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社会学最基本的分析单位
“大家知道什么是理解社会学吗?”
同学们悄声议论着,显出困惑不解的样子。
韦伯等了一会儿,接着说:“在我看来,理解社会学是这样一门科学,它对社会行动进行诠释性的理解,对社会行动的过程、结果进行结果性的解释。对于这点,大家好理解吗?”
教室里参差不齐地喊道:“好理解!”
张梓思虑片刻,举起右手。韦伯看着他,慈祥地问道:“这位同学,你有什么问题?”
张梓站起来,说道:“照老师这么讲,那么理解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应该就是社会行动吧?那么社会行动具体指什么呢?”
韦伯微笑着示意他坐下,然后说道:“这位同学很敏锐,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不过,他说对了一半,漏掉了一半。社会行动固然是理解社会学所研究的一个对象,但并不是唯一的研究对象。理解社会学有两个研究对象,其一是社会行动,其二则是社会学研究方法,即理解和解释。我们先来探讨一下社会行动,也就是理解社会学的第一个研究对象。首先我想问大家两个问题,什么是社会行动?社会行动的承担者,是个体还是集体?”
谭日辉老师评注
社会行动,以及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即理解和解释,都是理解社会学所研究的对象。
有同学小声地回答了后一个问题,说:“社会行动的承担者是集体!当然是集体!”
“在理解社会学中,社会行动是一种特殊行动的专有名词。我们知道,社会中有许多集体构造,比如政府、公社、股份公司……但是在我看来,这些集体构造只不过是特殊行动的组织模式和结果。我还认为,这些特殊行动有且只有一个承载者,那就是个体!”韦伯环顾了一眼,继续说了下去,“因此,个体的特殊行动,是理解社会学最基本的分析单位,也是使得社会学成为一门科学的建设性因素!这里我们所阐述的这种特殊行动,有一个专有名词,即社会行动。”
根据老师这番话,那么社会行动的承载者是个体,而不是集体?听到这里,同学们都显出迷惘的表情,有些同学甚至还失声叫了出来,意思是——这怎么可能呢?根据字面来理解,社会行动的承载者也该是集体呀!
韦伯目睹这一情形,略微笑了笑,然后又强调道:“正如我刚才所言,个体是社会行动的唯一承载者。不过,一项行动要被确认为社会行动,还必须具备两大要件。大家知道是哪两大要件吗?”
张梓的同桌就是陈艳,她小声嘀咕道:“这谁知道呀!”
张梓听后,不禁看了她一眼,觉得挺有趣。
“一项行动称其为社会行动,必须具备两大要件:行动个体对其行为赋予主观的意义;行动者的行动指向他人,因而与他人的行为发生意义关联。”
有同学说:“老师能详加解释吗?”
“当然。我们先来解释一下第一要件,即行动个体对其行为赋予主观的意义。总的来说,这里的主观意义,有三种含义:其一,在历史既定情况下,某个行动者所体现的主观意义,而这种含义是最根本的;其二,在诸多事例中,行动者平均或者相类似的意义;其三,以概念结构的方式被当作一种或多种行动者的类型来想象其可能的主观意义。”
前排有个男生站起来,问道:“老师刚才提到,第一种含义是最根本的,那后两种呢?”
韦伯示意他坐下,然后说:“后两者都是以第一种含义作为基础。我这么说,大家听得明白吗?”
众人异口同声说:“明白!”
韦伯点点头,继续说:“关于社会行动的第二要件——行动者与他人的行为发生意义关联,我们要明确一点,那就是这里所说的他人,既可以是个人、熟人,也可以是不确定的多数人,还可以是完全陌生的其他人。至于‘他人的行为’,可以是现在的、过去的,也可以是未来预期的。”
陈艳叹了一口气,看上去听得有些吃力。张梓又何尝不是呢?他已经跟不上老师的节奏了,觉得韦伯的社会学理论未免有些深奥。但是他明白,韦伯是理解社会学的大师,能够听其讲课实在是一种荣幸。所以,他还是端坐着,努力去理解韦伯的授课内容。
“社会中的社会行动不可能是同质的,它的类型不是单一的。哪位同学能说一说它有哪些类型吗?”
有人答道:“社会行动包括传统式行动与情感式行动。”
张梓不禁感到有些佩服,闻声向那人看去,见是刘红。
韦伯说:“这位同学说得不错,只是还不够全面。实际上,社会行动共有四种类型,除了传统式行动与情感式行动之外,还应该包括价值理性式行动、目的理性式行动。现在我们将逐一对这四类社会行动做一简单的介绍。”
说到这儿,韦伯停了一阵。同学们都望着他,等着他继续往下说。
“所谓传统行动,其构成是无意识地遵循习俗的机械行为——当遭受习惯性刺激时,人通常会做出一种含糊的重复其固有态度的反应,这种机械行为便是传统行动;情感式行动则是对于一种非日常性刺激无法控制的反应;价值理性的行动,则始终依循着诫命或要求的引导,并以此为己任;至于目的理性行动,则是一种彻底的理性行动,行动者将其行动指向于目的、手段和附带结果,同时理性地衡量手段之于目的、目的之于附带结果以及各种可能目的之间的相互关系。”
对于韦伯老师的这番见解,张梓心里是有疑问的,便举起手来。韦伯朝他点点头。张梓站起来,问道:“老师您讲的目的理性行动是一种彻底的理性行动,那么价值理性行动不是吗?价值理性行动不也是依循着理性的引导吗?”
韦伯眼中的行动与个人行动
行动
单纯的个体行动,为了打发无聊而随意蠕动石块,其行动并不指向他人。
社会行动
一项行动,若被赋予了主观意义,并且指向他人,就不再是单纯的行动,而变成了社会行动,其载体是个人。社会行动的显著特征是,与他人的行为发生意义关联。
韦伯听后,微笑着点点头,说:“这位同学问得很好!你叫什么名字?”
张梓受到了表扬,很欢欣,也很难为情,说:“我叫张梓!”
“好,张梓同学!你先坐下!”韦伯老师说着摆摆手,“我相信很多同学也都有这样一个疑问,现在我来进一步解释一下。价值理性行动虽然始终依循着诫命或要求的引导,但这种行动不顾及它可预见的后果;价值理性行动不以成功为最高目标,但注重与信仰的一致性。由此来看,我们可以认为它与目的理性行动是截然不同的。当然,这四种行动类型都是理想化模式,为的是帮助理解人类复杂的行动。实际行动只是或多或少接近这些类型,并且常常混合着不同类型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