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开放的容度——他国模式的中国之鉴(2)
近一段时间以来,中央和国务院一直大力推进简政放权。问题是我们的行政管理体制,特别是相关决策部门对权力“集中”很习惯,对权力“下放”总是不那么坦然。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历过许多次“收权”与“放权”的反复轮回,虽然不能说没有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不能否定外部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羡慕我们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但是这样一个高效率的决策体制所带来的负面问题却不容忽视,由权力而非市场承担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已经难以进一步释放制度红利。怎么办?回过头来讲,我们还要不要继续向外部世界学习,还要学什么?我看就是学习如何快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就是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在依法治国这个目标上下大决心,结合中国国情虚心地学习和扎实地改造我们的执政理念、管理体制和机制,以及治理现代社会的能力。其中,现代治理观念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具有挑战性的。五中全会提出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建议中说,未来五年是达到小康社会目标的决胜期,进入小康之后我们人均收入要达到1万美元,这不仅意味着消费结构将发生变化,恐怕更意味着人们文化和精神需求的多样化。德国、北欧、日本甚至韩国的经验表明,在经济腾飞过后,社会治理中公民自治意识空前发展,可以较快地完成从政府的垂直式管理到政府和社会各类行为体平行参与的扁平化社会治理构架的转变。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初级阶段,沿用某些战时的领导和组织方式是取得成功的,接下来最大的课题就是如何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基础上,能够在社会治理的新形态之下让8000万人规模的超大型执政党成为社会各类行为体的引领者和核心力量。除了不断自我监督,“正本固基”之外,还要加紧解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像毛主席当年讲的那样,要不断地“改造我们的学习”,要完成这个任务并不容易。现在,很多党员,包括领导干部或满足于局部经验而不学习,或机械地、被动地学习,还有片面地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三个自信”,不加区别地批判和贬低外国民族有益的经验,盲目自大,这也是不健康甚至危险的倾向。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拉美所所长
确立中国新道统:吸收改造西方普世价值
王义桅
价值的普适性是内生的,而非外生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需要一代代中国人在广泛借鉴包括西方在内的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基础上,去探索、去创新。将西方的普世价值内化为中国之道——人类共同价值,从而确立中国崛起的道统。
“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这是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向世界庄严宣布的。然而,那只是政治上站起来——人民当家做主,精神上——如何对待西方(包括来自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可以说仍然没有站起来。
这不,中国一直在“特色”与“普世”间纠结。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被误解为非普世的、反普世的,甚至有人得出“中国例外论”。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自觉有余而理论自信不足,因为还需借助西方的马克思来表达自己。相当多的中国精英认定,通过转型、接轨,中国迟早要融入普世价值体系,否则就是对抗普世价值,而对抗普世价值是野蛮、落后的表现。
近来关于宪政、公民社会、普世价值的争论,表明中国人迄今未走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魔咒,内心中有绕不开的西方情结。究其根源,来自于近代以来形成的“线性进化论”,认为西方代表先进,普世价值是其先进性的集中体现,是人类历史的潮流。其实,中西方观念分歧的核心,是关于“价值普世性”与“普世价值观”的争议,这种争论,也是名与实的争论——普世价值是名,价值普世性是实。
中西方普世价值争论,反映了两者世界观之不同:西方人认为天下起初为公(respublica),普世主义具有传教士精神,从世界多样性中寻找共通性;而中国人直到孙中山才喊出“天下为公”口号。同时,普世价值观的争论折射出中国防御性思维与西方进攻性思维的差异。
全体价值普世性的总和,才能拼出普世价值。宣称自己代表普世价值,只是一种话语霸权,正如文明的概念一样。在欧洲,“文明”是英、法等先发国家的专利——英、法才是文明的,其他都属野蛮的观念。德国最早成为西方文明的反抗者。在西欧文明史观之下,德国是一个半野蛮的地区,是欧洲的战场、教皇的奶牛,不得不仰仗西欧鼻息。文化自觉运动的狂飙突进虽然主要发生在文学领域,其实质则是一场思想范式的战争。歌德的《普罗米修斯》和海涅的《亚当一世》都表达出了强烈的反抗精神,作家和历史学家们对古日耳曼英雄赫尔曼和条顿森林战役的重述和建构,则更明确地将这种反抗精神指向所谓的文明。这表面上是德意志民族的文化寻根,深层却隐喻着对西欧中心论的抵抗。正如柯林伍德所说,德国人是在“努力从过去寻找成就,并从过去的成就中辨别出自己过去的精神”。赫尔德在《人类历史哲学的概念》中提出与文明相对的文化概念,强调了文化主体的民族性和边界的有限性。赫尔德的界定全面突破了只有英、法才是文明的,其他都属野蛮的观念,为德国崛起奠定条件。斯宾格勒的《西方的没落》进一步将文化界定为精神层面,而文明为物质层面。他将世界上每一个高级文化的历史都区分为“文化阶段”与“文明阶段”。他认为西方文明已经进入文明阶段,丧失原有的文化创造力,只剩下对外扩张的可能性。因此,“文明是一种先发国家的自我标榜,它们以此垄断了‘善’的话语权”。就这样,《西方的没落》以文化解构文明,以“德意志中心论”取代“西方中心论”,成功让德国精神上站起来。
中国的斯宾格勒、韦伯在哪里?换言之,中国如何面对普世价值,以精神立国?这是中国的学术自信、学术自觉必须解决的问题。中国面临的问题多多。如果真有普世价值,融入普世价值体系就能解决中国问题,那倒也简单。我们唯愿如此。只是,这个世界并非这么简单。中国也很复杂。与此同时,价值的普适性是内生的,而非外生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前无古人、后启来者的发展道路,需要一代代中国人在广泛借鉴包括西方在内的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基础上,去探索、去创新,而不可能指望通过接轨到彼岸世界就能找到答案。
一句话,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须破除普世价值神话。从来没有普世价值,只有价值的普世性,更准确地说是“普适性”。不说清楚普世价值问题,中国就只能在做普世梦与特色梦之间徘徊,缺乏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说清楚价值有普世性问题,不去追求人类共同价值,中国梦甚至不及古代天下梦的关怀,缺乏历史与实践自觉。
从农耕型走向工业(信息)型、从内陆型走向海洋型、从地区型走向全球型的中华文明,不得不再次面向西方。不过,这次是民族自觉行为、自主选择。它要解决的是鸦片战争以来近200年的问题,面对的是“千年未有之变局”。中华文明的复兴,是注定要继承、发展、创新当年将“西天”佛教变成华夏之佛学、神州之禅宗相类似的壮举,将西方的普世价值内化为中国之道——人类共同价值,从而确立中国崛起的道统。
作者为察哈尔学会高级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德国对中国的启示:建立“大空间经济”
李维
通过民主和自由经济的力量,今天的德国已经成为欧盟的领导者。借助欧洲大市场,德国不仅繁荣了本国经济、赢得了经济安全,它还通过这个平台,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可以借鉴德国的发展经验,联合周边的国家,发展以我为主的大陆区域经济,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改变现有的世界经济秩序,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
现在大家谈得最多的,就是中国是个“世界大国”,这种认识源于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事实。历史上的德国也经历过这样的时期。1871年德意志民族国家建立,此后迎来了飞速发展的阶段。德国人开始谈“世界大国”,是在1890年前后。到一战前,德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世界经济实体。但其蓬勃向上的历史进程止步于一战,在与西方世界的战争中,德国败下阵来,从此在政治上跌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至今仍背负着沉重的道德十字架。德国是如何看待自由世界经济体系的?怎样才能摆脱、突破、战胜西方的制约、遏制和围剿?如何才能推行欧洲乃至世界的新秩序?对于目前的中国而言,德国的思考及其历史经验具有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
早在19世纪上半叶,德意志民族的思想家、理论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就指出,亚当·斯密的世界自由贸易论不是什么普世的原则,因为它主要对英国这个早期的工业化岛国有利。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化国家,推行自由贸易有利于它进一步开拓市场和摄取原材料。同时英国是个岛国,拥有强大的海军,这使它不仅占有了大量的财富,还拥有了更为重要的“控制财富”的能力。英国海军占领了直布罗陀等海上交通要道,随时可以用武力威胁、封锁敌国的贸易通道,从而削弱甚至阻断其经济发展。针对这种情况,李斯特强调,德意志的小邦国根本无力对抗英国主宰下的自由世界经济体系,他们必须联合起来,发展依托欧洲大陆的“大空间经济”。当时的德意志帝国尚未统一,李斯特所讲的“大空间”具体指统一、独立的德意志民族国家。这是德国最早的区域化思想。
到了19世纪下半叶,随着德意志民族国家的建立和欧洲、世界经济的突飞猛进,德国的“大空间经济”思想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像当时的宏观经济学家、柏林大学的校长古斯塔夫·施莫勒尔、政治家弗里德里希·瑙曼等一批社会精英明确提出,伴随着世界经济不断的一体化、密集化,民族、国家间的矛盾不是缓和了,而是愈发激烈起来。在这样一个时代,没有哪个国家可以独善其身,偏安一隅。仅靠着一国之力的单打独斗,是不能够求得生存和发展的,要想在世界经济当中立足,必须要联合周边的国家,发展大陆“大空间经济”。当时德国人设想的“中欧经济大空间”主要包括了德国、奥匈帝国及东南欧地区。
但德意志帝国的现实政策,显然未能跟上这种思想认识。1888年威廉二世上台,他采取了所谓的“新路线”,执行新的“世界政策”,要争做“世界大国”。德国积极地拥抱世界经济,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与繁荣。其间,为了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及海外贸易通道,德国海军走向深蓝,开始建造大型公海舰队,与英国展开了激烈的海上军备竞赛。1898年帝国通过了第一个造舰法案,准备打造两支中型舰队,每支包括8艘主力战列舰。紧接着,于1900年通过第二个造舰法案,舰队和舰只的数量翻番,要打造4支舰队,共32艘战列舰。并且提出“三舰速度”,即每年制造3艘战舰,这样到1920年,德国便可拥有60艘大型战舰。德国海军的实力将大大提高。
但作为一个后起国家,德国无力改变英国独霸海洋的格局,无法突破英国主宰下的世界经济体系。到一战前夕,德国海军的年度预算不及英国一半,同时也不及美国与俄罗斯。在一战中,西方国家对德国实行海上封锁政策,阻断了德国与世界经济的联系。由此引起的物资匮乏削弱了德国的军事力量,这是德国战败的重要原因。即便在1918年11月11日德国与协约国签订停战协定后。西方仍持续了一段时间的海上封锁,造成大量德国人因饥饿而死亡。一战结束后,不少德国人对西方抱有幻想。认为只要自己进行议会民主制的改革,就可以受到西方的宽恕和优待。1918年10月,就在战争结束前夕,德国进行了议会民主制的改革,皇帝统治下的专制帝国变成了议会民主制国家。但是,令德国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他们放下了手中的武器,得到的却是侮辱和惩罚性的《凡尔赛条约》。
根据《凡尔赛条约》的规定,德国失去了十分之一的人口,七分之一的土地,所有殖民地及国外资产被没收,军队被消减。一战期间,德国在国外作战的野战部队就多达500万,但《凡尔赛条约》规定德国只能拥有10万陆军。另外,德国不允许有坦克,不许有潜艇,不许有飞机,民用航空也不行。与这些制裁措施相比,最让德国人不能够接受的有两点,一是把发动一战的责任全部推到德国头上,并以此作为政治和道德的依据,强迫其支付天价赔款;二是一战后德意志帝国周边的民族,都可以根据民族自决的原则,成立独立的民族国家,而唯有德意志人不能实现民族统一。《凡尔赛条约》明令禁止德国人与奥地利的德意志人合并成为一个大德意志帝国。这哪里是什么民族自决的理想,分明是西方大国肢解德意志帝国的政治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