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赵淇
清平镇的夜静得可怕。和城市相比起来,这个小镇没有什么夜生活可言。一到天黑,家家户户就都关了门,好像外面藏着一只巨大的兽,它昼伏夜出,虎视眈眈,随时准备将那些游荡的灵魂一口吞下。
我捧着那本《南方旅店》,怅然若失。不远处传来犬吠,一声又一声,凄厉、尖锐,听得人心烦。因为刚才跑得太厉害,我现在气喘吁吁的。这本小说,赵淇曾将它视若生命,到哪儿都随身带着它,它被塞在包里,和她的化妆品、镜子、梳子以及其他随身物相濡以沫。赵淇走后,只剩下它孤独地守在世上,翘首盼着别人来翻阅它。
我怎么也不会料到,赵淇会用这样的方式将它留给我。
接到EMS包裹的那天,我还在报社上班。快递员让我签单的时候,我拿着笔,手止不住颤抖。快递员问:“先生您没事吧?”我摇摇头,在一片慌乱中签了字。快递员撕了单,塞进包里,狐疑地看我一眼,摇摇头走了。我站在报社大楼门口,心情沉重得无法呼吸。深绿色信封上“赵淇”两个字,就像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一枚邮戳,带着生命不可挽回的力量,重重地盖下来。上面的日期:2011年5月13日,正是赵淇出事的那天。原来她早计划好了,在离开之后,只需一天时间,这本小说就会邮寄到我手上。一想到这些,我就感觉自己被人操纵了,我被生硬塞进一个严密精准的魔术套盒之中,成了配合虚幻手法的一件器具。
我把《南方旅店》从信封里取出来,看到它的那瞬间,我几乎流泪了。
这本小说经过了一段山水迢递才抵达这里,看起来风尘仆仆的,书脊和封面磨得很旧,有的书页起了毛边。
我捧着它,如捧一枚衰老的灵魂。
我坐在床沿上,看着摊开的书页。我不知道这样一本小说会给我带来什么。之前那种兴奋感消退了,剩余的,只有失落,以及失落带来的刺痛,这刺痛那么大那么空,被稀释在惨淡的空气里,被一股巨大的力量裹挟着钻入血管,横冲直撞。
那时她不给我看,是因为时候未到,而现在我捧着它,却不敢看下去。
这是赵淇留给我的唯一一件遗物,不管我如何恨她,如何厌恶她,她还是将它留给了我。
我把它带在身上,就像赵淇曾经做过的那样,也许这样会让我心安理得一些——看呐,你死了,而我还保留着你的东西。我一直觉得我对赵淇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我又很庆幸,她的父母没有找我,因为他们一直不知道我这个人的存在,所以只要我不主动提起,他们就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和赵淇之间的关系。我承认,我真的很想站在他们面前,大声地告诉他们,我是赵淇的男朋友,我爱她,她也爱我,但我也因此害了她。
——可是,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就算他们知道了,也只会把我当作神经病,一个十足的疯子。
赵淇死后,我把所有与之有关的东西全丢了。她写给我的那些信,在重新读过一遍之后,也被我一把火烧了,打火机点亮那瞬间,仿佛照见了过去,时光枕着那些发烫的旧纸张,一段旧时光空缺了,并将从此以后一直空缺下去。那些写满字的信纸燃烧起来,字体在扭曲,沿着不规则的路线在扭曲;那些深情的语句和措辞在火中无限拆解、粉碎,最终化为一缕黑色的冰冷灰烬。
她和我说分手的时候多么残忍,多么决裂啊!她将我活生生剥离那个原本属于我们的世界——现在我又何苦重陷泥淖呢?一旦陷入了泥淖,我就知道我完了,这辈子完了,我会身患绝症,我会卧床不起,我会永远永远,摆脱不了那个无所不在的幽灵。
有个词怎么说来着?——“分水岭”,人生总是有很多分水岭的,那些汹涌的河水夹着泥沙一路奔来,到了这里,只消一次充满激情的碰撞,原先的河道就会岔开,一分为二,甚至碰撞出更多的支流。人生的分水岭也大抵如此吧。河流撞得你粉身碎骨,又给你一个全新的开始,这些都是人力阻挡不了的。我不是大禹,不善治水,我所能做的,只是静静地站在江边,等着湍流冲来,把我冲向别处,冲得越远越好。
那个平安夜,就是这样一个分水岭。
我不知道是不是从一开始这就是个错误:错误的开始,错误的相爱,错误的纠缠,错误的结束。我和赵淇的这段感情一直如履薄冰,日子越久,就越发没有安全感。我脚底下踩着的那块冰,随时都可能塌陷,我随时都可能掉进深渊。
那时赵淇告诉我,她读哪个大学都无所谓——她不愁工作上的事,父母都铺好路了,一毕业她就得回去接手父母的公司。所以她最在意的是学校离家够不够远。长这么大,她一直处在父母的严厉监控下,只盼着一夜长大,然后赶快离开——尽管她知道,她永远也不可能逃出父母圈下的那块领地。
赵淇高中成绩平平,平时除了看小说和摄影,几乎没别的爱好。别人在埋头苦读,就她拎着一台胶卷相机,走到哪儿拍到哪儿。在别人眼里,她特立独行,不加入小团体,也不孤立自己,有那么三两个死党,不至于在偌大的校园里孤苦伶仃。更难得的是她不虚荣,不显山露水。有男孩子追她,大多坚持不了多久就作罢。高中一半时间,她是玩着过来的,学习不上心,成绩处于中下游,像一尾不喜欢争上游的鱼儿,累了,就停下来休息休息,心情好了,再扑腾一下,往前游。高三那年,她突然意识到再这样下去不行,于是死马当活马医,临时抱佛脚,疯狂努力了一把。没想到最后的成绩,刚好踩了一本线,也着实让父母自豪了一阵子。
赵淇说,上学那天,爸妈想开车送她去上学,被她拒绝了。她的理由是,她长大了,要学会一个人。爸妈和妹妹站在大巴外面朝她挥手。她是个软心肠的人,受不了这些煽情的场面。看到家人红了眼眶,她心里也难受,一扭头,背着包往车厢里走了,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
她从小到大都是父母的掌中宝,成绩虽然不是非常好,但聪颖懂事。妹妹呢,毕竟年纪还小,天资愚钝,不像赵淇那么讨人欢心。父母早已规划好了她的人生:上大学,出国留学,再回来打理家族企业。
我那时不懂,为何让一个女孩子承担如此重负。
“如果你有个哥哥或者弟弟的话,压力就不会那么大了。”
“我也想啊,但是很多事注定会来找你的,你逃也逃不掉。”
除了上面说的这些,其实我私下里非常羡慕赵淇,羡慕她一出生就含着金钥匙,什么也不愁。可是她告诉我,她厌倦这样的生活。她说:“如果可以,我不要出生在这个家,真的太累了。”
这是我们认识之前,属于她的生活。拍拖不久,她便将这些和盘托出。我知道她的用意何在,一方面考验我,看我会不会打退堂鼓;另一方面,也给自己一个可退可进的理由。只不过那时我尚未有那么高的觉悟,总觉得恋爱理应是两个人的事,不该牵扯那么多的红尘羁绊,什么结婚啦,家庭啦,统统都是以后的事。但事实证明我这样是自欺欺人,因为横亘在我们之间的那道鸿沟早就掘好了,只是我一直熟视无睹,就干脆当它不存在。
赵淇曾经问我,我的梦想是什么。当时,是在一家叫“菩提”的书店里。如今回忆起来,那天的光线,空气的味道,书店的摆置,都历历在目。
我想了一下,说:“我想开一家像菩提这样的书店。”
“不是打击你哦,这几年情况不景气,好多书店都撑不下去了。”
“所以这只是未来的一个计划,至于能不能实现,还是另一回事。”
她看着我,感慨道:“我羡慕你可以有自己的理想,可是我什么也没有。”
我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只是大家实现的方式不一样罢了。”
她听得入神,末了,她满怀期待说:“如果开书店的话,要算我一股。”
“没问题,到时候你一定是书店元老。”
她一听,眉目都是笑意:“既然这样,是不是该去庆祝一下?”
我哈哈大笑,“就像开战前的誓师大会那样吗?”
她点点头,补充道:“虽然这支队伍只有两个士兵。”
两年前,“菩提”书店还挤在闹市区。店面非常小,和一家首饰店各占一半的空间。那时我常在想,对一个城市来说,书店的存在意味着什么?“温暖的时光机器”?“城市中的孤岛”?或者“艳遇的好场所”?如果非要找一个答案,我宁愿相信书店是沙漠里的绿洲,每一个爱书的人,都是寻找绿洲的旅人。只是,这些回忆现在都成了一曲悲伤的歌,只在忧郁的时候唱起。那些音符、曲调,现在想来,如此明晰,又如此绝望。你永远无法想象,痛失生命中刻骨铭心的人和事,又假借一种通灵术将它们——那些坠毁的亡灵——从那深不见底的深渊中召回,是何等凄惶的景象。
大学毕业前,我又去了一次“菩提”。
“菩提”还是老样子,一样的摆设,一样的装潢,只是书架上多了几本不一样的书。这样故地重游,算是缅怀吗?我问自己,毕竟我和她已经没有任何牵连了,缅怀,只会显得装腔作势。
我在店里溜达一圈,和守店的女孩子聊起来。
女孩子一边摆弄一台CD机,一边说:“我们差不多要搬走了。”
“你的意思不会是书店要倒闭吧?”
她笑笑说:“那倒不是,我们老板说了,这边环境太糟,所以想搬去创意园,那边地段不错,氛围也浓一些。”
我想想也是,毕竟书店开在乱糟糟的闹市区确实有些不合时宜。我坐在“菩提”书店的木椅上,发起呆。一想到再过不久,这间书店就要迁往其他地方,我的心里就不是滋味,毕竟这个地方,我和赵淇来过,我们在这里谈论所谓的梦想,谈论关于未来的想象。那些细节和对话,穿过时空的阻隔,向我投射过来。我想起那次离开“菩提”的时候,我们走在熙熙攘攘的街上。赵淇忽然扯着嗓子问:“周岐山,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
我被她这架势吓了一跳,赶紧把她拉到一边。
“怎么啦?大庭广众的!”
她笑得快岔气,叉着腰,清了清嗓子,一副“好戏即将开场”的表情。
“周岐山!你听我说嘛!”
就像以前,一旦有话对我说,不管悲伤的还是开心的,她都会直视我,生怕一不留神,那些细细忖度好的字句就会溜走,“你听着,我之所以喜欢你,是因为你身上有一种气质,那是别的男生没有的,当然,别人也学不来,这是你的优势。还有,我是个特别事儿特别嘴贱的人,受不了苦,也看不惯我不喜欢的。跟你一起我不为什么,为的是我的心,在别人面前,我不会装作对你很好。感情说到底是两个人的事,私下相处才是我想要的。我有时会和你说分手,但那不是真的,我相信我们不会分所以才这么说。你要懂我,要是你不懂,你就辜负我了。”
说这些话的时候,赵淇脸上有一种特别的光,就像从云层上面滤下来的柔软阳光。
我听得脸红心跳,嘴上却说:“这算是……勇敢的告白吗?”
她重重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愤愤不平骂道:“喂——你真不解风情啊!”
我看她叉着腰,一副彪悍的样子,便嘿嘿傻笑起来,她睁大一双漂亮的杏眼,哭笑不得。
黄昏的光线照下来,像上帝随手打翻的一罐蜜糖,很甜,很美。
这是回忆里色调明亮的那部分。
那时的赵淇和我,所有细节、对话,以及场景,每一帧画面都清晰如昨。我看着这本《南方旅店》,想起平安夜晚上,赵淇曾那样沉浸其中。对她来说,她沉入的那个世界才是真实的,而身外的一切,皆不可靠。
我曾经送给赵淇一样礼物:一间冲洗照片的暗房。
在她出事之后,我变成一个彻底的孤独症患者。只要天一黑,一闭上眼,不管睡在哪间房,我都会想起那间冲洗照片的暗房以及里面的一切:量杯、温度计、剪刀、冲洗罐、固定夹、深色玻璃瓶、漏斗、安全灯……这些布置暗房所必备的物什,看似毫无秩序,实则每一样的摆放都有讲究。暗红色的灯光,米色的固定夹,水槽上薄薄的一层显像液,还有晾晒中的相片,它们形成的光影、氛围、味道,全都切割精准的隐形积木,一块一块搭建起一个神秘梦幻的空间。
赵淇说:“你看这些照片,如果没有这么暗的环境,它们的美就不会存在。”
我看着她,我们脸上的皮肤都被灯光染上一层暖暖的酒红色。
赵淇说:“没想到,你真的会送我一间暗房。”
这间两室一厅的房子,是我租的。那是去年九月,之前整个暑假我都在一家补习机构兼职,教一群初中生语文,工资不高,但两个月省吃俭用,存起来的钱,也够租下这间房子了。当然,我是瞒着赵淇悄悄行动的。工资一发下来,我就跑去和房东签约。一开始房东把租金提得很高,经不住我的一番软磨硬泡,最后房东松口了,答应把租金降到一个月一千二。
那时距离赵淇的生日,还有半个月的时间。九月开学后,我继续教补习班,闲暇时间,自己动手把其中一个小间改造成暗房:窗户用厚纸板封住,门和地板之间的缝隙,则加固一根等长的木板(刚好不会摩擦地面),以防止光线透进来。其他设备,是照着一本摄影杂志上的说明,一样一样购置的。这个过程,很像小时候做手工,对照图纸,按图索骥,力求每一个细节都不出差错。九月的南方,天气还很热,房间里没安空调,一忙活起来就汗流浃背。不过这些和即将完成的事情相比,都不值一提,因为这是我送给赵淇的生日礼物。
我到现在都记得很清楚,赵淇生日那天,我把她“骗”到出租屋里。当门推开,我微笑着对她说“生日快乐”的时候,她尖叫起来,脸上那种喜出望外难以抑制的表情,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幸福的表情。
她抱住我,狠狠在我脸上亲了一口。
“原来你之前说的加班,都是骗我的!天啊,周岐山你怎么可以这么浪漫!”她兴奋得像一个孩子一样,可是很快,她的脸色就沉重起来,她很认真地问我:“你花了多长时间弄的?”
我笑笑说:“这个没必要知道,你喜欢就好,真的。”
那天,我陪她在暗房里冲洗了第一卷胶卷。她小心翼翼地摆弄着显影液里的相片,我从背后环抱着她,她脖子上细小的绒毛蹭着我的脸。这样的姿势,像极了某种恒久的信赖。暗房灯光暧昧,她抬起头来问我:“你会娶我吗?”我低头吻她,笃定地说:“我会,我一定会。”我把她抱起来,放在中间那张宽大的桌子上,她看了我一眼,眼神柔软得像一汪湖水。她的呼吸近在咫尺,我轻轻吻了她的温暖的鼻尖,开始褪下她的衣衫。这一次,她没有拒绝。她的身体沉在暗红的光线里,我抓着她柔软的头发,缓慢地、用力地、不容分说地进入她的身体。赵淇别过头去,低低地哭泣。我就在这哭泣中经由她的身体真正意义上进入她的世界。我像一个常胜将军,我无所阻挡侵占她封闭已久的城池——可是你为什么在哭?你为什么在哭?
这间出租屋,有一段时间成了我们两人的秘密领地。
我们配置了厨具,周末便待在一起做饭。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这些都是赵淇平日里极少接触的物什。她知道我有洁癖,不喜欢厨房的油烟味,所以总是争着“霸占”厨房,时间久了,她的厨艺也日渐长进起来。
赵淇把平时用胶卷机拍的照片冲洗出来,挂在暗房里。那些背影、花草、建筑、黄昏的光线、一朵被雨水打湿的杜鹃花、自习室里堆叠的课本……它们既是摆设,也是屋子的一部分,它们见证了那一段最美好的时光。
只是后来因为开支太大,赵淇才让我把房子转租给别人,不过那间暗房一直留着。直到赵淇出事之后,我才把房子退了。
对我来说,那个地方,是一块无法再涉足的伤心之地。退租前,我又去了一趟。暗房里的摆设,每一样都照着原来的样子,静止在那里,就像凝固了的庞贝古城。绳子上还悬挂着原来的照片,赵淇并没有把他们收走。我一闭上眼,那些旧日场景就马不停蹄地朝我奔来。我能清晰地看见那些照片的显影过程:缠在冲洗罐片轴心上的胶卷,显影液,定影液,小心翼翼的晾挂,所有细微的动作,都在回忆里熠熠生辉。
我躲在暗房里,开灯,关灯,不断地重复这两个动作。房间里一会儿陷入黑暗,一会儿又遍布红光,视网膜里的映像,就在这一明一暗之间,逐渐模糊起来。
我慢慢地蹲下来,靠着墙。悬挂在绳子上的那一排照片,其中有一张是赵淇拍的,我的背影。我坐在黑暗中看着这张照片,它那么孤独,在赵淇走后,它静止在相纸上,凝固成一个永远也不再会转过身的姿势。
这间暗房充满了太多的回忆。我们在里面冲洗照片,拥吻,做爱,倾谈……它成了一个盛满时间碎屑的载体。我闭上眼睛,耳朵里响起赵淇按下快门发出的咔嚓声,声音在寂静的暗房里无限放大,像一圈一圈涟漪,从意识深处的中心点,一层层扩散开来,很快就将我淹没了。
我抱着头,终于痛哭起来。
赵淇出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像中了邪,怎么绕也绕不出那个小圆圈。有时候做着其他事情,一不小心就会跌入混乱的记忆中,像一个缺了零部件的机器人,或一台忘了上发条的时钟,链条卡在某个地方,转不过去,只好停下来,等待检查和维修。我相信赵淇不是真的消失了,她只不过和我玩起捉迷藏,她是一个淘气的小孩,她躲在一个看不见的角落里。我知道她在等我,在黑暗和寂静中等我去找她。可是,一旦意识赵淇“已经消失了”这个事实,周边的空气就突然被吸纳入黑洞中,迅速收缩,身体的器官、内脏,乃至细胞,都被这股强大的力量吸附进去。生不如死。上帝伸出看不见的手,把属于赵淇的那部分灵魂抽走了,天地间只剩我一个人孤零零地站着,渺小如蝼蚁。
这个夜晚,我坐在清平镇文化站的小屋里,手捧一本叫《南方旅店》的小说,却不知道它对我究竟意味着什么。小说本身并不承载任何意义,它需要你沉进去,只有沉进去,你才能在字里行间跋涉和驻足,才能在密密麻麻的字句之中寻到你想要的,可是,我并不知道什么是我想要的,我想要的是什么?我怎么能奢望用虚无缥缈的梦境来验证现实生活?
——真是痴人说梦!
相较于现实生活,小说之中的那个世界才是异次元的,它处于镜子的另一面,没有逻辑可循,唯一可靠的是你的意志,只有意志才能支撑你,使你悬浮于空中,使你在一片破碎之中中追寻真实,就像坐上一趟开往未知终点的过山车。
——“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遇上哪道弯。”
圣诞节那天,天未亮我就醒了。前晚的争吵,淡化成了一场遥远的梦境。只是睁开眼,那股痛感仍旧若有似无地延续着。我不知道前一晚我们是怎么睡过去的,又是怎么在睡梦中原谅了彼此。我的脖子和颈椎都酸痛得厉害。
赵淇早已起床了,她正裹着浴巾站在床边,默不作声地看我。我的眼神和她碰触在一起,又迅速弹开。我们都很尴尬,这尴尬在我和她之间筑起一堵看不见的墙。我们都心知肚明,但谁也不想去推到它。
赵淇站着一动不动,良久,她才说:“你去帮我买包卫生棉吧,我来M了。”
她的话让我一下子清醒过来,我朝她点点头:“好,这就去。”
“便利店有卖,要护舒宝,蓝色包装的那种。”
我迅速穿好衣服,一边拿起钱包塞进裤兜里。
“把房卡带上吧——”
“嗯。”
带上门的那一刻,我像逃离犯罪现场,长长地吁了口气。还好,还好赵淇给了这个“机会”,不管她是不是故意这样做,我都可以借这个机会暂时逃开,好好地缓冲一下心情。
我匆匆下楼,告诫自己忘了昨晚发生的事情。
大清早的,街上没多少车辆。天很冷,我拉高了外套的领子,缩起脖子走路。过了一个十字路口,再走一段就是便利店了。
店员无所事事,就像等候兔子撞上树桩的农民,其中一个问我:“先生需要帮忙吗?”我摇摇头,“我自己看看。”
扫过一排货架之后,我终于在角落里发现了目标。
我拿起来,走到收银台。“多少钱?”店员看了我一眼,拿起来扫了条形码,“13块9。”我从钱包里拿出14块钱给他,“不用找了。”
我拎起那包卫生棉,塞到敞开的外套里,再拉好拉链,推开门,很快走了出去。
城市半睡半醒。
小贩推着车出来了,行人的声音和车声混在一起。
路过早餐摊子,我顺便买了两碗粥作早餐。
穿过马路,再朝前走一段,拐个弯,就到了。我从裤兜里拿出房卡,靠近感应区,门发出一声沉闷的嘀嗒声。
插入房卡,房间的灯亮了起来。
“我回来了。”
——房间里,被子揉得皱成一团,昨天晚上装关东煮的纸碗还搁在桌上。
我傻眼了,赵淇不在!她的行李也不见了。我打开浴室的门,那里空空荡荡。
我慌了,放下粥,第一个反应就是冲到楼下。
到了酒店前台,我语无伦次:“看见一个穿白色外套的女孩子没有?她是不是刚走?”
前台小姐睡眼朦胧,见到我像见了鬼一样,慢吞吞说:“好像提着包走了……”
“什么时候走的?”
“就刚才。”
她话还没说完,我发疯了一样往外跑。
赵淇你到底去哪儿了,别吓我啊,不要和我玩捉迷藏!
我的脑子在高速运转。按道理,从我出门到现在,不过十五分钟,就算走的话,她也不可能走远。她首先一定会找地方打车。想到这里,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我站在十字路口向四周张望:左手边再过去,是江边,右手边,是通往市区的马路。
我从未像现在这样迷茫,城市的街道在这一刻变成一个巨型的迷宫。
赵淇会在哪儿打车呢?
我想得头都快爆炸了,摸摸口袋,妈的,手机忘带了!
我又开始往回跑,没命地跑,风使劲地往身上吹,那种感觉,好像风在将你撕裂。
开了房间门,我累得气喘吁吁。
我找到手机,按了赵淇的号码,手在颤抖,心也在颤抖。
赵淇你赶紧接电话啊!
手机里传来机械的冰冷的声音:“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我告诉自己冷静,千万要冷静。赵淇不可能出事了,如果她被人带走了,行李不可能一件不落。再说酒店有保安,有监控探头,她不可能平白无故消失了。酒店前台不是说她提着包走了吗?她一定是早有预谋的,一定是的,不然她不会找借口支使我离开。
我瘫坐在床上,脑子乱成一团浆糊。
酒店房间里只有我的心跳声,一下一下,突突地跳着。
我突然厌恶起这家酒店来。这样一种感觉,就像坐在台下看魔术表演,你明明知道箱子是道具,人不会凭空消失,可是,可是你还是被魔术师那精湛的技艺给骗了:移花接木,障眼法,巧置机关,这些都只是虚拟和遮蔽的手段,只是为了告诉你,现在发生的一切都是真的——人,就在你眼皮底下,不见了。
赵淇,就是那个操纵一切的魔术师。
我浑身的力气好像被抽空了,坐在床上,太阳穴突突跳得厉害。我环顾四周,房间里凌乱不堪,赵淇大概走得匆忙,很多东西忘了带走。我看到床头柜上有一个药罐,我很好奇,便拿起来看,药罐上“百忧解”三个字一下子击中了我。这不是治抑郁症的药么?!赵淇怎么会吃这种药?正在我迷惑不解的时候,我看到台灯下压着的一张字条,是从酒店的便签纸撕下来的——
“对不起。”
是赵淇的字,铅笔写的,歪歪扭扭,非常潦草,像是被人捆绑了双手写下的。
我努力回想发生过的事,再想想赵淇说过的话:“如果真有神的话,我希望死后,他能赦免我的罪。”“你说,人和人为什么要相爱?”“他们逼我的话,我就去死。”那些字眼让我的心脏迅速收缩了一下。最后我的意识停留在昨晚的争吵上。直到这一刻,我还是不相信,我们竟然会吵架,而这一切只是因为,我怀疑她。
想到这里我懊悔不已,这太可笑了,我怎么会怀疑她呢?
我迅速收拾好东西,拔出房卡,关门,下楼去了。
这种感觉很糟糕,真的很糟糕,就像被人无缘无故扇了一耳光。落差太大,时间导演了一出荒诞派戏剧。无来由的开端,无意义的对白,情节停滞,甚至连故事高潮也省略了。一夜之间,我就成了荒诞派戏剧中的角色:颓唐、呆滞、猥琐,在一个无意义的世界里孤独地等待戈多。
——她一定是趁我出去的当口悄悄地走了,消失了。
我强制自己冷静下来,集中注意力想一想赵淇的去向。首先,她应该不会马上回学校,如果回学校,她也应该知道,我很容易就会找到她。那么,排除这个,她还会去哪里?回家?我从来没去过她家,不知道她家具体是在哪个位置。她不会真的回家了吧?只有这样才能躲开我?这么想着,就只有这一种可能性了。她不会让家人接她回去,她一定是自己回去的,坐大巴,或者搭乘动车——不管采取哪一种,她都要从火车站一带出发——汽车站和动车都在那里。
赵淇现在要么已经到了车站,要么还在路上。
我暗自祈祷,希望这样的推测不会出错。
我回酒店收拾了东西,退了房,径直走到路口等的士。
大概五分钟后,来了一辆空的。
一上车,我就心急火燎地告诉司机:“去火车站!”
车开动,两边的街景迅速倒退,阳光晃得迷眼。
我的心里一阵堵塞,喉咙像堵了一团棉花,那种感觉好难受。
——只能赌一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