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历史性的转变及其主要经验
我们这次党的代表大会,是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六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四年召开的。在过去的六年当中,特别是三中全会以来的四年当中,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历史的伟大转变,使我们的国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个胜利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上的伟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必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明显地显示出来,我们应该充分认识这个历史性转变的巨大意义,尤其要特别珍惜这个转变中获得的经验。
十二大报告从思想、政治、组织、经济、文化、军事和党这七个方面,也可以说是从我国政治生活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主要方面,论述了我们党在过去六年拨乱反正中所取得的重大胜利,论述了实现历史性转变的标志。在人们通常的概念中,六年的时间不算短,但它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只不过是一瞬间。就在这短短的六年当中,我们国家所发生的变化,确实是令人鼓舞的。
刚刚粉碎“四人帮”的时候,大家欢欣鼓舞,都感到我们的国家大有希望了,建设热情空前高涨。这是一方面。另外一面,面对着当时那种冤案遍地,是非不清,问题如山,百业待兴的局面,面对着当时那种思想、政治、组织、经济、文化严重混乱的情况,再加上当时党中央的主要负责同志又在一系列重大原则问题上继续犯着“左”的错误,伟大的天安门革命事件仍然被颠倒为“反革命”事件,众望所归的邓小平同志仍然迟迟不能出来工作,许多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功过是非得不到正确的评价,这一切又使人们的心情是多么地焦急啊!现在回过头来想一想这六年的情况,从中可以看到我们走过的道路的确是很不平坦的,胜利是来之不易的,是党中央领导人民克服了种种巨大困难才取得的。
回顾过去几年波澜壮阔的战斗历程,可以看到在我们国家发生的所有的深刻变化中,应该说最根本和最能起长远作用的变化,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及其建设规律的认识水平大大地提高了。关于这一点,可以联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来谈一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断然地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口号,坚定地把工作重心转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上来,这是吸取过去历史的教训,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重新作出科学分析之后采取的战略决策。党一再申明,今后除非发生大规模的外敌入侵,就要集中力量搞好经济建设,对这个重点决不改变。这充分反映,党对社会主义时期战略重点的认识,比过去任何时期都深刻得多了。在这同时,党明确地提出,中国的现代化,必须符合中国的国情,必须走中国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这是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经济建设指导上的重要体现。在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党根据对十年内乱所造成的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这一现实情况的深刻分析,正确地提出了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这个方针的提出和贯彻执行,是我国经济工作指导思想上的根本转折。这个方针开始提出来的时候,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不那么理解,执行起来不坚决,因此1979年、1980年两年国家财政曾出现较大的赤字,使我国国民经济潜伏着较大的危险。后来由于党中央的坚持,进行充分的说服教育,下决心进一步调整,终于使经济工作走上了稳步发展的健康轨道。这种情况,充分反映了我们党执行正确方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的确是大大地加强了。在过去的三年多的大规模经济调整中,我国经济不仅始终保持着一定的发展速度,而且比例失调的状况逐步得到改变,经济结构日趋合理。这几年城乡人民生活特别是农民生活提高的幅度,是60年代以来所没有过的。尤其值得人们高兴的是,这个期间全国广大农村逐步推行的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使我国农村从合作化以来就严重存在着的许多“左”倾错误从根本上得到纠正,使我国农业从长期的停滞不前开始走向兴旺繁荣。这个改革的强大生命力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识。去年底,党经过对三中全会以来调整经济的经验总结,进一步提出要把全部经济工作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并围绕这个根本目的提出了十条经济建设方针。这十条方针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同我国新情况、新实践相结合的结晶,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掌握达到了一个新的科学高度。可以说在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这十条方针,其意义要比我们在经济工作中所取得的实际成绩大得多,因为它们是会长期起作用的。正因为有了这一切,在这次代表大会上,我们党才能够进一步提出今后20年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步骤,从而为我们规划出一幅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建设蓝图。
这几年来,我们党从实际出发,逐步提出和解决并已在实践中初步显示出效果的重大经济原则和方针是很多的,这里不妨简要地列举一下。比如:在坚持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实行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的长期并存;在坚持公有制的前提下,在国营和集体企业中推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坚持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相统一的原则;积极而又稳步地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合理调整各种经济结构,使之日趋合理;在坚持自力更生、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实行对外开放,扩大对外经济技术贸易交流;解决农业问题要靠政策,靠科学,要在抓紧粮食生产的同时充分开展多种经营;在把发展消费品工业放在重要地位的同时调整重工业的服务方向,努力做到生产资料生产和消费资料生产两大部类生产的协调发展;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和充分调动地方、部门、企业和劳动者积极性的前提下,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合理调整积累和消费的比例;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原则促进企业的调整、改组和联合;充分发挥现有大、中城市的作用,加强小城镇的建设,合理解决沿海和内地的关系;扩大再生产主要依靠发展内涵(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实现技术进步,而不应主要依靠发展外延(新建工厂)和扩大基本建设规模;如此等等。这些,有的是过去从未提出过的,有的是过去提出过但并未展开或未能坚持的,有的是过去提出过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又充实了新的内容的。总之,这一切都充分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的认识,的确在新的实践中有了很大的丰富和提高。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同思想文化和政治的关系,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是我们在过去长期要努力解决而没有很好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没有完全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是在过去几年中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逐步加深的。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深刻研究实践中提出的问题,逐步明确地把建设高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高度社会主义民主的问题,当作根本性的战略问题提了出来。这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发展。在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在努力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必须在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是互为条件又互为目的的。如果只重视物质文明的建设,而不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那么,社会主义社会就会走上歧路。要通过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我们的人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与此同时,不论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还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都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这就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既充分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又对极少数危害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实行有效的专政,以巩固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正是基于这样一些基本观点,我们党已经把实现四个现代化同实现髙度文明和高度民主,同时列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目标,并且把它们写入了我们党的新党章。这些无疑都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我国社会主义实践中的运用和发展,它们将有力地指导和推动我国人民的社会主义实践,并在实践中继续得到丰富和发展。
从党的建设方面来讲,对如何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执政党的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也提出和逐步推行了一系列有重大意义的原则方针和重大措施。比如: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和少宣传个人这个方针的提出,这是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制定和推行,逐步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化,健全民主集中制,这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问题;在保证党的思想、政治和组织路线正确的同时,还要进行领导体制和组织制度的改革,这样才能从制度上保证把我们党建设成具有健全的民主集中制的党,保证党的集体领导;党风问题是关系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问题的提出,给全党敲了警钟,提高了党对端正党风的重要性和严重性的认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把党建设成为真正能够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党,把我们的干部队伍逐步建设成为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干部队伍,等等。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的建设必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我们党现在已经把这个问题十分鲜明地提到了我们的面前,提出了许多新的和过去认识不到的问题。我们党要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强核心,如果党本身不能掌握现代化建设的本领,不能根据新的历史时期的特点和需要加强建设,那我们党也就难以胜任领导人民去实现新长征的任务。
如上所述,我们党在领导人民实现历史性转变的过程中,党对社会主义及其建设规律的认识确实是深化了。尽管这种认识还不能说已经很完备,但同召开党的八大时的情况相比,是大不相同了。八大的正确路线和八大提出的许多正确思想,不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了继承,而且有了很大的丰富和发展。现在,我们党不仅恢复了“文化大革命”前行之有效的正确政策,不仅恢复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本来面目,而且经过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勇于探索和革新,的确是牢固地建立了一条正确的路线,制定了一系列新的适合新情况的正确方针和政策,从而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不少的方面向前发展了。这可以说是这次历史性转变的最大收获,是全党和全国人民共同创造的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当然,我们已经得到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进一步加以科学的论证,使之更加系统,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这还有待于全党特别是党内党外理论工作者的努力。我们要有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在实践中不断推向前进的雄心壮志和顽强精神,这是我们不可推卸的神圣责任,也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的必然要求。
十二大报告还通过对过去六年历史进程的概括论述,扼要地总结了党中央领导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历史性伟大转变的基本经验,这就是:1.勇于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批评,改正错误;2.正确地开展反对“左”右两种倾向的思想斗争;3.采取抓住中心环节以带动其他的科学工作方法;4.相信人民,依靠人民,顺应人民的要求和历史的潮流。这四条都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具体运用。
这里想着重讲一下的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告诉我们,坚持同党内和社会上在不同情况下和不同的时候出现的“左”的和右的错误干扰进行必要的正确的思想斗争,才能保证党的正确路线得到充分有效的贯彻执行。也可以这样说,三中全会以来,党的正确路线正是在这种斗争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丰富和发展起来的。为了和大家一道加深对这一点的认识,将过去几年党在若干重大原则问题上,坚持反对两种错误倾向的情况和得出的正确结论概要地加以说明,可能是有益处的。
关于思想路线。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方针,是党和毛泽东同志一贯倡导的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思想路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运用和发展。这条路线的形成,也是三中全会前在全党普遍开展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的深刻总结。它的贯彻执行和继续发展,同样是在排除“左”的和右的两种干扰中前进的。不解放思想,不冲破“两个凡是”的错误观念,不冲破个人崇拜和教条主义的束缚,就无法拨乱反正,也无法开创新的局面。歪曲解放思想的方针,把它曲解为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同样对我们的事业只能起消极作用。对这两种倾向都要继续反对。
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建国以来我们一贯坚持的基本原则。在深入揭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过程中,党就指出过,我们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说到底,就是我们要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要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要坚持党的领导,要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而他们恰恰相反,要破坏社会主义,要搞垮人民民主专政,要推翻党的领导,要歪曲、篡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我们同他们之间就是这样一场斗争。因此,我们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必须肃清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歪曲、篡改和破坏的种种流毒。比如说,什么发展社会生产力就是“唯生产力论”啦,什么“踢开党委闹革命”啦,什么“全面专政”论啦,这一套的流毒不肃清,也就不能正确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随着对“文化大革命”和“左”倾错误的清理,也出现了从根本上怀疑甚至否定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为主要特征的、从右的方面偏离四项基本原则的倾向。这种倾向的集中表现就是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一度泛滥。现在,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仍然必须继续防止和反对上述两种错误倾向。
关于正确评价毛泽东同志和毛泽东思想。毛泽东同志是我们党和我国各族人民的伟大领袖和导师,对中国革命作出了不朽的贡献。他晚年犯了严重错误,但他一生的功绩远远大于他的过失。如果缺乏马克思主义的勇气对包括毛泽东同志晚年所犯错误在内的党的错误进行自我批评,并在实践中认真加以纠正,就不可能拨乱反正,不可能实现历史性的转变。如果因为毛泽东同志晚年犯过严重错误而全盘否定他的一生,那就会全盘否定我们党领导的整个中国人民的革命历史。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必须把毛泽东同志晚年的错误同毛泽东思想严格区别开来。不进行这种区别,或者由此而认为凡是毛泽东同志说过的每一句话都是不可移易的真理,或者因为毛泽东同志晚年犯了错误,就企图否定毛泽东思想对我国革命和建设的指导作用,丢掉毛泽东思想这面旗帜,这都是违背客观真理的,也是严重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对毛泽东思想,我们的方针是两句话,一要坚持,二要发展。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原理必须坚持,但又要在新的实践中继续加以发展。不坚持,丢掉毛泽东思想这面旗帜,当然就谈不上发展;不发展,停滞不前,思想僵化,也就难以长期坚持。毛泽东思想的创立和形成的过程,也是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过程。
关于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斗争。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这是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拨乱反正和对我国社会的现实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之后,党对我国现阶段阶级斗争问题的科学结论。这就告诉我们,既要坚决反对重新回到“以阶级斗争为纲”上去的错误思想,也要防止对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阶级斗争丧失警惕。
关于社会主义民主。在这个问题上,同样也要反对“左”的和右的两种错误倾向。在过去的一段长时间中,我们对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不够重视。十年内乱期间,国家的民主和法制,可以说遭到了极其严重的破坏。不清除这方面的“左”的错误的影响,我们就不能把社会主义民主发展起来,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同样,当我们强调健全社会主义民主的时候,如果把社会主义民主同资产阶级民主相混淆,或者认为讲民主就是什么都不受约束,连反革命言论也可以公开发表,主张绝对地自由化,这种右的错误倾向也是对社会主义民主的歪曲,也必须坚决加以反对。我们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来巩固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一方面在人民内部充分发扬民主,另一方面对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实行充分有效的专政。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关于经济效益和发展速度。这是关系经济建设指导方针的一个重要问题。根据建国三十多年的建设经验,经济工作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在这个前提下,力求达到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发展速度。不力争这样的速度,将不利于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不利于四个现代化建设;但不顾经济效益,不讲究提高产品质量,用高消耗去换取人民得不到实惠的有水分的速度,只能图虚名而得实祸。这两种倾向都必须防止和避免。
关于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两手。在新的历史时期,为了发展社会主义事业,从思想上到行动上必须坚持两手:一手是坚持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另一手是坚决打击经济领域和其他领域中破坏社会主义的严重犯罪活动。只注意后一手而忽视前一手是错误的,只强调前一手而忽视后一手是危险的。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为了坚持党的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路线,从根本上说来,就是既要反对那种企图回到“文化大革命”和它以前的错误理论、错误政策上去的“左”的倾向,又要反对那种怀疑和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右的倾向。在当前,对“左”的和右的这两种错误倾向的影响,都不能低估,都不能忽视。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着重反对什么倾向,应该从实际出发。在着重反对一种倾向的时候,要注意防止另一种倾向。从总的方面和长远的角度来看,为了顺利推进全面改革,我们所要着重克服的,还是僵化观念和习惯势力的影响和束缚。
党的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在总纲中指出,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一定要保持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这是我们党过去长期斗争的经验总结。必须强调,自觉地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应当成为全体共产党员严格遵守的一条政治纪律。积极地、认真负责地向人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思想、理论、路线、政策和主张,应该是每个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应尽的义务。现在有的人,名为共产党员而不这样做,甚至在党已经作出决定的重要方针政策问题上仍然标新立异,自作主张,甚至公开发表同党的决定相对立的错误意见。这是一切正直的忠诚的共产党人所不能容许的,是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的。当然,党坚决保障所有党员正当的民主权利,这在新党章中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党员可以在党的会议上充分讨论党的政策,自由地发表意见,可以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任何领导人。对党的决议有不同意见也可以保留,可以向上级以至中央申诉,但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并不得公开表示不同意见。无产阶级政党决不是争论不休的俱乐部,必须保持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我们一定要在党的十二大的旗帜下,进一步达到全党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从而使开创新局面的胜利得到最可靠的保证。
马克思主义历来认为,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党除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特殊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根本宗旨。党成为领导全国政权的执政党之后,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但这种变化丝毫也不应改变党的宗旨,不应改变所有共产党员仍然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的地位。可是也有许多事实说明,党成为执政党之后,有的人当了干部,手里有了权力,不是用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而是用它来牟私利,占群众的“便宜”,占集体的“便宜”,占国家的“便宜”,使自己从人民的公仆变成了人民的“主人”,种种不正之风也就由此而滋长起来。我们要相信和依靠群众,并更好地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就必须坚决纠正这种不良现象。
总起来说,充分认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史性转变的伟大意义和深远影响,,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继续前进的胜利信心;坚决相信党,相信党中央,自觉地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相信人民,依靠人民,并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切实改进我们的工作和作风,这些就是从历史性的转变中引出的最主要的经验。在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斗争中,我们应当继续运用和发展这些经验,去夺取新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