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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 巧用时间解惑
犯罪的时刻
在一个天空灰蒙蒙的寒冷清晨,流经小镇的河川忽然漂来了一具尸体,警察将之打捞上岸后,发现尸体上有多处伤痕,死者生前似乎曾遭受过暴力殴打。当局立刻着手调查命案发生的时间,此时有个愚蠢的警员竟拨动了死者手表的指针,结果破坏了这一直接证据。
局长咆哮着对这名警员大吼道:“命案侦查的第一步,就是不能移动及改变尸体和尸体上的东西,你究竟上过课没有?”局长越说越愤怒。
“请给我一点时间回想,我一定会想出来的。”这名警员努力回想后说道,“当时,时针与分针重叠在一起,而秒针似乎停在49秒多一点的地方。”
根据上述信息,警察最后终于成功找出命案发生的时间,请问他们究竟是如何找出来的呢?
答案
手表的长短针重叠时刻,在十二小时内有十一次机会。所以,用十二小时除以十一则为一小时五分二十七又十一分之三秒。这个时间也是长短针在十二点重叠之后,首度重叠的时间,同时也是这次重叠到下一次重叠的时间。
下面把十二个小时内,两针重叠的时刻表列出以供参考:
1. 一点五分二十七又十一分之三秒;
2.二点十分五十四又十一分之六秒;
3. 三点十六分二十一又十一分之九秒;
4. 四点二十一分四十九又十一分之一秒;
5.五点二十七分十六又十一分之四秒;
6.六点三十二分四十三又十一分之七秒;
7. 七点三十八分十又十一分之十秒;
8.八点四十三分三十八又十一分之二秒;
9. 九点四十九分五又十一分之五秒;
10.十点五十四分三十二又十一分之八秒;
11.十二点。
该名警员记得秒针是停留在四十九秒多一点的地方,因此就秒针的位置判断,命案发生的时间应该为四点二十一分四十又十一分之一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