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烟起胭脂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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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红妆赠剑(1)

并非她不想笑,而是她笑不出来。自十年前那场战争起,她眼看着待她好的人一一离去,却无力阻拦;她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活着,不知道自己为谁活着,更惶论以笑面示人?久而久之,严谨得近乎于冷漠的表情成了她惯有的表情。为了寻他,她已经尝试着用最柔和的方式待人,只是并不成功。她还是那个好强得不输于人、凡事认真到底的她。

“其实你笑起来很好看。”看她又回到了清冷的壳子里去,燕陌猛然心痛起来。

她扒饭的动作停了一下,紧接装作若无其事地继续吃饭,不曾将头抬起,因为她不想也不愿意让人看到真实的自己,只得生硬地提醒他:“时间紧迫,快些用膳吧。”

胭脂,我如何才能让你尽情展现你真实的自我呢?燕陌心中重重叹道,依言默默夹菜入口。

同桌而坐,同盘而餐,两人偏未有多言。

膳毕,稍适歇息,两人沿着护城河绕城而过,朝着东南方向的栖凤山行进。一路上,燕陌想尽方法,试图让她绷得紧紧的神经放松些,结果适得其反,惹得她寒冰满面。

虽说年关刚过,交前往栖凤山关口的道路上却影影绰绰,穿着各异的人吆喝着驾着载满货物的马车,满脸笑容地奔赴目的地,都想赶在新年伊始赚得一份吉祥如意的回报。

官道两旁飞速倒退的雾松夹杂着雪色构成一副连绵不断的图画。胭脂迎着冷冽的风,耳听四面,放马奔驰,领路在前,丝毫不在乎风吹在脸上那种刀割般生疼的感受。

眼看原本就阴沉的天色,愈加灰霾,像是要下雪的征兆,燕陌朝胭脂的背影喊道:“胭脂,还有多远?”

“前面转个弯就能看到山脚。快下雪了,你最好快一点。”胭脂回头答话,谁知转回头去,一枝伸出路面老长的树枝挡在了她面前,眼看就要朝脸面划过来。一颗小石头准确无误地击断了松枝,距离她极近地擦着马匹的鬃毛落向地面,由于树枝断裂,枝叶上的积雪哗啦啦地往下掉,淋了她一身。

燕陌上前,轻轻地拍落她发髻上的雪,声柔如春:“下次回头的时候小心一点。”

“嗯。”胭脂低声道,整理好衣衫,轻夹马腹,徐徐前行。

女儿家哪有不爱美的呢?看她有些许泛白的脸色就知道。若他出手再慢些,细密的松针就该划破她的脸了。与她比肩前行,燕陌较之先前畅快不少,笑了笑道:“原先打算将先前拾的小卵石都扔了,后来想想还是留了下来,这会儿还派上了用场。”

胭脂脸色微红,柔暖许多。

前路如她所言,转了个弯便看到了栖凤山山脚。山脚下有一排供人歇脚的茶楼饭馆,官道于此一分为二,一条往正东方向,一条往正南方向,均极为热闹。行车走卒络绎不绝,趁着天色未黑,雪天尚未来临赶得飞快。

“往东的一条通向玉霞关侧面的关口隘道,往南的一条通向漕州。”胭脂一脸忧色,在银雪镇耽误了一天,只怕现在两条路上都有重兵把守,要想过关难上加难。

“两条路都走不得。”燕陌平静地道。

“当然。”胭脂一声沉吟。

“胭脂,上山看看雪景也是人生一大快事。你说呢?”燕陌盯住她的侧脸悠然一笑。

“栖凤山原名梧桐山,长满了高大的梧桐树,是传说中的凤凰栖息地。四国75年,禇旭国君主下令兴建栖凤寺,奉为皇家福地,香火鼎盛,此后逐渐成为闻名四国的庙宇。殿下可是有福了,能一睹盛景。”胭脂望着高耸入雾的栖凤山,道。

“是吗?”他淡然地道。小时候他就听说过这座庙宇,能亲眼见见当然是件大好事。只不过,再好的庙宇都不如自己的国土。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不觉已驱马至山脚下,左右四顾后,确定没有可疑人物后,方才下马落脚。二人刚一落座,冉冉白雪便漫天而下,飘飘洒洒,好不美妙。

只不过这份大自然馈赠的美景并没有让胭脂感到轻松,而是面色更加沉重。

就当饭馆的伙计端来饭菜之时,不远处一辆急驰而来的豪华车轿吸引了他俩的注意力。车轿两旁跟随着十数名骑着高大马匹的武士,个个精神抖擞,穿着打扮极似富贵人家。只须臾时光,车轿已至面前,随着车夫一声清亮的吆喝,武士们整齐一划地下马,毕恭毕敬地立在了车轿两旁。缀着大红丝穗的厚重轿帘被撩了起来,先是走出个小丫鬟,动作灵敏地跳下车来,然后接住从轿帘后伸出的一双白玉般柔润的手,一半搀扶一半恭请地将一个身着血红装束且挽着高髻的女子由车上接下来,最后径直走向饭馆大门。

因为相隔极近,两人将红装女子的面容看了个真真切切,均不由得倒呼一口气。此女子不过双十年华,只在高耸入云的发髻上别了三支银白羽毛,一身名贵服装,却不见半点修饰之物,走起路来轻盈之至,浑身上下所透出的竟是种罕见的英野之气。再看她的面容,虽未着脂粉,却生得烟波明眸、丹唇皓齿,标致极了,古今国色也不过如此而已。即使定力非凡的燕陌看了,也明显地呆了一小会儿。

倒是胭脂,乍一见到此女模样时虽有心惊,却生了更多疑问,因为这辆豪华的车轿与她数日前初到丹城时所见的那辆并无二致。她身边的十数名武士中的四五人正是从银雪镇一直尾随着燕陌与她入了丹城的那几个。此番又见,胭脂怎能不心生疑窦?丹城地处褚旭国边境,算不得繁华之城,时下正值年关,出现如此非同寻常的女子绝非偶然。莫非又有什么事会发生么?想到这里,胭脂心头一紧,正见绝色女子进店,店家嘘寒问暖招待极为热情,将其迎向正好位处胭脂隔壁的雅座。

那女子莲步款款,身形婀娜多姿。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她在入座之前冲胭脂与燕陌的方向亮出了一个浅淡的三分笑容,坐时方向与燕陌正对面,目光也似有似无地朝胭脂与燕陌扫了一眼。

女子入座后,十数名背负各式兵器的武士分两组,一组环立其后,一组在邻桌入座,由那小丫鬟统一递了银钱,要了酒食饭菜。

“快些用膳,我去准备干粮,咱们得冒雪上山。”胭脂运作迅速地食毕,啜饮一口茶水,小声地道,起身头也不回地朝柜台去了。

“胭脂,你才吃这么一丁点儿……”燕陌抬眸,胭脂已走到店家柜台,知晓她一向言不虚发,只得摇摇头,继续横扫桌上的三盘菜肴,却分明感觉到从正对面传来的打量目光。

邻桌,小丫鬟附在绝色女子的耳边低语了几句,“主子,是他。错不了。”

绝色女子当即会意,颇为满意地笑了,将目光调开看向别处,心里已经有数。她要找的人近在眼前,一月前,她接到飞鸽传书,便火速赶来丹城,确信见到书信中所诉的名为胭脂的女子后,当下便派了人一直跟随注意,沿途暗中加以护送,直到她找到了燕陌,辗转至丹城,这才在两人前露了面。看样子,他们的确需要她的帮助。如果胭脂与燕陌不能顺利回国,四国的棋局恐怕得偏离预期的想象,翻天覆地。他们需要她的帮助,而她理所当然的也需要他们的帮助。互惠互利,何乐而不为?

因为上山的路极为湿滑,天又下着雪,不但用不上马匹,反而会因为牵着两匹马影响正常的行进速度,所以胭脂将两匹马抵给了店家,不仅免了饭钱,还换得好大一包干粮以及一些生活所需品。

等她回桌,发现燕陌早就离开了座位,正自觉地在大门口踱着步子等她。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胭脂为保送他一路平安已费尽心思,哪还有多余的心情去关注对这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绝色女子?于是三两步便跨向燕陌,递给他一只竹编斗笠,携着他绕过酒肆饭馆,避开直通至栖凤寺的开阔气派的石阶大路,从梧桐林间的山间小路往上攀爬。

走了一阵,天色便暗了下来,白的雪、黑绿的树对比分明。燕陌一身上下冒着热气,头顶的斗笠上满是白雪,披风已有些湿润,稍稍停步喘了几口气。

“还得有一小会儿便到栖凤寺,再坚持坚持。”胭脂边说边走,快步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