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阳明之伦理学(3)
如以上说,则以去私欲、存天理,即真实无妄之心,为“心即理”之内容。至所谓“天理”,又可由人人直觉而知之,即良知是也。阳明之言天理,颇有近于康德所言无上命令法。“心即理”之内容,当参考后章良知说,可得其详。
要而论之,朱子求理于外,阳明求理于内。其说虽全相反,而各含一部之真理,可以并行而莫能偏废者也。即以孝言,阳明偏于孝之理,朱子偏于孝之事,亦所持理内、理外之不同耳。阳明之时,程朱旧说方盛。阳明虑世人汲汲求理于心外,而流入支离,故倡“知行合一”及“心即理”之说。实将以矫一时之弊,非故为此门户之争也。然门人中犹有以为疑者。阳明尝戒弟子曰:
诸君要识得我立言宗旨。我如今说个“心即理”是如何,只为世人分心与理为二,故便有许多病痛。(《全书》卷三)
又因序《象山文集》而叹古来学者之流于支离曰:
析心与理为二,而精一之学亡。世儒之支离,外索于刑名器数之末,以求明其所谓物理者,而不知吾心即物理,初无假于外也。佛老之空虚,遗弃其人伦事物之常,以求明其所谓吾心者,而不知物理即吾心,不可得而遗也。(《全书》卷七)
然则阳明之说,盖应于时势之新要求,有不得已者焉。又益致其精微之辨,以发孔、孟教旨之精神,故卓然为象山以后之大哲。而此“心即理”说,与“知行合一”说、“致良知”说,为阳明学之三纲领。欲求姚江一派之宗旨者,不可不加意乎此也。
知行合一论
阳明之学,本承象山。而“知行合一”之说,则象山所未尝质言也。盖象山论学,先讲明而后践履。其《与赵咏道书》曰:“为学有讲明,有践履。《大学》‘致知’‘格物’,《中庸》‘博学’‘审问’‘谨思’‘明辨’,《孟子》‘始条理者,智之事’,此讲明也;《大学》‘修身正心’,《中庸》‘笃行之’,《孟子》‘终条理者,圣之事’,此践履也。‘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自《大学》言之,固先乎讲明矣;自《中庸》言之,学之弗能,问之弗知,思之弗得,辨之弗明,则亦何所行哉?未尝学问、思辨,而曰‘吾惟笃行之’而已,是冥行者也。自《孟子》言之,则事盖未有无始而有终者。讲明之未至,而徒恃其能力行,是犹射者不习于教法之巧,而徒恃其有力。谓吾能至于百步之外,而不计其事未尝中也。”(《象山集》卷十二)又《与彭子寿》曰:“大抵讲明存养,自是两节。”(《象山集》卷七)盖象山以讲明为知,存养践履为行。先讲明而后践履,是先知后行也。故“知行合一”之说,伊川微引其端,而阳明益详说之,不尽渊源于象山也。
阳明所谓“知行合一”者,即知行并进,不分先后之意。盖古之论行为,有言先知后行者,有言先行后知者。阳明特取于其中间,而倡“知行合一”之说。
第一、先知后行。
第二、知行合一。
第三、先行后知。(如已实行之,而当时不自知其为善也。)
自来论知行之关系,不出上之三种。第一,先知后行,为世之常谈,然往往有知之而不能行者。第二、第三说,则较重实行。阳明用“知行合一”之第二说,实取第一、第三说而折衷之者也。今先括“知行合一”之义于下:
一、知则必行。
二、知与行并进。
三、不行由于知未真故。
四、真知则必行。
五、不行终不能得真知。
六、知为理想,行为实现,真理想必实现。若不实现,仅当名空想,不可名理想。世之空想家多,而能真知实践者少,故阳明发此论。
七、知为理论,行为实际。理论之可贵与否,因其适于实际与否而定。不适于实际之理论,不足贵也。所谓理论与实际相违之说,既阳明所决不许。故倡言“知行合一”,以斥架空之辨。
八、知行合一,为知行关系之真相。
九、“知行合一”说,可以鼓励实践之勇气。
十、知行合一,其所谓“行”,不限于动作,兼指心之念虑而言。譬如知恶念是“知”,绝其恶念使之不生即是“行”。
阳明所说“知行合一”之义,不出上之十种。至于“知行合一”之范围,则仅限于人事,而不及自然界。盖凡政治道德,及一切关于人事者,知之即无不可行之。若夫自然界之事,能知之而即能行之者较罕。故阳明言“知行合一”,始终以实践为主,亦专就人事上言之耳。然犹有疑者,“知行合一”,果何所知而何所行乎?由阳明“心即理”之说观之,则可知所行仍不外为善去恶。若谓“知恶便行恶”,以解“知行合一”,不惟异于阳明之本旨,抑亦大害于人心矣。今更即阳明“知行合一”说,分析论之。
一、“知行合一”之要旨
阳明所谓“知行合一”者,以为真知未有不能行。故耳闻目见而以为知者,非真知也;漠然幻想而以为知者,非真知也。惟实地经验,而发之于行事,而后其知乃真。知不啻行之预想。苟无行,安有知?如口言孝悌,而不能躬行孝悌,亦其于孝悌之实,知之未真耳。知之决能行之,知行决不可离者也。故曰:“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全书》卷一)又曰:“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全书》卷一)
阳明倡“先天良知”之说,故见谓去恶存善,为人性之固然。未有真知善而不能为,真知恶而不能去者也。于是又以“知行合一”矣,当使之并进,不可分为两事。曰:
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失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全书》卷二)
又曰: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圣学只一个工夫,知行不可分为两事。(《全书》卷一)
此则以“知行合一”为圣学唯一之工夫。其云“先知后行”者,非圣学之本旨矣。
盖阳明之时,世方溺于知而忽于行。阳明特思注重实践,以救其弊。乃揭“合一并进”之旨,为言先知后行者,下一针砭。故曰:“某今说个‘知行合一’,正是对病的药,又不是某凿空杜撰。知行本体原是如此。今若知得宗旨时,即说两个亦不妨。若不会宗旨,便说一个亦济得甚事?只是说闲话。”(《全书》卷一)又曰:“‘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这一个工夫,须着此两字,方说得完全无弊病。”(《全书》卷一)凡事必以知行相合而成,故知行工夫唯一而已。阳明在申知行之真义,非徒沾沾于文字间也。
二、“知行合一”之问难
阳明初倡“知行合一”之说,较其余学说,尤为简易直截。门人多未达者,盖士蔽于习久,未可以骤悟也。当时问难之词,约有三种,兹括而述之:
门人问曰:“如今人尽有知得父当孝、兄当悌者,却不能孝、不能悌。便是知与行分明是两件。”阳明答曰:“此已被私欲隔断,不是知行的本体了。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圣贤教人知行,正是要复那本体,不是着你只恁的便罢。故《大学》指个真知行与人看说,如好好色,如恶恶臭。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只见那好色时,已自好了,不是见了后,又立个心去好;闻恶臭属知,恶恶臭属行,只闻那恶臭时,已自恶了,不是闻了后,别立个心去恶。如鼻塞人,虽见恶臭在前,鼻中不曾闻得,便亦不甚恶,亦只是不曾知臭。就如称某人知孝、知悌,必是其人已曾行孝、行悌,方可称他知孝、知悌。不成只是晓得说些孝悌的说话,便可称为知孝、知悌。”(《全书》卷一)
于此可见,时人骛于知而怠于行,故阳明极言合一并进之真意如此。
门人问曰:“古人说知行做两个,亦是要人见个分晓。一行做知的工夫,一行做行的工夫,即工夫初有下落。”阳明答曰:“古人所以能既说一个知,又说一个行者,只为世间有一种人,懵懵懂懂地任意去做,全不解思维省察也。只是个冥行妄作,所以必说个知,方才行得是;又有一种人茫茫荡荡,悬空去思索,全不肯着实躬行,也只是揣摸影响,所以必说一个行,方才知得真。此是古人不得已补偏救弊的说话。若见得这个意时,即一言而足。今人却就将知行分作两件去做,以为必先知了,然后能行。我如今且去讲习讨论,做知的工夫。待知得真了,方去做行的工夫。故遂终身不行,亦遂终身不知。此不是小病痛,其来已非一日矣。”(《全书》卷一)
盖门人中有举古来圣贤所说知行之关系以相质者,而阳明答之如此。
门人问曰:“工夫次第,不能无先后之差。如知食乃食,知渴乃饮,知衣乃服,知路乃行。未有不见是物,先有是事,亦毫厘倏忽之间,非谓截然有等,今日知之而明日乃行也。”阳明答曰:“夫人必有欲食之心,然后知食。欲食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食味之美恶,必待入口而后知,岂有不待入口而已先知食味之美恶者耶?必有欲行之心,然后知路。欲行之心即是意,即是行之始矣。路岐之险夷,必待亲身履历而后知,岂有不待亲身履历而已先知路岐之险夷者耶?知渴乃饮,知衣乃服,以此例之,皆无可疑。”(《全书》卷二)
阳明既立“知行合一”之说,凡有难者,即为随事辨答,使之折服。其言尚多,兹略举其要者而已。
三、阳明之“知行合一”与伊川之“知行合一”
阳明论知行之关系,或以为近于伊川。盖伊川虽未明言“知行合一”,其说固多可与阳明互相发明也。如曰:
知至则当至之,知终则当遂终之,须以知为本。知之深则行之必至,无有知之而不能行者。知而不能行,只是知得浅。虽饥不食鸟喙,人不蹈水火,只是知也;人为不善,只是不知。(《二程全书》卷十六)
观伊川此论,虽足为阳明之先导,然细玩之,则伊川之视知犹重于行。阳明之意,则以奖励实行为主,此其微异也。故伊川又曰:
君子以识为本,行次之。今有人焉,力能行之,而识不足以知之,则有异端者出,彼将流宕而不知反。内不知好恶,外不知是非,虽有尾生之信,曾参之孝,吾弗贵矣。(《二程全书》卷二十八)
此伊川尤重知之明征也。希腊苏格拉第,亦言“知行合一”,然以知真理为主,其偏重在知,有似伊川,与阳明之论知行并进而意偏重在行者,稍有不同也。
四、阳明之论知行与朱晦庵之关系
阳明所谓“知行合一”之内容,即在一念发动之瞬,而决行为善去恶之工夫。若恶念偶起,不能使之退除,复身行之,此便是过,背于“知行合一”之主旨矣。凡人生之知且行,其根柢无不在于本心之良知。从其良知而行,则可几于善。阳明讲学,可谓极其简易。然良知之始著,恒于念虑之微。终日言知行,而卒不能不汲汲以正其念虑为事。其弊或有流于禅而不自知者,是世人之所以为阳明病者也。晦庵非不重行,而本于事物之经验以求之,自然成为“先知后行”之说。其弊或终身致力于训诂注释,以为居敬穷理之功,至不免流于支离灭裂。阳明既主“知行合一”,则亦尝论朱学末流之失。如云:“我如今且去讲习讨论,做知的工夫。待知得真了,方去做行的工夫。故遂终身不行,亦遂终身不知。”此盖暗讽晦庵。冯柯《求是编》曰:
阳明所谓“且去讲习讨论,做知的工夫。待知得真了,方去做行的工夫”者,盖指朱子言也。然朱子尝有言曰:“《大学》之书,虽以格物为用力之始,然非谓初不涵养践履,而直从事于此也;又非谓物未格,知未至,则意可以不诚,心可以不正,身可以不修,家可以不齐也。若必俟知至而后可行,则夫事亲从兄,承上接下,乃人生所不能一日废者。岂可谓吾知未至,暂辍以俟其至哉?”观此,则阳明之意朱子已先得之,特阳明未加深考耳。
柯本崇朱学者,故其言如此。然阳明所以讽朱学者,本亦过当。晦庵、阳明之立言,固各皆以矫一时之弊,亦如今世所谓哲学者,有经验派与直觉派之殊也。
良知
一、阳明以良知立教之渊源
“良知”“良能”之语,始于《孟子》。《孟子》曰:“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又曰:“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象山承《孟子》之说,颇用“良知”“良心”之语,以教学者。如《武陵县学记》曰:“彝伦在人,维天所命,良知之端,形于爱敬。扩而充之,圣哲之所以为圣哲也。先知者知此而已,先觉者觉此而已。”(《象山集》卷十九)要至阳明本《大学》“致知”,而曰“致良知”,其说益明备。阳明揭“致良知”三字教人,在五十岁时(武宗正德十六年)。然在此以前,已早悟“良知”。《年谱》谓:“三十七岁春,至龙场,始悟格物致知。”如《传习录》中,徐爱所记诸条,但言“良知”,尚未言“致良知”。然每称天理,已隐寓“致良知”之意矣。盖谪居以后,大彻大悟,首悟“良知”,其后乃又渐立“致良知”之说也。
阳明之初悟“良知”也,存之于心而未得宣之于口。其后遭宸濠之变,蒙张忠、许泰之谗,动心忍性之极,始显倡“良知”之说。故尝语友人曰:“近欲发挥此,只觉有一言发不出,津津然含诸口。”久乃曰:“近觉得此学更无有他,只是这些子。”旁有健羡不已者,则又曰:“连这些子亦无致处。今经变后,始有‘良知’之说。”(《全书》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