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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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促进和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我们结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编写了本书。

在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首先要建立隐患排查评估小组,因为事故隐患评估是一项非常细致、烦琐的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开展这项工作。其次,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必须做到全员参与。因为事故隐患的识别与评估的最终目标是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要实现这个目标,全员参与是关键。最后,隐患排查唯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才会有实质成效。我们认为在企业建立高层、中层和基层三个层级建立彼此互动、相对封闭和协同匹配的隐患排查长效运行机制才会取得实效。

本书主要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全书共分为五章。第一章绪论;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理论、特征和方法;第三章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第四章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内容;第五章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隐患排查治理。第四章和第五章是全书的重点和主要内容。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文)的内容,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整个生产过程,详细阐述了各个装置、各个环节和各个过程容易产生的隐患,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治理。

隐患是普遍存在的,可以说有生产经营活动就有隐患,它表现在生产岗位、生产场所、储存场所、装卸环节、运输环节、使用环节、工艺过程、违章行为、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缺陷等方面,有的处于静态形式,有的处于动态形式。隐患时时产生、形式多样、复杂多变,排查治理隐患工作长期而艰巨,必须形成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制度,必须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必须依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运行机制,规范各项工作制度,采取自查、聘用专家检查和仪器检验检测等多种形式,不断发现隐患、深挖隐患、消灭隐患、长治久安,这是保持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长期安全运行的最有效途径。

 在本书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张堃、崔敏两位同志提供的资料支撑。石跃武同志协助进行了文字输入,戴国冕同志提供了插图,范拴红同志对本书进行了文字校对。他们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均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在此表示衷心的谢意。

由于水平有限,书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缺点和疏漏,恳请读者给予批评指导。

崔政斌 赵海波

2015年9月16日

于山西省朔州市中煤平朔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