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伟大的短篇小说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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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乞力马扎罗的雪

[美]厄尼斯特·海明威|杨蔚 译

乞力马扎罗是一座冰雪覆盖的山峰,海拔19710英尺[35],据说,是非洲最高峰。它的西峰在马赛语里被叫作“恩伽耶—恩伽伊”[36],神之居所。西峰顶附近有一具风干冰冻的花豹尸首。没人知道,花豹跑到这么高的地方来做什么。

“妙的是,一点儿都不疼。”他说,“这时候你就知道,麻烦了。”

“真的吗?”

“绝对。不过真是抱歉,这味道一定熏着你了。”

“别!别这么说!”

“瞧瞧它们,”他说,“到底是我这副模样,还是这股气味把它们招来的?”

行军床搁在金合欢树下,男人躺着,透过树影望向白晃晃的草原,那里蹲着三只惹人厌的大鸟,天上还有十几只在盘旋,投下一道道快速划过的影子。

“从卡车抛锚那天起它们就在了,”他说,“今天是头一次有停到地上的。一开始我还仔细观察过它们飞行的姿态,琢磨着,说不定有天能用在哪篇小说里。现在想想,真好笑。”

“真希望你不要这样。”她说。

“我不过说说罢了。”他说,“说说话时间就好过得多。但我不想惹你心烦。”

“你知道我不会烦的。”她说,“只是什么都做不了,我才这么焦虑。我觉得,也许我们应该尽量放轻松些,好等到飞机来。”

“或者是等到飞机再也不来。”

“拜托,告诉我,我能做些什么。一定有什么是我能够做的。”

“你可以把我这条腿卸了,说不定就能阻止它继续恶化,不过我很怀疑。要不也可以冲着我开一枪。如今你是个好枪手了。我教过你射击,不是吗?”

“求你了,别这么说。要不我给你读点儿什么?”

“读什么?”

“咱们包里随便哪本没读过的书。”

“我听不进去。”他说,“说说话最好过了。我们来吵架吧,打发打发时间。”

“我不吵架。我从来就不想吵架。咱们再也不要吵架了,好吗?不管多紧张都不吵了。说不定他们今天就会搭另一辆卡车回来。说不定飞机就快到了。”

“我不想动弹了,”男人说,“现在走已经没什么意思了,最多是能让你好过点儿。”

“你这是懦弱。”

“你就不能让一个男人死得舒服点儿吗?清清静静的?骂我有用吗?”

“你不会死的。”

“别傻了。我这就要死了。不信问问那些混蛋。”他看向那些讨厌的巨鸟,它们蹲在那里,翅膀耸起,把光秃秃的脑袋埋在里面。第四只落下来了,先是紧跑几步,接着就晃晃悠悠地踱近其他几只。

“每个营地周围都有。你只是从来没有留意过它们。只要不放弃,你就不会死。”

“你从哪儿看来的这些东西?真是个大傻瓜。”

“你可以想想别的什么人。”

“看在上帝的分上,”他说,“这正是我的老本行。”

他躺下来,沉默了一阵,隔着草原上蒸腾的热浪,望向灌木丛边。几只汤氏瞪羚现了一下身,看着就像是黄底上的小白点,更远处,他看见了一群斑马,条纹雪白,衬着背后灌木丛的绿。这是个挺舒服的营地,安在大树下,背靠山坡,有不错的水源,不远就是一个快要干涸的水塘,清早有沙鸡飞来飞去。

“不想要我读点儿什么吗?”她坐在行军床旁的一张帆布椅上,问道,“有点儿风了。”

“不,谢谢。”

“也许卡车就要到了。”

“我不在乎什么卡车。”

“我在乎。”

“你在乎的东西多了,都是些我不在乎的。”

“并没有那么多,哈里。”

“来杯酒怎么样?”

“这对你不好。《布莱克手册》[37]里说了,什么酒也不能碰。你不应该喝酒。”

“莫洛!”他叫道。

“是的,老爷。”

“拿杯威士忌苏打来。”

“是的,老爷。”

“你不该喝酒。”她说,“我说的放弃就是指这个。书上说了,这对你不好。我知道,这对你没好处。”

“不。”他说,“这对我有好处。”

都结束了,他想。现在,他再也没有机会来完成它了。这就是结局,为一杯酒争吵着,就这么结束。自从右腿上生了坏疽,他就不觉得疼,也不觉得害怕了,能感觉到的,只有浓浓的倦意和愤怒,就这么完了。至于这临近的尾声,他完全不在意。多少年来这问题一直纠缠着他,不过现在已经毫无意义了。很奇怪,只要够疲倦,原来这么容易就能走到这一步。

那些积攒下来的,想留到更有把握时再写的东西,现在再也无法写下来了。也不用忍受写作的挫败了。也许你根本就不会把它们写出来,这就是为什么你要把它们扔在一边,迟迟不肯动笔。但现在,他永远都不会知道答案了。

“真希望我们没来这里。”女人说。她看着他,手里端着玻璃杯,咬着嘴唇:“在巴黎你绝不会遇到这种事。你总说你爱巴黎。我们应该留在巴黎,或者随便去哪里都好。到哪儿都行。我是说,只要你喜欢,我到哪儿都好。如果你想打猎,我们可以去匈牙利,那里很舒服。”

“你那些该死的钱。”他说。

“这不公平。”她说,“我的钱就是你的。我扔下一切,你想去哪儿就跟你去哪儿,你想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但我宁愿从没来过这里。”

“你说过你爱这里。”

“是,那是你没事的时候。但现在我恨这里。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会出事。我们做了什么,这一切要发生在我们身上?”

“我猜,我在一开始刮伤时忘了给伤口上碘酒。后来也没管它,因为我从来没有感染过。再后来,情况变糟了,别的抗菌剂也用完了,大概是碳酸溶液效力不够,反而麻痹了毛细血管,于是就生坏疽了。”他看向她,“还有别的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

“如果我们雇了个好机修工,而不是半吊子的基库尤[38]司机,那他就会检查机油,绝不会把卡车的轴承给烧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

“如果你没有离开你那帮人,你那帮该死的旧西布雷、萨拉托加、棕榈滩[39]的家伙,来和我待在一起——”

“嘿,我爱你。这不公平。我爱你。我一直爱你。难道你不爱我吗?”

“不。”男人说,“我可不这么想。我从没爱过你。”

“哈里,你在说什么呀?你昏头了。”

“不。我没什么头可昏。”

“别喝了。”她说,“亲爱的,求你别再喝了。我们一定要尽全力。”

“你尽吧。”他说,“我累了。”

此时,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座火车站,是卡拉加奇[40],他看见自己站着,背着背包,一道亮光划破黑暗,辛普朗号东方快车疾驰而来,那是撤退以后,他正要离开色雷斯[41]。还有他攒下来想写的一个片段,那天早餐时,透过窗户,他看到保加利亚群山上的白雪,南森[42]的秘书正向一位老人打听山上的究竟是不是雪,那老人看看窗外,说,不,那不是雪。离下雪还早着呢。秘书将这话告诉了其他姑娘:你们看,不是雪。不是雪,她们相互说,那不是雪,我们弄错了。但那就是雪,他却在安排居民交换时把她们送进了山里。那就是雪。那个冬天,她们艰难地跋涉,直到死去。

那一年的圣诞,高尔塔尔山[43]也下了整周的雪。他们住在伐木工人的屋子里,半间屋子都被大大的方形瓷炉子给占满了,当那个双脚流血的逃兵穿过雪地闯来时,他们正睡在填着山毛榉叶子的床垫上。他说宪兵就在后面追来,他们给他穿上羊毛袜子,拖住宪兵东拉西扯,直到雪地上的脚印被盖住。

在施伦茨[44],圣诞那天,从魏因斯图贝葡萄酒馆看出去,雪亮得扎眼,你能看到每一个从教堂出来回家的人。河边道路滑溜,被雪橇磨得发黄,穿过长满松树的陡坡,他们就从那里上路,肩上扛着沉甸甸的滑雪板。在那个地方,他们自马德莱纳小屋上方的冰川呼啸而下,白雪像蛋糕上的糖霜一样柔滑,轻盈蓬松如粉,他还记得那种滑行,无声无息,快得像飞鸟俯冲。

那次,他们被暴风雪困在马德莱纳小屋,足足有一整个星期,成天都在打牌,马灯烟雾腾腾。越是输,伦特先生的赌注就下得越高。最后,他输了个底儿掉。什么都输光了,滑雪学校的经费,整个季度的收益,还有他自己的钱。到现在,他还能看见伦特先生的模样,长长的鼻子,抓起牌来,翻开,嘴里大叫着,“不看”[45]。那时候总是在赌博。没雪时,你赌,雪太大时,你也赌。他想起这辈子所有那些花在赌博上的时间。

关于这些,他一行字都没写过。也没写过那个寒冷、明亮的圣诞节。群山在草原上投下阴影,巴克驾着飞机飞过边界,去轰炸撤离奥地利军官的火车,在他们四散奔逃时端起机枪扫射。他记得,后来巴克走进食堂,说起这事。食堂里一片寂静,然后,有人说:“你这狗娘养的杀人狂。”

跟后来和他一起滑雪的那些人一样,被杀死的也都是奥地利人。当然,不是同一批。和他滑了整年雪的汉斯曾在皇家猎兵[46]服役,一起爬上锯木场上方的小山谷打野兔时,他们聊起过帕苏比奥之战,聊起过佩尔蒂卡拉和阿萨隆尼遭到的进攻,他没写过一个字。也没写过蒙特科罗纳,没写过塞特科穆尼,没写过阿尔谢罗[47]。

他在福拉尔贝格和阿尔贝格[48]待过几个冬天?是四个。接着,他记起那个卖狐狸的男人,那时他们刚刚走进布卢登茨,打算去买礼物,他记起上好樱桃酒里的樱桃核味道,记起在干燥的粉雪上飞驰,嘴里唱着“嗨!嚯!罗利说”[49],滑过最后一段,冲下陡峭的山坡,笔直向前,转三个弯,穿过果园,跃过沟渠,踏上旅馆背后结冰的路面。掰开卡子,蹬掉雪板,把它们竖在旅馆木墙边,灯光从窗户里透出来,屋子里烟雾腾腾,新酒闻着很暖,他们正拉着手风琴。

“我们在巴黎时住在哪儿?”此刻,在非洲,他问身边帆布椅上的女人。

“克里翁酒店。你知道的。”

“我怎么知道?”

“我们总是住那里。”

“不。并不总是。”

“是,还有圣日耳曼的亨利四世酒店。你说过你爱那儿。”

“爱是堆屎。”哈里说,“我就是只站在屎堆上打鸣儿的公鸡。”

“如果你不得不离开,”她说,“是不是一定要把留下的都毁了?我是说,你是不是非得把一切都带走?是不是非得杀掉你的马、你的妻子,烧掉你的马鞍和盔甲?”

“是。”他说,“你那些该死的钱就是我的盔甲。我的快马和我的盔甲。”

“别这样。”

“好啊。我不这样。我没想伤害你。”

“现在说有点晚了。”

“那好吧。我就接着伤害你。这挺有趣。反正我唯一喜欢和你做的事现在没法做了。”

“不,这不是真的。你喜欢做很多事,你想做的事我都会陪你。”

“噢,看在上帝的分上,别说漂亮话了,行吗?”

他看向她,发现她哭了。

“听着。”他说,“你觉得我这样有趣吗?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说。大概是要破坏一切来让自己活下来吧,我猜。咱们刚开始聊天时我还好好儿的。我没想这样,现在我就像个疯狂的傻子,对你也糟透了。别在意我说的那些话,亲爱的。我爱你,真的。你知道的,我爱你。我从未像爱你那样爱过任何其他人。”

他又开启了平日里为换得面包黄油而惯常说的谎言。

“你对我很好。”

“你这婊子,”他说,“你这有钱的婊子[50]。这是诗。我现在浑身都是诗。腐烂和诗,腐烂的诗。”

“停下来。哈里,为什么你现在一定要变成个恶魔?”

“我什么都不想留下。”男人说,“我死后什么都不想留下来。”

现在已经是黄昏,他睡了一觉。太阳落到山后,一片阴影横跨过平原,小动物来到营地附近觅食,这会儿,他就在看着它们。它们的脑袋飞快地一点一点,尾巴扫来扫去,小心地与矮树丛保持着距离。大鸟不再停在地面上,全都沉甸甸地盘踞在树梢,更多了。他的随身男仆守在床边。

“夫人去打猎了。”男孩说,“老爷想要些什么吗?”

“不。”

她是想去弄些肉回来,知道他有多爱看这个,她特意跑得远远的,避开他视线内的一小块平原,免得打扰了他。她总是那么体贴,他想。不管是知道的,曾经读过的,还是听到过的,她都记着。

这不是她的错,他遇到她时,就已经毁了。一个女人要怎么才会知道,你的那些话毫无意义,只不过是习惯性地顺口说说,只不过是为了图个舒服?自从不再用真心之后,他就靠谎言应付女人,比说实话时得心应手多了。

与其说,他是想要说谎,不如说是没什么真话可说。他曾拥有过自己的生活,但那早已结束,之后还继续活着,和另一些人一起,更有钱,待在那些最棒的老地方,也去一些新去处。

不去多想,一切都很好。你心里有数,做好了防备,所以不会再像大多数人那样受伤,对于曾经在乎的工作,你摆出了毫不在意的姿态,结果,你就再也无法工作了。可是,你暗地里告诉自己,你会把这些人都写出来的,至于那些大富豪们,你并不是其中一员,只是他们国度里的冷眼旁观者,你终究会离开,把这些化为文字,至少这一次,是个真正了解内情的人在写作。但他再也无法办到了,因为那没有写作的每一天,舒适的每一天,扮演着他所瞧不起的人的每一天,早已耗去了他的能力,消磨了他工作的欲望,最后,他就彻底不工作了。他不工作时,那些他认识的家伙也就都觉得舒服多了。在生命中最好的时光里,非洲曾给他带来了最多的快乐,所以他回到这里,想要重新开始。他们安排了这次游猎,不讲究舒适。但也不艰苦。只是没有奢华享受而已,他想着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重新锻炼自己。他或许可以想办法给灵魂减减肥,就像拳击手进山里训练一样,以便重新焕发活力,调动起他的身体。

她原本很喜欢的。她说过,她爱这次旅行。一切能让人兴奋的东西她都爱,包括环境的改变,那里有新的人和令人愉悦的东西。他也恍惚感到重新获得了工作的力量。如果现在就是结局,他知道这就是,他绝不能像有些蛇那样,因为断了脊梁就啃咬自己。这不是那女人的错。就算不是她,也会是其他人。如果以谎言为生,就该试着在谎言里死去。他听到山后传来一声枪响。

她打枪打得很好,这个富有的婊子、仁慈的守护人、他才华的摧毁者。胡说。是他自己毁了自己的才华。他怎么能责备这个女人,就因为她让他衣食无忧?是他自己荒废了自己的才能,背叛了自己和心中的信念,他饮酒无度,磨钝了洞察的锋锐,他懒散、怠惰、势利、自高自大、心怀偏见,他不择手段,满口谎言。这是什么?一张旧书单?他到底有什么才能?是,他有过一项还过得去的才能,却没有好好使用它,反倒是用它来做了交易。问题始终不在于他做过什么,只在于他能做什么。而他选择了用其他东西谋生,而不是笔。每次他爱上一个女人,这女人都比前一个更有钱。这很奇怪,不是吗?可现在,他不再爱了,满口谎言,就像对现在这个女人一样,她是最有钱的一个,有的是钱,曾有过丈夫和孩子,有过些不如意的情人。她深爱他,把他看作作家、男人、伴侣和珍宝。奇怪的是,虽然压根儿不爱她,一切都是谎言,他却比真心爱恋时做得更好。

我们能做什么必定是早就注定了的,他想。无论如何,你总得靠才能谋生。他一辈子都在出卖生命力,以这样那样的方式,而不动多少真情的时候,你反而能让金主的钱花得更值。他早就明白了这一点,但从没写出来,现在也不。不,他不会写的,尽管这很值得一写。

这会儿她出现了,正穿过开阔地向营地走来。穿着马裤,带着她的来复枪。两个男孩拖着一只羚羊跟在她身后。她仍是个好看的女人,他想,身体也动人,在床笫间很有天分和品位。她并不漂亮,可他喜欢她的脸。她阅读很广,喜欢骑马打猎,当然,酒喝得有点多。年轻时,她丈夫就死了,后来,她一心扑到两个刚刚长大的孩子身上,可他们并不需要她,觉得被束缚住了,再后来,她的心思转向马,转向书,还有酒。她喜欢在晚饭前的黄昏里读书,一边喝着苏格兰威士忌苏打。到吃饭时已经醉得不轻了,餐间再有一瓶葡萄酒下去,就可以倒头睡下。

这是在情人们出现以前的事。有情人之后她就不喝这么多了,因为用不着靠酒来入睡。但这些情人很快就让她腻烦了。她嫁过一个男人,从没烦过,可这些人让她烦透了。

后来,她的一个孩子在飞机失事中去世,她不想再靠情人和酒来麻醉自己了,不得不寻找另一种生活。突然之间,她很害怕一个人待着,只想找个值得敬重的人陪着。

开头很简单。她喜欢他的书,一直羡慕他笔下的生活。觉得他做的都是自己想做的事。慢慢地,她虏获了他,也在这过程中爱上了他,一切都很自然,她建立了新的生活,而他则卖掉了过去的生活。

为了安全感,也为了安逸,他卖掉了过去,这没什么好否认的,还能为什么呢?他不知道。她对他予取予求。他知道。她是个该死的好女人。谁见了都会想和她上床,他也不例外,或者说,宁愿是她,因为她更富有,因为她那么亲切、迷人,有品位,因为她从不矫揉造作。可现在,她重新建立起的新生活又要到头了,就因为两周前荆棘扎破膝盖时他忘了涂碘酒,当时他们是想再靠近些去拍一群非洲大水羚,它们的头高高抬起,四处张望,努力嗅着空气里的味道,耳朵大大张开,只要有一丝异样的声音,就立刻冲进矮树丛里。没等他按下快门,它们就跑掉了。

她现在走过来了。

他躺在帆布床上,转过头看向她。“嗨。”他说。

“我打了一只公羚羊。”她告诉他,“能给你做碗好肉汤,我还让他们用克林奶粉做些土豆泥。你感觉怎么样?”

“好多了。”

“这不是很好吗?你知道,我就想着你会好起来的。我离开时你睡着了。”

“我睡了个好觉。你走得远吗?”

“不。就在山后面。打那只羚羊时我干得棒极了。”

“你很会打猎,你知道的。”

“我爱这个。我爱非洲。真的。如果你还好好儿的,那这就是我最快活的日子。你不知道,和你一起打猎有多开心。我原本很爱这个国家。”

“我也爱它。”

“亲爱的,你不知道,看到你感觉好些了有多棒。你之前那样我简直要受不了了。别再那样对我说话了,好吗?答应我?”

“好。”他说,“我都不记得自己说了些什么了。”

“千万别再伤害我了。行吗?我只是个爱你的中年女人,想要陪着你做你喜欢的事。我已经被毁过两三次了。你不想再毁我一次,对吗?”

“我很乐意在床上毁你几次。”他说。

“是啊,那是很棒的毁灭。我们都乐意被那样毁灭。明天飞机就会到了。”

“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它会来的。男孩们已经准备好了柴火,在草地上架好了柴堆。我今天又下去看过了。这里有的是地方可以降落,我们已经在两头都堆好了柴堆。”

“你为什么觉得它明天会来?”

“我确定。这都已经晚了。等到了城里,他们会治好你的腿,接着我们就可以来些很棒的毁灭。再也没有那些糟透了的谈话。”

“来杯酒如何?太阳下山了。”

“你觉得你该喝吗?”

“我要喝一杯。”

“那我们一起喝一杯。莫洛,拿两杯威士忌苏打来!”她喊道。

“你还是穿上防蚊靴的好。”他提醒她。

“等洗过澡再穿……”

他们喝着酒,天越来越黑,已经没法瞄准射击了,就在完全黑下来之前,一只鬣狗穿过空地朝山边跑去。

“那杂种每晚都这么跑过去。”男人说,“两个星期了,每晚都是。”

“晚上叫的就是它。我倒不太在意。虽说它们是种肮脏讨厌的动物。”

两人一起喝着酒,没有疼痛,男孩们点起了火,影子在帐篷上跳跃,要不是一直躺着有些难受,他几乎又要沉迷在过去那种安逸放任的生活中了。她对他非常好。可今天下午他却粗暴不公。她是个好女人,真的非常好。就在那一刻,他意识到自己要死了。

这念头一下子冒出来,不像奔涌而来的水或呼啸而来的风那样,而是一种突然弥漫的空虚,充满不幸的味道。诡异的是,那只鬣狗也贴着这股气息的边缘悄悄溜了过来。

“那是什么,哈里?”她问他。

“没什么。”他说,“你最好换一边坐。挪到下风处去。”

“莫洛帮你换药了吗?”

“换了。我现在只用硼酸。”

“现在觉得怎么样?”

“有点晕。”

“我去洗个澡。”她说,“很快就出来。我们一起吃饭,过后再把床抬进去。”

看,他对自己说,我们没有吵架,干得很好。他几乎没怎么和这个女人吵过架,可和他爱的女人在一起时,他们总是吵吵闹闹,以至于最后不得不分开。他曾经爱得太深,要求得太多,心力交瘁。

他想起那时候,一个人待在君士坦丁堡,离开巴黎前他们刚刚大吵了一架。他一直和妓女厮混在一起,可完事后不但没能驱散寂寞,反倒更糟了。于是他给她写信,那是他的第一个爱人,已经离开了他,他写信诉说那些从没能摆脱的寂寞……告诉她,有一次他怎样以为在摄政王宫外看见了她,结果脑子嗡嗡作响,心乱如麻;怎样看到一个有些像她的女人,就会尾随在她身后,顺着马路走,生怕发现那并不是她,害怕这份感觉化为泡影。和他一起睡过的每个人都只会令他更思念她。她做什么都不要紧,因为他发现自己早已爱她爱得无法自拔。他在夜总会里写这封信,很冷静,然后寄到纽约,请求她回信到他在巴黎的办公室。这样似乎妥当些。那个晚上,他太想她了,心里空落落地难受,便到处闲逛,经过马克西姆时找了个姑娘一起去吃晚餐。后来,他们到某个地方跳舞,可这姑娘跳得太差劲儿了,他丢下她,另找了个火辣的亚美尼亚女人,她的小腹紧贴着他摇摆,热得发烫。经过一番争斗,他才从一个英国炮兵中尉手里抢到了她。那中尉把他叫到外面,两人当街扭打起来,地上铺着鹅卵石,四周黑乎乎的。他在炮兵下巴一侧狠狠揍了两拳,出手很重,炮兵没倒下去,这下他知道得有一番好打了。炮兵打中了他的身体,又一拳砸在他的眼角。他再一次挥动左拳,打中了,炮兵倒在他身上,抓住他的外套,撕下一只袖子,他在他耳朵后面捶了两下,一边推开他,一边用右手给了他一拳。炮兵倒下时头先着地。听到宪兵来的声音,他拉着姑娘跑了。他们跳上一辆出租车,沿着博斯普鲁斯海峡[51]开往里米利·希萨,兜了一大圈,才在寒冷的夜里回城,上了床。正如看起来的一样,她是枚熟透了的果子,但肌肤滑腻,宛如玫瑰花瓣,美妙如糖浆,肚子平滑,双乳丰腴,根本用不着在屁股下垫枕头。可当第一缕阳光照进来时,一切都变得粗俗不堪。他没等她醒就离开了,带着一只乌青的眼睛去了佩拉宫酒店,少了只袖子的外套只能拿在手里。

当天晚上他就去了安纳托利亚[52],他还记得,在稍后的旅程中,整天骑着马穿行在罂粟地里。人们种罂粟来提炼鸦片,它给人的感觉如此奇怪,最后,似乎怎么走都不对,他来到了曾和新来的君士坦丁堡军官们一起发动进攻的地方,他们狗屁不通,炮弹直接轰进了队伍里,那个英国观察员哭得跟个孩子似的。

那是他第一次看到那样的死人,穿着白色芭蕾裙,翘起的鞋尖上缀着绒球[53]。土耳其人如潮水般涌来,他看到穿裙子的男人四处奔逃,军官朝他们开枪,后来军官们自己也跑了起来,他和那个英国观察员也在跑,一直跑到肺里发疼,嘴里充满了铁锈味,才躲在几块岩石背后停下来,土耳其人仍然像潮水一样涌来。后来,他看到了从没想过的情形,越到后面越糟糕。等到他返回巴黎时,根本没法谈起这事,提都不能提。在他路过的一个咖啡馆里,那个美国诗人面前堆着一叠茶碟[54],土豆似的脸看起来一副蠢相,正在和一个罗马尼亚人大谈达达主义运动。那罗马尼亚人说自己名叫特里斯坦·查拉[55],他总是戴着单片眼镜,常常头疼。他回到公寓和妻子待在一起,现在他又爱她了,争吵结束了,疯狂结束了,真高兴能回家。办公室把他的信件都转到了家里。一天早晨,之前那封信的回信来了,装在大盘子里,一看到笔迹,他就浑身发冷,想把它塞到其他信下面去。但他妻子说:“亲爱的,那封信是谁寄来的?”于是,一切刚刚开始就走到了尽头。

他记得和每个人在一起的美好时光,还有争吵。他们总是选在最好的地方吵架。为什么他们总是在他感觉最好的时候吵架啊?他从没就此写过一个字,首先,他决不想伤害任何人,看起来不伤害也有够多的东西可以写。但他总想着,要等到最后再来写。有太多可写的了。他目睹了世界的变化,不仅仅是一些事件;尽管他看过了许多,观察过许多人,可他也看到了微妙的变化,记得人们在不同时候是什么样子。他曾经身处其中,曾经亲眼目睹,他的职责就是记录下这些。可现在,他永远做不到了。

“你感觉怎么样?”她说。她已经洗好澡从帐篷里出来。

“还好。”

“想吃点东西吗?”他看见莫洛跟在她身后,端着折叠桌,其他男孩端着盘子。

“我想写点东西。”他说。

“你该喝些肉汤来补充体力。”

“我今晚就要死了。”他说,“不需要体力。”

“别瞎说,哈里,拜托。”她说。

“为什么不用用你的鼻子?我都烂到大腿根了。我他妈的为什么还要用肉汤来自欺欺人?莫洛给我拿杯威士忌苏打来。”

“求你,喝点肉汤吧。”她温柔地说。

“好吧。”

肉汤太烫了。他只好把汤留在杯子里等它凉下来,然后一口气灌了下去。

“你是个好女人。”他说,“别再管我了。”

她仰起脸看着他,这张脸常常出现在《激驰》和《城市与乡村》[56]上,备受人们喜爱,只不过因为饮酒和耽于床笫而稍稍有些失色,但《城市与乡村》从未展示过她迷人的双乳、有力的大腿,还有那轻抚腰背的双手。当抬头看到她那有名的动人微笑时,他感到死亡再次靠近了。这一次不是闯进来的。那是一口烟,像摇曳烛火的轻风,让火焰陡然高涨。

“他们等会儿可以把我的帐子拿来挂在树上,再烧一堆火。今天我不进帐篷了。犯不着挪来挪去。今晚很凉爽,不会下雨。”

所以,这就是他的死法了,死在悄无声息的一阵低喃中。好吧,再也不会有争吵了。这个他能担保。他从没有过这样的体验,到这时,他再也不会搞砸了。原本可能会的。你搞砸了一切。但大概再也不会了。

“你不会记录口授,对吧?”

“从没学过。”她告诉他。

“那好吧。”

没时间了。当然,只要处理得当,看起来只要短短一段话就能把这所有一切都概括进去。

湖边山上有一座小木屋,墙缝里抹着白色的灰泥。门边柱子上挂着一个铃铛,用来招呼大家吃饭。屋后是原野,原野后面是一片林子。一排钻天杨从小屋直排到码头上。岬角也有白杨迤逦。一条小路沿着林边蜿蜒上山,他曾在路边摘黑莓。后来,木屋烧毁了。放在壁炉鹿角架上的那些猎枪也烧毁了,枪托化为灰烬,只留下枪管和熔化的铅弹,扔在灰堆上,那些灰原本是要用来给煮肥皂的大铁锅做碱水的。你问祖父,能不能拿枪管来玩,他说,不行。你就知道,它们仍旧是他的枪。他再没有买过别的枪。也再没有打过猎。如今在老地方重新修起了一座木头房子,漆成白色,从门廊上,你能看到白杨和远处的湖;但再也没有猎枪了。曾架在木屋墙头鹿角架上的那些枪管,仍旧躺在灰堆上,再也没有人去碰过它们。

战争过后,我们在黑森林[57]里租下一条鳟鱼溪,有两条路可以通向那里。一条从特里贝格[58]下到山谷,绕过树荫里连接着白色道路的山谷小道,转进上山的岔路,一路经过许多小农场,农场上点缀着高大的黑森林房屋,直到溪边。我们就从这里开始钓鱼。

另一条路陡直爬到树林边缘,穿过松林,翻过山顶,来到草地边,然后向下跨过草地,通到桥头。桦树沿着溪边生长,这条溪不大,窄窄的,水流清澈、湍急,桦树根边汪出一个个小水坑。在特里贝格的旅馆里,主人家生意兴隆。那是段愉快的时光,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第二年,通货膨胀开始了,他前一季赚的钱甚至没办法应付开店的成本,他上吊自杀了。

你可以口述这些,但你无法单凭口述描绘出护墙广场[59]的模样:卖花人在街道上染他们的花,颜料流得满街都是,公共汽车从那里开出,总有老人和老妇人被葡萄酒和劣等果渣酒灌醉;孩子们在冷风中抽着鼻子,污浊的汗味和贫穷的气息,爱好者咖啡馆里的醉汉,弥赛特[60]舞场里的妓女,她们就住在舞厅楼上。看门女人在她的隔间里招待共和卫队[61]的骑兵,那飘着马鬃的头盔就放在椅子上。大堂对面住着一位房客,她的丈夫是自行车手,那个早晨,她在乳品店里翻开《机动车报》,看到丈夫赢得了环巴黎自行车赛的第三名,禁不住满心欢喜,那是他的第一场重大赛事。她满面红光,大笑着跑上楼,手里抓着那份黄色的体育报,接着又哭了起来。舞厅老板娘的丈夫是个出租车司机,当他——哈里——不得不赶早班飞机时,这位丈夫就会来敲门叫他起床,出发前,他们会在锡皮酒吧台旁一人喝上一杯白葡萄酒。那会儿他很熟悉街区里的邻居们,因为大家都是穷光蛋。

广场一带只有两种人:醉汉和运动狂。醉汉靠狂饮滥喝来应付困境,运动狂则用锻炼来忘掉贫困。他们都是巴黎公社成员的后人,了解政治对他们来说一点也不难。他们很清楚,当凡尔赛军队进城时,是谁杀死了他们的父亲、他们的亲人、他们的兄弟、他们的朋友,取代公社占领了这座城市,抓捕一切能抓到的人,手上生茧的、戴帽子的,或是有任何迹象表明是工人的,杀死他们。在那样的贫困中,在街对面就是马肉铺和酿酒坊的街区里,他开始了最初的写作。巴黎再没有什么地方能让他这般热爱了,恣意生长的树木、底下刷成棕色的白色老房子、圆形广场上公交车的绿色长条、人行道上的紫色染花液、从山上到塞纳河边的主教街陡坡,以及另一边穆浮塔街窄小拥挤的世界。向上通往先贤祠[62]的街道,另一条他常常在上面骑车的路——那是这个区域唯一的柏油马路,轮胎下的路面平顺整齐,房屋又高又窄,还有那间高耸的廉价酒店,保罗·魏尔伦[63]就死在里面。他们住的公寓只有两个房间,他租下了旅馆顶楼的一间房,每个月得花上六十法郎,他在那里写作,抬眼就能看到屋顶、烟囱盖和巴黎所有的山。

从公寓里你只能看到那个卖柴火和煤的家伙的店。他也卖酒,劣酒。马肉铺外有个金色马头,敞开着的窗户里挂着红的黄的马肉;他们在刷成绿色的酿酒坊里买酒,又好又便宜。旁边就是灰泥墙和邻居们的窗户。每当夜里,某个人醉倒在大街上,是那种人们会矢口否认的法国式的酩酊大醉,哼哼着,唉声叹气,邻居们的窗户就会打开来,接着传出一阵喃喃的说话声。

“警察在哪儿?你不想看到他时这该死的家伙总是晃来晃去。他是在和哪个看门人睡觉吧。叫管理员来。”直到某个人从窗口泼下一盆水来,呻吟声才会停止。“那是什么?水。哦,真聪明。”接着,窗户都关上了。玛丽,他的清洁女工,在抗议8小时工作制时说:“如果当丈夫工作到6点下班,那他回家前只能顺路喝上两口小酒,不会太浪费。可要是只工作到5点,那他就会每天晚上都喝得烂醉,把钱也花个精光。缩短工作时间,受罪的是工人的妻子。”

“不想再来点肉汤吗?”女人正在问他。

“不,多谢你了。这真是太棒了。”

“就只多喝一点儿。”

“我更想来杯威士忌苏打。”

“那对你没好处。”

“是。这对我不好。科尔·波特写的,作词作曲,‘知道你正为我疯狂’[64]。”

“你知道我是喜欢你喝酒的。”

“哦,是的。只不过这对我不好。”

她走开时,他想着,我会得到我要的一切。不是我想要的一切,而是我有的一切。唉,他累了,太累了。他要睡一小会儿。他静静躺着,死神还没到来。它一定是逛到别的路上去了。它成双成对地来,骑着自行车,悄无声息地走在人行道上。

不,他还从来没有写过巴黎。没写过他在乎的那个巴黎。但其他那些他从没写过的东西又怎样呢?

大牧场和银灰色的灌木丛、农田水渠里清澈欢快的流水、深绿色的苜蓿,又怎样呢?小径一路向上探进小山丘里,夏天的牛活像是害羞的鹿。到了秋天,当你赶着牛群下山时,吆喝声、一刻不停的喧闹声,缓缓移动的牛群扬起的尘土,统统混在一起。而群山背后,山峰的轮廓在暮光里清晰分明,月色下骑着马沿小径下山,山谷对面一片皎洁。此刻,他想起黑夜里抓着马鬃穿过树林下山的情形,一路上什么也看不见,他想起了所有原本打算写的故事。

那个留在牧场上打杂的弱智男孩,被嘱咐别让任何人拿走哪怕一根干草,还有那个从福克斯来的老混蛋,男孩为他工作时曾经挨过他的揍,他想弄点干草当饲料。男孩拒绝了,老家伙嚷嚷要再揍他一顿。男孩从厨房里拿出了来复枪,当他试图闯进畜栏时开枪打中了他。等他们回到牧场,那老头已经死了一个礼拜了,在畜栏里,冻得梆硬,尸首都被狗啃掉了半截。但你用毯子裹起残尸,拿绳子绑在雪橇上,让那男孩帮你拖着,你们俩穿上滑雪板带着它上了路,滑了六十英里来到镇上,把那男孩交了出去。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会被抓起来。还想着他是在尽自己的职责,还以为你是他的朋友,以为他会得到奖赏。他帮忙把那老家伙拖过来,这样人人都能知道那老头有多坏,知道他是怎样试图偷那些不属于他的饲料,直到治安官给他铐上手铐时,他还无法相信这一切。他哭了起来,这是他攒着想要写的一个故事。他知道至少二十个出自那里的好故事,可他一个都没写过。为什么?

“你来告诉他们为什么。”他说。

“什么为什么,亲爱的?”

“没什么。”

现在她不喝那么多了,从认识他开始就这样。但如果他活着,是永远不会写她的,这会儿他很清楚,也不会写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有钱人全都乏味得很,喝得太多,整天就会玩西洋双陆棋。他们乏味无趣,唠唠叨叨。他记得可怜的朱利安[65]和他对他们浪漫的敬畏,记得他曾如何动手写一个故事,开头就说:“富人和你我都是不同的。”记得曾有人如何对朱利安说,没错,他们更有钱。但对朱利安来说,这不是玩笑。他认为他们是别有魅力的群体。当他发现事实并非如此时,他被打倒了,就像被其他事情打倒了一样。

他曾经瞧不起那些被打倒的人。你不必非得因为了解而喜爱他。他能应付一切,他想,只要不在乎,就没有什么能伤害他。

好吧。现在他不在乎死亡了。一直让他害怕的是疼痛。他能像任何人一样忍受疼痛,除非疼得太久,让他筋疲力尽,可如今就是有这么样东西疼得他够呛,就在他觉得快要扛不住时,疼痛停止了。

他记得很久以前,那时投弹官威廉姆森正要趁夜钻过铁丝网回营地,却被德国巡逻队的手榴弹炸中了,他尖叫着,央求每一个人杀了他。他是个大胖子,非常勇敢,是个好军官,只是总喜欢炫耀。但那个晚上,他在铁丝网那里被抓住了,探照灯找到了他,他的肠子都流了出来,挂在铁丝网上,还活着,当他们要把他抬进来时,不得不剪断他的肠子。打死我,哈里。看在上帝的分上,打死我。他们有一次曾经争论过,讨论耶稣基督是否从不会让人承受你无法承受的东西,有人举例说,只要过上一段时间,疼痛就会自动消失了。但他总是记得威廉姆森,记得那个晚上。什么都没有消失,直到他在他身上用光了所有的吗啡片,那是他省下来备着自己用的,可即便这样,药片也没有及时生效。

可现在,他非常轻松。只要情况不再恶化,就没什么好担心的。只是他宁愿身边有个更好的伴儿。

他稍稍想了一下,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样的伴儿。

不行了,他想,如果你做什么都太拖沓,开始得太晚,就不能期望别人还待在那儿等着你。大家都走了。聚会结束了,如今只剩下你和你的女主人。

我已经开始厌倦死亡这事了,就像厌倦其他每件事一样,他想着。

“无聊。”他大声说。

“怎么啦,我亲爱的?”

“什么都拖得太他妈久了。”

他看着她的脸,篝火映在她背后。她向后靠在椅子上,火光勾勒出动人的脸部轮廓,他能看到,她已经昏昏欲睡了。他听见鬣狗的动静,就在火光的外面。

“我一直在写作。”他说,“可我累了。”

“你觉得你能睡得着吗?”

“非常确定。你干吗不进去呢?”

“我想在这里陪你。”

“觉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儿?”他问她。

“没。只是有点困了。”

“我觉得。”他说。

他刚刚感觉到死神又来了。

“你知道,我唯一没失去的就是好奇心。”他对她说。

“你什么都没失去。你是我知道的最完美的男人。”

“上帝啊,”他说,“女人是多没见识啊。这是什么?你的直觉?”

因为,就在刚才,死神来了,头靠在床脚,他闻得到它呼吸的味道。

“永远不要相信什么长镰刀、骷髅头。”他对她说,“它可能就是两个简简单单骑着自行车的警察,或者一只鸟。也可能有个鬣狗一样的大鼻子。”

它现在正在逼近他,但还是没显出什么模样来。只是就在那里。

“让它滚开。”

它没有走开,反而更靠近了些。

“你的呼吸难闻死了。”他对它说,“你这臭杂种。”

它还在靠近,现在,他没法说话了,见到他说不了话,它靠得更近,他开始试着不说话就赶跑它,但它已经挪到了他身上,压在他的胸口。当它蹲上来时,他动不了,也说不了话,只听见女人说:“老爷睡了。把床抬进帐篷里去,轻点儿。”

他没法叫她把它赶走,它现在就蹲在那里,越来越重,他快不能呼吸了。接下来,就在他们抬起折叠床的那一瞬,一切突然恢复了,胸口的重量移开了。

现在是早晨,天已经亮了有一会儿了。他听到飞机的声音。它看上去很小,在天上转了一大圈,男孩们跑过去用煤油点起火,再堆上草,这样平地的两头就都有显眼的大标记了。晨风把烟吹向营地,飞机又绕了两圈,这一次飞得低了些,接着开始向下滑行,拉平,平稳地降落。冲着他走过来的是老康普顿,穿着宽松长裤和花呢夹克,戴着一顶棕色呢帽。

“怎么了,老伙计?”康普顿说。

“腿坏了。”他告诉他,“来点儿早餐?”

“多谢。茶就行了。这是架银天社蛾,你知道的。我没法把夫人也捎上。只有一个人的位子。你们的卡车已经在路上了。”

海伦把康普顿拉到一边说了会儿话。回来时康普顿快活多了。

“我们现在就得带你走。”他说,“我会再回来接夫人一趟。恐怕我还得在阿鲁沙加一次油。咱们最好现在就动身。”

“那茶呢?”

“我也不是真的要喝,你知道的。”

男孩们抬起帆布床,绕过绿色的帐篷,沿着岩石下到平地上,经过火堆时,它们燃得正旺,草都烧掉了,风吹着火苗,他们走向那小飞机。把他抬进机舱里时费了些力气,坐上去后,他躺在皮座椅里,伤腿直挺挺地架在康普顿的座位旁。康普顿发动引擎,坐上了飞机。他朝海伦挥了挥手,又朝男孩们挥挥手,咔嗒声变成了熟悉的轰鸣,他们掉了个头,康比[66]小心地避开疣猪打的洞,飞机轰鸣着,震颤着,在两个火堆间滑行,最后猛地一下抬头冲上天空。他看见他们全都站在下面,挥着手,营地靠在山边,看起来扁扁的,平原蔓延开去,树木一团一团的,矮树丛看起来也扁扁的,野兽出没的小道一直通到干涸的水潭边,那儿还有一个他从来不知道的新水潭。斑马只剩下一个个小小的滚圆背脊,角马成了大头的黑点,成排穿过草原时活像一根根手指,飞机的影子投在地上,把它们吓得四散奔逃,它们现在都变成了小不点儿,跑起来毫无气势。最远处,平原一路化为了灰黄色,而面前则是老康比的花呢外套和棕色呢帽。很快,他们飞过第一片山头,角马正成群往上爬,接着是高峻的山脉,深谷里的森林绿意盎然,山坡上长满了竹子,然后又是一片茂密的丛林,随着地势高低起伏,山坡缓缓向下延伸。他们继续飞,来到另一片平原,现在热起来了,草原变成了紫褐色,飞机在热浪里颠簸,康比回头看了一眼他的情况。前方出现了另一片黑黝黝的高山。

他们没有去阿鲁沙,而是向左转了个弯,他猜油够用了。低头望去,一片泛着点点粉红光芒的云朵正掠过地面,半空中,像是不知从哪里来了一阵暴风雪的排头兵,他知道,那是南方飞来的蝗虫。接着他们开始爬升,看起来是在往东方飞,天色突然暗了下来,他们闯进了暴雨里,雨水倾泻,像是在瀑布里飞行一般。闯出来之后,康比转过头来,咧嘴一笑,指了指。就在前方,他看到的,是如整个世界一般的广阔,宏大、高耸,在阳光下闪耀着不可思议的洁白光芒,那是乞力马扎罗的方形山顶。他明白了,这就是他正去往的地方。

黑夜里,鬣狗刚刚停止呜咽,开始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像是人的哭声。女人听到了,不安地辗转起来。她还没有醒。在梦里,她正待在长岛的家中,那是她女儿首次登台演出的前夜。古怪的是,她父亲也在,举止十分粗鲁。这时,鬣狗疯狂的叫声太大了,她醒了过来,有那么一瞬间,不知道自己在哪里,觉得非常害怕。跟着,她抓起手电筒,照向另一张帆布床,哈里睡着后他们把它搬了进来。她能看见蚊帐里的身影,但不知怎么,他的腿伸了出来,垂在床边。伤口上的敷料都掉了,她没法再看下去。

“莫洛,”她叫道,“莫洛!莫洛!”

然后她说:“哈里,哈里!”她的声音提高了,“哈里!求求你。哦,哈里!”

没人回答,她听不到他的呼吸声。

帐篷外,鬣狗还在发出刚刚吵醒她的那种奇怪声音。但她的心怦怦跳着,什么也听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