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人性心理:推翻根植于人心的因果循环律(1)
怀疑论是一个重要的哲学流派,和独断论争锋相对。独断论认为人类能依靠自己的实践和探索发现真理,怀疑论则对此表示怀疑。我倾向于怀疑论,但我不会像那些极端怀疑论者那样,认为一切都是虚无。相反,我是崇尚实践和探索的,当我不知道苹果是什么滋味的时候,我会亲自尝一尝。但即便我这样做了,我也不知道苹果为什么会发甜。而对于那些只是见过苹果却没有吃到的人来说,他们连苹果什么味道都不知道。因此,即便我耗费心力去研究实践,我仍然无法了解客观事实,因为我们的感官系统不能提供给我们自然界事物的本质知识。
我们不能说事物是美的或是丑的,也不能说它们的存在是应该或是不应该,这没有任何客观的标准,我们只能依靠主观加以判断。例如,一盏油灯在黑暗的山洞中会显得特别明亮,而在太阳光下却昏暗无比。再如,一座山峰在远处看上去平平整整,但我们走近后,却发现它凹凸不平。所以,我们无论如何也得不到绝对正确的知识,与其无休无止地争论,不如心存怀疑,这样才能得到心灵的安宁。
1.经验归纳法不能推导出必然规律
因果规律是人们认知的结果,而且,事物的因果关系在很早以前就被哲学家们认为是普遍存在的。当我们说两个事物处于因果律之中时,就是指一个事物可以对另一个事物施加影响,并使其做出相应的反应。也就是说,前者是后者得以存在的先决条件,前者采取措施或施加影响之后,其结果必然就是后者。如果在不同的条件和状态下都是如此,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两者具有因果关系。
我们可以把因果律认为是从A到B,即A必然可以引发B。我之前的很多哲学家几乎都把前人总结出的因果关系直接拿来用,他们把它当作一个公理或公式,套用在复杂的哲学理论中。但是,我们究竟是凭借什么知道A到B的关系就一定是必然关系?又凭什么知道A一定会引起B呢?
我敢说,哲学教授或者心理学教授都无法回答出这个问题来,因为这本就不是一个必然现象。那么,以前判断两个事物互为因果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其实,这是用了一个叫作“经验归纳”的方法,即先找两个先后出现的现象,A是先出现的现象,B是后出现的现象,两者不止一次地陆续出现,并且在不同的条件和环境下也是如此。于是,哲学家们便通过经验归纳法得出:A是因,B是果。也就是说,以前的哲学家认为因果关系既不是来自经验观察,也不是来自理性认知,而是经验归纳的结果。
例如,当苹果和树枝断开的时候,我们就会认为苹果一定会掉到地上。这里的“因”就是苹果与树枝断开,而“果”就是掉到地上,后来,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也证明了这个道理。但这真的能证明它们之间存在因果律吗?答案是未必,因为谁也不知道万有引力定律的适用范围,也不知道该定律是否全宇宙通用,就连牛顿本人也没有搞清楚万有引力究竟是如何产生的。那么,我们对偶然的经验进行归纳,就一定能得出必然的判断吗?这种理解真的合理吗?对此,我可以用一个火鸡的例子来说明。
在一个火鸡饲养场,只要饲养员一走进火鸡群,火鸡们就能得到一顿美味的食物。有一只火鸡非常聪明,它在慢慢地总结规律,并分析饲养员走进火鸡群与得到美味食物之间的关系。半年过去了,这只火鸡发现,无论是雨天还是晴天、热天还是冷天、白天还是晚上……总之,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火鸡们见到饲养员之后总能饱餐一顿。于是,这只火鸡就得出了一个结论,饲养员走进火鸡群与得到美味食物是因果关系。有一年圣诞节,饲养员像往常一样走进了火鸡群,当这只火鸡兴高采烈地等待饱餐一顿时,不想饲养员并没有带来食物,而是将它和几个同伴抓走宰杀了。
在这个故事中,那只聪明的火鸡的确应用归纳法得出了因果规律,而实际上并非如此。至少我可以断定,归纳法并不一定是合理的。在科学上,我不否认归纳法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它给人们带来的帮助,但在哲学上,归纳法是失败的。
首先,因果关系的发现不能依赖理性,也就是说,与之相关的推论以及逻辑推理都不适用。因为结果和原因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一切与客观世界脱离的主观解决方案都是不适用的。因此,对于外部事物的认识必须通过经验来把握。因果关系也不例外,没有哪一种因果律可以不依靠对现象的观察而显现出来。例如,为了验证火把是不是可以使炸药爆炸,我们只能亲自试验,而不能通过凭空的猜测。
但是,这只能说经验在以往的事例中是可靠的,在未来的判断中却不一定如此。当我们经常看到一个事物可以引出另一个事物时,我们只能说一个事物可以从另一个事物中推断出来,而且仅仅是这一对事物才有这种关系,我们不能由此推断出与之相似的事物也是如此,因为它们之间并不一定存在逻辑的必然性。
所以,相对、偶然和个别的经验即使重复上万次,仍然是相对、偶然和个别的经验,我们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从中找到某种必然性。而且,过去与现在的经验只能对过去或者目前有效果,并不能推测出明天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我们永远也无法知道明天的太阳会不会升起,我们只能做出假设和预测,却从来不能获得某种必然的规律。
2.运动员追不上乌龟的悖论
大多数哲学家都喜欢研究玄学,并提出一些与前人相对立的观点,以显示自己在学术上的优越性和与众不同。可悲的是,很多人都对某个“大哲”提出来的理论无条件地接受,因为这些理论满足了大众的愿望,人们再也不用考虑这些结论是否合理、可行。关于这些谬论,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对于无限可分性的讨论,我想以此为开端,分析时间与空间的无限可分性。
很多哲学家都认为物质和空间无限可分,但实际上,这个理论根本就没有任何依据。就像我们在纸上画一点墨迹,当我们离纸很近时,可以完全看到墨迹;当我们逐渐走远,就完全看不到了。显然,我们不能分割无法感知的物体。就算有一个望远镜可以使我们再次看到那个墨迹,但如果距离再远一点,我们就又看不到了。
因此,我们对感知不到的东西是无法划分的,空间与时间可以无线分割的理论更是不复存在。目前,从物理学与哲学的角度来看,空间和时间是不可以无线分割的,而古希腊哲学家提出的很多悖论都是以时间或空间的无限性为基础。其实,这些悖论根本不成立。其中,最著名的当属古希腊哲学家芝诺的飞矢不动问题。
芝诺说,将一支箭射出后,它看似是移动的,而实际上,它在每一个瞬间都是静止的,所以,它在某个位置上的动与不动没有什么区别。芝诺曾经用这个问题问他的学生说:“一支箭射出去究竟是动还是不动呢?”学生回答说:“当然是动的。”
“看上去确实是这样,每个人都认为它是动的,但是,这支箭在每一个瞬间都有它的位置对吧?”
“是的,教授。”
“在每一个瞬间,它占据的空间和它的体积是一样的吗?”
“是的,教授,它占据的空间与它的体积的确一样。”
“那么,在每一个瞬间,它是不动的还是动的?”
“是不动的。”
“那么,时间是不是由瞬间组成的?”
“是的。”
“那么,弓箭在发射出去后是动的还是不动的。”
“当然是不动的。”
经过这样的对话,芝诺终于让他的学生承认了飞矢不动的理论。但是,根据常识,箭明明就是运动的。但我们又无法证明它是动的。飞矢不动问题让很多哲学家认识到,经验有的时候不一定是真实的,他们由此转向了相信逻辑推理是发现真理唯一途径的理性主义。由此可见,芝诺的悖论真的是贻害不浅。
后世有很多哲学家批判过芝诺的悖论,但都不彻底。有的哲学家考虑到运动是相对的,所以,他们认为,如果以与这支箭同样速度、同样方向的另一支箭做参照物,这支箭当然是不动的。其实,这个解释愚蠢至极,芝诺根本就没有把另一支箭作为参照物,而是以地面为参照物。而且,芝诺提到的始终都是一把弓箭,而从没有涉及另一把弓箭。
如果遇到运动就以参照物的观点来解释,那么,当物理老师告诉我马车运行的距离和时间,让我计算速度的时候,我完全可以这样告诉他:“老师,因为旁边有另一架和它同样速度的马车,所以,这辆马车是静止的,速度为零。”这句话听起来没错,但这是多么荒谬的一种解释啊!
如果我们都以地面为参照物,飞矢不动的悖论就是成立的吗?其实不然,飞矢不动理论主观地认为,被射出去的箭在每一个瞬间是完全不动的。但实际上,瞬间真的可以达到吗?真的可分吗?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时间可分,那么我们就可以把人生分成无数的瞬间,而我们永远也过不完这些瞬间,所以我们就可以长生不老了。但实际上,这根本不可能,我们一样要承受生老病死。所以,时间在常识上是不可分割的。那么,在理论上又如何解释呢?我们来看下面的例子。
有一支箭在空中运行了6000秒,从发出去开始计时,每一秒算一个瞬间。那么,这个弓箭在第1秒的时候是静止的,在第2秒的时候也是静止的,但我们不能说它在第1秒至第2秒的时间内是静止的。因为从第1秒到第2秒是一个时间段,而不是时间点,即便我们以0.1秒作为一个瞬间,情况依然如此。不管我们把时间分得多么小,瞬间与瞬间之间都是时间段,而既然是时间段,那就有位移。所以,弓箭是运动的,而非静止的。当然,一定要以地面为参照物。
解决了飞矢不动问题后,事情还没有结束,因为芝诺还提出了一个运动员与乌龟赛跑的故事,这个故事也曾经让众多哲学家绞尽脑汁。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古希腊时期有一个著名的长跑运动员叫阿基里斯,有一天,阿基里斯在散步时碰到了芝诺,看到芝诺瘦小的身体,阿基里斯骄傲地说:“芝诺,听说你是个有名的学者,但你的身体看上去病歪歪的,走路的样子像个乌龟。”芝诺笑了笑,对阿基里斯说:“我走路的确像乌龟,但是,你跑得比乌龟还慢。”阿基里斯听了火冒三丈,大吼道:“胡说,我的速度超越乌龟何止千倍百倍?就算让乌龟在我前面1000米处,我也能在短时间内追上它。”
芝诺接着说:“怎么可能呢?你想想,当你跑到1000米的时候,乌龟可能已经跑出了100米;你又跑出100米后,乌龟可能又会前进10米;当你跑完10米后,乌龟可能又跑了半米。总之,你只能无限地接近乌龟,但永远无法超过它。”阿基里斯想了想,觉得芝诺说的话完全有道理,就承认了自己确实跑不过乌龟。
这个问题与飞矢不动的问题一样可笑,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乌龟的爬行速度在自然界所有生物中都算是倒数的,不要说运动健将阿基里斯,一个孩童都能跑过它。然而,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用理论来推导就成了悖论呢?
问题还是出在时间是否可分上,如果时间无限可分,那么运动员追不上乌龟是完全合理的,因为一个小段的时间我们都能无限划分,比如阿基里斯跑了0.01秒、0.011秒……0.00000000001秒……如果时间这么分割下去,那阿基里斯永远跑不完,而乌龟也始终在他的前面。因为每当他跑到乌龟原来位置的时候,乌龟总能多出那么一点点距离,即便那个距离微乎其微,小到不可见。
但实际上,我们只要实践一次就知道,想跑到乌龟的前面再简单不过了。这也证明了时间是不可无限划分的,到了一定的程度就是一个阈值,无法继续分离,或者说已经超出了人类的认知领域。所以,运动员永远追不上乌龟的悖论也是不存在的。
3.因果循环:我们深信不疑的谬论
我们由一个三角形产生了这样一个观念,那就是三个角加起来等于两个直角的和,只要我们的观念不变,这个关系就放之四海皆准。但是,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我们的观念无法触及远隔千里的物体。这种距离的特点决定了千百种不同的偶然性,比如有两个物体,我们依靠观念看上去完全相同,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或位置的变化,它们的形态或是数量就会发生变化。
例如,把一个铁杯子放到土里埋起来似乎不会出现什么情况,但如果埋上10年,那铁杯子肯定会消失不见。因此,从一个对象产生另一个对象的现象无法从观念上判断,也无法进行逻辑推导,比如,原因和结果就只能从经验中得出。
因此,没有任何一种现象——哪怕是最简单的现象——能用我们眼前的物质加以说明,而只能凭借经验和记忆才能预料到。
相似、相反、数量等可以用观念来判断,这也是可以确定下来的对象。这些关系中有三种是一看便可以出现的,准确地说,它们是直观的,不需要理性来分析。对于事物的性质,如颜色、温度等,当差别微小时,我们便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当差别变得巨大时,我们便不需要任何的分析和研究,只凭借感官系统就能分清楚。
即便是被公认为绝对正确的几何公式,如勾股定理,也是在一般想象中总结归纳出来的,并不具备客观的绝对性,也没法儿给我们提供绝对安全的保障。例如,很多数学家认为,没有两条平行直线能够有一个共同的线段。但是,我们永远也无法在实际生活中找到完全平行的两条直线,即便倾斜的角度多么微小,都不能保证这个定理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