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科学技术奖励的本质、形式和效应
一、科学技术奖励的本质
人们有所作为的一个重要动力就是获得社会认可,而奖励就可以被看作这种认可的社会象征。奖励的设立特别地满足了人们对其行为得到公共认可、尊敬和赞誉的需要。奖励针对那些令人满意的、值得尊敬的、典型的超越“正常责任”(normal duty)的行为。因此,奖励作为一种信号,向外界表明了奖励获得者具备值得肯定、鼓励和奖励的行为。奖励有着丰富的含义,其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学和奖励学视角下的含义详见表2-1。
表2-1 奖励在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学和奖励学视角下的含义
资料来源:王炎坤,钟书华,张宣平,等.科技奖励的社会运行[M].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3:44.
对于科学技术奖励的本质,由于默顿在科学社会学创立的初期,把科学的制度性目标定为“扩展被证实了的知识”。“科学家拥有的唯一知识财富是,承认他是一位对科学发展贡献了知识的人。”因此,默顿眼中的“科学奖励”是“科学共同体对科学家在增进科学知识方面所做出的贡献给予的承认与荣誉”,其本质就是“成就—承认”,前半部分是贡献,后半部分则是承认,作为对贡献出知识的回报。
国内学者对科学技术奖励的概念与本质也开展了丰富的理论研究。张忠奎认为,“科技奖励是对在科学与技术范畴内做出了贡献,增加和扩展了科学知识量,开拓了新的科学领域或者产生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推动了社会发展的科技成果及其完成者给予的奖励。”周寄中、吴佐明认为,随着人们逐渐认识到科学技术的巨大力量以及理解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活动价值,奖励作为在这种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正向结果,体现了社会对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的一种承认。科学技术奖励从一般意义上说,就是社会对科学技术工作者所取得成果的积极肯定的一种信息反馈。其目的是促使科学技术工作者加快自身发展,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使全社会培养起尊重科学技术,尊重人才的风气。王炎坤等认为,理论界对科学技术奖励概念的理解至少有四种看法:第一种是默顿及其学生(默顿学派)发展起来的对“科学奖励”的一种理论解释,即“科学奖励”是社会对科学发现优先权和科研劳动成果的承认。第二种是把科学看成是一种主要对“功”和“利”的追求,把科学技术奖励制度看成某种潜在的经济权益保障制度。由此,科学技术奖励则是社会按照利益交换原则付给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报酬。第三种是从心理学的“需求—满足”模式出发,将科学技术奖励视为社会对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激励手段;第四种是把科学看成一个高度自治的系统,将科学技术奖励视为科学系统为维持自身的良性运转而采取的一种自我控制行为。比较而言,相对于默顿的理论解释,后三种理论对科学技术奖励的理解比较狭隘。王炎坤等还认为,看似是科学技术奖励本质的承认、激励、竞争以及导向,从深层次看都是科学技术奖励的现象。实际上,通过科学技术奖励实践,国家、团体、个体等各方最终均达到获取功利的目的。确切地说,科学技术奖励的本质是充分发挥和不断强化科学技术的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社会功能,促进科学技术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的实现。此外,尚智丛采纳了国外学者拉图尔(Bruno Latour)和乌尔伽(Steve Woolgar)的观点,认为科学技术奖励不同于报酬,其本质是科学共同体以某种公认的形式表达对科学家的科学发现优先权的承认,更进一步而言,是表达对某一科学家科学研究“信用”(credit)或“信用度”(credibility)的肯定。
二、科学技术奖励的形式
默顿提出的“科学奖励系统”中,能体现对科学家给予承认的奖励的形式很多。首先,默顿把以名字命名(eponymy),将科学家的名字冠在发现和成果之前这一形式排在第一位。因为这种做法使科学家在历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标记。“以名字命名可能是科学界中一种最持久,而且也许是声望最高的制度化的承认方式。”但是这种方式使许多其他取得革命性发现的卓越科学家们无法受益,无法体现科学技术奖励系统的复杂结构。此外,默顿还列举出了其他相当重要的承认形式:授予科学家奖章(medal)或类似的奖品(award),成为有很高威望的科学研究机构和科学组织的会员(memberships),成为全国或地方性学会的成员(fellowships),在保留贵族头衔的国家中被封侯封爵(ennobled),成为“科学明星”(starred men of science)名人录中的一员,以及获得大学授予的名誉学位(honorary degrees)等。其中,狭义的、被人们所熟知的一类奖励是以奖章等奖品或者证书构成的象征一定荣誉的奖项。这类奖励形式就是本研究的研究对象,它们的中文名称一般是“某某奖”或“某某奖章”,英文名称一般冠以“award”和“medal”的称号。这类奖励的获得者一般会被授予代表荣誉的徽章(badges)、奖章(medals)、绶带(ribbons)、戒指(rings)、奖牌(plaques)、奖杯(trophies)、饰带(sashes)、小雕像(statuettes)、胸针(pins)或其他奖品。
国内学者将科学技术奖励划分为精神奖励、物质奖励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三种奖励形式。精神奖励是授予获奖者以各种荣誉性标志为主的一种奖励形式,如证书、奖杯、奖章、奖状以及各种荣誉称号等。物质奖励是授予获奖者以各种物质或实物形式体现的报酬或其他物质待遇为主的一种奖励形式,如奖金、奖品、晋升工资、休假疗养、提供研究经费和实验设备等各种优厚资源和优惠待遇。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形式,能同时满足人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较单一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的激励效果更好,因而是采用最多、最为适宜的一种奖励形式。
国内学者认为,精神奖励是一种无形的荣誉奖励,给予的是一种观念信息。精神奖励具有影响时效性长的特点,可以反复利用而使获奖人长久地享受奖励所带来的影响。这种奖励只能由获奖者及其所属国家、组织享用,不能转予他人享用。而物质奖励是一种有形的奖励,多是一次性授予的,其影响的时效性短。物质奖励所奖励的东西具有客观实在性和流通性,可以转让、遗传或与他人共享。尽管在形式和影响上存在差异,但是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是互相联系的。由于精神是物质的产物和反映,因此物质奖励本身就具有精神奖励的含义。没有精神奖励的物质奖励不是奖励,而是一种捐赠。此外,物质奖励是精神奖励的载体,可以起到强化精神奖励的作用,否则,精神奖励作用就不容易发挥。
三、科学技术奖励的效应理论
奖励作为一种激励,多数情况下在整个社会中引起积极的反应,但有时候也会在社会中引起一些消极的反应。国外科学社会学家科尔兄弟(Jonathan R. Cole & Stephen Cole)、杰里·加斯顿(Jerry Gaston)和哈里特·朱克曼(Harriet Zuckerman)等以及国内王炎坤等人,主要提出了科学技术奖励的增强效应、马太效应、时间效应和整体效应。
增强效应是奖励行为所引起的一种正效应。科尔兄弟、加斯顿和朱克曼等著名科学社会学家,在研究科学技术奖励制度的运行状况时,都研究过这种效应。科尔兄弟将120位物理学家分为早期生产者(获得博士学位后的五年内发表了三篇或更多的论文)和其他人(少于三篇),在对这些早期获得不同数量承认(论文引证次数)的物理学家以后的产出率进行比较后发现,奖励系统对产出质量的奖励导致了数量与质量之间的高相关性。他们言简意赅地将这种增强效应表述为:“受到奖励的科学家是多产的,而没有受到奖励的科学家产出逐渐减少。”在科尔兄弟研究的基础上,加斯顿又比较了科学家早晚两个时期内的出版量彼此联系的紧密度与第一时期论文的引证量和第二时期出版量的联系。虽然结果显示用引证量证明的学术承认对后期的产出率不是最重要的影响,不能证明先前的产出率比未来的产出率更为重要,但加斯顿并没有否定科尔兄弟的增强效应理论,而是认为根据增强效应理论,“科学家在某一时间点做出的某些成就,他因这种贡献而获得的承认将影响其在第二时间点的产出量。”事实上,科学家们也有高度发展的现实观念。“卓越的科学家们知道,他们应当授奖,他们得到这些鼓励,诸事就顺利。”之所以奖励会产生这种增强效应,是与科学研究中的积累优势现象分不开的。积累优势指的是一种在科学的奖励分配和资源分配中所表现出来的特殊现象。这种现象所反映的是科学研究中优势地位的形成的过程。朱克曼通过研究诺贝尔奖(自然科学方面)获得者的成长经历来说明积累优势过程。她指出,“在科学领域里,当某些个人或团体一再获得有利条件和奖励时,优势就累积起来。这些有利条件和奖励使获奖者越来越快地成长,相反地却使未能获奖者(相对地说)越来越贫乏。”
马太效应由默顿于1968年首次提出,揭示了科学技术奖励制度中的一种现象,“非常有名望的科学家更有可能被认定取得了特定的科学贡献,并且这种可能性会不断增加,而对于那些尚未成名的科学家,这种承认就会受到抑制。”就如同《马太福音》描述的那样,“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多余;而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因为马太效应涉及不恰当的荣誉分配,所以它在某些个人的事业上造成功能失调;然而,对科学的交流系统而言,这种分配不恰当却被假定有独特的功能。”斯特雷文斯(Michael Strevens)也指出,马太效应无论是从对科学规范的遵守还是从社会整体角度来看,都是有益的,按照科学技术奖励制度的规则来分配荣誉的同时实现了科学对社会的最大效益。
时间效应是指奖励蕴含的荣誉价值近似恒定不变的现象。不难发现科学技术奖励的另一种奖后现象:一个人获得奖励,尤其是高层次和高等级奖励后,即使他以后不再有新的建树或高的产出率,不再获得新的奖励,也能够使他在很长的时间内,乃至一生中反复地受到已获得奖励给他在声誉、地位、财富、工作条件等方面带来的有效影响,使其不断受益。时间效应反映了科学技术奖励的核心是一种荣誉价值的分配。究其原因,是由于随着时间的推移,奖励制度变了,奖励带来的物质财富早已荡然无存,但其蕴含的荣誉价值依然存在。“人们可能只记得居里夫人因发现和研究放射性元素而两度获得诺贝尔奖,但不记得她获得了多少奖金。当奖励的物质早已荡然无存时,奖励的桂冠却仍然在获奖者的头顶上发出光芒。”
整体效应是指科学技术奖励不仅对授奖对象产生激励效果,而且对整个科学界的成员都产生普遍的激励效果。奖励对于获奖者而言是对其所取得成就的一种承认,但是它的社会学内涵却是对角色意识和行为的一种强化。要实现科学技术奖励的整体效应,除了要求奖励的公正性外,还要求奖励的等级、范围和数量等主要因素的设置必须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