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潜伏的祸端
比特犬的行为给犯罪带来何种启示
1
一个阳光普照的冬日下午,盖伊·克莱罗到托儿所接他两岁半的儿子杰登,两人一路走回他们位于加拿大安大略省首府渥太华西区的家。快到家时,杰登落在父亲后面,就在盖伊回头看他之际,一只比特犬跳过邻居家后院围墙,向杰登冲过来。克莱罗的太太琼·哈特利事后回忆说:“那只狗咬住杰登的头,开始抖动身体。”就在她大惊失色地看着那只狗攻击幼子之际,另外两只比特犬也跳过篱笆来,加入攻击。
克莱罗夫妇赶快跑过来解围,盖伊挥拳猛揍第一只狗,一直揍到它松口为止。盖伊把从恶犬口中抢救下来的爱子抛给太太,琼用身子挡住杰登,加以保护。就在这时,三只狗一齐扑向琼。盖伊对着太太大叫:“保护你的脖子!保护你的脖子!”一名在窗前目睹这一幕的邻居尖声求救,她的同居男友马里奥·戈蒂耶冲出来,附近一名少年见状一手拿起曲棍球棍,将它丢给戈蒂耶。戈蒂耶拿着球棍猛打狗头,一直打到球棍断裂。戈蒂耶后来说:“这些狗就是拼命咬,你一松手,它们就又来攻击。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凶的狗,简直就像澳洲袋獾一样恐怖。”后来警察赶到,把狗带走,并将克莱罗全家与一名奋勇帮忙的人送院治疗。5天后,安大略省的议会通过了禁止饲养比特犬的禁令,该省司法部长迈克尔·布赖恩特说:“游泳池里不该有大白鲨,或许文明的街道上也不应该有这些动物。”
比特犬是斗牛犬的后代,19世纪时,曾经被当作斗牛的诱饵和被用来斗狗,饲主繁衍这种犬的目的既是为了“猎戏之用”,其攻击性可想而知。大多数的狗打架,是因为这是最后的求生之道,但比特犬只要面对一丝丝挑衅就会打斗,而且似乎特别能忍痛,有时非斗至筋疲力尽,否则不会善罢甘休。像德国狼狗(German Shepherd,亦称德国牧羊犬)之类的看守犬,在企图制止威胁时,通常只会又咬又抓,比特犬却会尽可能弄伤对手。它们会咬、会抓、会摇、会撕;它们不会咆哮,也不了解狰狞的面部表情是一种警告,只会一味攻击。
一篇关于比特犬的研究说:“不是为斗狗之用而培育出来的犬只,在感觉到自己斗败时,会运用在地上打滚或露出肚皮的伎俩求饶,要求对手不要再攻击,但斗牛犬却不太懂得这些行为的意义。有报道指出,比特犬数度将发出投降信号的狗咬至肠穿肚烂。”根据流行病学对被狗咬伤的案例所做的研究,在有过咬伤人或咬死人记录的犬只中,比特犬的杀伤性比例偏高,若干西欧国家、中国与北美数个城市有鉴于此,已下令禁止或限制饲养比特犬。比特犬是危险的动物。
当然不是所有的比特犬都伤人成性。它们大多数不会咬人,而杜宾狗、大丹狗、德国狼狗、罗威纳犬却有经常咬人的记录。此外,曾经将一名法国妇人咬得面目全非,逼得她必须做全球首例面部移植手术的狗,还是一只拉布拉多犬。当我们说比特犬凶猛可怕时,我们是在发表概论,就像保险公司会基于概论,要求年轻人缴更多的汽车保险费(虽然许多年轻人其实是很好的驾驶员);医生会根据概论,建议体重过重的中年人检查胆固醇(虽然许多体重过重的中年人心脏并没有问题)。因为我们不知道什么狗会咬人,什么人会罹患心脏病,什么人会发生车祸,我们只能根据概论来做预测。法学学者弗雷德里克·绍尔对此的观察是:“一概而论,有时是我们生活中要做决定时,难以避免的一件事,而且实在是有其必要性。”
一概而论的另一个说法是“以偏概全”,根据以偏概全而做的决定,通常被视为不足为取,而从“特定”到“概论”的过程,是一个必要却危险的过程。医生可以在数据支持下,对特定年龄与体重的人做出概论;不过,根据诸如有高血压、家族病史与抽烟习惯等特征所做的概论,不是比年龄、体重方面的概论更能拯救人命吗?每一项概论的背后,都有我们选择纳入考虑或割舍范围的因素,这些因素复杂的程度,可能是我们始料未及的。在比特犬攻击杰登的事件发生后,安大略省选择对比特犬的特点做成一项概论。安大略省也大可对其他的恶犬,或对拥有这些恶犬的主人的特点做成某种概论,甚至对儿童、篱笆,或与狗、人和地点有关的无数事物一概而论。然而,我们怎么知道自己做的是正确的概论呢?
2
鉴于伦敦地铁与市区巴士连续发生数起爆炸案,2005年7月,纽约市警察局宣布将派人前往地铁,对所有旅客的行李进行抽查。为了追踪恐怖分子而进行临检,这种不依据概论,不按牌理出牌的做法,乍看似乎有点荒唐。《纽约》杂志(New York)一名专栏作家当时写道:“不仅‘大多数’攻击西欧或美国的伊斯兰教圣战士是年轻的阿拉伯人或巴基斯坦人,几乎个个都是。换句话说,我们可以相当笃定地预测,‘基地’恐怖分子是什么模样,就像我们知道黑手党成员是什么模样一样——即使我们知道只有极少数的意裔美国人是黑手党成员。”
且慢,我们真的知道黑手党成员是什么模样吗?我们对黑手党的认识,多半从电影《教父》(The Godfather)中得来。黑手党柯里昂家族的男性成员系由马龙·白兰度、詹姆斯·卡安、艾尔·帕西诺与约翰·卡萨勒扮演;马龙·白兰度是爱尔兰与法国后裔,卡安是犹太人,后两位则是意大利裔美国人。根据《教父》,黑手党成员长得像欧洲裔的白人,然而这种概论其实没什么帮助。想知道伊斯兰教恐怖分子长什么模样,不是那么容易。伊斯兰教徒不像门诺教派人士,会穿着有特色的服装,也不像棒球队员,他们没有一定的体态与身高,而伊斯兰教分支也遍及全世界。
纽约市警察局局长雷蒙德·凯利对我说:“我们反对根据种族以貌取人,我上任的第一年就颁布这项规定。以貌取人来办案是不对的,而且没有效果。我们看看伦敦爆炸案,警方抓到三名巴基斯坦裔的英国公民,加上杰曼·林赛,他是牙买加人;第二批抓到的都是东非人。2004年年初,在莫斯科地铁车站引爆人肉炸弹的,是一名车臣妇女。你要根据谁建立一概而论的恐怖分子档案?就拿纽约市来说吧,40%的纽约人是在国外出生,看看这里的多样性,我要依据谁来给纽约人下定义?”
凯利点出的问题,或许可以被称为人物的“归类难题”(category problem)。某一类的人物与某一类的行为或特质吻合,我们才能做出概论,例如超重的中年人与心脏病的风险关联度、年轻人与不良驾驶行为的关联度等。然而要这样做,我们必须先界定要做成概论的类型。凯利说:“你以为恐怖分子不知道自己很容易就因为种族特点,而被打成恐怖分子吗?我们看‘9·11’事件的劫机犯,他们入境美国,立即剃掉了胡子。他们也去上等酒吧,企图要打进美国人的圈子,要看起来像美国梦里头的一部分;他们不是傻瓜。恐怖分子能不能打扮成哈西德派犹太人(Hasidic Jew,广义的犹太人),走进地铁而不被他人归为异类?我认为人物归类毫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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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犬禁令也牵涉分类问题,因为它不是纯种狗,从名字我们即可知它身上有着好几种不同的血统。此外,美国斯塔福德犬、斯塔福德斗牛梗犬与美国比特犬,都同样有着雄壮的方形身躯、光亮的短毛与朝天鼻。因此,安大略的禁令不单只针对这三种狗,还包括所有“外形与体态特征相似”、统称为“比特犬类型的犬只”。但这又是什么意思?美国比特犬与黄金猎犬的混血狗,是该被归类为比特犬,还是黄金猎犬?如果认为把壮硕的猎犬都看成比特犬是一种“概论”,那么把任何危险的狗都认定为比特犬,则是“概论中的概论”。宾夕法尼亚州一家狗场的经理洛拉·布拉西尔斯说:“由拟定这些法律条文的字眼来看,比特犬是随他们爱怎么定义就怎么定义的,而对大多数的人来说,它们是壮硕、讨人厌,又会咬人的恶犬。”
当然立法禁止饲养比特犬的目的,并不是要禁止饲养看起来像斗牛犬的狗。比特犬的长相,只是突显了它的脾气,若干特质在美国比特犬、斯塔福德斗牛梗犬、黄金猎犬等犬只身上都看得到。不过比特犬本身的“好斗”性,也令人捉摸不定,若干令人不安的特质,例如好斗成性、不怕痛、一意孤行,其实主要是冲着其他的狗来的,一般人养它并不是要用来攻击人。相反的,如果狗去攻击旁观者或驯狗师,这样的狗通常是自寻死路,因为结果必定是被置于死地。在比特犬的世界中,规矩是“咬人者等于找死”。
佐治亚州一个叫作“性向测试会社”(American Temperament Test Society,缩写为ATTS)的团体,曾经对252500只狗做过10项制式标准化训练,以评估它们在人群中的稳定性、害羞与友善程度,以及攻击性。驯狗师带着拴着6英尺长皮带的狗进行一连串的实验,看它对枪声、开伞,以及穿着怪异的陌生人逼近时会如何反应。受测试的比特犬中,84%通过了测验,它们的安全排名超过比格犬、艾尔谷犬与长须牧羊犬,温和性只逊于一种变种腊肠犬(Dachshund,或称达克斯猎狗)。
ATTS会长卡尔·赫克斯特罗特说:“我们测试了大约1100只属于比特犬类型的狗,我自己测验了半数以上,在经过我手的比特犬中,我只将一只有攻击倾向的比特犬评定为不合格。其他小狗的表现都好极了,脾气很好,对儿童也很友善。”甚至可以说,比特犬的若干特质让它们对同类充满威胁,这些特质却也让它们对人类表现友善。作家维基·赫恩写过数本与狗有关的书籍,她表示:“近年有不少比特犬取得执照,可充当治疗犬,因为它们坚定固执,可以陪伴不喜欢狗乱蹦乱跳的人。当比特犬准备要为人带来安慰时,它们就好像要准备打架时一样坚定,不同的是,它们决定要表现的是温驯;又因为它们无所畏惧,跟任何人在一起都可以表现温驯。”
那么哪一种斗牛犬有问题呢?赫克斯特罗特说,安大略省禁令的对象是有攻击倾向的斗牛犬,而它们若不是由饲主特意养殖,驯狗师刻意训练,就是狗主人蓄意培养的。一只凶恶的比特犬之所以凶恶,是经过选择性交配,与其他体型更大、攻击性更强的狗,如德国狼狗或罗威纳犬等混血,要不就是主人特意让它们慢慢养成会对人类表现敌意的倾向。如此说来,比特犬对人类构成危险,不是因为它表现出多少本性,而是因为它偏离本性多少。禁止饲养斗牛犬的禁令,是一种以偏概全的做法,根据的是无法涵盖斗牛犬一般特质的概论,这就是归类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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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有件相当令人不解的事是,众所周知,该市的犯罪率在1990年中期大幅下降,但这之后还是继续下降,例如在2004年到2006年之间,纽约的谋杀犯罪率下降10%左右,强奸犯罪率下降12%,盗窃犯罪率下降超过18%。在进行随机选样的2005年,汽车盗窃率下降11.8%。在美国人口超过10万人的240个城市中,纽约的犯罪率排名是222,与加州的方坦纳市以及佛罗里达州的圣露西港相当,都排在后面几位。20世纪90年代,犯罪率下降被归因为城市生活与政府措施的明显改善,如毒品交易减少,布鲁克林区的重新规划,以及成功执行以恢复秩序为主旨的“修复破窗”(Fixing Broken Windows)政策。但这一切都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为何犯罪率今天还在下降?
原因可能跟警方策略改变有关。纽约市警察局有一张计算机地图,可以实时显示已通报的犯罪地点。无论何时,这张计算机地图都在显示数十个经常变动的危险地点,有些点只涉及两三条街的范围。在凯利局长主政下,纽约市警局利用这个地图建立了“冲击区”,他一改过去把新入职警察平均分配到市中心的做法,而把2/3的生力军调到这些“冲击区”值勤,有时甚至在冲击区邻近的街区,加倍派驻巡逻警察。凯利说:“我们把2/3的新警察与资深警察搭配,把重点放在这些地区。久而久之,冲击区的犯罪率平均减少了35%。”
多年来,专家坚信暴力犯罪与当地有无警力部署绝对无关,认为犯罪是因为罪犯贫穷、有病态心理或文化障碍,加上临时起意或以为有机可乘。一般人以为多派几个警察在街上巡逻,起不了什么作用。不过纽约市警察局的经验显示这种想法不对,派出更多的警力意味着若干犯罪可以防止,有些案件可以轻易解决,部分犯罪则会被挤出龙蛇混杂的辖区之外。对后者,凯利认为不是坏事,因为它打破了违法乱纪的模式、风气与社会网络基础。换句话说,纽约市(类型)与犯罪(特质)之间的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这种不稳定的关系,也是我们所做的概论站不住脚的另一个原因。
举例来说,为何可以根据“经验法则”(rule of thumb)结论,认为肯尼亚人都是长跑选手?不单单是因为有数据可以支持这个说法,还因为过去半个世纪以来,肯尼亚的情况都是这样,以及长跑传统在肯尼亚根深蒂固,除非出现剧烈的变动,否则肯尼亚这种传统不会有变化。相形之下,“纽约是罪恶的深渊”的概论过去一度是对的,但如今却显然不是了。例如以为圣露西港比纽约安全得多,于是便搬到圣露西港和煦退休小区的退休人士,会突然发现自己选错了地方。
类型与特质之间的关系不稳定,也是执法人员难以对罪犯归类的原因。法学教授戴维·科尔(David Cole)有次针对禁毒署(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缩写为DEA)探员历年来根据走私犯的特质做成的概论进行统计,以下是一个走私贩的样本:
深夜抵达;清晨抵达;下午抵达。最早离机;最晚离机;夹在人群中下机。
在机场购买机票;临时订票。购买经济舱机票;购买头等舱机票。使用单程票;使用往返票。以现金购票;以小额面钞购票;以大额面钞购票。下机后打本地电话;下机后打长途电话;假装要打电话。从纽约飞往洛杉矶;飞往休斯敦。未带行李;携带全新行李;携带小件行李;携带中型行李;携带两个鼓鼓的服装袋;携带四件行李。过度保护行李;与行李保持距离。只身旅行;与同伴一起旅行。言行紧张;言行冷静。与海关人员目光接触;避免与海关人员目光接触。穿戴昂贵衣着与首饰;穿着休闲衣饰。下机后前往洗手间;迅速穿过机场;缓慢穿过机场。乘出租车离开机场;乘豪华礼宾车离开机场;乘私家车离开机场;乘酒店班车离开机场。
若干怀疑的理由简直荒谬,突显出禁毒署探员所做的毒贩概论清单,背后并没有特别的道理。我们若把它看成毒贩不定特质的目录,或许还有一点意义。毒贩也许曾经用现金买过单程票,携带两件厚重行李,但他们不必如此,也能保有走私的能力,例如毒贩可能随时以信用卡购买往返票,或是只携带一个可带上飞机的随身行李。这里还有另外一种类型与特质之间的不稳定关系,例如有些走私贩从使用单程票,携带两件厚重行李,改为使用往返票与携带简单行囊。或许是因为执法人员已经洞悉他们的伎俩,因此毒贩像伦敦爆炸案的凶手一样,一改过去的作案模式,利用东非人实施爆炸,因为年轻的阿拉伯人与巴基斯坦人均遭到严密的监视。当类型与特质之间的关系并非一成不变,或者是做出概论本身的行为可能改变概论的基础时,概论就毫无意义。
凯利成为纽约市警察局局长前,曾经是美国海关总署署长,他重新整顿了边境海关人员缉查嫌疑犯的标准。以往,可疑的特质共有43项,他将其简化成六大项:外形有无可疑之处?神态是否紧张?缉毒警犬是否嗅出可疑之物?旅行文件或说法是否有可疑?嫌疑犯的身上是否搜出违禁品?
你会发现,这里未提到种族、性别或族群,也没提到衣着奢华与否,下机时间长短或步伐快慢。凯利把所有的不稳定概论统统取消了,海关人员如果要做一网打尽式的概论,必须对今天和明天、这个月或下个月出现的不同的特质,做成可以一体适用的有效概论。若干比例的走私贩永远都会表现紧张,说法永远都会前言不搭后语,永远都会被警犬逮个正着,而用这些来推论谁可能走私,比根据走私贩是白人还是黑人,携带一件或两件行李做出的推论,更为可靠。凯利推动改革后,海关进行的搜索次数降低70%,但走私破获率却提高25%。海关人员对走私贩不再做不准确的判断,决定转趋高明。凯利说:“我们协助海关人员变得更迅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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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犬天性凶恶——我们这种观念,是建立在稳定的,还是站不住脚的不稳定概论上?有关家犬的危险性,目前最好的参考资料是狗咬死人的记录。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至90年代末期,在美国有超过25种饲养犬涉及致命攻击事件,其中比特犬咬死人的记录最高。但记录中每年的变化相当大,举例来说,从1981年到1982年,造成致命伤害的是五只比特犬、三只混种犬、两只圣伯纳犬、两只混种德国狼狗、一只纯种德国狼狗、一只哈士奇、一只杜宾犬、一只松狮犬、一只大丹狗、一只狼与狗交配生出的杂种狗、一只混种哈士奇与一只杂种比特犬,但这个名单里没有罗威纳犬。
在1995年与1996年,名单上多了罗威纳犬,共有十只罗威纳犬咬死人,另外是四只比特犬、两只德国狼狗、两只哈士奇、两只松狮犬、两只狼狗交配生出的杂种狗、两只混种牧羊犬、一只混种罗威纳犬、一只杂种狗、一只杂种松狮犬与一只大丹狗。两份记录中,置人于死地的犬种,因时间的不同而出现差异,是因为在不同的时期,受欢迎的狗品种不同,但唯一未随时间改变的是被狗咬死的个案总数。当比特犬找人麻烦的记录升高时,并不表示比特犬比其他犬只更危险,只是人们养这种犬的数目比以前更多而已。
美国防止虐待动物协会(American Society for the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Animals,缩写为ASPCA)资深副主席兰道尔·洛克伍德说:“几乎每一种咬死人的犬种我都看过,包括娇小的博美犬,只差没看过比格犬与矮脚猎犬(Basset Hound,又称为巴吉度或巴塞特)。”洛克伍德是全美研究狗咬人问题的先驱,他对我说:“过去总是会传出一两件关于人被爱斯基摩犬或哈士奇咬死的事,不过我们从来没听过有人主张对这些犬种设下禁养令。”
我刚开始研究这些致命的狗咬人事件时,发现咬死人的大多数犬种是德国狼狗、混种牧羊犬与圣伯纳犬,无怪乎在史蒂芬·金的小说与据此改编的电影《狂犬惊魂》中,作恶的不是比特犬,而是圣伯纳犬。我已经几十年没看过杜宾犬咬死人的事,但在20世纪70年代这却很普遍;那个年代你如果要养一条恶犬,就会养杜宾犬。我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晚期,才首次看见比特犬咬死人,而在看过几百桩狗咬死人的事件后,我才看见有罗威纳犬攻击人的事。最能置人于死地的狗是这几种,可是这会随着时间而改变,反映出喜欢豢养恶犬的狗主人,会有什么样的选择。
不过坊间也不乏跟恶犬有关、稳定性较强的概论。1991年,丹佛市的一项研究将178只有咬人记录的狗,与178只无咬人记录的狗做出比较(后者系随机挑选)。它们的种类非常杂乱,出现比例最高的是德国狼狗、秋田犬与松狮犬;这里面没有比特犬,因为丹佛市曾在1989年设下禁养令。但这里面若干其他更稳定的因素更为醒目,例如,公狗咬人的比例是母狗的6.2倍;伤人的犬类中,未绝育的是已绝育的2.6倍。丹佛市的研究也发现,拴住的狗咬人的次数是未拴住的2.8倍。洛克伍德说:“咬死人的狗之中,大约有20%是当时拴住的,而且是经常被拴住。这些狗被拴是因为本来就攻击成性,还是因为被拴,才造成它们攻击成性?两者都有可能。这些动物没有机会学习与人互动,甚至不知儿童是人,因此常常把他们看成猎物。”
凶恶的狗经常饥肠辘辘或需要医疗照顾,也经常有攻击人的记录,而被恶犬咬伤的受害人,几乎都是儿童,尤其是小男孩。一般来说,儿童的体格容易受到攻击,也可能在不自觉的情况下做出招惹狗的动作,例如逗狗,或在喂食的时候让狗觉得受到挑衅。然而在狗的品种、狗咬死人与饲主之间的各种关联中,以恶犬凶狠的特质跟饲养它的主人最有关系。在大约1/4狗咬死人的案件中,养它们的狗主曾经涉入不法斗狗活动。许多咬伤人、咬死人的狗非常孤独,因为它们的主人本身就鲜少与人来往;它们表现凶恶,因为主人要养的是一只凶恶的狗。养在废弃场,看起来会撕裂人喉咙的德国狼狗,与担任导盲犬的德国狼狗,是同一品种,但它们却成了不同的狗,这是因为养它们的主人,有不同的目的。
洛克伍德说:“狗置人于死地的攻击,不只是凶狗或大狗咬人的问题,而通常是一连串不良的人犬互动的结果——狗、狗的血统、狗主人与他们所在的环境全都有关系。我曾经问过许多狗咬死人案件的各方当事人,我的印象是各方都有错。例如,任由3岁的小孩在外活动,刚好碰上了一只饱受主人虐待,饿了好几天的狗;狗主人养这只狗是用来斗狗,狗主人的同居女友平常就任由孩子在外走动不管。这并不是躺在壁炉旁边睡觉的老狼狗,突然间大发兽性的事情,各式各样的警讯,平常就可以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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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杰登受到比特犬杰达,以及它跟牛头獒犬交配所生的两条幼犬阿瓜与艾卡沙的三方攻击。这3只狗的主人是21岁的谢利戴夫·卡费,他是建筑工人,有时也靠打零工为生。在比特犬攻击杰登前5周,卡费的3只狗曾挣脱控制,攻击当时正在溜冰的一名16岁少年与他年仅4岁半的弟弟,他们两人用雪铲还击,后来躲进邻居的家避难。卡费后来被罚款,也把狗送到他17岁的女友家中。卡费不是只有这么一次惹上麻烦,几个月后他被控使用家庭暴力,另外还卷入一次街头冲突,把对方打成重伤。担任比特犬攻击案咨询顾问的切里尔·史密斯是犬类行为专家,她说:“卡费有他的个人问题,他显然不是一个情绪稳定的人。”
阿瓜与艾卡沙现在已经7个月大,在它们攻击人的事件首次发生后,法官曾下令,这两条狗外出时必须带上犬用口罩,即便在自己的家中,也必须被关在笼子里。但是卡费并未听从,他事后表示买不起口罩,显然市政府也并未派人前去强制执行。他几次谈起要带狗去上训练课,但从来没有兑现。绝育手术话题卡费也曾经提起,尤其是对公狗阿瓜,但是阉割要花100美元,对他来说显然是一笔大数目。在第一次攻击发生后,市政府当局曾经暂时扣押这些狗,但也未采取绝育措施,因为渥太华并无这样的政策。
根据一位目击者的说法,在那3只恶犬二度攻击幼童那天,曾经有一个人前往卡费女友的家中,将3只狗全都放到屋外;当天的积雪甚高,狗很容易就跳过篱笆。小杰登路过卡费家时曾经停下来,盯着这些狗喃喃地说:“小狗、小狗。”他的母亲高声呼叫盖伊,盖伊向着杰登跑了过来,而这项举动平常可能激怒一条攻击成性的狗。后来3条狗果然跳过篱笆,阿瓜咬住了杰登的头,开始摇晃身体。这是个狗咬人的典型案例:狗并未受阉割,没有受过训练,且有攻击人的不良记录;狗主人养狗却不负责任,攻击目标是个小孩。这3只狗已经被渥太华动物管理当局登记在案,市政府当局原可依据危险犬类与主人个性大有关联的正确概论(而非根据它们是哪种狗的概论),来防止第二次攻击,却错失了机会。当然防范需要配套措施,要有人去追踪卡费,检查他是否为恶犬买了口罩,是否有人在第一次攻击之后就为狗做绝育,并有一套动物管理法,禁止所养犬只有攻击幼儿记录的狗主再次养狗。要防止狗伤人,除了必须有一套更正确的概论外,还要运用得当、合法。下禁令只是避重就轻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