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小企业经营规划管理制度
一、企业战略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战略管理,做好未来长期的发展规划,明确本公司的中长期目标和发展方向,更好地整合优势资源,获取竞争优势,实现公司的高速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战略规定的是公司的总体长远的目标、发展方向、重点前进道路以及应采取的行动方针和重大措施。
第三条 公司经营企划部负责公司战略企划事务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公司战略应满足以下原则。
完备原则、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实效原则、避免自相矛盾的原则。
第二章 战略规划内容
第五条 公司战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战略总结与定位分析:简要回顾与总结公司过去的战略,结合公司内外部环境分析,开展与主要竞争对手的对比分析及主要战略客户的关系分析,明确公司在产业及行业中的位置和市场地位。
(2)公司战略规划:在公司整体战略框架下,明确在公司愿景和使命下所处的发展阶段和规划方向,在公司战略目标下选择公司的业务组合,包括扩张或调整现有业务,拓展和进入新型业务领域,发挥各项业务战略协同作用。
(3)公司经营指标规划:对公司整体和核心业务未来的关键业绩指标进行系统分析和设定。
(4)公司核心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核心业务及子公司的发展目标、发展规划、竞争策略等。
(5)公司职能战略规划:在公司战略规划体系下,开展各项职能战略规划,协同支撑公司整体战略发展。
第三章 战略规划流程
第六条 公司战略规划编制流程。
(1)调研诊断。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存在问题,没有问题的中小企业是不存在的。但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是战略层面的问题。管理者一定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来分析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
(2)确定发展方向。管理者在找出企业的问题后,要确定企业的发展方向,包括我们要的愿景是什么?使命是什么?企业往哪里走?是专业化还是多元化?
(3)确定目标。中小企业的发展要遵循事物的一般发展规律,切忌盲目求进,而要“源于实际,高于实际”。目标包括产值、市场、销售、品质、产品、品牌、人力资源规划等。
(4)确定实施方案。方案是战略管理的核心,方案具有可操作性。特别是年度实施方案,必须详细具体。
(5)完善组织结构及岗位。为了完成战略目标,企业需要设立什么样的组织结构及岗位,组织结构是实现战略目标的构想,岗位是将战略责任落实的载体。
(6)确定人选。中小企业用人一定要务实,有一个原则要记住,那就是合适自己的才是最好的,用人要不拘一格,而不是一定非要用优秀人才不可。
(7)总结、纠正。战略在实施的过程中,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总结,发现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保证执行不出偏差。
第四章 战略规划编制和调整时间安排
第七条 公司战略规划每5年编制一次。公司经营企划部自前一年×月×日开始做相关准备工作,在当年×月×日前提出《战略规划提案》,在×月×日前完成编制工作。
第八条 在非计划编制年度,公司战略规划每年调整一次。公司战略发展部自前一年×月×日开始做相关准备工作,在×月×日前提出《战略规划调整提案》,在当年×月×日前完成战略规划调整工作。
第五章 战略规划文档归档、保管和查阅
第九条 公司战略规划文档包括公司战略规划文件、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文件、分公司战略规划文件和分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文件。
第十条 战略规划文档统一归档到公司档案室,公司经营企划部留存副本。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企划部根据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对战略规划文档进行归类和标识,以方便查阅,妥善保存、移交相关文档。
第十二条 公司战略规划文档包括公司战略规划文件、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文件、分公司战略规划文件、分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文件、公司职能战略规划文件、公司职能战略调整文件等。经营企划部要实施分级保密管理制度,防止文档被无关者查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经营企划部负责解释。
二、企业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计划管理工作的任务。
(1)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为企业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提供依据,制定企业的长远规划,并通过近期计划组织实施。
(2)根据市场需要和企业能力,签订各项经济合同,编制企业的年度、季度计划,使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在企业统一的计划下协调进行。
(3)充分挖掘及合理利用企业的一切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不断改善企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果。
第二条 企业各级部门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各种计划的编制执行和考核上。
第三条 企业的计划管理根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全厂分厂部、车间、班组三级进行管理。厂计划管理科是全厂计划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各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各种专业计划的归口部门。
第四条 为保证全厂计划工作的正常开展,应加强综合计划,认识到它在企业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各级计划部门和归口部门也必须根据计划工作的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计划人员。
第五条 企业计划必须认真进行综合平衡,坚持“积极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不留缺口,不“打埋伏”。
第六条 企业的各项计划是市场经济计划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计划一经下达,各级各部门都必须发动员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计划的实现。
第七条 统计工作是企业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工具,应准确、及时、全面反馈计划的执行情况,禁止弄虚作假。
第二章 长远规划
第八条 长远规划是确定企业未来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的战略计划,通过年度计划的安排逐步实现。其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企业产品的发展方向。
(2)企业生产的发展规模。
(3)企业技术发展水平及技术改造方向。
(4)企业技术经济指标将要达到的水平。
(5)企业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安全环保等生产条件的改善。
(6)员工教育培训及文化设施建设。
(7)员工生活福利设施的改造。
(8)能源及原材料的节约。
第九条 编制企业长远规划的主要依据。
(1)经济发展的需要。
(2)市场需要。
(3)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
(4)国内外科学技术最新成就和发展趋势。
(5)技术改进、引进和改善管理、提高员工技术水平以后所能提供的潜力。
第十条 长远规划的编制工作由分管计划工作的厂长主持。计划管理部负责汇总、综合平衡,提出总体方案和上报。各归口部门按规划要求负责搜集、整理资料提出专业规划(草案)。
第三章 年度综合计划
第十一条 年度综合计划是企业全体员工在计划年度内的行动纲领,又是安排季度、月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因此,企业各个生产环节和各个方面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
第十二条 年度综合计划的制订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平衡的方法进行编制。即由分管计划工作的厂长负责领导,各业务归口科室按“管什么业务,就编制什么计划”的原则,根据规定的计划表式,负责编制各专业计划,计划管理科负责拟定编制计划的总进度,组织综合平衡,于每年的12月上报和下达工作。
第十三条 年度综合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1)上级部门下达的指令及指导性计划。
(2)厂长提出的年度方针目标。
(3)产品订货合同和市场预测资料。
(4)长远发展规划。
(5)前期预计完成数字及本企业历史统计资料。
(6)经审定过的各种技术经济定额。
第十四条 编制计划所需资料由各部门车间相互提供,任何单位都不得拒绝。
第十五条 专业计划的编制,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主持,计划草案应认真听取分管厂领导和有关车间、科室的意见,并按规定的时间报计划管理科。报送的计划必须附文字说明,经科长和编制人签章后方才有效。
第四章 指标管理
第十六条 年度综合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计划任务是通过一定的计划指标来表示的。计划指标就是企业在计划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方面应该达到的目标和水平。为全面反映企业的技术经营活动,必须适当设置各种指标,建立健全企业的指标体系,完善和促进计划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计划指标应按平均先进水平来确定,一般应高于上期实际达到的水平并经过努力才能实现。
第十八条 计划指标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厂级指标(总指标)由厂计划管理科负责汇总、平衡、上报和下达,各业务科室负责归口管理。车间级指标(分指标)以车间主任为首,组织有关职能人员负责管理。班组级指标以班组长为首组织工作人员管理。
第十九条 为使计划任务层层落实,计划指标必须进行层层分解。坚持谁管什么指标就分解什么指标,分解指标必须和总指标保持平衡和衔接,分解指标执行情况按规定路线进行反馈。
第二十条 厂级指标的设置由计划管理科根据上级要求和厂内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指标归口部门商定。
第二十一条 必须在当年年底正式下达次年的企业年度经营综合计划。
第五章 计划指标的调整
第二十二条 为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企业计划一经上级部门及厂领导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各归口部门和执行单位均不得随意修改。如确受客观原因影响,经主观努力仍不能完成计划时,在有利于调动广大员工完成计划积极性的前提下,可调整计划指标,但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1)厂级计划指标的调整,由执行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送归口科室签署意见后,经计划管理科审核,报厂领导审批。属总公司下达的计划指标,还要报上级部门审批,在未批准前仍按原计划执行。
(2)调整年度计划指标应提前一个季度申请,调整季度计划指标应提前1个月申请,调整月度计划指标应提前10天申请。
(3)调整某一项计划指标如需同时相应调整其他有关计划指标时,应一并上报呈请审批,以保证计划的平衡协调。
(4)调整计划指标一律以书面批复为准,在未接书面批复以前一律按原计划考核。
第六章 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 各级领导必须随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二十四条 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应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等资料统计汇报。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数,一律以统计报表数为依据。
第二十五条 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必须与经济责任制考核相结合,考核的计划指标一律以上一级部门批准或下达的计划指标为依据。
三、企业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公司及各分公司经营管理的计划性,规范公司的计划和预算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拟订旨在提高工作效率,其目的是在年度开始之前对下一年度的经营目标与经营方针预作提示,各部门及分公司依据公司目标,拟订或修订相关管理制度或改进方案,并配合年度预算的编制预测产品市场的增减变动,配合设定产能与成本标准,拟订年度产销计划。
第三条 本制度也可作为考核各部门执行绩效的依据,通过各种标准的设定、事前的合理规划,并经由各管理阶层的积极参与以达到研究创新、扩大营业额、控制成本、创造利润的目的。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机构包括总经办、公司财务管理部。
第五条 总经办是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如下。
(1)审批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
(2)审批有关计划和预算管理的政策、制度、规定等,确定编制方针与程序。
(3)对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形成意见。
第六条 公司预算审核委员会是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包括:
(1)审批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
(2)审批有关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的政策、制度、规定等,确定编制方针和程序。
(3)对项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决定。
第七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是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审核和执行机构,其审核职责包括:
(1)审核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
(2)审议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形成决议。
(3)审核有关计划和预算管理的政策、制度、规定等,确定编制方针和程序。
(4)对各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形成意见。
(5)财务管理部在审议各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议题时,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应列席并参加讨论。
第八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的执行职责包括:
(1)传达公司确定的总体经营管理方针、总体目标。
(2)起草、修订、下发经营计划和预算方案的指标类别、格式。
(3)审核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方案提案。
(4)拟订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方案提案。
(5)制订公司月度、季度、半年、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6)监督公司及各分公司的经营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
(7)负责公司经营计划与预算管理其他相关事项。
(8)负责对各分公司的年度经营决算报告进行审核、汇总,并撰写总公司年度经营决算报告和相关分析报告。
第三章 编制原则
第九条 一致性原则。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预算方案要根据总公司的中长期战略规划进行编制,服从公司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并符合公司总体的经营方针。
第十条 先进性原则。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要对照“四个水平”进行,即本中心历史最好水平、本年实际水平、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国外同行业先进水平。
第十一条 全面完整性原则。公司经营计划和预算必须全面、完整、具体,将指标层层分解落实。
第十二条 实事求是原则。公司经营计划和预算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对宏观经济状况与经济政策、行业趋势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
第四章 范围与依据
第十三条 经营计划和预算的编制责任中心范围。
(1)一级责任中心:总公司。
(2)二级责任中心: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
第十四条 经营计划和预算编制的依据与基础。
(1)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
(2)行业趋势、市场环境、竞争环境。
(3)总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
(4)责任中心自身资源和能力的分析报告。
(5)经营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
第五章 内容与要求
第十五条 总公司及分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预算需含有以下内容。
(1)总公司及分公司上一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总结。
(2)总公司及分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3)总公司及分公司内外部环境分析与预测。
(4)总公司及分公司主要年度经营目标。
(5)总公司及分公司实现目标的措施规划。
(6)总公司及分公司财务预算方案。
(7)总公司及分公司风险分析及相应对策准备。
(8)其他必要说明。
第十六条 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年度管理计划和预算需含有以下内容。
(1)部门上一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总结。
(2)总公司战略对部门发展的要求。
(3)部门主要年度管理和支持服务目标。
(4)部门工作计划及主要举措。
(5)部门费用预算。
(6)其他说明。
第十七条 分公司预算方案和汇报重要信息的内容格式(略)。
第十八条 公司经营计划和预算方案与分公司经营计划和预算方案的编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经营计划中重大工作内容应该逐项列出并制定工作进度表。
(2)各项计划和预算指标确定部分和预测部分应该明确分开,尽可能压缩预算中的预测范围(如将已经签署合同的业务和不确定业务分开列明),同时要详细说明预测过程和依据。
(3)计划和预算中包含的各项数据要尽量给出明细。
(4)针对开发项目编制项目预算。
第六章 编制调整流程
第十九条 年度计划和预算的编制流程包括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审核流程、总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制定流程、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调整审核流程、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调整流程。
第二十条 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编制与审核自前一年度的×月×日开始,在×月×日前完成编制工作,审核流程如下。
(1)分公司提出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
(2)总公司外派董事将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上报总公司。
(3)总公司资产管理部审核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并提出专业意见。
(4)总公司分管副总裁审核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并提出意见。
(5)总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形成审议决议。
(6)总公司资产管理部向外派董事传达公司决议。
(7)总公司外派董事根据公司决议在分公司董事会上表决。
(8)分公司董事会审批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
第二十一条 总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制定流程自前一年度的10月1日开始,在12月31日前完成编制工作,制定流程如下。
(1)公司资产管理部提出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编制要求。
(2)公司各部门和分公司提出本单位的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
(3)公司资产管理部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讨论稿。
(4)公司分管副总裁审核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讨论稿并提出意见。
(5)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核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讨论稿。
(6)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讨论稿。
(7)公司资产管理部根据董事会审批意见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方案正式稿。
第二十二条 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调整审核流程参见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编制审核流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的调整流程如下。
(1)公司资产管理部提出年度经营计划调整议案。
(2)公司分管副总裁审核并提出意见。
(3)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批并作出决议。
(5)公司资产管理部根据董事会决议调整年度计划与预算。
第七章 执行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执行计划和预算时,要坚持“权责分散,监督集中”的原则,即计划预算内的财权、经营权下放给二级责任中心,一级责任中心集中掌握监控权。
第二十五条 在预算执行的过程中,各责任中心以自我控制为主,对在预算范围内的各项支出按照公司和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及相关审批程序进行控制。
第二十六条 各责任中心负责人必须责成相关部门每月按照既定的格式填写计划和预算,并向公司资产管理部报送公司要求的月度、季度和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和分析报告,资产管理部同时抄报公司战略发展部、审计监察部。
第二十七条 公司资产管理部是经营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等各种信息的汇总部门,是公司对计划和预算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管理、监控和分析的主管部门,其相关监控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收集、汇总各责任中心计划与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各种计划和预算执行信息,并于每月10日前将执行情况统计结果和简要分析说明报送总裁办公会。
(2)负责每月对每个分公司进行不少于2天的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考察。
(3)负责牵头并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各责任中心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会同公司战略发展部和审计监察部,撰写包含各方专业分析和改进建议的《计划预算执行综合分析报告》,报送公司总裁办公会。
(5)负责对相关责任中心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帮助各责任中心更好地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目标。
(6)负责牵头并组织相关部门对经营计划和预算方案执行中的调整事项进行审核。
(7)负责会同公司战略发展部、审计监察部共同提出对各二级责任中心计划和预算执行效果的考评意见。
第二十八条 公司总裁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各二级责任中心负责人参加的计划和预算分析例会,讨论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商议纠正偏差的措施。
第二十九条 各责任中心要加强对其下属责任实体执行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以保证公司总体经营计划和预算得到有效控制。对违反本制度的各责任中心,公司人力资源部有权根据总裁办公会的要求追究该责任中心主要负责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 年度经营决算
第三十条 公司总裁办公会是年度经营决算编制的领导机构,公司资产管理部是年度经营决算的执行机构。
第三十一条 公司年度经营决算的编制要求如下。
(1)年度经营决算要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财务管理政策和制度的要求执行。
(2)年度经营决算要对对公司损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逐项审查,提出审核性和指导性建议。
(3)年度经营决算要对照预算认真分析经营结果与预算的差距,为来年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