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侮辱他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案例背景
小敏因小时候的一场火灾导致面部毁容,虽然经过几次整形手术,但其容貌仍有缺陷。小敏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县一中。入学后,小敏被安排与吴某一桌。吴某平时就是一个高傲的女生,一天,小敏不小心把水撒在了吴某的书上,吴某对小敏破口大骂,甚至对小敏进行人格上的侮辱,其他一些同学们也都开始嘲笑小敏的容貌。这件事导致小敏整天躲在家里,后被医生确诊为抑郁症。
学法有疑
小敏被他人侮辱导致抑郁症,能否获得法律上的帮助呢?
法律讲堂
吴某侵犯了小敏的人格尊严,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人格尊严,是指公民的名誉和公民作为一个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会对其身心健康、精神状态产生消极影响,甚至会造成他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所以,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小敏因被吴某侮辱而患上抑郁症,吴某已经对她造成了伤害,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由于吴某还未满十八周岁,应由吴某的父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吴某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应当先由吴某自己支付。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一句话说法
广义的人格权包括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等。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6 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能够被非法剥夺吗?
案例背景
小浩是一名初中二年级的学生,不仅上课不认真听讲,还经常迟到,让老师家长都很头疼。某日,小浩再一次迟到了,而第一节正好是班主任王老师的课。王老师见小浩又迟到,非常生气。于是,王老师把小浩关在一间无人住的宿舍里,让他一天都不能走出这间宿舍,在里边好好反省,且警告周浩不许将学校里发生的事告诉家长。
学法有疑
班主任王老师的这种做法对吗?
法律讲堂
人身自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我国《刑法》也明确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依法受到保护,其他任何人无权剥夺。因此,王老师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句话说法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利,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人身自由权作为一项重要的宪法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任何公民非经法定程序,其人身自由不得被限制和剥夺。
7 14岁的初中生有纳税义务吗?
案例背景
轩轩是初中二年级学生,从小就爱好写作,由于文笔非常好,小小年纪就已经发表了许多文章。同时,也获得了可观的稿费,同学们都很羡慕轩轩。后来,老师却提出一个问题,轩轩得到稿费时,有没有依据我国《宪法》和税法的相关规定去交税呢?
学法有疑
轩轩得到的稿费也要交税吗?
法律讲堂
依法纳税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义务。无论是公民还是企业,作为纳税人,都应该了解自己在纳税方面负有哪些法定的义务。
虽然中学生还处于求学阶段,没有正常的固定收入,但并不排除有少数中学生利用课余或者寒暑假的期间,从各种渠道取得某些临时性收入的可能性。轩轩利用业余时间创作所得的稿费就属于上述情况。只要这些收入的数额达到国家规定的税收起征点,就应该交纳个人所得税。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也并未从年龄上排除未成年人的纳税义务。因此轩轩尽管还在上初中,但只要自己有个人收入,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征税条件,就应该依法交税。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
五、稿酬所得;
……
一句话说法
我国税收的基本原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民向国家纳税,是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职能所必需的,是一项光荣的义务。
8 出身不好就不能服兵役了吗?
案例背景
小帅因学习不好,初中毕业后就没有再继续读书,而是整天和一帮辍学的孩子混在一起,小帅的父母怕这样下去会耽误孩子,决定将小帅送到部队去当兵。但村长赵某说,小帅的爷爷曾因偷东西进过监狱,这也就间接导致了小帅出身不好,所以他不能去当兵。
学法有疑
村长的说法对吗?公民服兵役需要看其出身吗?
法律讲堂
根据我国《兵役法》第三条的规定,服兵役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但是,如果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可以不用服兵役。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是不能够服兵役的。所以,村长的说法是错的。小帅不应该受到他爷爷的影响,小帅能否当兵只跟其自身条件有关。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一句话说法
服兵役是公民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的最直接方式,也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服兵役除了需要满足征兵对身体、年龄等各方面的要求外,不应受到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