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培训教材(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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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党的组织制度和组织机构

【本章导读】

通过学习,明确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每一个渴望加入党组织的积极分子,都要在深入学习和领会的基础上,按照党的组织制度及其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加入到党组织中来。

【本章重点】

中国共产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首先就是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组织机构,从层次上进行划分,主要包括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党的历史表明,什么时候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的组织制度坚持得好,党的事业就兴旺发达;什么时候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的组织制度坚持得不好,党内生活就出现混乱,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就受到损失。

我们党的组织制度,是以党规党法形式固定下来的有关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组织纪律以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总称。它是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力,实现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的组织制度,主要包括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领导机构的选举制和任期制,党委会的集体领导和党委成员的分工负责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干部管理制度,党员管理制度,缴纳党费制度,党的纪律检查制度,党内状况调查统计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向党员及其代表报告工作的制度等。

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基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的组织制度的核心内容。党的历史表明,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坚持得好,党的事业就兴旺发达;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坚持得不好,党内生活就出现混乱,国家和人民利益就受到损失。

一、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

1.民主集中制的内涵

党章指出:“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这一论述,明确了民主集中制的含义,即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民主集中制是其他一系列具体组织制度能否实现的基本前提,是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和运行的保证。民主集中制的建立与正常运行,是党的组织制度得以正常运行的根本保证。

第一,实行民主集中制,是永葆党的性质和完成党的使命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代表,是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代表,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在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其决策和行为包括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贯彻和执行,就必须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而这种意志的形成必须以党内民主为基础,再通过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离开了民主集中制,党既不能保持工人阶级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的性质,也无法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

第二,实行民主集中制,是党保持思想上和政治上高度统一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一直是一个有着统一的政治思想基础的整体,一直是一个有着坚强战斗力的组织。党的坚强的战斗力首先来自于全党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的思想和政治上的统一,而思想上和政治上的高度统一只有通过组织才能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从而形成统一的意志和权威。正如列宁所说,“组织能使力量增加十倍。”毋庸讳言,在党的内部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这些矛盾的产生,或是由于各个党员的经历和所处的地位不同,或是由于对实际情况了解程度的不同,也可能是由于党员思想方法和觉悟程度的不同。解决这些矛盾,既需要靠党的正确的理论、纲领和路线,也需要通过有效的组织原则,建立起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因此,只有在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指导下,才能正确、妥善、有效地化解各种党内矛盾,才能使党的团结和统一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

第三,实行民主集中制,是确保党对革命、建设和改革实施正确领导的需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这种核心作用的充分发挥,更多地体现在党作出正确决策的过程中。党在对社会生活实施正确领导的过程中作出正确决策的过程,就是走群众路线的过程。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群众路线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是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的原则在党的组织建设中的运用。只有实行民主集中制,才有利于党经过民主讨论、民主选举、民主表决等方式发挥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集中广大党员的智慧和意见,作出符合实际的决策,保证党的领导正确有效。

总之,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和发展的最基本的制度保证,是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制度的根本依据,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组织原则上的体现,它最能从组织制度上保证党实行正确的领导,所以说,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2.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无产阶级政党时,对党的组织原则进行了阐述,初步奠定了民主集中制的思想基础。列宁在其著作中明确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含义是既要民主又要集中。1927年,中国共产党在五大党章中第一次把“民主集中制”规定为“党部的指导原则”。毛泽东对民主集中制作过精辟的阐述:“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

党章第十条规定的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为: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四个服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最基本原则,是对党内政治生活秩序的总概括,从总体上规定了党内关系和党内生活的应有秩序,对于建设一个统一的无产阶级政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以下的各条原则均是这个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和展开。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这项规定表明,实行党内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重要标志,充分体现了进行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要求。只有经过选举,被选举出的党的领导机关才能充分代表广大党员的意志,才能具有真正的权威。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项规定,明确了党的代表大会在党内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和作用,也同时明确了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地负责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这一规定反映的是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的关系原则,体现了为进一步实现党的上下级关系的正常化,必须做到坚持党的自上而下的统一领导与发挥下级组织积极性、主动性二者的有机结合。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讨论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这一原则,可以有效地防止“一言堂”、“只手遮天”等个人独断专行以及“有些事没人管”等无人负责现象的发生,并使党对重大问题的决定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以保证党的领导的正确和富有成效。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历史经验证明,正确处理领导人同党和人民的关系问题,关系到能否使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既体现了党内民主的广泛性,又体现了党内高度的集中性,是党内民主与党的集中的有机统一。党在长期的实践中,正是在这套比较完备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制度指导下,把党的各项制度建设和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3.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

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就必须按照十八大的要求,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提高工人、农民代表比例,落实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深化县(市、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规范差额提名、差额选举,形成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程序和环境。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推行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党代会代表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等做法,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透明度。

二、党的组织机构

党的组织机构,就是党的各级组织架构设置和权力划分的具体化。从层次上进行划分,党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

服从和服务于党的政治任务,党的组织机构根据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以及斗争形势的发展变化,采取了相应的组织形式,从而保证了党的政治任务的实现。

1.党的中央组织

党的中央组织,按照党章的规定,主要是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以及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中央书记处。

“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之一,是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定期召开和充分发挥作用。”民主集中制的有关制度如选举制、任期制、罢免制、党委制等等,都受制并服务于代表大会制度。因此,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首先的就是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在一般情况下,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是在两次全国代表大会之间,根据工作的需要,由党的中央委员会召集的会议。它的任务主要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党的中央委员会,是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党的中央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在一般情况下,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中央委员会产生的领导机构和领导人的职权,一直行使到选出下届新的领导机构和领导人为止。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政治局、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2.党的地方组织

党的地方组织,按照党章的规定,是指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以及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还包括经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1)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2)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3)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4)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3.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依据党章的规定,是指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还包括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党的组织机构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得以认真落实和贯彻执行的基本组织保证。只有党的各级组织机构在党章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充分行使好自己的职能,才能不断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充分实现党员民主权利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才能在党内形成一种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本章测试题】

一、填空

1.____________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2.民主集中制是____________________相结合。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

4.党的各级委员会在处理重大问题时,要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选择填空

1.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________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A.人民代表大会制

B.民主集中制

C.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制

2.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四个服从”是指: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________,全党服从中央。

A.党员服从干部

B.委员会服从代表大会

C.下级服从上级

3.______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A.党内民主

B.发展经济

C.求真务实

4.在一般情况下,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________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A.四

B.五

C.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