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四 智能楼宇弱电系统工程验收
[任务目标]
了解智能楼宇弱电系统检测的过程,掌握智能楼宇弱电系统工程验收的种类、步骤,了解智能楼宇弱电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和规则。
[任务内容]
①智能楼宇弱电系统的检测。
②智能楼宇弱电系统工程验收的种类。
③智能楼宇弱电系统工程验收的步骤。
④智能楼宇弱电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知识点]
一、智能楼宇弱电系统的检测
智能楼宇弱电系统安装、调试结束后,必须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工程的验收。
(1)智能楼宇弱电系统检测应具备的条件
①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已进行了规定时间的试运行。
②已提供了相应的技术文件和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记录。
(2)系统检测方案的制定和批准
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依据合同技术文件和设计文件,以及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和检测方法,制定系统检测方案并经检测机构批准实施。
(3)检测实施
检测机构应按系统检测方案所列检测项目进行检测。
(4)检测结论与处理
①检测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②主控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系统检测不合格;一般项目两项或两项以上不合格,则系统检测不合格。
③系统检测不合格应限期整改,然后重新检测,直至检测合格,重新检测时抽样数量应加倍;系统检测合格,但存在不合格项,应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直至整改合格,并应在竣工验收时提交整改结果报告。
(5)检测报告
检测机构应按规定填写系统检测记录和汇总表。
二、智能楼宇弱电系统工程验收的种类
智能楼宇弱电系统工程验收的种类有隐蔽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三种。
(1)隐蔽工程验收
弱电工程中的线管预埋、直埋电缆、安置地极等都属于隐蔽工程。这些工程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代表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并且认真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纳入技术档案。
(2)分项工程验收
弱电工程在某个阶段工程结束后,或某个分项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分项验收;有些单项工程则由建设单位申报当地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控制系统由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安全防范系统由公安技术防范部门验收;卫星接收电视系统由广播电视部门验收。
(3)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是对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性检查验收。在工程正式验收前,应由施工单位进行预验收,检查有关的技术资料、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好。
智能楼宇弱电系统的验收,在各个子系统分别调试、检测完成后,演示相应的联动连锁程序。在完成整个系统验收文件以及系统正常运行1个月以后,方可进行系统验收。在整个集成系统验收前,也可分别进行集成系统各子系统的工程验收(如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控制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等相对独立的子系统)。
三、智能楼宇弱电系统工程验收的方式、条件和依据
(1)验收方式
①中间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业主、承包商派人参加,验收资料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包括:
a.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施工完成到某一阶段后要进行中间验收;
b.重要的工程部位已完成了隐蔽前的施工准备工作,施工后该工作部位将置于无法查看的状态,对此要进行中间验收。
②单项工程验收由业主组织,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物业公司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包括:
a.建设项目中某个合同工程已全部完成;
b.合同内约定有分步分项移交的工程已达到竣工标准,可移交业主投入运行的。
③行业主管部门和第三方验收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参加验收。包括:
a.建设项目按设计规定全部建设完成,系统试运行正常;
b.系统运行性能通过权威机构检测;
c.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已准备齐全。
④竣工验收由业主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等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包括:
a.建设项目按设计规定全部建成,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b.完成设备清点和系统移交;
c.审核项目决算。
(2)竣工验收条件
①各系统管线、设备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②经过单体设备、单项系统、系统联动、系统集成调试,达到设计要求。
③系统经过一定时间的试运行,且试运行效果良好。
(3)竣工验收依据
①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
②工程设计文件。
③施工过程记录文件。
④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规范及行业规范。
⑤合同文件。
四、智能楼宇弱电系统工程竣工验收步骤
(1)交工验收申请
整个项目如果将若干个合同交予不同的承包商实施,承包商已完成了合同工程或按合同约定可分步移交工程的,均可申请交工验收。
(2)单项工程验收
①检查、核实竣工项目准备移交给业主的所有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②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检查已完建工程有无漏项。
③检查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施工记录,考察施工质量是否达到合同和规范要求。
④检查调试记录、调试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是否解决。
⑤检查试运行记录、试运行报告中发生的问题是否根除。
⑥工程验收中发现需要返工、修补等工程,明确规定完成期限。
⑦其他涉及的有关问题。
(3)第三方检测与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①系统试运行记录审核。
②系统竣工资料审核。
③系统运行性能检测。
④组织专家会审。
(4)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①验收准备
a.核实工程完成情况,列出已交工工程和未完工工程一览表。
b.提出财务决算分析。
c.检查工程质量,查明须返工和修补工程,提出具体修改竣工期限。
d.整理汇总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分类编目,装订成册。
e.落实正式运行准备。
f.编写竣工验收报告。
②预验收
a.检查、核实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b.检查项目建设标准,评定系统质量,对隐患和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c.检查财务报表是否齐全,数据是否真实,开支是否合理。
d.检查正式运行准备情况。
e.排除验收中有争议的问题,协商有关方面、部门关系。
f.督促返工、补做工程的修竣和收尾工程的完成。
g.编写竣工预验收报告和系统移交报告。
h.预验收合格后,业主向主管部门提出正式验收报告。
③正式验收
a.听取项目建设的工程报告。
b.审核竣工项目移交使用的各种档案资料。
c.评审项目质量,对主要工程部位的施工质量进行复检、鉴定,对工程设计的先进性、合理性、经济性进行鉴定和评审。
d.审查运行规程,检查运行准备情况。
e.审查竣工预验收报告,签署验收鉴定书,对整个项目做出总的验收鉴定。
五、智能楼宇弱电系统工程竣工验收方法
(1)各系统竣工验收
①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检查。
②系统检测合格。
③运行管理队伍组建完成,管理制度健全。
④运行管理人员已完成培训,并具备独立上岗能力。
⑤竣工验收文件资料完整。
⑥系统检测项目的抽检和复核应符合设计要求。
⑦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⑧智能建筑的等级符合设计等级要求。
(2)竣工验收结论与处理
①竣工验收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②按规定各款全部符合要求,视为各系统竣工验收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③各系统竣工验收合格,视为智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④竣工验收发现不合格的系统或子系统时,建筑单位应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直到重新验收合格;整改后仍无法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系统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实际执行过程中,当出现因个别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系统而使整个智能建筑工程无法完成竣工验收时,可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对个别不合格系统待其整改合格后,再进行专项验收,以免延误整个工程项目的投入使用。专项验收合格后,整个智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竣工资料填写
竣工验收时按规范要求填写资料审查结果和验收结论。
六、智能楼宇弱电系统工程施工验收规则
建筑弱电系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逐项检查操作质量,在工程完工后,还必须对施工质量进行评定,并准备好质量保证资料,保证交付使用的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满足使用功能。
(1)电气线路敷设的规定
①电气线路敷设的一般规定
a.电缆(线)敷设前,应做外观及导通检查,并用直流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阻值不应小于5MΩ;当有特殊规定时,应符合其规定。
b.线路应按最短途径集中敷设,横平竖直、整齐美观、不宜交叉。
c.线路不应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有腐蚀性介质排放、潮湿以及有强磁场和强静电场干扰的区域,必要时应采取保护或屏蔽措施;线路不应敷设在影响操作,妨碍设备检修、运输和人行的位置。
d.当线路周围环境温度超过65℃时,应用采取隔热措施;处在有可能引起火灾的火源场所时,应加防火措施;线路不宜平行敷设在高温工艺设备、管道上方和具有腐蚀性液体介质的工艺设备、管道的下方。
e.线路与绝热的工艺设备、管道绝热层表面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0mm,与其他工艺设备、管道表面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50mm。
f.线路的终端接线处以及经过建筑物的伸缩缝和沉降缝处,应留有适当的余度;线路不应有中间接头,当无法避免时,应在分线箱或接线盒内接线,接头宜采用压接;当采用焊接时应用无腐蚀性的焊药。补偿导线宜采用压接。同轴电缆及高频电缆应采用专用接头。
g.敷设线路时,不宜在混凝土梁、柱上凿安装孔。
h.线路敷设完毕,应进行校线及编号,并按第a.条的规定,测量绝缘电阻。测量线路绝缘时,必须将已连接上的设备及元件断开。
②线路敷设规定
a.线槽需要平整、内部光洁、无毛刺、加工尺寸准确。线槽焊接连接时应牢固,不应有显著变形。
b.线槽采用螺栓连接或固定时,宜采用平滑的半圆头螺栓,螺母应在线槽的外侧,固定应牢固。
c.线槽的安装横平竖直,排列整齐。垂直排列的线槽拐弯时,其弯曲弧度应当一致。线槽安装在工艺管架上时,宜在工艺管架道的侧面或上方。
d.线槽拐直角时,其最小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槽内最粗电缆外径的10倍,槽与槽之间、槽与仪表盘之间、槽与盖之间的连接处,应当对合严密。
e.线槽的直线长度超过50m时,宜采用热胀补偿措施,线槽应有排水孔。
f.线槽内直接引出电缆时,应当使用机械加工方法开孔,并且采用合适的护圈保护电缆。
③电线管敷设规定
a.电线直穿保护管敷设,保护管的内部清洁、无毛刺,管口光滑、无锐边。
b.电线管弯制时,角度不应小于90°,弯曲处不应有凹陷、裂缝和明显的弯曲。
c.电线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或弯曲角度的总和超过270°时,要在中间加装接线盒。
d.电线管的两端口应带线箍或打成喇叭形。
e.金属管敷设时采用螺纹连接,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直径的1/2。埋设时采用套管焊接,管子的对口处应当处于套管的中心位置,焊接牢固,焊口严密,且做好防腐处理。
f.电线管与检测元件或接地设备之间,应当使用金属软管连接,且有防水弯;与分线箱、接线盒等连接时必须密封,用锁紧螺母将管固定。
g.电线管的埋设应选最短敷设,离表面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5mm。电线管应当排列整齐,牢固固定。
h.电线穿墙时,两端自延伸出墙面的长度不大于30mm;穿过楼板时,电线管要高出楼板1m。
i.埋设的电线管引出地面时,管口高出地面200mm;当从地下引出落地式仪表表盘时,盘(箱)高出内地面50mm。
j.在户外和潮湿场所敷设的保护管,引入分线箱或仪表盘(箱)时,要从底部进入,接线盒和分线箱必须密封,分线箱标明编号。
④电缆敷设规定
a.电缆敷设时要求合理安排,不宜交叉,以防止电缆之间及电缆与其他硬物之间的摩擦。
b.电缆敷设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7℃,多芯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的6倍。
c.在同一线槽内的不同信号、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应当分类布置;对于交流电源线路和联锁线路,应当使用隔板与无屏蔽的信号线隔开敷设。
d.信号电缆线与电力电缆线交叉敷设时要成直角;当平行敷设时,其相互间的距离应当符合设计规定。
e.明敷设的信号线路与具有强磁场和强电场的电气设备之间的净距离要大于1.5m;用屏蔽电缆或穿金属保护管以及在线槽内敷设时要大于0.8m。
f.数条线槽垂直分别安装时,电缆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排列:仪表信号线路、安装连锁线路、交流和直流供电线路。
g.信号线路、供电线路与联锁线路分别采用各自的保护管。
h.电缆沿支架或线槽内敷设时规定如下:当电缆倾斜度超过45°或垂直排列时,固定在每一个支架上;当不超过45°或水平排列时,每隔1~2个支架固定一次;在引入仪表盘前300~400mm处固定;当引入接线盒及分线箱前150~300mm处固定。
(2)电源设备安装的规定
①供电系统规定
a.继电器、接触器和开关动作应当灵活,接触紧密,无锈蚀与损坏。
b.紧固件、接线端子完好无损,且无污物和锈蚀。
c.设备的附件齐全、性能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②电源设备安装规定
a.电源设备的安装应当牢固、整齐、美观;端子编号、用途标牌及其他标志完整无缺,书写正确清楚。
b.仪表箱内安装的供电设备,其裸露带电体相互间或其他裸露导电体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4mm。
c.供电箱安装的混凝土墙、柱或基础上时,采用膨胀螺栓固定,箱体中心距离地面的高度宜为1.3~1.5m;成排安装的供电箱,应当排列整齐。
d.UPS设备安装完毕后,需要检查其自动切换装置的可靠性,切换时间及切换电压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e.稳压器在使用前检查其稳压特性,电压波动值应当符合安装说明书的规定;整流器在使用前应当检查其输出电压,电压值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f.供电设备的带电部分与金属外壳间的绝缘电阻,用500V兆欧表测量时不应小于5MΩ。
g.供电系统内所有电源设备的开关均应处于断开的位置,且应检查熔断器容量。
(3)弱电系统接地的规定
①电信设备接地的规定
a.直流电源、电信设备的机架、机壳,通信电缆的金属保护套和屏蔽层。
b.交流配电屏、稳流器屏等供电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直流配电屏的外露导电部分。
c.交流直流两用电信设备的机架、机柜内与机架、机柜不绝缘的供电整流盘的外露导电部分。
d.电缆、架空线路,放电器,避雷器等。
e.当采用IT制式供电,电信设备的泄漏电流在100mA以上时,为了避免保护设备误动作,采用双绕组变压器供电。其一次侧接入IT制式;若二次侧以TN制式供电,此时供电设备接地与TN制式相同。
f.电信设备的工作接地,一般要求单独设置,也可与建筑物内变压器的工作接地共用一个接地装置。这样,必须通过绝缘的专用接地线与接地装置相连。
g.电信设备采用共同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Ω,宜用两根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芯绝缘线穿管敷设在共同的接地极上。当采用基础钢筋作为共同地极时,连接处应有铜铁过渡接头。
②电子设备接地规定
a.电子设备的信号接地、逻辑接地、功率接地、屏蔽接地等保护接地,通常合用一个接地极,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当电子设备的接地与工频交流接地、防雷接地合用一个接地极时,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Ω;屏蔽接地单独设置,接地电阻一般为30Ω。
b.电子设备的抗干扰能力差时,其接地应与防雷接地分开,两者相互距离在20m以上;抗干扰能力较强的电子设备,两者距离不宜超过5m。
c.电子设备接地和防雷接地采用共同接地装置时,为了避免雷击时遭受反击和保证设备安全,采用埋设铠装电缆供电。
d.电缆屏蔽层必须接地。为了避免产生干扰电流,对于信号电缆和1MHz以下低频电缆应该一点接地;对于1MHz以上电缆,为保证屏蔽层为地电位,采用多点接地。
e.电子设备的工作频率在1MHz以下、接地线长度为L>λ/20时,采用辐射式接地系统;电子设备的工作频率在10MHz以下、接地线长度为L>λ/20时,采用环式接地系统;电子设备的工作频率在1~10MHz、接地线长度为L=λ/20时,采用混合式接地系统。
f.辐射式接地系统采用一点接地;环式接地系统采用等电位接地;混合式接地系统,在电子设备内部采用辐射式接地,在外部采用环式接地。
g.接地环母线的截面:电子设备频率在1MHz时,采用120mm×0.35mm的铜箔;在1MHz以下时,采用80mm×0.35mm的铜箔。
③数据处理设备接地规定
a.数据处理设备的接地电阻一般为4Ω。当与交流工频接地和防雷接地合用时,接地电阻为1Ω。
b.直流工作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不采用共同接地时,两者之间的电压差不应超过0.5V,以免其干扰。
c.直流工作接地的引下线应采用多芯铜导线,截面不小于35mm;当改善信号的工作条件时,采用多股铜绞线。
d.数据处理设备泄漏电流为10mA以上时,主机室内的金属体应相互连接成一体,连接线采用6mm2的铜导线或25mm×4mm镀锌扁钢,并且进行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④电声、电视系统接地规则
a.电声、电视系统的接地电阻一般为4Ω;如果设备容量小于等于0.5kV·A时,接地电阻可不大于10Ω。
b.闭路电视系统采用一点接地方式,避免接地电位差造成交流杂散波的干扰。
c.演播室宜采取防静电接地,当电磁场干扰严重时,采用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屏蔽接地接到系统的接地装置上。
(4)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内容
①测试连接方法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时的连接方法有两种,即基本连接方法和信道连接方法。
②测试内容
a.主要测试水平电缆终端工作区信息插座及交接间配线设备接插件接线端子间的安装连接正确或错误。
b.测试长度应在测试连接图所要求的范围之内。
c.选定频率上的信道和基本连接衰减量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信道的衰减包括10m跳线、4m设备连接、各电缆段及插件的衰减的总和。
[课后习题]
①智能楼宇弱电系统工程验收分哪几种?
②智能楼宇弱电系统工程竣工验收步骤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