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中小企业怎样做好现金管理
(1)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国家有关部门对企业使用现金有如下规定:
①现金的使用范围。这里的现金,是指人民币现钞,即企业用现钞从事交易,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该范围包括:支付职工工资、津贴;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艺技术、体育等各种奖金;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
②规定了库存现金余额。企业库存现钞,由其开户银行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核定限额。一般以3~5天的零星开支额为限。
③不得坐支现金。即企业不得从本单位的人民币现钞收入中直接支付交易款。现钞收入应于当日终了时送存开户银行。
④不得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⑤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⑥不得套用银行信用。
⑦不得保存账外公款,包括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和保存账外现钞等各种形式的账外公款。
(2)而为了提高现金使用效率,达到资金的效用最大化,应当做好以下几点:
①力争现金流量同步。如果企业能尽量使它的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发生的时间趋于一致,就可以使其所持有的交易性现金余额降到最低水平。这就是所谓现金流量同步。
②使用现金浮游量。从企业开出支票,收票人收到支票并存入银行,至银行将款项划出企业账户,中间需要一段时间。现金在这段时间的占用称为现金浮游量。在这段时间里,尽管企业开出了支票,却仍可动用在活期存款账户上的这笔资金。不过,在使用现金浮游量时,一定要控制好使用时间,否则会发生银行存款透支。
③加速收款。这主要指缩短应收账款的时间。发生应收账款会增加企业资金的占用,但它又是必要的,因为它可以扩大销售规模,增加销售收入。问题在于如何既利用应收吸引顾客,又缩短收款时间。这要在两者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点,并需要实施妥善的收账策略。
④推迟应付款的支付。推迟应付款的支付,是指企业在不影响自己已有信誉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推迟应付款的支付期,充分运用供货方所提供的信用优惠。如遇企业急需现金,甚至可以放弃供货方的折扣和优惠,在信用期的最后一天支付款项。当然,这要权衡折扣优惠与急需现金之间的利弊得失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