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慢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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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样处理邹忌?

在战国时期的齐国,有个“高富帅”叫作邹忌。之所以叫他“高富帅”,是因为他“形貌昳丽”,粉丝众多;“修八尺有余”,换算过来就是1.85米,即使在今天也算高个子;位居相国的高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现代人了解邹忌大多还是依赖于曾入选过教科书的《战国策》的一篇文章《邹忌讽齐王纳谏》:邹忌因为妻、妾、客说自己比姓徐的帅哥更帅而到齐王那里发感慨,建议齐王广开言路。这种比兴手法是邹忌驾轻就熟的,当初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也是靠这一手。历史上有个著名的南郭先生的故事,一个不懂音乐的家伙混进国家最高级别的乐团假装吹竽给齐宣王听,后来因为露馅跑路了。但邹忌同样不懂音乐,同样冒充琴师到皇宫给齐宣王的爹齐威王弹琴,但结果却大相迥异,“王曰:善。”封邹忌做官。

做官后的邹忌政绩颇丰。齐国修订了法律,严明赏罚,广开言路,推行改革,使齐国终成霸业。

做官久了,做人也就有了变化,“藏在皮袍子下面的小”慢慢也露出来。最严重的事情就是陷害大将田忌:他先是鼓动齐王派田忌带兵攻打魏国。听说田忌取胜,又派人假装田忌手下到街上找算命的人问天下事,然后把算命的抓起来作笔录记供词,田忌吓得赶紧逃跑。

邹忌陷害诬告国家重臣,这在古代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在处罚上实行“诬告反坐”,也就是应该以谋反的罪名论处,轻则枭首,重则夷族。史书没有记载邹忌的罪行是否败露,只是说齐宣王即位后,不仅吓跑了南郭先生,也冷淡了邹忌,重新请回了受冤屈的田忌担任重职。从种种迹象看,齐王应该是了解内幕的。之所以让邹忌继续工作直至平安退休,可能有种种考虑,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也许是邹忌有才,是个治理国家的好手,杀掉他,影响齐国霸业。在大局和小义之间,齐王选择了前者。

设想一下邹忌生活在现代法治社会,他将会有什么下场呢?

可以肯定的是:邹忌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拘留、讯问、搜查、指控、辩护、裁判,办案程序一板一眼。虽然可免遭一死,但几年的牢狱之灾是逃不掉的。

齐王当初的顾虑现在同样存在:惩处这样的人才,对国家的损失是显而易见的。但法治社会认为:严格执法,向大众传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是大局,暂时损失一两个人才是小义。法律刻板、严谨,没有情感,没有顾虑,没有意外和偶然。正因为如此,它能很好地对人们的行为起到评判、指向作用,大家使用同样的标尺去衡量不同的人的不同行为,得到完全一致或大致一致的是非结论。社会平稳前进,没有惊也没有喜,齐王们、邹忌田忌们和成千上万的老百姓们一起在法律严厉的目光下迈步前进。

法治社会清晰地知道:如果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侵犯国家、公共或他人的合法利益然后找到一两个理由免于惩罚,这将导致法律的权威尊严丧失殆尽,社会将重回弱肉强食的丛林时代。所以,能人违法犯罪必须要受到同样的惩处,能人过去取得的政绩和将来可能的贡献不是免于或从轻处理的法定情节,甚至不是酌定情节。

我们以前听说了不少能人犯罪的案件,最早发展农村经济的禹作敏,现在创造过“邳州模式”的李连玉,以及纺织界的科学家徐建平等,每一起案件发生后面对法律的公正处理都会有一些人拍桌子,鸣不平,甚至流几滴眼泪。殊不知:他们之所以能有这样平安的环境,有这样充裕的闲暇,有这样“管闲事”的心情去鼓唇弄舌,都是拜法治之泽被。从这个角度看他们的眼泪,第一廉价;第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