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起于兵
——中国法的起源
罚弗及嗣,赏延于世。宥过无大,刑故无小。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兹用不犯于有司。
——皋陶
法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社会现象。它是在原始社会逐渐解体的基础上,取代氏族社会世代相传的习惯而产生的。
▲皋陶
在中国,最先研究法的起源问题的是郭沫若。他在对殷代甲骨、金石器和古籍佚书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第一次把中国古代史放在整个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进行研究。但法诞生于何年何月何日,郭老也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至今有关中国法的起源都是一些传说和故事。皋陶的故事就是关于中国法的起源最早的故事。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知道,在上古时代中国就有法了。
尧禅位给舜,舜命令皋陶作士官,此职位相当于后来的大理寺卿和现代的最高法院院长或司法部长。后来舜禅位给禹,但禹认为皋陶贤明、正直,想把部落联盟领袖的位子禅让给皋陶。可惜禹还没来得及禅位,皋陶就死了。皋陶有何德何能可做禹的继承人呢?从以下皋陶与舜的对话中,我们可以窥见皋陶为部落人民生活的安稳所做出的贡献。
皋陶主要生活在舜、禹时期。舜帝时期,华夏族与苗蛮族的战争连绵不断,族内犯罪也频频发生,可真是一个内忧外患的时代。舜对皋陶说:“皋陶啊,现少数民族不断侵犯中原,抢劫的寇和杀人的贼内外并起,我任命你为士官,领导部落同苗蛮族作战和处理族内犯罪问题,你觉得如何?”
皋陶说:“我愿意为部族效劳,但鄙人才疏学浅,难以担当如此重任”。
舜说:“没有关系。只要你记住以下施法的原则和要求,就一定能把法官做好。对于应当处墨、劓、宫、剕、大辟五种刑罚的犯人,要各服其罪,但在执行刑罚的时候,就要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犯轻罪的要在原野中处罚,犯较重罪的要在市朝处罚,而官吏犯罪要在部落大堂处罚,有知识的人犯罪要在闹市处罚;对判处墨、劓、宫、剕、大辟五种刑罚以下的人,应当宽大处理;而对不忍用刑,改为流放的犯人,根据远近,也要有所区别。严重犯罪的要流放到遥远的少数民族地区,犯较严重罪的流放到九州之外,一般犯罪的要流放到千里之外。只要你能明察秋毫,正确定罪量刑,就能使罪犯信服。你现在明白了吧!”
皋陶回答道:“那好吧,我就遵循这些原则尽职尽责地去做。”
皋陶果然没有辜负舜的期望,他在做大法官时期,用獬豸(一种神兽)帮助自己判案。只要皋陶遇到不能断的案子,他就把獬豸牵来,如果獬豸撞犯罪嫌疑人,就说明他有罪。如果獬豸不触碰犯罪嫌疑人,就说明他无罪。依靠这只獬豸,皋陶不枉不纵,不偏不倚,严格执行各种法律,做到了罪责罚相当。在实施法律的过程中,皋陶还制定了许多行之有效法律,用以惩治天下罪恶,使违法犯罪之人都被绳之以法,为整个部落的安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獬豸
不仅如此,皋陶还总结出了一些实施法律的原则:刑罚不要牵连子孙,功赏要远及子孙后代。对于过失犯罪,即使很严重,也要从宽处理。对于故意犯罪,虽然罪行很小,也要严加处罚。罪行和刑罚的判定有疑点不能确定时,要从轻处罚;对功劳的奖赏有疑惑时,要从重行赏。为了不杀错人,宁可姑息犯人,由自己承担量刑不当的责任。作为执政与执法者,只要通过慎杀好生的德行教化,感化民心,则天下人将以行善为风气,不去作恶犯法,最后也就用不着劳苦司法者去惩治了。皋陶在上古时期所倡导和实施的法律原则,不仅对四千余年来的我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法律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对于今天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法最早产生于原始社会的后期,主要是氏族战争与法的起源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兵刑同一”和“刑始于兵”的说法。所谓兵刑同一,是说在古人看来,战争与刑罚或刑法是一回事,二者在本质上相同。所谓刑始于兵,则是说法律起源于远古的氏族战争。皋陶的故事充分体现了这个理论。
首先,皋陶所在的时代正是华夏族和苗蛮族大规模的战争时期,战争是一种集体行为,为了取得胜利,需要有严明的纪律,需要制定严格的法律来约束每一个成员的行为。因此,制作刑罚或者刑法来规范战争行为成为形势所需。《汉书·胡建传》关于尧舜时有“皋陶作刑”的明确记载就充分证实了这一事实。
其次,上古时代的司法官名称也带有“兵刑同一”和“刑始于兵”的痕迹。上古的士,既是司法长官,又是军事长官。据《尚书·舜典》,舜命皋陶说:“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未加入华夏联盟的苗蛮族和东夷族侵乱华夏,这本是氏族间的战争,应采取军事行动征讨之,而舜却命皋陶作士,运用五刑,讨伐外族,并惩罚内部犯罪。在这里,军事长官与司法长官合二为一,由皋陶担任,既反映了上古时代的兵刑同一,又反映了刑始于兵的事实。
总之,通过皋陶的故事,我们可以相信,中国法起源于上古时代。
链接一:皋陶
皋陶又名咎陶、咎繇。出生在僵,即现在的山东省曲阜一带,是传说中的东夷族的领袖。皋陶生活在舜、禹两个部落联盟领袖执政时期,也即我国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变的时期,大约在公元前21世纪。他是我国上古时代第一位有创见的法学家,是中国法官的鼻祖,也是中国最早的司法部长。
链接二:奴隶制五刑
指中国奴隶制时代长期存在的墨、劓、刖、宫、大辟等五种常用刑。墨刑,又称黥刑,是在罪人面上或额头上刺字,再染上墨,是奴隶制五刑中最轻的一种。劓刑,即割去受刑人的鼻子。刖刑,又称剕刑,指砍去受刑人的手或足的重刑。砍足曰剕,砍手曰刖。另外,与砍手足相类似的还有砍去膝盖骨的膑刑。宫刑,是破坏受刑人生殖器官的残酷刑罚,对男性为去势,对女性为幽闭。大辟,是死刑的总称。
古代文献关于法律起源学说及记载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