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所有疯狂的家伙:维珍创始人理查德·布兰森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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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疯狂的一家(1)

如今,我记忆中的童年往事已是模糊一团,但有几段轶事难以忘记。我还记得,父母亲不断为我和两个妹妹确定各种挑战目标。母亲决定先要让我学会独立生活。我年仅4岁,她在离家几英里远的地方停下车来,让我自己找路回家。我不可救药地迷路了。我的小妹妹凡妮萨最早的记忆就是在1月的一天早上被吵醒,天还没亮,而妈妈决定让我那天骑车到伯恩茅斯去。妈妈给我包里装了些三明治,还有一个苹果,但却让我自己一路找水喝。

我家位于萨里郡的夏姆里格林,到伯恩茅斯有50英里。当时我还不到12岁,但妈妈认为这有助于培养我的毅力和方向感。我记得自己天还没亮就出发了,并且还能模模糊糊地回忆起那天在一个亲戚家住了一晚。我记不得自己是怎么找到他家的,也记不得第二天是怎么回到夏姆里格林的。不过,我确实记得,自己终于完成了那趟“马拉松式”的骑行,像个凯旋而归的英雄,得意洋洋地踏进厨房,满以为迎接我的是一场盛大的欢迎仪式。

“干得不错,里奇[1],”妈妈在厨房里一边切洋葱,一边跟我打招呼,“有趣吧?现在,你能不能到教区牧师家跑一趟?他需要劈些木头,我跟他说你一回来就去帮他。”

父母向我们提出的往往是体力而非学业方面的挑战。很快,我们就开始确立自我挑战目标了。我还记得自己小时候是怎么学会游泳的,那时我不是4岁就是5岁,跟乔伊丝姑姑、温迪姑姑及其丈夫乔姑父一起,在德文郡度假。我特别喜欢乔伊丝姑姑,假期刚一开始,她就跟我打赌,说我在两周的假期结束时肯定学不会游泳,否则就给我10先令。每天我都在大海里待上几个小时,迎着寒冷刺骨的波浪学习游泳。可是,到了假期的最后一天,我仍然是个旱鸭子,只会一只脚踏着海底瞎扑腾几下。我会一个猛子朝前扎进水里,在浪花底下横冲直撞,然后噼里啪啦地挣扎着浮上水面,尽量避免灌进几口海水。

“没关系的,里奇,”乔伊丝姑姑说道,“今年不会,明年还可以继续学。”

但是,我可不打算等那么久。乔伊丝姑姑跟我打了赌的,谁知道她明年还记不记得呢。假期的最后一天,我们一大早就起床,收拾好行李装到车上,然后出发,驱车12小时回家。公路很窄,车开得很慢,而且天又很热,人人都想回家。车到中途,我看见一条河。

“爸爸,请你停一下车好吗?”我说。

这条河是我最后的机会,我确信自己能够学会游泳,赢得乔伊丝姑姑的10先令。

“快停车!”我大叫。

爸爸望着后视镜,逐渐减速,在草地边上停下车来。

我们从车上挤下来,温迪姑姑问:“这是怎么了?”

“里奇看到下面那条河了,”妈妈说,“他想最后试试会不会游泳。”

“大伙儿难道不想赶快回家吗?”温迪姑姑抱怨着,“还有那么远的路呢。”

“好了,温迪。让我们给孩子一次机会吧,”乔伊丝姑姑说,“反正这10先令由我付。”

我脱下衣服,穿着短裤跑到下面的河岸上。我不敢停下脚步,唯恐有人改变主意。一来到河边,我就害怕了。河的中间水流湍急,河水拍打着一块块石头,整条河都是白花花的水沫。我找到一片被牛踩过的河岸,走进水里,淤泥从我的脚趾之间挤过。我回过头去,看见乔姑父、温迪姑姑、乔伊丝姑姑,还有我的父母和妹妹林迪,全都站在那里望着我,女士们穿着印有花朵的套装,男士们穿着粗呢夹克,打着领带。爸爸正在点烟斗,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妈妈则跟往常一样,满脸鼓励的微笑。

我打起精神,向前跳进激流,但立刻感觉到自己在往下沉,两腿徒劳地在水中划过。河水冲得我直打转,撕扯着我的短裤,把我朝下游拖去。我没法呼吸,吞了几口河水。我伸手想浮出水面,却没有借力的地方。我在水中无助地胡乱踢腾、挣扎着。

随后,我的脚踩到一块石头,我拼命蹬了一下,终于回到水面上来,长长地吸了一口气。深呼吸让我平静和放松了。我必须赢得那10先令。

我缓缓踢腿,展开双臂,发现自己居然从水面上游了过去。虽然依旧时浮时沉,但我突然感到自由自在:我终于能够游泳了。河水把我推向下游,我却毫不在意,我得意洋洋地朝着激流游去。在咆哮的流水声与翻滚的水沫中,我听见家人在鼓掌欢呼。当我倾斜地转着圈游回他们下方50码远的河岸时,我看见乔伊丝姑姑正在她那个黑色大手提包里摸索着寻找钱包。我从水里爬出来,飞快地穿过一片扎人的荨麻,朝河岸跑去。虽然我周身冰冷,沾满泥浆,又被荨麻刺疼了,但我终于会游泳了。

“给你,里奇,”乔伊丝姑姑说,“干得好。”

我看着手中那张10先令的棕色钞票,它又大又新。以前我从没拿过这么多钱,它似乎是一笔巨款。

“好了,各位,”爸爸说,“我们继续前进。”

到这时候,我才发现爸爸全身也湿透了。他刚才慌里慌张地跟在我后面跳进河里。现在,他紧紧地拥抱了我一下。

在我生命中,我没有哪一刻感受不到家人的关爱。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我们一家人都愿为彼此作出牺牲。我的父母相敬如宾,在我小时候,他们几乎从没吵过嘴。我母亲伊芙总是活力四射,激励我们。相比之下,我父亲特德更好静,总是边吸烟斗边读报,乐在其中。但父母亲都酷爱冒险。特德曾想做一名考古学家,但他父亲是一位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希望他按照布兰森家族的传统,进入法律界。我家有三代人都是律师。特德还在求学,我爷爷就找了个就业指导员跟他谈话,讨论他将来可能从事的职业。当特德表示想当考古学家时,爷爷就以就业指导员未能好好完成任务为由,拒绝付钱给他。于是,特德只得勉强到剑桥去学法律,但在业余仍继续收集各种古代文物和化石,并把自己的收藏称为“博物馆”。

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特德自愿加入斯塔福德郡义勇骑兵,这个军团主要由法律协会组织,曾到巴勒斯坦作战。特德在1942年9月的阿拉曼战役中冲锋陷阵,又参加了随后在利比亚沙漠中展开的一系列战斗。他卷入了进军意大利的战役,曾在萨莱诺和安奇奥作战。在特德参加战斗之前,为了让我的祖父母知道他身在何处,他设计出一套暗号,他们约好,在家信中用“地下室”表示“世界”,并用橱柜里抽屉分别代表各个国家。特德写信说,要他的母亲从右侧橱柜中,位于左边最上面的抽屉里,取出自己骑马戴的旧手套,这就暗示他在巴勒斯坦。难怪审查员们从未发现其中的秘密,而我的祖父母却总能知道他在哪里。

当特德参军时,他的叔叔吉姆·布兰森已成为军中大名鼎鼎的人物,因为他鼓吹吃草。我的叔祖父吉姆在汉普郡曾有一处地产,但他最终把土地都分给了佃户,自己移居巴尔汉姆——在1939年,这还属于伦敦远郊。他沉迷于吃草的创意,《图画邮报》对他进行了报道,上面还有一张他的照片,是在他巴尔汉姆寓所的浴室拍的,他在里面种了几浴缸的草,然后加工成干草。在吉姆成为名人后,请他吃饭的人越来越多,而他每次都会带上自己的马粮袋,在就餐时吃草。在军中,每个人都嘲笑我父亲:“你肯定是吉姆·布兰森的儿子!来来来,吃点草吧!你真是一匹充满活力的小公马。他们打算啥时候阉你呀?”诸如此类。

特德极力否认自己和那个吉姆叔叔有任何联系。但是,随着战争不断推进,戴维·斯特林建立起了特别空勤团(SAS),这支精锐军团的目标是到敌人战线后方展开军事行动。他们必须轻装行军。很快,吉姆·布兰森为戴维·斯特林及其主力部队提供建议的事就传开了,他教他们以草和坚果维生的办法。

此后,再有人问特德:“你姓布兰森?你跟吉姆·布兰森有什么关系吗?”他都会趾高气扬地回答:“当然了,其实他就是我叔叔。他和特别空勤团的事情很有趣,是吧?”

实际上,特德很享受离家那五年的日子,重返剑桥,他发现自己很难再专心攻读法学了。几年后,他已经成为一名年轻的出庭律师。有一次,他在参加鸡尾酒会时迟到了,接待他的是一位漂亮的金发姑娘,名叫伊芙。她翩然穿过房间,朝他走去,端起一盘蜜饯香肠,对他说:“通往男人心灵的通道是胃。来,尝一尝。”

伊芙·亨特利-弗林特精力旺盛,这一点来自她的母亲多萝西,多萝西创造了两项英国纪录:89岁时,外婆通过了高级拉丁美洲国际标准舞考试,成为英国通过这项考试年龄最大的人;90岁时,她成为高尔夫球场上一杆击球入洞年龄最大的人。

外婆去世时已经99岁。在那之前不久,她曾经写信给我说,在她的一生中,过去的10年是最美好的。同一年,她乘坐一艘游轮周游世界,途中,她被独自留在了牙买加,除了身上穿的泳衣,什么都没有。她甚至读过《时间简史》(这种书我从来都读不下去!)。外婆一直好学不辍,她的人生态度就是:生命只有一次,因此一定要活出精彩来。

受外婆的遗传影响,妈妈也热爱体育运动和舞蹈,年仅12岁就在伦敦西区参加了一部轻歌舞剧的演出。那部舞剧是玛丽·斯托普斯创作的,此人后来凭借自己在女性健康教育方面的工作而闻名。不久之后,为了获得另一份舞台表演工作,妈妈差点被迫脱了衣服。那是在西区的女王剧院,她在《科克伦秀》中跳舞。查尔斯·科克伦爵士的舞台秀声名狼藉,因为它拥有城里最漂亮的姑娘,而且还是跳脱衣舞的漂亮姑娘。那是在二战期间,工作机会很少。伊芙决定接受这份工作,理由是这些娱乐全都无害。不出所料,她的决定遭到我外公的强烈反对,还跟她说,如果她胆敢参加演出,他就会风驰电掣地跑到女王剧院,将她从舞台上拖走。伊芙向查尔斯·科克伦爵士转述了外公的话,爵士允许她跳舞时不脱衣服。于是,她就能够侥幸地避免很多尴尬事了——现在也同样如此。

伊芙开始找其他白天上班的工作。赫斯顿有家滑翔机俱乐部,教英国皇家空军的新兵学习驾驶滑翔机,然后他们才能成为飞行员。伊芙前去求职,要求当飞行员,但却得知只有男性才可获得这份工作。她并未因此退却,而是跟一名教官聊了起来,这位教官大发慈悲,偷偷把这份工作给了她,条件是她必须女扮男装。于是,伊芙穿上皮夹克,戴上皮头盔遮住自己的长发,还用低沉的嗓音说话,就这样蒙混过关了。她学会驾驶滑翔机,而且开始教新飞行员驾驶。在二战的最后一年,她加入英国皇家海军女子服务队,成为信号兵,并被派遣到苏格兰的布莱克岛服役。

战后,伊芙当上空中小姐,当时这是最刺激的工作。这份工作条件苛刻,要求应聘者必须非常美丽而且尚未婚配,年龄在23岁到27岁之间,会说西班牙语,而且还得接受护士的训练。妈妈不会说西班牙语,也不是护士,但她并不因此就泄气,她和招聘中心的夜勤人员聊了起来,结果,她就获得了参加英国南美航空公司(BSAA)空中小姐培训课程的机会。BSAA有两种型号的飞机往返于伦敦与南美之间,一种是兰开斯特式飞机,可容纳13名乘客;另一种是约克式飞机,可容纳21名乘客。这些飞机全都有迷人的名字,一种叫星河号,另一种叫星谷号,机上的空中小姐则被称为“星姑娘”。当飞机顺着跑道滑行时,妈妈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向乘客分发圆球口香糖、麦芽糖、药棉和企鹅出版社的平装书,并告诉乘客,在飞机起飞和降落之前,必须擤鼻子。

那时候,机舱里是不加压的,每次飞行都是马拉松式的漫长旅行。从伦敦到里斯本需5个小时,再到达喀尔需8个小时,跨越大西洋飞到布宜诺斯艾利斯需要14个小时。从布宜诺斯艾利斯到圣地亚哥的这段航程,约克式飞机就换成了更坚固的兰开斯特式飞机,而且在飞越安第斯山脉时每个人都需要戴着氧气面罩。妈妈加入BSAA一年之后,这家公司就被英国海外航空公司(BOAC)吞并了,她开始在都铎式飞机上工作。星虎号是第一架飞往百慕大群岛的飞机,它在半空中爆炸。妈妈所在的飞机是第二架,安全抵达了目的地。紧接其后的飞机叫星灵号,它在百慕大三角消失了,没留下丝毫踪迹。于是,都铎式飞机全都停飞了。后来才发现,造成这种飞机事故频发的原因是其机身不够坚固,无法承受新近采取的加压措施。

至此,特德可能已经意识到,如果他不跟伊芙结婚,从而使她不再具备充当空中小姐的资格,那么她说不定也会消失在大西洋上空。当他们俩骑着摩托车一路飞奔时,特德向坐在他后面的伊芙求婚了,她扯着嗓门大声回答:“好的!”好让特德在呼啸的风声里听见这两个字。他们于1949年10月14日结婚,然后到马略卡岛度蜜月,并在蜜月旅行期间怀上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