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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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思维方法:一只“老虎”引起的思辨

人们一般通过两种方法来认识事物:一是直接地认识,或者说直观地认识、凭直觉认识;二是通过概念去认识,或者说透过事物的表象去认识。这两种认识事物的方法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它们所适用的事物不同,也就是说,人们会通过这两种方法来认识不同类别的事物,比如对于白纸、勺子等结构简单、容易理解的事物,人们通常会直观地去认识,而不会将认识的过程复杂化;而对心理学上的“印度的老虎”和经院哲学等结构复杂、理解困难的事物,人们一般会通过概念或象征去认识。

“印度的老虎”的问题是心理学和认识理论等方面的经典问题,我们可以将这个问题延伸到我们现在所研究的“思维盲点”上。通过对思维认识的象征化论证,人们将会对威廉·詹姆斯研究的思维盲点的问题有一个更直观、更清晰的认识。

1.了解事物本质的经典方法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要从事物中获取价值,就不可避免地要了解事物。而人在了解事物时,通常会用到两种方法。这两种方法适用于不同年龄、性别、肤色、种族的人,具有常见性和普遍性,因此被人们奉为经典。这两种方法分别是:第一,直接了解事物,也就是通过人自身的直觉去了解事物;第二,从概念上了解事物,也就是从事物的表象性上了解事物。

通过直觉直接了解事物是认识事物最基本的方法,即使遇到一个叫不上来名字的事物,人们也有办法对这个事物进行了解。例如,人类第一次看到火时,对火是没有概念的,那么人类是如何了解火并学会利用火的呢?我认为,人类最初认识火的过程是这样的:首先,看到火。站在人类的角度,最初出现的火可能有两个起源,第一是雷电作用于大树而引起的森林火灾,第二是太阳光通过水滴聚焦能量发热而引起的森林火灾。人类第一次见到火,会因为火的炙热而远离它,因此火灾发生后,人类的本能反应是逃跑。当火势渐小,空气中的温度不再像原来那样炙热,一些胆子较大的人会出于好奇而靠近火,然后近距离地观察它。结果发现,火的颜色像极了熟透的野果,从而知道了火的颜色是橘红色。之后,人类嗅到了四周被烧焦的树木所散发出来的焦味,于是知道了火可以烧焦物体这一特性。接着又从焦味中嗅到了动物尸体被烧烤的香味,他们拨开地上的灰烬,发现下面是他们平时最爱吃的野猪,有人从野猪身上扯下一块肉放在嘴里,于是,人类便知道火可以烤熟动物的肉,对人类来说,这种被火烤熟的肉比动物的生肉更加美味。最后,人类便学会了用火来烤熟食物。这就是人类通过直接感觉来了解某一事物的过程。

而如何理解第二种了解事物的方法呢?我们同样可以用火的例子来说明。人类发现火之后,就会总结火的特性,然后将之归结为一个概念。于是,人们就将那种燃烧起来呈现橘红色的、既能发光又能发热的、可以烧熟生肉又可以烧焦树木的东西称为“火”。我们通过概念来了解火的过程可能是这样的: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个人无聊地拿着一根木棍在一棵枯萎的树干上反复地钻,突然,他闻到了一股树木烧焦的味道。开始时,这个人被吓了一跳,他环顾四周,想要确认大自然是否再次对森林降下了大火,结果发现并不是。接着,他又开始钻木棍,而且越钻越快,即使闻到焦味也没有停下手上的动作。突然,树干便燃起了大火。这个人发现眼前的事物与自己概念中的火极其相似,它燃烧起来同样呈现橘红色,既能发光又能发热,可以烧熟生肉又可以烧焦树木,于是他对火有了新的了解——原来钻木也能取火。最后,人们通过概念对火有了新的认识,掌握了取火的重要方法。

这样看来,通过直觉直接了解事物的过程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人类发现火的过程,而通过概念从表象上了解事物的过程则可以理解为人类钻木取火的过程。实际上,这两种了解事物的方法就相当于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通过不同的思维方式来观察和思考事物,才可以由浅到深、由表及里地了解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