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
古典乐作曲家先借钱来写曲
吉松式的定义:
谈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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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的生活
翻开古典乐的历史(就算没翻开),可以看出作曲家经常为钱所苦。
的确,说起“靠作曲过活”,仅限于写歌剧及音乐剧受欢迎的剧场作曲家,或是依附于宫廷、贵族门下的作曲家。自由创作的艺术音乐作曲家等职业几近于“居无定所无业游民”的代名词。
几乎所有的作曲家都在音乐大学学习作曲后无法适应外界的生活,只能在教学上打转(正如贫瘠的食物链般),拿到的薪水只有一点点,靠偶尔的演奏活动或是其他性质打工赚些零钱花,这就是他们的生存方法。
因此,看重作曲家的才能而出钱援助者被称为“资助人”(Patron),另外,以乐曲为对象的出资者被称为“委托人”。
“老师,您也说得太严重了吧……”
“可是,看了作曲家书信集之类的内容,里头不外是‘不好意思,可以再借我一些钱吗?'‘之前跟你借的那笔钱,可以再宽限一些时间吗?’诸如此类生活困窘的情形。唉!看着看着自己也跟着难过了起来。”
“这也是没办法的呀,谁叫您写不出赚钱的作品!”
宝贵的收入
受托之作种类也有很多,不过基本上大多为演奏家(或是演奏团体)为了自己的演奏会而请托的新作品,尽管有的时候只是很简单地要求“只要是新的作品,什么都可以”,但也有不少得依照演奏会的风格“编曲”,从“演奏时间”到“截止日期”,甚至连乐曲的题材都巨细无遗地一一提出要求,因为是演奏家赌上自己性命的请托,所以要求的内容相当具体且实际。
另一方面,电视台、企业、机关单位、有钱人等的请托内容就十分抽象,譬如,“×××三十周年纪念的请托之作”或是“为×××主办的演奏会所发表的新作”,有的是管弦乐,有的是歌剧,有的是合唱曲或是歌曲,乐曲灵活性较大,不过有的时候取决于使用乐曲的场地及情形(譬如,某处纪念会场中祝贺仪式的演讲、民族舞蹈及团体游戏中间的十五分钟),因为有的要求会忽略了音乐的本质,此点必须小心。
“对作曲家而言,只出钱不对内容有任何意见,就是最理想的委托案项目。”
“不过,在完全不知道会写出什么乐曲的情形下,有可能会拿出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资金吗?而且跟写得好不好没关系,像这样把大笔钱丢到水沟里一般并不常见吧!”
“你今天说的每一句话都很尖锐喔!”
“原本不论有没有委托,写出一首好的乐曲而获得收入,这样不是最理想的吗?”
“当然,这是最好的结果。看了贝多芬、莫扎特两位大师的例子你就知道,古典音乐不同于流行音乐,回收相当慢,如果要靠所写的乐曲来维生,每一位作曲者大概都要饿死哟!”
“的确,所以委托写曲就像先借用死后的分红,有其存在的必要呀!”
“一针见血!”
“不过,很多情况下,不是都到账的!”
“哇,你也说得太严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