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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好小说应该具有哪些特性

现在,我想冒昧地说一说,在我眼中一部好小说应该具有哪些特点。首先,它的主题要能够引起读者广泛的兴趣,不仅要使一群人——教授、批评家这种有高度文化修养的人,或公共汽车售票员、酒吧侍者——感兴趣,而且要具有较广泛的人性,对普通男女都有感染力。其次,它的主题应该能引起读者持久不衰的兴趣。一个选择只能引起读者一时性兴趣作为题材进行创作的小说家,是个轻率的小说家,因为这样的题材一旦失去人们的关注,他所创作的小说就会像上个星期的报纸那样不值得阅读了。作者讲述的故事应该有说服力,并且有条有理。故事要有开端、中间和结尾,而结尾必须是开端的自然结局。事件的情节要具有可能性,不但要有利于主题发展,还应该是由故事自然产生的。小说中的人物要具有个性,人物的行为应该源于人物的性格,绝不能让读者做出这样的议论:“某某是决不会做那种事情的。”反之,要读者不得不承认:“某某那样的做法,完全是情理之中的。”我以为,要是人物同时很有趣,那就更加好了。虽然福楼拜的《情感教育》在许多著名批评家那里得到了髙度赞赏,但是他选择的主人公是个无个性、无生气、无特点的人,致使人物的所作所为以及在他身上所发生的一切事件都无法引起人们的兴趣。结果,虽然小说中有许多出色的地方,但整篇小说还是难于卒读。我想,我必须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说人物必须具有个性。对于小说家而言,创造出完全新型的人物的要求是强人所难。小说家的材料是人性,虽然在形形色色的环境中人性会千变万化,但这不是无限的。小说、故事、戏剧、史诗的创作历史已有几千年,创造出一种完全新型人物的机会,对一个小说家来说可谓微乎其微。在整个小说史中,我所能想到的唯一具有独创性的人物是堂·吉诃德。然而,我毫不惊讶地听说,有一位学识渊博的批评家已为堂·吉诃德找到了一个古老的祖先。所以,只要一个小说家能够借由个性来观察他的人物,并且他笔下的人物鲜明到足以让人误以为那是一个独创的人物,他就已经很成功了。

正如行为应源于性格,语言也应如此。作为一个上流社会的女人,她的谈吐就应该符合一个上流社会女子的身份;一个妓女的谈吐,就要像一个妓女;一个在赛马场中招徕客人的人,或者一个律师,谈吐都得符合各自的身份(我必须指出,梅瑞狄斯或亨利·詹姆斯的小说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其中的人物都千篇一律地用作家自己的腔调说话)。小说中的对话不应杂乱无章,也不应该成为作者发表意见的工具,它必须为故事情节的发展和典型化人物的塑造服务。叙述的部分应该写得直接、明确、生动,将人物的动机以及他们所处的环境交代清楚,令人信服,不可过于冗长。作者的文笔要简洁,使文化修养一般的读者在阅读时也不觉得费力;风格要与内容相匹配,就像样式精巧的鞋正适合大小匀称的脚。

最后,一部好的小说还必须引人入胜。虽然我最后才说这一点,但这是最基本的特点,少了它,其他一切都会落空。在提供娱乐的同时,一部小说越引人深思,就越优秀。娱乐一词有许多意思,提供消遣或乐趣只是其中之一。人们容易错误地认为,娱乐的多种含义中消遣是唯一重要的事。其实,和《项狄传》《康第姐》相比,《呼啸山庄》与《卡拉马佐夫兄弟》同样具有娱乐性,虽然感染力的强弱不同,但它们同样真实。当然,小说家有权力处理那些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伟大主题,如:灵魂的不朽、上帝的存在、生命的意义及价值。但是,他在处理的同时,最好记得约翰逊博士的一句至理名言:关于灵魂、上帝或者生命这样的主题,不会有人再能发表出崭新却又真实的见解,或者真实而又崭新的见解了。小说家只能寄希望于,读者对他所涉及的这些主题感兴趣。这些主题是小说家所要讲述的故事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对人物的典型化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会影响到人物的行为举止,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它们,人物就不会有那样的行为举止。

纵使一部长篇小说具备了我上述提出的所有优点(这已是相当高的要求),在形式上它也会有或多或少的缺陷,如同白璧微瑕,无法做到尽善尽美。所以,没有哪一部长篇小说是完美的。一篇短篇小说可能是完美的,它的篇幅决定了读者大约需要十分钟到一个小时完成阅读,它的主题单一、明确,完整地描写了一个精神的或者物质的事件,或者描写了一连串密切相关的事件。它能够做到不可增减。我相信,短篇小说是可以达到这样完美的境界的,这样的短篇小说也不难寻找。然而,作为一种叙事文学,长篇小说的篇幅是无法限定的,它可以像《战争与和平》那样长篇幅,同时表现一系列相互关联的事件和许多人物;也可以像《嘉尔曼》那样短。为了使故事更加真实,作者需要讲述一些与故事相关的事情,而这些事情通常并不总是有趣的。事件的发展需要时间上的间隔,为了使作品得到平衡,作者得尽力插入一些填补时间空白的内容,我们称这样的段落为“桥”。虽然多数小说家天生具有过“桥”的本领,但在过“桥”时,难免枯燥无味。小说家也是人,不可避免地会受世风的影响,更何况小说家拥有远胜常人的感受性,他往往会不由自主地描述一些随世风改变的、昙花一现的内容。例如,在19世纪之前,小说家不太注重景物描写,写到某个事物时至多一两句话。然而,当浪漫主义作家,如夏多布里昂,受到公众的追捧后,为了描写而描写便成了一时的风尚。一个人去杂货店买牙刷,作者也会告诉你他路过了什么样的屋子,店里出售些什么商品,等等。破晓和日落、密满星星的夜晚、万里无云的晴空、积雪皑皑的山岭、幽暗阴森的树林——这一切都会引来无休止的冗长描写。其中的许多描写固然很美,但与主题无关。很久之后,作家们才明白,不管景物描写多么富有诗意,多么逼真、形象,如果无益于推动故事的发展或者读者了解人物,那就是多余的废话。在长篇小说中,这是偶尔会出现的缺点,另一种缺点则是必然的、内在的。完成一部洋洋巨著是极花费时日的,至少也要几个星期,通常需要好几个月,甚至花费好几年。作者的创造力有时会衰退,这是自然的事。这时候,作者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写下去,这样写出来的东西如果还能吸引读者的话,那简直是惊人的奇迹了。

过去的时候,读者总希望小说越长越好,他们花钱买了小说,当然想要读出本钱。因此,作家们耗尽心力地在自己所写的故事中添加更多的材料。他们发现了一条捷径,那便是在小说中插入另一则小说。有时候,插入的内容像一个中篇小说那么长,却又与整体的主题毫无关系,纵使有关系也只是牵强附会。这就是写出《堂·吉诃德》的塞万提斯的做法,其大胆程度简直无人能比。后来,人们一直把那些插入的文字视为这部不朽杰作中的一个污点,早已失去阅读它们的耐心。正因如此,塞万提斯遭到了现代批评家的攻讦。不过在书的后半部,我们知道,避免了不良倾向的塞万提斯写出了那些被认为是奇妙得难以想象的篇章,比前半部好太多了。令人遗憾的是,这种做法并未在塞万提斯这里停止,他的后继者们(他们无疑并不阅读批评文章)为了满足读者的需要,继续给书商提供大量的廉价故事。等到19世纪,新的出版形式为小说家提供了新的诱惑。大篇幅刊登消遣文学使得月刊大获成功,虽然有人对此嗤之以鼻,但对小说作者而言,它提供了大好机会。通过在月刊上连载小说,作家能够获得丰厚的报酬。与此同时,出版商也发现了这一商机,在月刊上连载知名作家的小说是很容易获利的。按照合同,作家必须定期为出版商提供一定数量的小说,换句话说,要定期写满一定的页数。如此一来,他们必须减慢讲故事的节奏,同时一下笔就是洋洋万言。从他们自己说的话中,我们得知,这些连载小说的作者,甚至其中最优秀的,诸如萨克雷、狄更斯和特罗洛普等人也常常感到,一次次在截止日期前交出等待连载的小说是一种令人厌恶的沉重负担。难怪他们要把小说拉长!难怪他们只好用不相干的内容使故事变得拖泥带水!所以,如果想到当时的小说家面临的那些障碍和陷阱,那么当你发觉那时创作的最优秀的小说作品中也存在缺陷与问题时,便不会感到奇怪了。实际上,令我感到惊讶的是,那些缺陷其实并不如我们想象得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