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房地产公司项目策划阶段的设计管理
2.1 项目策划阶段的设计基础资料收集
2.1.1 规划设计外部协作条件的取证要求
①在项目规划和设计的各阶段,设计管理部除了与设计单位密切配合外,有很多方面需要及时与项目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或国家机关等相关部门、机构取得联系,进行沟通、协调,并取得相关数据及有关方面的协议或批文,并作为各阶段设计的依据和条件提供给设计单位,这些条件称为规划设计的外部协作条件。
②一般相关的部门有:发改委、国土局、建委、规划局、工商统计局、银行、文教、环保、卫生、水、电、电信、煤气、热力、市政、消防、人防、安全保卫部门等。
2.1.2 项目所需的设计基础资料
①设计管理部根据项目策划报告编写指引完成设计所需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②设计管理部根据项目策划报告编写指引中策划阶段规划设计分析成果标准中的要求收集、整理并分析下列基础资料,为策划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依据:
a.城市总体规划的全部成果、城市总体规划文本、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图纸、总体规划阶段的各项专业规划的文本和图纸;
b.分区规划的全部成果;
c.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全部成果;
d.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本地段的规划要求;
e.现状居住人口详细资料,包括人口密度、人口构成、平均每户人数等;
f.用地现状资料(包括邻近地区);
g.建筑现状资料,包括各类性质建筑质量、数量、分布、层数等;
h.工程设施及管线现状资料(包括邻近地区);
i.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有关资料;
j.所在城市或地区历史文脉、地方风貌、建筑传统形式等资料;
k.房地产及工程等经济资料(包括房价、地价、各类基础工程造价等);
l. 1∶1000~1∶2000实测地形图;
m.竞争楼盘资料等。
2.1.3 设计基础资料收集的工作程序
项目设计基础资料收集包括:项目设计基础资料移交、项目设计基础资料补充和项目设计基础资料评审。
①项目设计基础资料移交。设计管理部完成与相应责任部门的项目设计基础资料交接,移交内容包括《宗地自然条件表》、《宗地社会条件表》(投资开发部提供)和《竞争楼盘列表》(营销策划部提供)三部分,并由交接双方共同填写《项目设计基础资料移交评审表》。
②项目设计基础资料补充。设计管理部按照《项目设计基础资料移交评审表》完成项目设计基础资料的调查和补充,包括《宗地自然条件表》、《宗地社会条件表》(投资开发部负责补充完善,设计管理部协助)和《竞争楼盘设计信息表》(营销策划部牵头完成)。
③项目设计基础资料评审。设计管理部组织投资开发部、营销策划部完成项目设计基础资料评审,评审意见和结论填写在《项目设计基础资料移交评审表》中,并由参与评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④设计管理部发出资料提供要求后相关部门未能在1个工作日内提供设计任务书输入文件导致设计任务书时间拖延,配合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扣罚100元/次,设计管理部提供考核信息;设计管理部相关专业人员未跟催配合部门提供资料,扣罚50元/次,配合部门提供考核信息。
⑤项目设计基础资料移交评审表见表2-1。
表2-1 项目设计基础资料移交评审表
注:1. ×项为可选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由××××公司确定。
2.资料由责任部门项目负责人评审并签名确认,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评审过程。
2.1.4 宗地自然条件资料
宗地自然条件表见本书电子文件。
2.1.5 宗地社会条件资料
宗地社会条件表见本书电子文件。
2.1.6 竞争楼盘信息
“竞争楼盘”是指区域内、或其他区域内与本项目地理位置、市场定位、产品类型等方面存在相似性,可能与本项目产生竞争的楼盘。价格需按产品类型列出最高价、最低价以及均价。竞争楼盘列表中的竞争楼盘清单,需由设计管理部与营销策划部共同确认。竞争楼盘列表形式参考本书电子文件。竞争楼盘设计信息表见本书电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