波谲云诡的矛盾和纷争无不或隐或显地反映着当时社会历史发展的大趋势:社会形态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型,政治体制由君主、贵族等级分权制走向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和官僚制,全国局势由分裂趋于统一,华夏族与周边族群以政治认同和文化认同为纽带而日趋融合。尽管这一时期社会动荡,兼并战争不断,给人民生活带来深重的灾难,但也促进了中原各地区的社会转型及其与周边族群的交流与融合,而各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与联系,为秦汉统一的多民族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礼崩乐坏,瓦釜雷鸣”,这一时期的社会大动荡、大分化、大变革,为思想解放、文化多元开辟了广阔天地。诸子心系天下,才思喷涌,百家新说迭出,切磋争鸣,在世界文明史上蔚为奇观,不仅汇聚成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源头活水,也为后代留下了极其宝贵而丰富的精神文化遗产。
第一节
春秋五霸的迭兴
一 平王东迁与诸侯争霸
平王东迁以后,王室疆土开始还有600平方里,后来不断受到诸侯和周边少数民族的蚕食,地盘一天天缩小,地位一步步降低,直至局促于今河南西部的一二百里范围之内,逐渐失去了天下共主的地位。诸侯不仅不听从天子的命令,不再定期向天子纳贡、朝觐和述职,而且开始挑战周天子的权威,先后发生了“周郑交质”和“周郑交恶”的事件。周天子对诸侯失去控制,是诸侯争霸的前提。
继西周之后,春秋初年还有一百四十多个诸侯国,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有鲁、齐、晋、秦、楚、宋、卫、陈、蔡、曹、郑、燕、吴、越等14国。由于王室不能控制诸侯,那些拥有较强经济、军事实力的诸侯,以掠夺土地和人口为主要目的,竞相吞并邻近的弱小诸侯,其结果是强者愈强,霸者愈霸,相继出现了所谓的“春秋五霸”。
首先称霸的是齐桓公(公元前685—前643年在位)。他依靠齐国优越的自然条件和丰富的资源,任用管仲为相。管仲,齐国颍(今安徽颍上)人,为相后改革内政,加强对士农工商的管理,改革赋税制度,实行军政合一,“寓兵于农”,建立三军,由此国富兵强。齐桓公打着“尊王攘夷”的旗号,于公元前681年,联合宋、陈、蔡等国会盟于北杏(今山东东阿),开始了他的争霸事业。在北方,齐桓公伐山戎,保卫了燕国,又驱逐狄人,保护了邢、卫二国。
此时,南方的楚国开始强大,逐渐控制了汉水流域和长江中游,大有北上称霸之势。公元前656年,齐桓公会宋、陈、卫、郑、许、曹等八国之师伐楚,与楚军对峙于陉(今河南郾城东南),双方订下召陵(今河南郾城东)之盟,暂时阻止了楚师的北上。接着,齐桓公又以“尊王”的名义多次派兵为周王平定王室的内乱,甚至召集诸侯派军队帮助周王戍守成周。公元前651年,齐桓公把周王的代表以及宋、卫、郑、许、曹等国召至葵丘(今河南兰考)议订盟约,霸业达到鼎盛,成为“挟天子以令诸侯”的霸主。公元前643年,齐桓公去世。他生前的内宠很多,造成死后诸子争立,齐的霸业也随之结束。
继齐桓公之后,晋楚两国展开了长达80年之久的争霸战争。晋地处今山西境内黄河与汾水之间。春秋以来的长期内乱,影响了晋国的发展。晋文公(公元前636—前628年在位)即位后,在狐偃、赵衰(cuī)等大臣的协助下,发展生产,整顿吏治,组建三军。周王室发生内乱,周襄王被王子带赶跑。狐偃向晋文公献计,“求诸侯莫如勤王”,于是发兵平叛,赢得了“尊王”的美名。
此时,楚国一再向北扩展,鲁、郑、陈、蔡等国先后归附于楚。公元前633年冬,楚成王率陈、蔡、郑、许师围宋,宋派人向晋告难,晋以救宋为名,联合齐、秦,于公元前632年伐楚。双方发生城濮(今山东鄄城西南临濮集)之战,晋文公退避三舍,后发制人,终于大败楚军。战后,晋文公在践土(今河南郑州北黄河北岸)会盟诸侯,与会的有鲁、齐、宋、蔡、郑、卫、莒等国,周天子也应召参加,并册封晋文公为侯伯,史称“践土之盟”,晋文公成了中原的霸主。
城濮战败后,楚并没有就此放弃争霸中原的野心。楚庄王(公元前613—前591年在位)即位后,任用孙叔敖为令尹,励精图治,以“不鸣则已,一鸣则惊人”的精神,整饬内政,兴修水利,发展生产,加强军事训练,国势日益强盛。公元前606年,楚庄王挥师北上,把军队开到周疆的洛水边,周王被迫派人为他举行慰劳欢迎之礼,楚庄王“问鼎之轻重”,暴露企图取周而代之的野心。此后,中原各国纷纷背晋向楚,楚庄王当上了霸主。
楚庄王死后,楚国势力逐渐衰弱,而晋国又经过几代国君的努力,重整旗鼓。公元前575年,晋楚交战于鄢陵(今河南鄢陵北),晋大败楚师,重新确立了中原霸主的地位。
秦国因秦襄公时辅佐平王东迁有功,被封为诸侯,受赐岐山之地。但秦地处西陲,经济、社会落后,为中原列国所轻视。从襄公至穆公的一百多年间,秦国不断与西戎等少数民族作战,兼并了一些土地。秦穆公(公元前659—前621年在位)即位后,任用楚平民百里奚为大夫,整顿内政,奖励生产,国家逐渐富强。当时毗邻的晋国,正值献公、惠公、文公、襄公四代相继在位。面对强晋,秦穆公基本采取守势,不敢东向。公元前627年,晋襄公时,秦兵东向袭郑,在回军至郩(xiáo,今陕西潼关东)时,被晋军截击,秦全军覆没,史称“郩之战”。秦进军东方受到扼制,转而向西边扩张,“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
进入春秋中期以后,出现了大国并争、势均力敌的局面,加上各国内部矛盾激化,各大国都忙于内部事务,无力再发动大战,因而产生了“弭(mǐ)兵”运动。公元前579年,由宋大夫华元倡导,约合晋楚在宋订立盟约。双方约定不再交兵,如一方受到侵害,另一方保证支援。但是,这次盟约仅仅维持三年。公元前575年,晋楚鄢陵之战,又兵戎相见,“弭兵”失败。公元前546年,由宋大夫向戌再次倡导“弭兵”,除晋楚两大国外,又约请14国代表到会,确认晋楚两国同做霸主,小国需向晋楚同时纳贡,小国负担因此增加一倍。这次“弭兵”之后,各大国都忙于内部纷争,无暇外顾,晋楚之间也再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
到了春秋末年,长江下游的吴越两国也继起争霸。吴是西周的封国,建都于姑苏(今江苏苏州)。越是百越的一支,建都于会稽(今浙江绍兴)。
春秋中叶,晋楚争霸时,晋曾联吴以制楚,吴的国力日渐强大。吴王阖闾(公元前514—前496年在位)采纳楚亡臣伍子胥的策略,连年向楚发动进攻,使楚疲惫不堪。公元前506年,吴王令伍子胥率军伐楚,会战于柏举(今湖北麻城东北),大败楚军主力,五战五胜,攻下郢都,迫使楚昭王流亡。后来,因楚得到秦的救援,越军又乘虚在吴后方骚扰,吴被迫撤兵。公元前496年,越王勾践(公元前496—前465年在位)即位。吴王阖闾攻越,双方会战于槜(zuì)李(今浙江嘉兴西南),越大败吴师,阖闾受伤后死在道上,子夫差(公元前495—前473年在位)继位,立志为父报仇。公元前493年,吴击败越于夫椒(今江苏吴县太湖椒山),越王投降。随后,吴乘胜北上。公元前482年,吴召集晋、鲁和周天子代表会盟于黄池(今河南封丘),夫差也以霸主自居。
越降吴后,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公元前482年,吴北上会盟黄池,内部空虚,越乘机大举伐吴。经过多次激战,公元前473年,吴灭,夫差自杀。此后,越王勾践效法吴王夫差,北上会盟诸侯于徐州(今山东滕州南),一时号称霸主,横行江淮。不过,这已是大国争霸的尾声了,历史即将拉开战国争雄的序幕。
孟子曾经说过“春秋无义战”,霸主们发动战争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掠夺更多的土地、人口和财物。人民在战争中付出的代价很大,所受痛苦也最深。不过,从整个历史进程看,春秋时期大国争霸战争的政治与社会影响超出了统治阶级的主观愿望。由西周百余国的纷争,到春秋14个诸侯国的争霸局面,经过兼并战争,再到战国七雄,形成地区性的统一,为秦的大统一创造了前提。在争霸战争中,分封制有所松弛,郡县制的出现,动摇了奴隶制社会的政治基础;一些国家吞灭了周围的部族小国,各族之间频繁迁徙和交往,加强了经济文化联系,为民族的初步融合打下了基础,也为后来汉民族的形成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 社会生产的发展和封建生产关系的出现
从现有的文献记载来看,我国的铁器使用始于春秋初年。《诗经·秦风·驷铁》说,“驷铁孔阜”,这是古书上第一次出现“铁”字,形容马色如铁,表明春秋初年乃至西周晚期已经有了铁。《国语·齐语》记载:“美金(铜)以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铁)以铸锄夷斤(zhǔ),试诸壤土。”说明当时用青铜制造兵器,用铁铸造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工具。公元前513年,晋国用一鼓(量器)铁铸了刑鼎,上铸范宣子刑书,可见铸铁技术已经比较发达,从早期的块炼法到铸铁是冶铁技术的一大进步。
据考古发现,属于春秋前期的铁器,有河南三门峡市上村岭镇虢国墓出土的人工冶铁制品、甘肃灵台秦墓出土的铜柄铁剑等。湖南长沙,江西九江,江苏六合,山东青岛、临淄,陕西凤翔,河南新郑等地,都发现一些属于春秋中晚期的铁器。
铁器应用于农业,出现了铁犁牛耕。春秋时已有犁耕,犁是从耜演变而来,并改为铁制。据《国语·晋语》记载,祭祀宗庙的牺牲可以用做“畎(quǎn)亩之勤”。孔子弟子司马耕字子牛,冉耕字伯牛,把牛和耕连在一起,这是当时现实生活中存在牛耕的反映。由于有了铁犁牛耕,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使公社农民有可能开辟更多的“私田”。公社农民在“私田”上的劳动兴趣增加,而不肯“尽力于公田”。春秋时,各诸侯国的“公田”荒芜现象普遍,一些贵族也利用公社农民开辟“私田”。这时的“私田”没有一定规格,可以买卖、交换、抵押,最初还可以不缴税。
在奴隶制国家土地所有制下,按照礼制原则,“天子在上,诸侯不得以地相与也”。可是,到春秋时则不然,诸侯、贵族和周天子争夺“公田”的斗争屡屡发生,甚至还出现了把“公田”变为“私田”的事。互相争夺边境田地和无主土地,以及为争夺土地而互相诉讼的事件层出不穷。土地使用权转移相当频繁,“私田”逐渐失去了作为公社农民份地的意义,而变成了实际上的私有土地。在“私田”大量涌现、井田制受到破坏的情况下,国家对公社农民的剥削,仅用助耕“公田”的方式已远远不够,因此各国的赋税制度都作了相应的改革。
约公元前685年,齐国管仲实行“相地而衰(cuī)征”,即按土地的好坏征收数量不等的田税,这就打破了井田中“公田”和“私田”的界限。公元前645年,晋“作爰田”,废除了西周以来对“私田”定期重新分配的制度,把土地一次性分配给农民。各户农民在分得的土地上,自行调整,或者休耕,或者耕作,叫做“自爰其处”,使土地的产权固定下来,这是土地向私有制转化的一个重要环节。不久,晋又“作州兵”,“州”指远郊,属于“野”的范围,过去“野人”不当兵,现在让野人也服兵役,这就增加了兵源。公元前594年,鲁行“初税亩”,“履亩而税”,即无论公田、私田一律按田亩收税。隔了一年,鲁又“作丘甲”,即按丘(十六井为丘)出军赋,增加国人的军赋负担。公元前483年,鲁季康子“用田赋”,即按田亩进一步增加税额。各国统治者进行赋税改革的主观目的是为了增加国家收入,但客观上承认了土地私有,促使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封建生产关系的出现。
同时,从贵族奴隶主中分化出来的一批地主,也采取各种办法占有大量的“私田”,并采用征收实物地租的办法剥削农民。如齐之田氏,晋之韩、赵、魏以及鲁“三桓”就属于此类。从公社农民中转化出一批自耕农,他们或者占有了原来分配给他们使用的土地,或者利用余力开辟少量私田,逐渐拥有了对这些土地的所有权。他们直接向国家缴纳赋税,并负担兵役、徭役等。值得注意的是,这时出现了一批具有封建依附关系的所谓“隐民”、“私属徒”、“宾萌”等类似农奴的人。如鲁国季孙氏就有许多“隐民”,他们投靠新贵族门下,受地租形态剥削。“私属徒”则带有家兵性质,这些封建依附关系正悄悄地孕育于奴隶制母体中。
这一时期,冶铁业成为手工业的新兴部门。除此之外,冶铜业、纺织业、制陶业、煮盐业、漆器业等较西周都有发展。特别是青铜铸造业,普遍采用浑铸、分铸等技术,铸造出更加大型而精美的青铜礼器,如河南新郑春秋郑国大墓出土的莲鹤方壶就是一例(见彩图十)。
金属货币有了增加,早期商业城市开始兴起。齐临淄早在春秋时就有了一定的城市布局。到了战国时代,临淄城内人口众多,已达到“举袂成幕,挥汗成雨”的地步。晋侯马故城也有一定规模,在侯马故城范围内的牛村古城遗址南郊发现了冶铜、制骨、制陶等手工业作坊遗址。在东周洛阳遗址发现古城的北城墙长2890米,城内还有宫殿区和手工业区。当然,春秋时的城市仍处于兴起阶段,规模不大,城内农业人口较多。
这个时期官商仍占统治地位,但也出现了私商,虽然商人的身份地位还不高,经济政治作用却已很大了。如郑国国君曾与商人订立盟誓:“尔无我叛,我无强贾”,反映了统治者与商人彼此相保,结成政治同盟。再如郑国商人弦高去东周做买卖,在路上遇到东进准备袭郑的秦军,于是,他一面派人回国报信,一面以郑国国君的名义,用12头牛犒劳秦军,稳住秦军,避免了秦偷袭郑的灾难。春秋后期,出现了一些著名的大商人。如鲁人子贡是孔子最富有的弟子,他一方面在曹鲁之间做买卖,发大财;另一方面,又“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再如范蠡(lǐ)原是越国大夫,曾协助勾践灭吴,后来退隐民间,变名易姓,来到陶(今山东定陶)经商,“三致千金”,号称陶朱公。这些辗转各地的大商人的出现,说明“工商食官”的制度开始被打破。
三 奴隶、平民反抗斗争与卿大夫夺权
春秋后期,奴隶制的残酷性、腐朽性暴露无遗。奴隶主贵族永不满足的奢侈欲望、对腐朽生活贪得无厌的追求,导致了对奴隶和平民的残酷剥削和政治上的极端腐败。繁重的徭役和残暴的刑罚,使得广大奴隶和平民无法生活下去,酿成了此起彼伏的斗争,表现为逃亡、多盗、役人工匠暴动以及国人起义等多种形式。
奴隶与平民们隐伏于山林川泽,袭击统治者,使许多国家出现所谓“多盗”问题,而繁重的徭役和苛虐暴政,迫使役人、工匠不断起来斗争,他们或竞相逃散,或追杀贵族,赶跑国君。公元前520年,东周王城爆发“百工”叛乱,斗争延续了20年,甚至一度把周敬王赶走。
奴隶主贵族的政治腐败也导致与国人矛盾的加剧。卫懿公好鹤不理政事,漠视民疾,封鹤为“将军”。公元前660年,狄人入侵,懿公要大臣抵抗,大臣说:“君好鹤,鹤可令击狄。”懿公又要国人抵抗,国人说:鹤高官厚禄叫鹤去抵抗吧。结果卫懿公被狄人所杀,卫一度亡国。莒纪公“多行无礼于国”,为国人厌恶而将其杀死。公元前554年,郑国执政子孔“为政也专”,引起国人不满,“杀子孔而分其室”。“国人暴动”是春秋时期阶级斗争的一支重要力量。
春秋时期特别是后期的阶级斗争对瓦解奴隶制、促使封建因素的生长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不过,由于当时诸侯林立、互相隔离等客观原因,以及各国内部宗族、家族等级观念的存在,模糊了奴隶和国人的阶级意识,所以并没有形成统一规模的起义。
春秋中期以后,随着奴隶与奴隶主、贵族与平民之间斗争的发展,各国政权内部也急剧变化,所谓以下犯上的事件层出不穷,私门与公室明争暗斗,卿大夫之间的势力也互有消长。斗争的结果,一些卿大夫代替了公室而掌权,最典型的是“田(陈)氏代齐”、“三家分晋”和“鲁三桓执政”。
齐国的田氏原是陈国公子完的后裔。齐桓公时,陈公子完因避陈公族内乱而逃奔到齐,又称田氏(陈、田古音相通),任齐“工正”(管理官府手工业的官)。齐景公(公元前547—前490年在位)虽治国有方,但更好声色犬马,且聚敛无度。相反,田桓子则用大斗借出、小斗收回的办法,争得民心。公元前489年,齐景公死,贵族国、高氏立齐景公之子公子荼为国君,田桓子之子田乞乘机发动政变,赶跑国、高氏,杀公子荼,另立公子阳生为国君(齐悼公)。同时自立为相,专制齐政。而后,其子田恒(田成子)继续为相,采取田桓子的老办法,大斗出,小斗进,争取民众,壮大了自己的力量。公元前481年,田成子发动武装政变,尽杀齐简公和几家强宗贵族,另立齐平公,仍继续掌控齐政。公元前391年,田成子曾孙田和废掉齐康公,自立为国君,最终完成了田氏代齐的过程。
争霸战争导致晋国的一些异姓卿大夫在晋室不断扩充军事编制的过程中逐渐掌握了兵权。到春秋中期,晋国政权逐渐被六卿所控制。所谓“六卿”,是指范、中行、知、韩、赵、魏。当时晋国公室力量很弱,原先隶属于公室的民众都投靠到“六卿”门下。“六卿”之间斗争也相当激烈。赵鞅执政之后,公元前497年,范氏和中行氏向赵氏进攻,但遭到以赵氏为首的韩、魏、知四家的反击,范氏、中行氏败逃。公元前493年,范氏、中行氏又联合郑、齐两国进攻赵氏,发生所谓“铁(今河南濮阳西北)之战”。赵鞅在前线向将士发布誓词,宣布凡克敌立功者,均可按身份等级给予不同的奖赏,如“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奴隶可以获得人身自由。这既鼓励了广大将士,又争取了民众。公元前490年,赵鞅战胜了范氏、中行氏,瓜分了两家土地,政权落到知、赵、韩、魏四家之手。由于知伯专权,公元前453年,赵、韩、魏又合力灭掉知氏,三家分别建立了政权。公元前403年,周威烈王正式承认韩、赵、魏为诸侯,史称“三家分晋”。
“鲁三桓执政”的“三桓”,是指鲁桓公的后代,鲁庄公的三个弟弟,即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三个家族。春秋中后期,季孙氏的势力逐渐强盛。鲁成公(公元前590—前573年在位)时,季孙氏操纵了政权。公元前562年,“三桓”把鲁国的军事编制扩充为三军,三家各统率一军。过了25年,三家又进一步瓜分国君的权力,把三军改为两军,分成四股,实行“四分公室”。季孙氏分得两股,掌握了鲁国大权;叔孙氏、孟孙氏各得一股。这样,鲁君的土地、人口(包括军队)都被三家瓜分了,而公室在经济上只得依靠三家的贡纳来维持。以鲁昭公为代表的旧贵族不甘心,首先向季孙氏发动进攻,结果被“三桓”赶跑,终身不得回国,最后死于齐。公元前468年,鲁哀公想借助越国力量除掉“三桓”,又遭失败。到鲁悼公(公元前466—前429年在位)时,“鲁如小侯,卑于三桓之家”,公室的没落已成定局。
诸侯国内私门和公室的斗争,带有地主阶级向奴隶主贵族夺权的性质。公室主要指诸侯国国君,他们是奴隶主贵族的代表,坚持实行奴隶制。私门主要指卿大夫,其中有的是从奴隶主贵族中分化出来成为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经过长时期的斗争和历史变迁,他们在经济上掌握了大量私田和隐民,在政治上有了自己的独立行政机构和所属的官吏“家臣”或“家宰”,在军事上有自己的战车、甲士和步卒。这些有势力的私门,宛如一个个独立王国。公室要征收私田赋税,而私家要不断提高经济政治地位,这必然引起公私间的斗争,即大夫兼并。大夫兼并中的田(陈)氏、韩、赵、魏,以及鲁“三桓”等都是从奴隶主贵族中逐渐转化来的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在夺权过程中和夺权后,他们基本上实行的是反映地主阶级愿望、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政策,他们夺权后建立的政权也逐渐向封建政权转化。
春秋时期,以周天子为大宗的宗法制遭到严重破坏。诸侯僭用天子礼,大夫僭用诸侯礼,已司空见惯。西周模式的“礼治”行不通了,有些国家逐渐采用法治,于是这一时期产生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批成文法。公元前536年,郑子产“铸刑书”;公元前513年,赵鞅“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范宣子刑书内容已经失载,这是我国历史上继郑子产“铸刑书”后第二次公布成文法。成文法从无到有,是社会的一大进步。这对过去那种“临事制刑,不豫设法”的滥施刑罚行为会有某种限制,反映出人的社会地位有了某些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