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会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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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错误的含义

第一章 错误学

明明知道自己是对的,结果却错了,这种事最让我恼火。

——莫里哀

为什么“正确”会让人心情愉快呢?不管怎么说,这种良好的感觉只能算得上二等快感,可不像巧克力、冲浪、接吻等,可以通过主干道直达人体内部,侵入我们的脾胃、肾上腺、大脑边缘系统,甚至冲击那颗容易晕厥的心。不过,“正确”带来的兴奋感无法抗拒,而且普天共有。最神奇的是,这种感受对所有人来说都是相同的。我们不一定和任何一个人接吻都会感到愉快,却可以因为任何正确判断而得意。这倒不是赌注的问题,猜对了哪条外交政策有效,比猜对了哪匹赛马跑赢更重要。但不论是赌马还是赌政策,我们都可以兴高采烈地投入其中。我们赌的对象也不重要,无论是正确地认出了黄顶莺这种鸟,还是猜中了同事的性取向,都一样让人感到开心。更奇特的是,我们就连猜对了那些不愉快的事,也可以乐上一阵子——比如股市暴跌、朋友失恋。甚至在爱人的坚持下不得不拖着沉重的行李往宾馆的反方向走了15分钟,我们也会因为自己的正确感到高兴。

就像所有美好的经历一样,我们也无法一直保持正确。有时候我们会赌输,有时候也会被别人对正确答案或做法的质疑所烦扰。其实,这种焦虑感本身就反映了我们非常迫切地想要“正确”。不过,总体来说,一方面我们都爱享受正确的乐趣,另一个共同点是,我们还真都感觉自己是正确的。偶尔,这种自以为是的感觉会挂在脸上,特别是在争论、传道、打赌,或者作预测时,而更多时候,这种自以为是只是一种心理活动。很多人一辈子都觉得,自己在任何时刻对任何事情的判断,大致都是正确的——从政治观、学术观,到宗教信仰、道德观念、对别人的评判,乃至记忆以及对事实的理解……几乎全都不错。仔细想想,其实挺荒谬的,我们似乎一直不自觉地以为自己简直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公平地说,我们深信自己的判断,这倒也常常有据可依。不管怎么说,大多数人好歹能顺利地处理好日常生活,这就表明,我们在很多事情的理解上还是比较正确的。有时候,不只是“比较正确”,甚至是“非常正确”,比如我们非常正确地断言了原子的存在(几千年前就有古代思想家提出了原子的假说,那时候现代化学还没诞生);正确地预言了阿司匹林的药性(公元前3000多年前就发现了);正确地追求了咖啡吧里对你微笑的那个女人(现在已是结发20年的妻子)。回顾下来,这些判断正确的时刻,都代表了人类努力的高水准,也给我们带来了无数平凡的乐趣。因为它们,我们更加确信自己聪明、有能力、可靠、能适应环境。更重要的是,也因为它们,我们才能存活至今。不论是从个人角度,还是从人类整体角度来看,我们之所以能生存下来,都是靠着对周遭世界不断地正确总结。所以一言以蔽之,“正确”的判断,是人类生存中不可或缺的经历,它满足了我们的自尊,是人生中最廉价、最刺激的幸福源泉之一。

本书要讲的却是跟上面相悖的内容:犯错。具体说来,是关于作为文化群体,我们如何评价错误,以及作为个体,当内在信念崩溃时,我们会如何处理。既然大家都享受正确的感觉,把正确当做一种常态,那么你可以想象,犯错之后大家会作何感想。一方面,我们会觉得这是偶发的特殊状况,是莫名其妙的秩序失常;另一方面,我们会觉得很傻很丢脸。就像看到考卷上打满了红叉一样,犯错之后,我们也会瑟缩,也会瘫倒在座椅上,然后心情低落,怒火渐起。往好了说,错误是件烦心事;往坏了说,错误就是个噩梦。不管怎样,我们都觉得错误让人泄气又尴尬,跟正确时那种流过全身的暖流,不可同日而语。

而这仅仅是噩梦的开始。在大家的集体意识中,错误不仅跟愚蠢和耻辱挂钩,还跟无知、懒惰、心理病态甚至道德沦丧联系在一起。意大利认知科学家马西莫·皮亚泰里·帕尔马里尼(Massimo Piattelli-Palmarini)精辟地概括了这种观念。他说,我们犯错是因为(包括但不限于)“心不在焉、分神、兴趣寥寥、缺乏准备、资质差、胆量小、眼高手低、情绪失控;或者我们在价值观、种族观、社会观、爱国观上存在偏见;或者过于雄心勃勃,以及善于自欺”。照这种普遍流行的悲观观点看来,我们所犯的错误,证明了我们在社会、智力和道德方面的严重失败。

在我们犯下的所有错误里,对“错误”的错误认知恐怕应当名列第一:我们连“错误”是什么都弄错了。犯错并不能代表智力的低下,反倒是提升人类认知的关键。犯错也不是道德瑕疵,反倒跟人性中最崇高的一面有深刻渊源,与同情心、乐观、想象力、信念和勇气分不开。错误也并不是冷漠或褊狭的代名词,而是我们学习和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有了错误,我们才能不断修正对自己的理解以及对世界的认知。

既然错误对我们的智商和情商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便无须为犯错而尴尬,更无须视之为一个问题。相反,正如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言,错误是透视人类本性的一扇窗户,从中可以看到我们驰骋的想象、无限的潜能和不安分的灵魂。本书就基于这项正确结论而写成——无论错误带给了我们怎样的迷惘、痛苦和打击,归根结底,它才是教我们懂得自己的良师,而不是正确。

这不是什么新观点。但奇怪的是,我们所处的文化一边鄙视错误,一边又强调错误在生活中不可或缺。何以见得?在我们谈论自己的方式中就有所体现。每当我们犯了错,总是耸耸肩,推说“是人都会犯错”了事。就像蝙蝠对应蝙蝠侠,懒汉对应懒散一样,“人类种族”便直接跟“任何事情总能弄砸”挂钩。在诸多宗教、哲学、科学文献中,但凡涉及人类的部分,几乎都写到“人类天生具有犯错倾向”。而且提到,错误并不是可以一笑置之的肤浅琐事(不像指甲那么肤浅,也不像打嗝和幻觉那样一闪而过)。早在勒内·笛卡儿(Rene Descartes)提出那句著名的“我思故我在”之前1200年,哲学家兼神学家(后成为圣人的)奥古斯丁就写过:“我错故我是。”(fallor ergo sum.)依照他的这种表述,人类不仅会犯错,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就是错误本身。

爱犯错的倾向虽然已经融入了我们的血肉筋脉中,但融入的方式,很像弹簧小丑被塞在盒子里,你明知道一开盒子小丑就会跳出来,可每次还是会被吓得措手不及。由此看来,错误类似于死亡,都是“人类”一词的隐含属性。而我们认识错误也正如认识死亡,觉得这是每个人都必经的事情,但总觉得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更别说高兴。正是这种心态作祟,我们不管犯了什么错,往往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或者不应该发生。于是,要么死不认错,要么厚脸皮辩解,要么装做没犯错,要么对错误轻描淡写,要么把错误推到别人身上。

不肯认错还不只是一两个人的缺点。美国除了航空、医药等高危行业有预防疏漏的措施,其他领域简直找不出防范犯错的辅助手段。你若做了有违道德的事,好歹可以诉求于传统办法,各大传统宗教里不是都有忏悔涤罪的仪式吗?天主教教徒可以忏悔,犹太教教徒则有赎罪日。又譬如“十二部曲”十二部曲(twelve-step program)是一套引导人们戒除酒瘾以及改正其他行为问题的办法。——译者注(以下未注明的注脚,均为译者注。)劝导参与者“对上帝,对自己,对其他人承认罪过的本质”。就连近些年来已经僵化了的司法系统,也跟悔悟有很深的渊源。相比之下,你若犯了错,不管是争论到一半时发现错了也好,还是人生过完一半时发现信仰、政见、人生观、爱情观、职业观通通全错也罢,无论错误有多严重,你都找不到现成的办法来应对这种情况。

怎么可能找得到呢?作为一个文化整体,我们甚至都还没学会说“我错了”这句基本的话呢。非常遗憾,这句话如此简单,错误如此泛滥,认错以后于公共事业又是如此大有裨益,可是我们依然不会承认“我错了”。我们倒也学会了两种替代说法,但这更加衬托出我们认错认得多么勉强。第一种说法是附上一个巧妙的转折,“我错了,可是……”——然后动用天马行空的想象,解释我们为什么错得还挺靠谱儿(详见本书第三章)。第二种说法更加微妙,粉丝更是不少,尼克松在臭名昭著的水门事件中以及里根在对伊朗军售事件中都用过,即“错误已经犯下了”。这种屡试不爽的无主语句简洁地反映出,我们对待错误的唯一态度就是不承认始作俑者正是自己。作者注:西方文化里还有另一种认错方式,只不过表达十分隐晦,更突显出这种认错少得可怜。诗歌中有专门的翻案诗(palin)可供诗人收回前言[在希腊语中,palin的意思是“再次”,而ode的意思是“颂歌”,所以翻案诗的意思跟改变论调(recantation)是一样的,“recant”就是指重唱一遍。我们在形容别人改变立场的时候也说他改变调子]。最有名的翻案诗是7世纪诗人斯泰西科拉斯写的,他原本认为海伦是特洛伊大屠杀唯一的罪魁祸首,后又推翻了这种说法。而我最喜欢的例子是奥格登·纳什的诗,他写过“糖果味美,但不如烈酒干脆”,但他后来显然后悔了,于是又补充:“烈酒让我反胃,糖果使我增肥。”

而一旦别人错了,我们便成了指正错误的高手。说实在的,如果把正确的感觉形容为甜蜜,那么指出别人错误的感觉绝对是美滋滋了(别不好意思承认)。随便问哪个食品科学家,他都会告诉你,甜味和美味的组合最让人欲罢不能,所以我们才醉心于揪出别人的错误并且乐此不疲。不信你看,哪怕教养再好的人,也得费很大力气才能憋住说“我早就告诉过你……”这句话的冲动。此话的高明之处在于(或者可恨之处,看你是说话者还是听话者),它所表达的内容丰富而微妙,不仅包含了“我是正确的”这层意思,还点出“当时我就正确地知道自己是正确的”。这句话出口的那一刻起,我就成了正确的平方、正确的阶乘、正确的对数……不管怎么说,我都是正确到了极点,也开心到了极点。当然,你可以克制自己少说这种风凉话,克制久了还可能最终走向成熟。但无论如何,那种感觉,那种“哈,我就知道”的胜利感,是永远不会彻底消失的。

借别人的错误来娱乐和炫耀,自然不大礼貌。哪怕有这种念头都不好,但这倒是很符合人性。由此便能看出我们对待错误的态度为何如此重要。世界上的每一起冲突,无论是蛋糕之争还是中东之争,只要是你想象得到的纷争,大多都是源于对立双方不可兼容、不可动摇的正确感,错误导致的纷争之多令人触目惊心。我们自然也会因为别的事情起争执,从(严重而痛苦的)信任破裂到资源缺乏,以及咖啡还没端上来之类的情况等。但是除此以外,仍有相当多的争吵是为占有真理而进行的拔河赛:为拥有“正确”之权利而斗争。在这种拔河赛里,除非你坚信自己正确无疑,或者因为犯错恼羞成怒,否则倒是不大容易生气的。

就这样,我们讨厌错误而追求正确。这种与生俱来的态度决定了我们在处理关系时会遇到一些考验。无论是国际关系、邻里关系、同事关系、朋友关系还是(想必多数读者都不会忘记的)家庭关系尽皆如此。其实,心理医师之间流传着一句格言,即“要么你独自胜利,要么你维系感情”,换句话说,你可以坚持每回合必胜,也可以不介意输赢,仍同亲友保持亲密。但要想鱼和熊掌兼得的话,只能祝你好运。

坚持己方正确不仅会危害人际关系,还反映出我们不了解错误发生的频率。我在前面已经提到过,错误并不罕见。可是,每个人在自己生活中所犯的错误数往往仿佛屈指可数,简直到了有必要讨论一下它有多稀罕的地步。拿科学领域举个例子吧。科学的历史上堆积着各种荒废理论,其中有些堪称是人类所犯过的最夸张的错误——比如天圆地方论、地心论、以太论、宇宙学常数、冷聚变论等。正是发现并纠正了这些谬论,科学才得以一天天进步。随着物换星移,修正后的理论可能也是错误的。由此,科学哲学家总结出一个名字冗长而滑稽的结论,即“自然科学史的悲观元归纳”(Pessimistic Meta-Induction from the History of Science)。其要旨是:“鉴于过去那些哪怕最无懈可击的科学理论后来一一被证明有误,我们应该相信,今天的所有理论有一天也会沦为谬论。”这个道理不仅适用于科学,也适用于政治、经济、技术、法律、宗教、医学、育儿、教育等领域。不管在生活的哪个领域,上一代人眼中的真理传到下一代人往往成为歪理,倒不如我们也建一套“万事万物史的悲观元归纳论”。

不仅人类的共同事业免不了这种厄运,就连个人的命运也难逃一劫。所有人成长到某一阶段时,都会发现以前的观念幼稚可笑。所有人在上一刻孕育出的理论,都不得不在下一刻抛弃它。感觉之微妙,才智之有限,记忆之飘忽,情感之蒙蔽,观念之纠结,世界之复杂……这一切的一切加在一起,导致你我一而再、再而三地犯错。也许你以前从没有思考过我所谓的“错误心理学”,也许你离成为错误心理学家差了不止十万八千里,但愿意也罢,不愿意也罢,你早已是错误实践者了。你我都是。

本书既然讨论犯错,若不在开头就澄清几个定义,恐怕是写不下去的。这几个定义都很棘手,宛如一片迷潭——什么是错误?哪方面错了?谁错了?我们可以信错财务总监的人品,可以猜错真凶的身份,可以记错游击手的名字,可以搞错氢分子的结构,可以算错基督再临的日期,可以弄错钥匙的位置,当然也可以弄错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位置。这些都是直接明了的错误。而在另外一些事情上,我们永远无法确证自己是对是错,只是隐隐地觉得反对我们的人必定是错的,比如《圣经》的作者;比如凤尾鱼的营养价值;堕胎的道德地位;在暴风雨来临前,究竟是你还是女友把电脑丢在了窗边。

上述例子看似毫无关联,却启发了我们几个问题。若要把错误当做完整人生经历的一部分,必然得重视这些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关于错误的影响。同样是弄错位置,弄错车钥匙的位置只会让你惊呼一声“糟了”,弄错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位置则会导致全球军事危机。两种后果如此殊异,我们不禁有理由怀疑,导致这二者的原因有没有共同点?第二个问题是,我们在人生信念上有没有可能选错(在此不做无谓之争)。“堕胎是否道德”跟“游击手叫什么”毕竟不是一个概念,必然也会有读者怀疑,讲错了事实,跟“信错”了观念,是不是压根儿就没有可比性。更会有读者反驳道,既然我们永远无法确证真理,又怎么有资格给任何事情贴上“对”或“错”的标签?

简而言之,大家对错误的想法纷繁驳杂,要从中理出头绪,难度不亚于给猫咪喂干草。可是,把错误分门别类也不见得多容易。但还是有人尝试过做这两件事情。其中第一件是西方哲学的拿手好戏。早在哲学形成之初,哲学家便努力想解释错误的本质。在最初的两千多年里,哲学一直被视做追求知识和真理的一门学科——这种工作性质注定了哲学家也必须要痴迷于错误和虚假。(苏格拉底在柏拉图的《泰阿泰德》(Theaetetus)中曾说过,你若不定义知识,就无法定义错误;两者是互相依存的。)随着哲学分化成伦理学、形而上学和逻辑学等,对知识的研究便归属于认识论这一分支。认识学家众说纷纭,在关于错误的很多问题上莫衷一是,但在一个问题上却基本达成共识,那就是错误的定义。他们认为,错误就是把对的认成是错的,而把错的认成是对的。这个定义简洁明了,值得嘉许,对我们也很有用,因为这道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对错误的普遍理解,也为我们打开了一扇窗户,让我们能窃听到哲学家对错误的辩论。不过,下面就会看到,这个定义还是存在严重问题的,所以我持保留意见。

哲学作为传统领域,一直在总结和定义错误;与此同时,一个崭新的领域却在细化和梳理错误。这一跨学科工程有好几个名称,或叫“人因学”(Human Factors),或叫“决策研究”(Decision Studies)。其实,“决策研究”是委婉的说法,重点在于研究错误决策,否则也没必要研究;“人因学”同样是委婉的说法,应该是“人类问题因素”——包括压力大、注意力不集中、缺乏条理、信息闭塞、不熟练等等,这些问题导致了低效、危险和错误。由此,该研究也得了个别称,即“错误研究”。虽然这么称呼的人还不太多,但为清楚起见,我在这里就用这个别称称呼它。

研究错误的人形形色色,从心理学家、经济学家,到工程师和咨询师。他们研究的目的同样包罗万象,有的人想减少制造过程中的差错,为公司挽回财务损失;有的人想加强安全防护,无论是血管成形术的安全防护,还是空中交通的安全防护,总之要避免错误造成生命和健康的损失。上述例子表明,“错误研究”与认识论的区别在于,它是一门应用科学,虽然研究内容既有心理因素也有理论成因,但研究者总体的目标是很实际的,那就是降低错误发生的概率,减轻错误的危害。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每个研究者都变成了错误分类专家。只要稍微了解他们的研究,你就会惊叹错误的种类增加之快,简直令人头晕目眩。错误可以分为失误、过失、差错,又可分为计划错误和操作错误,还可以分为内因和外因……我还可以继续罗列下去,但是这样得委屈你看一堆晦涩的术语,听一段详细而费解的解释。(比如:“错误是指在选择一个目标或确定一种手段时做出了判断和推测,然而推断出的结果却有漏洞或失误,不管就此采取的行动是否依照计划实行,只要出现了漏洞和失误,都叫做错误。”)

这么定义错误不是不可以,但我不会这么做。别误会,我们都应该感激那些研究错误的同人。在人类错误不小心就能酿成大祸的今天,错误学家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证生活便捷安全。而且他们是少数会认真深入思考错误的人,所以他们还算是我的同事。同理,认识学家也是我的同事,而且跟我有着更为接近的目标。不过,我依然得同他们划清界限。因为我想做的既不是总结错误也不是分析错误,既不想消灭错误也不想揭示真理。我感兴趣的只是大家的错误观和错误经历,我想了解的是犯错之后大家有什么想法、感受。

关注我们对错误的感想为定义错误提供了一个不同的视角。比如错误的严重程度。我先前提问说,把无关痛痒的疏忽和颠覆世界的罪过相提并论(车钥匙的位置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位置)是不是很无稽?两者的起因和后果有着天壤之别,我们却将其放到同一个类别下,这么做说好听点儿是毫无帮助,说难听点儿是胡来。不过,一旦关注犯错后的感受,二者便有了可比性,而且比较的收获还不小。举个例子说,我们不敢想象犯大错的样子,却愿意接受犯一些小错。这种心理虽然情有可原,但从逻辑上讲不通。风险越大的时候,我们不是越应该不遗余力地杜绝错误吗?要做到万无一失,就必须把所有可能出错的地方预想一遍。我们往往只在事情无关痛痒时才敢这么做,风险一大,反而连想都不敢想了。由此可见,不妨比较这两种心态,从中反思和学习。同样,比较可确证的信念与不可确证的信念也能给我们启迪,比如游击手的名字和一段模糊的记忆。了解了我们所谓的“把握”,了解了我们被证明有误后的反应,如果再碰上那些没有定论的观念之争,也许便能换一种角度去思考。

为了把错误研究清楚,我不惜动用一切资源。若有人质疑这种做法,只要想一想研究重点在犯错的感受上,或许就能理解一二了。不过,我还是需要阐明两点,这两点全都宏观且重要,涉及本书的研究范围和方法。第一点有关道德,第二点有关真理。先从道德说起。我们平时所谓的“错误”,既可指一般错误,也可以指道德瑕疵。比如说,你认为地球是平的,那是“错”的;你把弟弟从梯子上推下去,也是“错”的。而本书专门讨论前一种错误。不过,道德问题也会在后续章节中持续谈到,原因有好几点。

其一在于,道德错误跟知识错误是密切相关的,不仅在字面上一致,更由于古往今来人们往往由错误联想到邪恶,而由正确联想到正义(详见下一章)。其二在于,纠正了一些严重错误后,我们的道德观念也随之转变。比如,有时候我们会反思自己的伦理观,发现以前的想法不妥,似乎婚前性行为没那么罪恶,而素食主义也无须成为强制的道德要求。也有些时候我们依然相信以前的道德观,只是后悔当初信了宣扬那些道德观的机构和群体。这就是为什么在斯大林和希特勒签署了互不侵犯条约后,有的共产党员会失望地离开(但他们依然坚信共产主义);在天主教牧师大范围虐童丑闻曝光后,有的教徒会毅然脱离教会(但他们还相信教义)。此类道德错误的内容跟本书所讨论的其他错误差别很大,但非形式上的不同。在这些情况下,我们都是先相信一种观点、一种政策、一个人,然后因变故而醒悟,或自己慢慢觉悟。

本书之所以常常提到道德问题,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许多道德过错背后都有事实错误作支撑。比较明显的例子是颅相学。这门“科学”依靠头骨的形状来推断人类的智力和性格,如今已是公认的伪科学。然而,从19世纪到20世纪初,整整100多年间,我们一直以颅相学为由,公然歧视外族人,包括犹太人、黑人,以及其他少数人种(更别提女性了,她们也是多数人种,却也受到诽谤)。从这个例子以及其他很多例子可见,知识错误可能是道德错误的帮凶。反之亦然。正是根深蒂固的偏见塑造并支持了“颅相学”这一学说,两者可谓互相促进。不过,这里的重点是,很多时候知识缺陷跟道德错误是分不开的。

最后一点是错误的道德含义。这一点可以说明道德不仅跟本书有关,还是本书的重心。我发现,我们对错误的态度会影响到我们对他人的看法和态度。而我们对他人的看法和态度,不就是伦理的全部意义所在吗?我们是否应该本着对别人负责的态度,考虑一下自己犯错的可能性?一旦犯错了,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该怎么对待自己眼中那些犯了错的人?作家兼哲学家艾丽丝·默多克(Iris Murdoch)曾总结道,所有的伦理体系必须包含一套能改变道德的机制,才算得上完整。我们一般不会把错误视做手段,更没想过这种手段还能带来积极的结果。但是错误的确有成为这种机制的潜力,这取决于我们如何回答以上的问题。换句话说,错误不仅是道德毒药,也可以是道德解药。如我此前所说,错误是我们反思自己、反思他人、反思世界的契机。

看完这段简述后,你明白了道德错误跟一般错误的分别,于是迷潭的出口也近在眼前了。但老实说,我把最棘手的问题留到了最后,这个问题就是真理问题。“对”与“错”到底反映的是真实世界,还是仅仅是人类的主观判断?真理究竟是否存在?怎么来寻找存在的真理,由谁来判定它?这个谜题自混沌之初起,就困扰了各个时代各个国家的顶尖思想者。一代又一代的优秀学者执著于这个问题,获得了无数思想上和艺术上的启迪,但未曾孕育出真正的成果,更遑论找到正确的答案。所以,本书也不会深入讨论这些问题,但也不能直接跳过。诚如苏格拉底所言:“有关错误的理论中不可能不提到真理。”

你很容易在哲学家对错误的传统定义中发现真理潜藏的踪迹。既然错误是“把错的认做对的”,则必然存在一个“对”的真理。换句话说,这个定义的前提是假设存在“绝对正确”,也就是存在不变的可知的事实,通过这个事实能够反衬出错误。有时候这种假设也解释得通,毕竟世人在很多事情上普遍会接受一些“正确”的标准。所以,哪怕是最坚定的相对主义者(relativist)也不得不承认,有一些事情我们确实有可能搞错——譬如选举的结果,譬如孩子的父亲。可是,在另一些时候这个假设又完全行不通。所以,哪怕最执著的现实主义者(realist)也不得不承认,很多时候你说不出一个绝对正确的标准。可是每逢这种时候,我们往往仍旧把“对”与“错”作为衡量事情的标杆。

就拿审美举例吧。众所皆知个人喜好与事实对错是两码事,事实有正误之分,喜好则无对错之别。其实,自孩童时代起我们就明白了这个道理。不信你可以问问那些孩子,连他们都懂得,如果有人说天空是蓝色的而有人说是绿色的,那可不对;但有人最爱的颜色是蓝色而有人最爱的是绿色,就没问题。可是身为成年人,我们却常常为喜好问题而争执不休,仿佛自己的品位才是王道,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难道不可笑吗?Mac电脑迷歧视其他个人电脑用户是出了名的,他们只当那些人被大众的愚昧洗了脑;硬木地板的粉丝则认为,维多利亚式的满铺地毯从客观角度评判也丑陋得可怕;街坊邻居互相抨击墙壁颜色,乃至互相投诉草坪充气饰品。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有一次我跟一位好友差点儿为了争执大黄馅饼是不是上好的点心(显然不是),以及《纠正》(The Corrections)是不是一部伟大的小说(显然就是)而分道扬镳。

当然,大多数人都会自嘲,怎么就爱把个人嗜好当做绝世真理呢?不过,人们就算知道这一行为很可笑,也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去这样做。已故小说家兼批评家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曾经说过,撰写书评时最大的困难在于“总是免不了……为自己的品位之‘正确’而沾沾自喜”。我们私下里对所有事情的评论亦如此。譬如,我好像在内心深处相信大黄馅饼散发着一种令人闻之欲呕的味道,而《纠正》从根本上就是一部杰作。(喜爱大黄馅饼的你,一定在惊叹我怎么能如此大错特错。)由此推知,任何有才识有眼光的人都应该跟我英雄所见略同,在任何观点上都应该跟我一致。

没有“对”与“错”之分的时候我们已经如此,请试想,如果真的有事实存在(先不管能不能找到)那还了得。先不提分歧最明显、火药味最浓的政治和宗教领域。你只要随口问一群学者——伊丽莎白时期到底是谁写了《哈姆雷特》?立刻就能引发一场所有人为内心信念而相争的口水战。简直不敢想象有什么发现能够解决这一争端,并令所有人都满意;也不敢想象大家能够就生命的起源、美军是否应进驻伊拉克等问题达成一致。然而,正是这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往往能激发出我们最确定无疑的信心——我必定是对的,反对方必定是错的。鉴于此,我想我们所选择的错误定义必须很灵活才行,这样就算正确的标准含糊不清,我们也还有讨论对错的余地。

要找到这么一个定义,还得重新说到犯错的感受。与其说错误是“把错的认成对的”,不如说它是“认识到曾经认同的旧观点有误而加以摒弃”(不管“旧观点”是否符合事实,也不管能不能找得到事实)。这个定义有两大充满魅力之处。一是它只是在经典版本上稍加变动,堵住了所有有关真理的烦人问题。二是它强调了人生中一个重要但不被重视的时刻,那就是我们从一种观点倒向另一种观点的转折时刻。可总的来看,这一定义依然差强人意,因为它没有包含我们平时对错误的看法。我们在说某人错了时,不是指那人忍痛抛弃了旧观念,而是指他的想法跟现实情况有出入。

所以,最后无论怎么定义错误——与外在事实不符也好,是内在信念的变革也罢——都不能完全满足我们的需求。虽然这两种定义都会为我所用,但人类的犯错经历实在形式丰富又变幻多端,任何一种定义都不足以囊括。法国哲学家亨利·柏格森(Henri Bergson)评论喜剧时,反对“用定义束缚喜剧的精神”。相反他写道,他愿意激发读者“超越抽象的定义,更加灵活地思考,培养对喜剧如对故友一般的亲密和熟悉”。我认为这是个值得推广的目标,而且不仅适用于喜剧,也适用于错误。无论好坏,错误总归是我们一生的伴侣。现在是时候让我们来认识它了。

本书下面的内容主要讲述各种犯错的故事(我保证很快进入正题)。这些故事中,提到了幻觉、魔术师、喜剧演员、毒品、爱情、远洋冒险、神经学上的奇怪现象、医学惨剧、法律疏漏、娶妓女为妻的可能后果、艾伦·格林斯潘(Alan Greespan)的可耻失败以及由此引发的世界经济危机。不过,在投身于深入研究错误经历之前,我得先停下来,说明一个重要但又有点荒谬的问题:我们压根儿没有正在犯错的经历。

我们自然有“醒悟”错误的经历。而且这种经历多种多样,多得令人咋舌。本书后面会写到,认识到错误那一刻,你可能感到震惊、迷惘、滑稽、尴尬、开心、痛苦、豁然开朗……甚至你的生活都因此改变,有时是变好,有时是变差。但是从定义上讲,正在犯错的那一刻,你是没有什么特殊感觉的。说穿了,你之所以会犯错,全在于犯错时你惘然不觉自己错了。当时你只是在忙自己的事情而已,一点儿也没感觉到错了,事后你才发现当时仿佛受了蒙蔽。你就像《飞奔鸵鸟和大灰狼》华纳兄弟的一部经典动画片。The Road Runner)里的大灰狼一样,一不小心跑到了悬崖,往下一看才发现已经身悬半空。大灰狼就是你的象征,你俩都在陷入麻烦后,还以为自己踏在坚实的土地上。鉴于此,我得纠正一下之前的说法——犯错的时候你是有特殊感觉的,你会觉得自己十分正确。

这就是对错误视而不见的“错盲症”问题。不管当前的信念中有多少谬误,我们必然一个都察觉不到。想想吧,“犯错”其实没有第一人称现在时时态指英语语法中的一般现在时。。“我正在犯错”是一个逻辑上的伪命题。自意识到错误的那一刻起,我们就不在错误的状态中了。因为认识到信念有误后,我们便不再相信以前的信念。所以只能说“我错了”,不能说“我正在错”。不妨把这一点称为“海森堡之错误测不准原理”:我们可以犯错,也可以发现错误,但不能两者并行。

“错盲症”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总是很难想象自己会犯错。要把这种困难归结于心理因素也很容易,放不下骄傲、缺乏安全感等。不错,这些原因都有份儿。但是“错盲症”还指出,有个逻辑原因可能也起了作用。既然一丝不苟地审视内心也找不到将要犯错的迹象,那么自然而然地我们会以为自己没错。同理,“错盲症”也说明了为什么明知人人会犯错,但自己犯错后还是会大吃一惊。心理学家马克·格林(Marc Green)总结说,从犯错者本人的眼光来看,错误其实是一种“精神上的天灾”。虽然我们都明白,理论上自己会犯错,但是具体到每个错误时,就往往没有心理准备了,像撞上鱼雷、看到闪电一样猝不及防。(所以,我们一般都觉得自己对错误没有责任。毕竟从法律上讲,没有人该为天灾负责。)

我们不仅认识不到当前所犯的错误,连以前犯过的错误也在脑海中奇怪地飘忽不定。那些错误往往不是忘不掉,就是记不起。倘若忘掉的都是小错,想起的都是大错,倒也罢了,不足为奇。可情况没这么简单。每一次我看到德国作家歌德的名字,总会想起在大学时代,我第一次大声念出歌德的名字时念成了“歌特”,结果教授忍俊不禁,好心地纠正了我(给犯过类似错误的人提个建议,念歌德其实跟念Bertha很像,不过不发H和R的音)。这只是个情有可原的小错误,可我到死都会记得。

把这个例子跟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在《日常生活之精神病学》(The Psychopathology of Everyday Life作者注:该书的内容也同犯错有关。中提到的案例比较一下吧。有一次月末结账时,弗洛伊德突然瞄到一个病人的名字,这个病人的病历他一点儿印象也没有。从记录上看,他之前有几周几乎天天上门为这位病人看诊,事情过去了才不到半年,他却怎么也想不起这位病人的情形,任他回忆良久也毫无头绪。最后,当他终于回想起来时,不禁震惊于自己“极度的健忘”。那位病人原来是一位年轻姑娘,因为她一直抱怨胃疼,所以她的父母为她请了医生。弗洛伊德诊断她患了“歇斯底里症”,几个月后她死于胃癌。

到底哪种情况更奇怪——是把特大错误忘得一干二净呢,还是把琐碎小错记得一清二楚——很难说得清。但总体来说,我们的忘性要大于记性。在撰写本书的时候,我曾把写作主题解释给一些路人听,其中就有人回答:“那你该采访我。我老是犯错。”于是,我让他们举几个具体的例子,这时候几乎所有人都会皱起眉头陷入一阵沉默,然后困惑茫然地承认自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其中有一位差点成了“受访者”的人解释道,“好奇怪,我貌似记得自己无数次叫过‘天哪,错得好离谱,完蛋了,丢死人了’,我还记得有段时间天天为了错误夜不能寐、茶饭不思、如坐针毡,但就是想不起来具体犯的是什么错了。”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根本原因在于我们的数据库有漏洞。大多数人的脑袋里,没有一个叫做“前车之鉴”的类别。我有一位挚友,她很早以前就知道我在写这本书。大概等我动笔两年后,她才写信告诉我,说她突然想起自己小时候犯错是家常便饭,什么大错都犯过。前两年想不起来,倒不是因为把这些经历都给忘了,而是贴的标签不对(我朋友贴的是“孤独时”和“生气时”等),结果任她怎么苦苦思索,就是想不起这些犯错的经历,因为回忆的方向不对,缘木求鱼了。

就像我们不会说“我错了”一样,“错误”类别的缺失也不单单是某一两个人的问题,而是全社会共同的遗憾。我读过不少有关错误的研究,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虽然这类研究多如牛毛,但没有一份是分在与“错误”有关的条目下,反而全都分配到了各门学科中,包括哲学、心理学、行为经济学、法学、医学、技术、神经学、政治学和科学史等,在此仅列举一二。对待生活中的错误我们也如法炮制,给它配上五花八门的标题,从“尴尬的时刻”到“汲取的教训”再到“作废的观点”等,就是不会简单地称为“错误”。

以前犯过的错误如此缥缈难寻,分类问题只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一旦我们认识到旧的想法有误,立刻就会找到新的想法替代,于是新的观点成了新的真理。从新的角度来看,那个废弃的观念很快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关于它的记忆开始变得模糊、不相干,似乎我们一开始就没真正把它当一回事。这样抹去错误自然方便,不仅个人,整个社会都在这么做。医学院不会教学生体液理论,天文教授不会教学生计算“五十五个同心圆球”的转速(亚里士多德曾以为宇宙是由这些同心圆球构成的)……这种教学法既切合实际,又有效率,但也有一个不好的结果,即会导致大家心照不宣地以为现行的理论就是真理,于是早已泛滥的正确感进一步根深蒂固。

错盲症、错误健忘症、“错误”分类缺失症、旧观念替换症……这一切加起来,我们难以接受错误是自身的一部分就不足为奇了。由于没把错误当做内在特征来感受、记忆、追踪、珍藏,所以每每犯了错,我们总觉得错误是从局外蹦进来的,是来自于外界。然而,事实刚好相反。归根结底,错误是我们自己的事情。不错,世界可能深奥得让你困惑,其他人可能误导你、欺骗你,但毕竟是你自己选择了你要相信的观念,没有人能为你代劳。这就是为什么认错的感觉很奇怪。在习惯了反驳他人后,我们突然发现自己跟自己也闹起了别扭。此时此刻,错误不仅是一个智力问题,更是一个存在问题。我们面临的不再是知识危机,而是身份危机。每次犯错后,这场危机都会露出苗头,从我们扪心自问的那些问题中就能反映出来——“我当时在想什么啊?”“我怎么会那么做?”

不仅私下里我们会反思错误的起源,其实,自混沌之初,整个社会都在追问同样的问题。虽说错误阴魂不散且飘忽不定,但在想到一代又一代不计其数的前辈(其中包括神学家、哲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科学家等)都有过同样的困惑时,我们还是能略感安慰。许多宗教思想家想探寻人类犯错的原因,结果在伊甸园门口找到了答案。13世纪学者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认为,我们犯错是因为我们从天堂里被赶出来了,从此永远失去了那条直接通往神圣真理殿堂的途径。在阿奎那和其他许多神学家看来,人类的知识有限,而上帝的知识无限,错误便从人与上帝的差距中产生。

许多世俗学者也认同这一基本观点。柏拉图认为,我们的原始灵魂与自然合一,之所以犯错,是因为受物质躯体限制而忘记了那些宇宙真理。启蒙时期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认为,语言形容不出事物存在的本质,只能尽量描述得逼真,所以语言和真实之间必然有差距,错误便乘此差距溜进了我们的生活。德国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认为,我们生活在有限的时空里,受到一套时空坐标的束缚,无法超越时空以上帝的视角鸟瞰全局,这一事实解释了我们为什么会犯错……这些理论虽然看起来互不相同,但主要观点一致,都认为错误是从差距中来的。持相似观点的人也不少。不管是具体和特殊之间的差距、语言和真实之间的差距、现代和原始之间的差距,还是凡人和圣人之间的差距……说到底,都是思想同外界之间的差距。

平时我们对这个差距也不怎么在意,这种心态当然可以理解。谁愿意总是记得不光彩的堕落、同真理的鸿沟,以及单一而有限的个体存在呢?可一旦出了错,内在世界与外在世界的鸿沟立刻狰狞毕露。错误之所以让人心神不定,原因正在于此。此外还有个原因同样让人寝食难安——我们无法尽早发现这个鸿沟。错误反映了我们原来深信不疑的东西可能只是一念空想而已,这一发现如当头棒喝。要知道正是凭靠脑海中勾勒的逼真现实,我们才能判断什么是对的、什么是真的啊。

虽然这种大脑的骗术惹事不少,但有时候也会令人欣慰。毕竟人脑的神奇之处在于它不仅能如实地反映世界,还能编织虚幻的想象。我们能回忆过去,也能憧憬或担心未来,还能想象其他地方其他人身上的事。“眼见不实”虽说是错误滋生的温床,但也是想象、发明、希望的源头所在。由此可见,错误孕育出的果实比我们想象中甜蜜得多,绝不只是通常想到的失败和耻辱而已。虽然犯错的那一刻我们像个局外人似的简直不认识自己,也不认识先前脑海中那个逼真的世界,但又有何妨?局外人自然有局外人的眼光,透过这陌生的眼光,我们看待自己、看待事物才可能焕然一新。

要想从错误中得到新的启发,首先我们得从新的角度看待错误。这也是本书的写作宗旨。读罢这本书,希望你能更加亲近自己的错误,更加积极地讨论错误,更加丰富地形容错误,且在犯错后更加用心地感受错误,别任错误在脑海中稍纵即逝。我之所以提倡这些,显然是为了实际的利益,要知道差错一不小心就能酿成大祸。因为错误,我们可能散尽千金抛却韶华;因为错误,我们可能信心受挫一蹶不振;因为错误,我们可能声名扫地失去信任;因为错误,我们可能被送进急救室,可能要接受一辈子的治疗,或者受到冷落;因为错误,我们可能受到伤害羞辱,更糟的是,连累别人受到伤害羞辱。所以一言以蔽之,能不出错的时候尽量别错,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首先要明白为什么出错。

说了这么多,有一点应该很清楚了。本书不是《如何过上完美生活》(How To Error-Proof Your Life)、《三十天教你成为正确高手》(Thirty Days to a Righter You)一类的励志书,也不会教你如何系统地消灭错误。与其说本书是错误的敌人,不如说是错误的帮手。奥古斯丁曾说过,错误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我对此深以为然,所以打算分析一下这句话为什么有道理。本书第一部分,我回顾了大家以往对于错误的看法,提出了两种看待错误的新思路,这两种思路也反映了我们对自身、对宇宙的认识。第二部分,我总结了可能导致犯错的因素,包括感觉、高级知觉、社会习俗等。第三部分,我从为什么犯错开始,讲到犯错后的感觉,再讲到犯错后的情感曲线。所谓情感曲线,就是说从事情出岔子的那一刻起,到世界观、人际关系以及(最重要的)自我认识随之改变的那一刻止,我们都经受了怎样的情感波折。

本书最后一部分不再讨论犯错的原因和经历,转而讲述错误能带来哪些意想不到的惊喜,以及可以避免哪些损害。我会讨论为什么接纳了错误反而可以减少犯错(还不止这样),由此希望大家能学会更灵活地思考,更成熟地处事待人,建立更自由平等的社会。在最后一章中,我提议大家把错误看做天赐之福,它是一个不可取代的资源库,里面蕴藏着丰富的幽默、艺术、自由、个性和改变。本书以“正确”的乐趣开篇,最后再以更复杂、更有趣、更有启示意义的“错误”快乐收尾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