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工程投标程序
要点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以承接施工任务为目的编制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投标。在这个过程中,主要包括申请资格审查、组织投标班子、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议、参加评标期间的澄清会谈、签订合同等环节。
解释
工程投标程序
建设工程投标的一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①向招标人申报资格审查,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②购领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组织投标班子,并委托投标代理人。
④参加踏勘现场与投标预备会。
⑤编制及递送投标书。
⑥接受评标组织就投标文件中不清楚的问题进行询问,并举行澄清会谈。
⑦接受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提供履约担保及分送合同副本。
投标工作程序见图1-1。
图1-1 投标工作程序
相关知识
工程投标步骤中的关键环节
1.向招标人提交相关资料,申请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得知招标公告或获得投标邀请后,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提出的资格审查要求,向招标人申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第一关。
在我国建设工程招标中,投标人在被允许参加投标前通常都要进行资格审查,但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有所区别。公开招标一般要按照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邀请招标一般是通过对投标人按照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或出示的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验证,确认自己的经验和所掌握的有关投标人的情况是否可靠、有无变化等。
投标人申报资格审查,应当严格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有关资料。经招标人审查后,招标人应将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复查。复查合格后,才能具有参加投标的资格。
2.组织投标班子
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审查、购领了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之后,就要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准备时间着手开展各项投标准备工作。投标准备时间是指从开始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期限,它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在28天之内。然而为了能够按时进行投标,并尽最大可能地使投标获得成功,投标人在购领招标文件后需要有一个有经验的投标班子,以便对投标的全部活动进行通盘筹划、多方沟通并有效地组织实施。投标班子一般都是常设的,但也有的是针对特定项目临时设立的。
投标人参加投标,是一场激烈的市场竞争。这场竞争不仅比报价的高低,而且比技术、质量、实力、经验、服务和信誉。特别是随着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工程越来越多的是技术密集型项目,势必要求投标人具有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完成高、新、难、尖的工程,能够以较低价中标,靠管理和索赔获利。因此,投标人组织什么样的投标班子,对投标成败有直接影响。
从实践来看,投标人的投标班子一般应包括下列三类人员。
(1)经营管理类人员 一般是从事工程承包经营管理的行家里手,熟悉工程投标活动的筹划和安排,具有相当的决策水平。
(2)专业技术类人员 是从事各类专业工程技术的人员,如建筑师、监理工程师、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
(3)商务金融类人员 是从事有关贸易、金融、财税、保险、会计、采购、合同、索赔等项工作的人员。
3.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拿到招标文件后,应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若有疑问或不清楚的问题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和解答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的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为获取与编制投标文件有关的必要信息,投标人要按照招标文件中注明的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的时间和地点,积极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因此,现场踏勘是投标人正式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参加的重要准备工作,投标人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投标人在去现场踏勘之前,应先仔细研究招标文件有关概念的含义和各项要求,特别是招标文件中的工作范围、专用条款以及设计图纸和说明等,然后有针对性地拟订出踏勘提纲,确定重点需要澄清和解答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投标预备会,又称答疑会、标前会议,一般在现场踏勘之后的1~2天内举行。答疑会的目的是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在现场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并对图纸进行交底和解释。
4.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经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后,投标人可以着手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着手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的具体步骤和主要要求如下。
①结合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的结果,进一步分析招标文件。
②校核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③根据工程类型编制施工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
④根据工程价格构成进行工程估价,确定利润方针,计算和确定报价。
⑤形成、制作投标文件。
⑥递送投标文件。
5.出席开标会议,参加澄清会谈
投标人在编制、递交了投标文件后,要积极准备出席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对投标人来说,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弃权,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不予唱标,不允许参加评标。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要注意其投标文件是否被正确启封、宣读,对于被错误地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或唱标出现的错误,应当场提出异议。
在评标期间,评标组织要求澄清投标文件中不清楚问题的,投标人应积极予以说明、解释、澄清。澄清招标文件一般可以采用向投标人发出书面询问,由投标人书面做出说明或澄清的方式,也可以采用召开澄清会的方式。澄清会是评标组织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而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而召开的会议。在澄清会上,评标组织有权对投标文件中不清楚的问题,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最后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所说明、澄清和确认的问题,经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签字后,作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在澄清会谈中,投标人不得更改标价、工期等实质性内容,开标后和定标前提出的任何修改声明或附加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6.接受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提供履约担保,分送合同副本
经过评标,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应接受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未中标的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合同正式签订之前,应先将合同草案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查。经审查通过后,中标人与招标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并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招标人还应同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人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和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可报请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同意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考虑在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与之签订合同,或重新招标。中标人与招标人正式签订合同后,应按要求将合同副本送有关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