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脑功能模式(型)理论:从记忆、思维与意识到建构自我主观世界(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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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思维模式建构过程产生的特征类型与多种多级建构形式

1. 思维模式类型的划分

大脑建构巨量不同的物理实在记忆模式,是个体大脑重新组合再建构思维模式的宝贵资源,也是唯一的基础资源。从排列组合理论讲,在个体大脑建构大量不同物理实在记忆模式基础上,虚拟实在思维模式建构数量,以几何级数的增加,数量巨增。另一方面思维模式及其具体建构形式之间,由不同量度之间发展,甚至向超量度发展转化和分化,而且不止一次循环往复地发展转化又分化,无法想象大脑中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生理结构模式会转化发展到何等程度,远非初、中、高、超量度划分可以说得清楚。所以至今无法统计人类种系或个体大脑,究竟有多少种类型思维模式,更不要说个体大脑建构了多少套巨量的更为高度复杂生理结构模式(即建构多少维的具体建构形式)。不管思维模式建构之初,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如何建构,思维模式内部运行机制及其具体建构形式,同样是相互转化发展并逐级累进向前发展而重复再建构,使思维模式的建构,向无法统计的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生理结构模式方向转化发展。对个体思维模式及其具体建构形式,无法讲清楚建构多少维,又分多少种类型。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究竟有多复杂,在大脑空间如何分布,同样说不清楚。只能用描述性语言来讲,大脑思维模式及其具体建构形式是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生理结构模式,在大脑空间呈多种多样,多形多态,多重多维,多层复加,各自或相互转化发展分布。

哲学家胡塞尔认为,“认识和思维必定具有一定的类型和形式”。从思维模式发生建构学角度分类,可以将其分为形象思维模式、抽象思维模式和逻辑思维模式。

过去不同学科的专家学者对思维(模式)本身,从应用和形式角度进行过不同的划分:哲学家从方法论出发对思维形式进行划分,划分为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对立与统一等思维类型;辩证逻辑学从反映形式角度对思维形式进行划分,划分为理论、范畴、概念等类型;一般学者按思维产生的根据进行划分,将其分为直觉性思维、具体形象思维、概括抽象思维、逻辑推理思维等类型。由于从不同角度出发,又加上思维模式建构数量巨大和丰富多彩,类型划分至今不能达成一致。

从不同角度出发,又加上从不同学科研究角度出发,对思维模式本身进行应用和形式的划分,不能反映思维模式建构过程为什么具有生理结构类型和不同高度复杂程度的特征,也说不清思维模式为什么具有适用性和功能性。语言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又与思维模式有紧密联系且互为基础,如果从思维模式功能性并兼顾语言描述与适用范畴的角度来划分,思维模式类型可以划分为:

认识目的性思维模式(通常包括语句、词汇、成语、意义、价值、观念、概念、定义、定理、公式等,大的方面包括主义、思想、理论、范畴等,小的方面包括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特征、层级特征及其关系等所表达的内容和形式,都是人类个体追求并要达到相对本质认识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目的性要求的产物)。

方法工具性思维模式(如分析、综合、推理、判断、演绎、归纳、对立与统一、量变到质变、否定之否定、普遍与特殊、偶然、或然、必然、一分为二与合二为一等,是个体相对认识、把握和改造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特征及其层级特征的基本方法和形式)。例如,在问道和王菲两位先生著的《思维影响人生》中,列出22种思维模式,基本上属于方法工具性思维模式建构(包括发散思维、收敛思维、类比思维、联想思维、换位思维、形象思维等)。

条件约束性思维模式(如情境模式多种多样规定性特征及其层级特征和变化的特征、时间特征、空间特征、环境与条件等,是个体相对认识、把握和改造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的相对约束条件)。

相对标准性思维模式(比较、相对、绝对、纯粹、量、质、度、公平、正义、优、良、劣等,是个体相对认识、把握和改造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的标准要求)。

修饰描述性思维模式(真、善、美、是、正、实、好、假、恶、丑、否、正、虚、民主、自由、人权等,是个体相对认识、把握和改造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给予的评价)。

不同功能和适用类型的思维模式由不同的具体建构形式分别展现。在上述五种功能和适用类型思维模式中,对应思维模式类型的具体建构形式参见以上每种类型后括号里的描述,都是以简约化形式在大脑保存的虚拟实在记忆模式,心理学称作认知记忆(模式)。五大功能和适用类型思维模式具体建构形式反映在个体大脑里,是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各自以多种多样、多形多态、多重多维形态在大脑空间里建构、分布,并彼此不断地转化发展着。五大功能类型思维模式受对应情境模式特征刺激,在各自重新组合再建构的思维模式(包括具体建构形式)过程中,分别具有对应情境模式特征的意向性。这种功能性与适用性相结合的类型划分,在理论和现实语言应用中具有广泛的适用价值。但是,思维模式类型划分不可能有明确界限,它们之间存在相互联系、彼此作用、转化发展的关系。

2. 思维模式重新组合再建构过程产生两种特征类型思维模式及其相对应的多种具体建构形式

思维模式是人类种系和个体大脑中最为高度虚拟实在性建构,尤其多层级轮回转化发展来的思维模式,多数是更加虚拟实在或强劲虚拟实在建构。不论从各种各样生理结构模式重新组合再建构过程来讲,还是从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生理结构模式建构产生的许多特性和功能展现来说,尢其从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生理结构模式之间内部整套运行机制复杂程度来看,从任何一种科学角度来划分思维模式类型,都不能对思维模式建构的来源、过程、结构、特性、功能、应用、分化及其转化发展的机制和成果给出最后统一的结论。只能将思维模式粗略地划分为两种特征类型:常规特征类型即经典思维模式建构及其所属的正当具体建构形式;非常规特征类型即非经典思维模式建构及其所属的非正当具体建构形式。二者是相对地划分,彼此之间永远处于相互转化发展中,转化发展过程中会建构多种多级具体建构形式。

不同的物理实在记忆模式建构,首先来源于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刺激。客观事物情境模式产生于人类出现之前,自然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存在的历史很长,先于人类存在。现代不同领域专家对此有不同的认识,他们认为过去的客观事物情境模式的存在,是“被抽象、孤立地理解”,“对人来说也是无”等,有的学者认为“它是无意义的”等。但是,它毕竟是人类产生、进化和发展的基础和根据,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发展至今,也是人类认识和促进思维模式建构的主要依据和源泉。自然的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历史性存在对人类的产生、进化和发展具有非常大的意义,是不可替代的存在。它是产生人类意义的基础,更是人类个体建构所有模式的本源。自然界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在人类产生以前有着自身发生发展的实在性规律,至今该实在性规律依然存在。而人类对实在性自然界客观事物情境模式认识,现代哲学家有一个共同的基本认识,自然界客观事物情境模式永远是“广泛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统一体”,这是哲学基本命题之一。

“广泛联系”是任何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具有的合规律性,即自然界和社会任何客观事物情境模式之间,都存在广泛的联系、互动发展的合规律性。没有这种联系互动发展的合规律性存在,就没有任何客观事物的发生、存在、变化和发展。“永恒发展”同样是任何客观事物情境模式之间,存在并发展具有意向性的合目的性,即任何客观事物永远存在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转化发展(包括自然选择进化塑造)的总趋势,没有这种永恒发展的合目的性(包括意向性和自然选择随机性),同样不会存在任何客观事物的发生、存在、变化和发展。永恒发展的合目的性与广泛联系的合规律性,是任何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存在的基本特征和特性。永恒发展合目的性与广泛联系合规律性,二者的发生、发展对任何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都具有对立又统一的规定性。

从科学哲学角度认识论看问题,客观事物“广泛地联系与永恒地发展”的过程,不仅仅具有规律性,还存在规律性前提下的有序性、确定性、平衡性等。正如牛顿经典力学所证明的那样,世界上什么事物都可以通过计算证明其确定性,世界原来正是这样。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具有规律性、有序性、确定性、平衡性地发生、发展,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往往以常规特征类型(简称规律性的情境模式)转化发展,对人类种系和人类个体产生相对稳定的习惯性的刺激,可以使个体大脑重复建构相同记忆模式,也是他人大脑建构相同记忆模式的共同基础,从而使人类对情境模式特征产生共识,如太阳天天早晨从东方升起。对许多其他客观事物相同情境模式常规特征类型刺激,人类群体建构更多相同的所有模式,所以人类个体有许多共同目的性认识。人类种系建构共识的思维模式,正是建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统一发展共识的思维模式(图2-2),是人类个体对客观事物情境认识达成共识的依据。对客观事物常规特征类型情境模式刺激,人类建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统一发展的思维模式,使个体之间建构统一的共识,在这种情境模式刺激下建构的共识的、经典的思维模式,称为常规特征类型思维模式。经典的思维模式具有肯定、确定、因果联系、定域、定性的特性。

图2-2 重新组合再建构思维模式特征类型与多种建构形式系列图

人类对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统一发展的相对认识,把握和改造,是通过历史或当代个体认识,并成为历史或当代人类种系或群体、共同意义或共同使用的解释文本。人类群体共同使用的解释文本就是对相同的习惯性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刺激,人类群体大脑建构相同的单元记忆模式,进一步转化发展为具有相同常规特征的经典思维模式,而获得公认的公共性,公共性为人类对其客观事物相同情境模式发生发展过程,为相对的理解和看法提供了套用和标准认识基础,也为人类相对共识和常规、正当、一致性认识提供基础。也就是说,人类对客观事物具体情境模式统一标准有一个共识,也承认这一标准的存在。如对自然科学研究一样,因为有统一标准,所以一个国家能制造出导弹、核武器,其他国家也能造出同样武器。这一认识基础是人类思维模式产生常规特征类型的依据,是人类历史和社会进步逐步形成的产物。如人类对“一年划分春、夏、秋、冬四季”的基本一致的认识,对生产的大环境、生活的基本吃、穿、住、言行模式等具有相对统一的认识,属于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统一的认识,称作常规特征类型思维模式建构。人类对社会历史(对当今人类而言,同样属于客观事物,只不过是历史客观事物)的认识,也是如此,因此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的国家制度、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达成一致性共识,以及群体之间,建构的思维模式对问题(尤其宏观大问题)有一致性共识,建构的思维模式属常规特征类型。常规特征类型经典思维模式对应的任何具体建构形式,同属于一种正当具体建构形式。这是自然和社会历史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发生、发展、存在的一个方面,使人类对其认识产生共识的思维模式,属常规特征类型及其相应的正当建构形式。

自然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发生、发展存在双重性,往往有规律性的、确定性的、平衡性的、有序的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形成常规特征类型,但这是少数的、相对的、有条件的发生发展和存在。从科学——哲学认识论角度看,自然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广泛联系和永恒发生、发展还存在另一面,那就是普遍地、绝对地、经常性地表现不规律性,在不规律性前提下,还有不确定性、无序性、不平衡性等特征。正如量子力学所证明的那样,世界原来并不完全是经典牛顿力学所证明的那样,需要建构非经典思维模式,认识和把握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多种多样规定性特征、层级特征和变化发展中的特征产生的刺激。客观事物多种多样规定性特征、层级特征和变化发展过程中的特征刺激,常常以一种非常规特征类型情境模式的发生、发展和存在。客观事物非常规特征类型情境模式的发生、发展是经常性的,不论是宏观的,还是微观的,不论具体的,还是抽象的,不论是感觉到的,还是感觉不到的,不论虚拟的,还是物理存在的,不论是身边想到的,还是远距离的想不到的,年年四季春、夏、秋、冬的时间,有长、有短,有早、有迟,生活方面,如衣食住行,都存在多种多样规定性和不断变化发展的情境模式刺激,都会使个体大脑产生具体差异性认识,行为模式展现也不一致。在多种多样、不断变化的环境里,人类种系和个体之间对不同的客观事物情境模式的认识,存在绝对的局限性,一方面不认识或大概认识,甚至相对把握和改造更是相去甚远。由于情境模式永远处于变化过程,其整体特征和层级特征处于不确定状态,加上个体感觉系统接受外在性情境模式刺激能力具有局限性,个体大脑建构的记忆模式是不可靠的、不确定的、变化的。另一方面反映个体之间,原本经历不同,已建构的内在性情境模式不同,加上上述原因,个体之间大脑重新组合再建造的思维模式有更大的差别和不一致。在此基础上转化发展建构的思维模式,不论个体,还是个体之间,建构的思维模式进一步不确定,不完善,不完整。在群体之间各自建构的思维模式更是不确定,更多的是不同一、有差异,群体间没有共识。没有共识和不同一的认识(包括没见过不认识、见了也不认识和错误的认识等),正是大脑建构的非合目的性与非合规律性统一的(图2-2)认识。自然客观事物不规律、不确定、无序、不平衡的情境模式(简称为不规律性)刺激,成为人类个体之间达不成共识和产生不一致的认识的原因。正如量子力学所证明的那样,世界上许多事物存在不确定特征和因素,不是牛顿力学完全可以证明的。人类群体之间建构的思维模式有时达不成共识,如人类对哲学研究,通常认为客观事物是自然发生、发展的,这是唯物的认识,而他人认为上帝创世形成客观事物是唯心的认识,这样各自的思维模式建构叫非经典思维模式建构。非经典思维模式建构具有差异性、可能性、不准确性、互动互补性、飘忽离域性等特性。

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具有不规律性、无序性、不确定性、不平衡性等,还表现在同时性和历时性两个维度的发生、发展。人类种系建构没有共识的非常规特征类型的思维模式,对社会历史客观事物情境模式有不同认识,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人们建构的思维模式有明显差异性。对自然与社会历史客观事物非常规特征类型刺激,人类没有绝对共识,任何个体大脑建构的非常规特征类型思维模式,亦称非经典思维模式建构。非常规特征类型建构的思维模式所属的具体建构形式,属于一种非正当具体建构形式。个体建构非正当具体建构形式,个体之间对同一情境模式认识具有差异性。同一个体大脑对不同时空的同一情境模式特征刺激,有时也产生差异性。对客观事物非常规特征类型情境模式刺激,人类大脑建构非合目的性与非合规律性统一发展的认识,成为人们各自的思维模式建构的依据,所以人们常常对同一情境模式刺激表达各自的看法。

单从哲学认识论角度看,人类大脑建构的思维模式对人类本身思维模式建构和发生发展也会产生相对认识、把握和改造。用哲学家的语言讲,将个体建构的思维模式外化为他者,外化为他者的思维模式再返回认识自身;用通俗的语言讲,用思维模式去认识思维模式本身,这就是思维模式建构的特性和特殊功能(包括反思功能)。从思维模式建构过程,认识思维模式本身,它是任意的整体性所有记忆模式(包括不同的物理实在记忆模式和多维度虚拟实在记忆模式)之间重新组合再建构的产物,只要不同脑功能区整体性的两种不同高度复杂生理结构模式存在生理上的建构联系特性,这种任意近的联系,即任意近的两种不同高度复杂生理结构模式之间都存在建构思维模式的可能性、必然性和偶然性。反映在大脑里是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虽然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生理结构模式建构,不是客观事物情境模式本身,却是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刺激与再刺激在大脑建构的产物。这个产物就是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它成为情境模式特征某种意义上的代理者,而代理者自身却在不断地变化,使代理者与情境模式之间产生差异,就是与情境模式不同,而产生了创新性,是人类改造客观事物情境模式的动力源泉。

因新的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刺激而建构的所有模式,建构基本完成后,由于有大脑已建构旧有的所有模式参与,重新组合再建构为新的思维模式,往往与旧的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原初特征产生间接性隔离,甚至多层级轮回建构,远离自然的和社会的客观事物情境模式约束(或者有限约束)。远离情境模式约束的思维模式建构,偶然性多于或然性,或然性多于可能性,可能性更多于必然性。从思维模式建构之初,就无法把握其规律性、确定性、平衡性和有序性,就属于非常规特征类型思维模式建构。至于思维模式本身将来转化发展的完整运行机制(见第2章第4节专题论述),除思维模式建构过程本身具有规律性、有序性、平衡性、确定性等以外,其建构的产物,即思维模式参与重新组合再建构的思维模式,同时具有复杂多变的结果,存在无规律、无序、不平衡的特性等,更有甚者,思维模式具有独特的创新性、不确定性、不完善性、不平衡性、意向性等更多特性。思维模式具有的特性、功能和运行机制,是规律性客观事物情境模式所不具有的,也是不规律性客观事物情境所不具有的。所以,思维模式本身具有特殊合目的性与特殊合规律性的统一建构,属非常规特征类型思维模式,对应的具体建构形式,同样称为一种非正当具体建构形式。思维模式本身非常规特征类型非正当建构形式,是人类针对主观(尤其指人类思维模式本身)相对常规特征与非常规特征(相对一致或不一致)的认识,来源于思维模式本身特殊合目的性与特殊合规律性的统一和发展(图2-2)。人类个体之间因经历不同,对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刺激,个体与个体之间建构的思维模式的同时性、历时性都存在不同程度甚至巨大差异性。对同一情境模式刺激,人与人建构的思维模式不统一,无法达成共识,甚至不知道别人建构的思维模式为什么与自己不统一,更不知自己建构的思维模式为什么是特殊的,即使统一也是相对的相似性,从不同的人存在不统一的角度看思维模式,思维模式建构属于特殊的常规特征类型或非常规特征类型范畴。

思维模式本身建构在特殊合目的性与特殊合规律性统一建构和发展基础上,是远离自然客观情境模式约束的思维模式,属非常规特征类型思维模式,对应1种非正当具体建构形式。把思维模式本身建构和转化发展过程列入非常规特征类型,当作非正当建构形式对待,还有一个理由,就是思维模式建构永远存在不完善性、不充分性和不彻底性,永远处于多层级轮回建构过程之中,这是思维模式具有创新性、不确定性和不平衡性的又一理由,因此多数个体间对同一情境模式认识不会有绝对一致性共识。例如,搞一次活动,有的同意,有的模棱两可,有的不同意。其中同意者中又有主动积极发起者,有的认为应该搞,有的出于情感或其他原因只是感觉应该搞,又分左、中、右。其实模棱两可者也可做更细的划分。不同意者各有各的理由和想法,具体到个体想法上,彼此之间除了活动本身分歧外,在具体活动过程、方式、时空安排上等,个体之间都会产生不一致认识。但个体之间对任何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包括人和事)的不一致认识,却是推动人类认识论和方法论发展的动力源泉,所以把思维模式本身列入非常规类型思维模式非正当建构形式之列,也说明思维模式具有不断创新的潜能,但又有不确定性。

人类对客观事物情境模式规律性的认识,使人类建构的思维模式具有常规特征类型的共识,称为常规特征类型思维模式建构,是牛顿经典力学所确定的经典思维模式建构,这种思维模式对应的具体建构形式,属于一种正当具体建构形式。对客观事物不规律、不确定等变化情境模式认识,即多数人之间建构的思维模式达不成共识,是量子力学所确定的非经典思维模式建构,称为非常规特征类型思维模式。非常规特征类型思维模式建构对应的具体建构形式,属于一种非正当具体建构形式。人类对思维模式建构本身认识,通常群体的想法多种多样而没有共识,即使有共识也是相对的,同样说明思维模式本身建构属于非常规特征类型。思维模式本身的具体建构形式,通常同样属于一种非正当具体建构形式。

对客观事物(包括自然与社会)情境模式规律性刺激,大脑建构一种思维模式正当具体建构形式;对客观事物情境模式不规律性刺激,大脑建构思维模式一种非正当建构形式;对思维模式本身转化发展为内在性主观情境模式刺激,大脑建构的思维模式是一种非正当具体建构形式。大脑建构思维模式的3种一级的具体建构形式,三者彼此又会在发展中相互联系,彼此转化,互为依存,不断地转化发展,建构多级的思维模式,不同级的思维模式建构,统称为思维模式的多级具体建构形式。

自从有了人类,经过多少代人的努力和改造,发展的人类社会客观事物情境模式成为历代人类周围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于是人类周围世界除自然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外,还包括社会客观事物情境模式(人造事物),自然的和社会现存的两种情境模式刺激,统称为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刺激是历代人类大脑建构不同的记忆模式和思维模式的基础。尤其是人类创造的各种人造事物情境模式,包括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三大领域的人造物,是古今中外人类大脑建构过的各种创造性的所有模式和意识模型具体反射在身体上做出的实践性言行表情模式的实物展现。人造物含有历代人类自我主观世界及其精神情感模式,超越当时个体,超越当时情境模式,连接过去和未来,所以社会上一切人造物,反映社会是人类投入情感模式的社会。

自然界与人类低量度思维模式发展建构之间互相转化,互动发展,人类逐渐将自然界某些客观事物情境模式改造为社会性的客观事物情境模式(“社会是人类自我主观世界改造客观世界活动的结果”)。自然界和社会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刺激丰富了人类记忆模式的建构,促进思维模式的具体建构形式更加丰富,并进一步为人类大脑由低量度向中量度,甚至向高量度思维模式转化发展提供了基础性资源和根据(“人类自我主观世界活动是社会运动的结果”),反过来又促进了自然界向社会客观事物加速度转化发展。社会客观事物“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经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6.人类社会是世世代代人类大脑发育进化建构的自我主观世界(见第五章)与自然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和后来发展的社会历史双向互动发展的结果,人类自己创造了人类社会本身的历史和文化,又是当今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人类大脑建构的所有思维模式起着至关重要的创新性作用。

其实不管人类种系发展也好,人类个体大脑生长发育也罢,从两个维度来讲,人类对任何一种客观事物情境模式的认识过程,总是由无知到知之甚少到相对知道,由错误到似是而非,又到相对正确的认识过程,由局部到相对整体的认识过程,由简单到复杂再到高度复杂的认识过程,由低级到中级再到高级认识过程等。认识过程不是一次完成,需要循环往复地进行。人类进化了二三百万年了,至今,人类掌握不同领域知识,人类建构思维模式,才获得相对的、暂时的、少数的、有限的对客观世界初步认识,如浩瀚海洋上,只认识了几座孤岛。人类种系和个体大脑本身建构的思维模式及其具体建构形式,也是相对的、暂时的、少数的、有限的发生和建构(至今没有也不可能有普世的认识、永恒的真理),人类必须认识自己的有限性。目前人类思维模式依然存在缺陷,人类对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的认知缺陷是绝对的、长期的、多数的、广泛的存在。

大脑建构思维模式既来自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发展,又来自客观事物情境非合目的性与非合规律性的统一发展,更多的是超越上述两个“统一发展”,建构了自己特殊合目的性与特殊合规律性统一发展的思维模式。特殊合目的性与特殊合规律性统一发展的思维模式,是有限的建构和存在。人类对客观事物情境模式认识水平不一,人类建构的思维模式基本上属于非常规特征类型中非正当具体建构形式,说明人类社会至今仅处于历史文明长河的启始阶段。

过去人们认为人类大脑自身建构的思维模式具有意向性,认为人类思维模式存在目的性,这成为人类思维模式专有特征的代名词。客观事物规律性或非规律性地发生、发展,人类通常可以理解,至于发生、发展是否具有目的性或非目的性,似乎无根据可言。其实不管自然界及其后来发展的人类社会客观事物如何发生、发展,都具有广义的永恒发展的目的性。人类对自然界和社会事物(包括人类自身)认识,建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统一的思维模式,是一种常规特征类型的思维模式(经典思维模式)建构,人类大脑进化之初,建构最原始的思维模式特征类型,其中包括客观事物发生、发展的目的性。“在康德那里,自然不仅是有目的的,而且是一种规范性目的”。法国哲学家伏尔泰在《哲学辞典》中讲,“世界万物皆有其存在的目的”,“一切事物一定有个目的,因为这是永恒规律作用的结果”。

3. 思维模式的3种具体建构形式可以转化发展为二级或多级建构形式

思维模式常规特征类型与非常规特征类型及其3种具体建构形式划分,是最基础的划分。其实不论常规特征类型还是非常规特征类型,对客观事物规律与不规律情境模式相对刺激,大脑建构的2种具体建构形式以及1种思维模式主观性具体建构形式,都是相对的划分,归根到底都是大脑建构的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及其转化发展,并在大脑空间呈多种多样、多形多态、多重多维分布。思维模式及其具体的建构形式,在大脑中难以划分也不存在划分的界限。只是为了研究思维模式建构原理,人为地从理论上划分思维模式的具体建构形式。

3种正当和非正当建构形式,可以称为一级基本的建构形式,它是人类大脑最简单、最原始的思维模式具体建构形式。在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不断变化发展的刺激下,人类认知客观事物情境模式,不断地前进和发展,而大脑本身建构的一级3种基本具体建构形式,其本身也在大脑中不断演进分化,它们之间永远地相互转化,彼此渗透,互动依存,思维模式具体建构形式之间无时无刻不在组合再建构转化。在建构第二次或多次产生新的具体建构形式的前提下,思维模式深入建构发展又推动大脑不断地演进。大脑生长发育不断演进,两种不同高度复杂生理结构模式在大脑中不断地建构和转化发展,为建构的一级3种具体建构形式相互进一步转化发展和分化(包括思维模式本身分化又发展),提供了生理结构和特性的基础。

一级3种基本具体建构形式之间转化发展,在大脑不断演进分化的基础上,可以产生二级具体建构形式。转化发展来的二级具体建构形式多数是非正当具体建构形式。通过理论论证、实践检验证明,被多数人共同接受并产生一致性共识,才可以转化为正当具体建构形式。

其实人类大脑建构的思维模式的具体建构形式,在习惯的、常用的、基本的正当或非正当具体建构形式基础上,永远地相互转化变化发展着:①思维模式原初3种基本建构形式无法划分,也没有明确界限,因为3种基本建构形式永远是相互依存,相互综合地发生、发展,而且逐级累进发展前行。思维模式不仅仅有不等量度(包括低、中、高和超量度)思维模式转化发展,本身也在分化发展,逐级累进永无止境地发展前行。②客观事物情境模式特征刺激不是固定不变的,永远处于变化之中并转化发展着,随着情境模式特征变化发展的刺激,大脑建构的思维模式的具体建构形式不断变化产生刺激,同时还存在具体建构形式的综合、分化、转化和互补的关系,如连环计,就是计中计,多种具体建构形式随着事态发展逐级建构,既是阶段式又是断续性地转化发展,即连环式地转化发展。③虚拟实在建构的思维模式,转化发展为虚拟实在的记忆模式,由虚拟实在的记忆模式之间多次多层级轮回,循环往复重新组合再建构的思维模式,进一步虚拟或强劲虚拟。进一步虚拟实在的思维模式又转化发展为进一步的虚拟实在记忆模式,二者循环互动转化发展,人类思维模式不断地向深层次虚拟,逐级累进,强劲虚拟化建构,会达到不可预测的境界,如有的人坠入某种情境模式(如迷信、情海等)刺激深渊,有的人把虚拟世界(如网迷)当做真实的世界,有的将某种具体建构形式发展到极致(有可能进入某种精神生活状态),自我无法解脱等。尽管人类个体的经验积累(因生命、所处时空有限),与大脑生理结构和特性的有限性存在,但是人类整体的潜能远比个体强大(但与自然客观世界相比依然是有限的),因此不能预测思维模式将会无限地建构到何种程度,人类大脑继续演进分化、建构、转化发展,更深层的潜在性智能是人类创造发明无穷的动力源泉。④人类不断地深层次虚拟化思维模式建构过程,将会无规则地发生,人的大脑将会在生理结构和特性与所有模式建构变化中发展,包括产生并积累变态的具体建构形式,发展而分化,分化又发展。人类社会中所有多层级轮回循环的事情发生,都由思维模式深层次转化发展,新的具体建构形式不断发生的结果所导致的,这是思维模式转化发展,不断积累建构的结果。反过来人类社会中很多事情发生,又会促进人类大脑所有模式建构,其中思维模式始终处于永远不断建构和转化发展过程中。

大脑产生的思维模式一级3种基本具体建构形式,都具有不同目的性和不同规律性的结构。3种具体建构形式本身不同合目的性与不同合规律性之间同样存在分化又各自转化发展的过程。包括合目的性、非合目的性、特殊合目的性本身内在性的转化发展,及其合规律性、非合规律性、特殊合规律性之间的相互转化发展。更重要的是三种目的性与三种规律性之间交叉错位地重新组合再建构,可以转化发展为思维模式的二级具体建构形式。通过排列组合其数量以几何级数增加:即思维模式由原初一级3种基本具体建构形式,相互转化发展产生6种二级非正当具体建构形式,重新组合再建构产生的具体建构形式的计算如下:

3×(3-1)=6

合目的性与特殊合规律性统一发展建构的具体建构形式。例如,目的正确而可以采用非常规手段实施。这种思维模式具体建构形式(观念)指导下的行为,其结果往往事半功倍或事倍功半。

合目的性与非合规律性统一发展建构的具体建构形式。例如,只要目的正确,可以不择手段。这种思维模式建构形式(观念)指导下的行为,可能会成功,但同时会失去道德伦理模式的正义性。

非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统一建构形式。例如,目的不纯,手段可以正当,手段可以掩盖目的。这种思维模式具体建构形式(观念)指导下的行为,经常应用在对方身上,用合法手段攻击对方(多用在党派之争)。

非合目的性与特殊合规律性统一建构形式。例如,目的不纯,行为不轨,这种思维模式具体建构形式(观念)指导下的行为,只会产生强盗逻辑式的思维模式(多用于敌对斗争,更多用于战争当中)。

特殊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统一建构形式。例如,目的特别,手段要求正确。这种思维模式具体建构形式(观念)指导下行为,往往产生歪打正着的效果,如无心栽柳柳成荫。

特殊合目的性与非合规律性统一建构形式。例如,目的特别,又不择手段。这种思维模式具体建构形式(观念)指导下的行为,有时取得阴错阳差的有效成果,但常常又失败得一塌糊涂而自知其所以然。

目的正确、目的不纯和目的特别,指功能类型中认识目的性思维模式建构,只反映正当或非正当具体建构形式的出发点,不存在是非道德模式标准。手段正确、正当、不择手段,同样指功能类型中方法工具性思维形式建构(其中考虑条件约束性思维模式参与),不存在是非含义。目的如何,手段如何,与对应的结果存在或不存在正确与否的逻辑问题,经实践过程和理论研究后才能检验。有时个体或群体的情感模式建构(见第5章第2节和第6章第1节)和社会适用性,决定目的性是否正确,纯与不纯,特别或普遍,同理也决定规律性不同形式的标准。

大脑思维模式建构一级3种具体建构形式,转化发展产生第二次具体建构形式,产生二级6种具体建构形式,是思维模式本身创新性确定的,反映在大脑里,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之间,包括所属的不同的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与不同的简单的生理结构模式之间,任意地重新交叉错位,相互联系,再次协调性嵌套,这一过程可以再次创新出二级非正当具体建构形式,并以非正当具体建构形式继续发展,或者经过应用或检验可以转化发展为正当具体建构形式。还有思维模式具体建构形式对应的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在思维模式本身创新性和不确定性推动下,不断地变化并发展下去,这种具体建构形式对应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不断地在发展中转化,转化为第三次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即第三次具体建构形式发生重新组合再建构。第三次具体建构形式的重新组合再建构,可以产生思维形式的三级具体建构形式。三级具体建构形式是由思维模式中二级6种具体建构形式之间,或者一级3种具体建构形式相互之间任意地重新组合再建构发展而来的复合体,其数量同样呈几何级数增加。

思维模式的三级具体建构形式,从理论上讲可以有数十种具体建构形式。每种具体建构形式的目的性与手段之间的关系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最大变化是目的性和规律性由单纯向多样性转化发展,如个体常常不是为一种单纯目的而行动,行为方案往往分A、B两套或者有多种可能性。例如,在目的性不变的情况下,手段在变化,手段变化不仅包含上述正确、正当、不择手段几种形式,还有更多的中间形式和方法。在手段行不通的情况下,目的在变化,目的也不仅仅包含上述目的正确、目的不纯、目的特别这几种,还有更多的中间目的性和综合目的性类型。在目的性、手段不变的情况下,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情境模式特征产生刺激,使思维模式建构功能类型改变,如约束性条件在变,或者修饰描述性、相对标准性建构的思维模式也在变化。不管目的、手段、条件、修饰还是标准变化,其过程、程度、范围和适度等发生不同的变化。大脑中目的性和规律性多种多样,随时随地地变化,成为思维模式巨量具体建构形式建构的内在性依据,方显出人类聪明才智的宝贵和高深莫测。

3种思维模式具体建构形式不断演进分化逐级累进地发生,是人类大脑随着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本身不同发展阶段不断发展、变化、演进、分化、综合、转化的过程,思维模式是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刺激的产物,在发展、复杂、多变、演进、分化、综合和转化中产生三级或多级具体建构形式。不论哪一级具体建构形式建构,实质是反映不同目的性与不同规律性思维模式之间的重新组合再建构。反映在大脑里,是两种不同更为高度复杂生理结构模式之间,交叉错位地重新组合再建构。以不同的高度复杂生理结构模式为基础,可以多层级轮回重新组合再建构,建构的是多级具体建构形式。

大脑两种特征类型思维模式、二级或多级具体建构形式的发生发展,是人类大脑五种功能类型思维模式,越来越分化、细致、具体的建构形式的重要途径。如方法工具性思维模式中的分析与综合、判断与推理、演绎与归纳、对立与统一、偶然与必然等辩证法产生的根据之一,人类和个体对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认识,通常不是单独应用,尤其对情境模式多种多样规定性之间关系、又处于变化的情境模式特征的认识,是综合的应用,就是多种多级具体建构形式多层级轮回应用,人类思维模式建构的本质是多种多级具体建构形式处于不断转化发展的过程,既是人类大脑产生唯心的,又是辩证的认识论的原因。

如果人类个体大脑在建构物理实在记忆模式基础之上,只能重新组合再建构的思维模式是3种一级具体建构形式,既不能将3种一级具体建构形式转化发展为虚拟实在记忆模式,更不能向二级乃至多级具体建构形式转化发展,这存在多种原因,其中有基因遗传决定的生理结构和特性存在缺陷,大脑受到过度刺激而产生损伤,很少受到丰富环境情境模式刺激,受到封建礼教过度约束性刺激等,这些都是个体思维模式建构滞后或不发展产生呆痴的根源。只要个体是大脑生长发育正常的人,经过情境模式多种多样特征和不断变化的特征刺激和磨炼,学习理论知识,克服艰难困苦,勇于奋斗,大脑总会由3种一级具体建构形式转化发展为二级或多级具体建构形式。如一个人去过多个地方,见过很多世面等,总是比一辈子待在一个地方(尤其是待在交通闭塞的山区农村里)的人要聪明得多。表现在闭塞山区里的人看问题绝对化,不是对就是错,甚至没有回旋折中的余地。例如,认为目的正确,绝对不存在不正确的可能,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认死理”。而见过世面的人,知识丰富的人,总是站得高,看得远,看得开地认识问题,反映这些人是以多级思维模式建构形式看问题的人。

二级、三级具体建构形式不断地发展,甚至产生n级具体建构形式。n级转化发展来的具体建构形式,再不能用不等量度标准来划分思维模式,远远超出量度标准划分范畴。概念性的具体建构形式,多数由转化发展过程发生多次分化而来,虽然分化的具体建构形式还是属于思维模式的具体建构形式,但分化的具体建构形式已经成为多个不同含义的基本概念。众多基本概念的集合会形成一种观念,甚至理论或学科。可见任何理论和创作,都是从“题目”基础性具体建构形式出发,不断分化、转化发展和建构,产生一级、二级、三级、n级不同概念的具体建构形式,包括正当具体建构形式和非正当具体建构形式,不同级概念的具体建构形式,直观形象性、抽象性、逻辑性的集合就形成理论、故事和学科。不论是正当还是非正当具体建构形式,都在不断地转化发展,并且在转化发展过程中相互再转化发展。其中非正当具体建构形式,经过人类大脑共同加工、完善、扬弃、再完善,可以转化发展为人类共识的正当具体建构形式。发展来的正当具体建构形式,有的被多数人接受,达成共识,有的只被少数人接受,尤其是众多基本概念抽象而成的真理,往往只有少数人先领悟,所以真理常常首先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不论一级、二级,还是n级具体建构形式,都是人类大脑运行机制产生的结果,是人为的划分。在实践当中,思维模式及其具体建构形式激化,反射在身体效应器上,一级具体建构形式,目的和手段明确,言行表情模式展现清晰。但多级具体建构形式多目的和多手段地综合,言行表情模式展现往往是似是而非地发生和展现,级别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例如,用几何定理证明几何定理,根本说不清几何定理是几级具体建构形式。有的含有很强的客观性,有的含有很强的主观性,多数处于二者兼有的中间性,只是表现客观性和主观性的形式和内涵程度不同而已。反映在大脑里,都是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在大脑空间的分布,生理结构模式之间又处于不断的转化发展过程中,成为新的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不管前者,还是后者在大脑空间分布,同样都是在大脑中转化发展再分布等,这就是大脑建构一级二级或n级具体建构形式建构的过程和原理,但它们之间的界限说不清楚。

思维模式具体建构形式一级、二级、n级不同级的划分越多,具体建构形式之间的界限越难以划分,客观性相对越小,主观性越大,这是虚拟实在思维模式既具有无限创新性,又具有不平衡性、不确定性的关键。

不同级的思维模式具体建构形式,是大脑各种各样生理结构模式与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之间任意连接,自身约束性转化发展来的具体建构形式,是千变万化的两种不同高度复杂生理结构模式之间自主连接的产物。任意自主连接的具体建构形式,有的符合思维模式正当规律性要求,如可以实现的理想;多数不符合思维模式正当规律性要求,如不能实现的幻想。更多的是既符合又不符合,既有根据又没有根据,似是而非的具体建构形式,如可能实现又不可能实现的希望、臆想等。或者思维模式建构之初是正当建构形式,变化发展中成为非正当建构形式,或者既正当又非正当的建构形式的过程,产生意想不到的结果。客观事物发生、发展结果好像是演绎地展现,所以人类个体建构思维模式及其多级具体建构形式,具有不确定、不平衡、又不固定的虚拟实在性,更具演绎性地发生、发展的特性。例如,对任何客观事物情境模式的认识,思维模式对具体客观事物正确的、最好的解释只有一种具体建构形式,就是发生在某一级中正当的具体建构形式;有时存在两种具体建构形式,如基本粒子具有波粒二重性解释,应该分别发生在两个不同级中的正当具体建构形式;思维模式对具体客观事物正确的、比较好的解释,同时存在有几种具体建构形式(可能性),应该发生在不同级的当中的可能性存在的正当或非正当建构形式。例如,解多元多次方程式的结果;思维模式对客观事物不正确的解释,会产生任意多的具体建构形式即任意多的解释等。例如,在不知敌情前提下猜想,根据思维模式推测敌人行为有多种可能性,可以建构任意级的非正当具体形式。

还有精神变态的人、具有特殊经历的人、神经系统受过摧残的人、受到某种客观事物情境模式严重刺激的人等,是受不同的客观事物情境模式过度刺激的人,建构过深刻的非正当思维模式的人。他(她)们的思维模式对相似的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刺激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在相同、相近或相似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刺激出现时,他(她)们的思维模式的具体建构形式建构和激化,做出与常人不同的反应,关键在个体大脑不同级中的具体建构形式中正当与非正当建构形式之间发生跳跃式转化发展,受不同时空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刺激又会向任意级中的具体建构形式转化发展。他(她)们的思维模式中不同级、不同量度、正当与非正当建构形式任意地不受约束地转化发展,激发后展现不合人类常规共识的言行表情模式,这是神经异常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论一级、二级或n级,不分正当还是非正当具体建构形式,基本属于大脑思维模式基本建构统一性形式划分的范畴。但是,不同的人在不同时空有不同的合目的性、非合目的性、特殊合目的性标准,对于合规律性来说也是如此,有合规律性、非合规律性、特殊合规律性标准。任何人对一级、二级或n级正当或非正当具体建构形式标准,在不同的时空受不同情境模式刺激,不能完全套用,只能进行对比,人千差万别并各具独特多样性,是人类大脑思维模式建构本身对主客观事物认识神秘而千差万别、复杂而多种多样具体建构形式建构的根据,个体之间大脑建构思维模式具体建构形式千差万别。人的一生就是既在最初的合目的性与非合目的性、特殊合目的性之间变化发展、循序渐进转化中追求,又在合规律性与非合规律性、特殊合规律性之间变化发展、循序渐进转化中去实现和前进。随着个体不同发育阶段的发展,在思维模式(一级到n级具体建构形式之间)不断变化中寻找动力并保持平衡地发展。其实任何客观事物情境模式都是在变化中发展,既是合规律性,也是非合规律性,又是特殊合规律性转化发展,人类思维模式重新组合再建构,是在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变化中发展,从而建构了多种多级具体建构形式。在此基础上,又在个体大脑思维模式重新组合再建构中、自我地变化中以特殊合目的性要求发展而建构多种多级具体建构形式。多级具体建构形式转化发展,是思维模式具有更多的创新性和不确定性的又一根据。反过来个体大脑自我发展的具体建构形式有时对照套用(如为了适应环境),有时硬性强加(如破坏环境的做法),有时任意解释客观事物,这样的具体建构形式对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变化的认识,更具不确定性,如以开发为合法的幌子,实则以破坏生态为代价获利,真是大脑建构多级具体建构形式的人(聪明人)正在办自欺欺人的事情。例如,有些人硬说有上帝的存在,在上帝这层外衣遮掩下,增加了人们认识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真实性的难度。所以说,多级具体建构形式建构,不一定反映人类个体聪明,其中走错一步就会成为谬误,甚至钻进牛角尖。

反复建构不同级具体建构形式的人,学习理论知识,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人生丰富多彩,能推理判断提出假设,大脑产生任意具体建构形式的人才是高境界的人。

具体建构形式包括正当建构形式和非正当建构形式。

4. 思维模式正当建构形式与非正当建构形式之间永远存在相互转化发展的关系

任何客观事物情境模式都是在不同时空范围内变化中发展,发展中变化。从历史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人类对浩瀚的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的认识,首先从一部分领域具体的事物情境模式认识开始,至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对世界的解释只能说还是部分粗线条的描述。自然和社会远不是目前科学所描绘的那样简单,目前对主客观事物某些情境模式有一定程度的认识,目前认识的部分是相对的、暂时的认识,属于正当建构形式。如果把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比作浩瀚的海洋,人类正当的建构形式只不过是浩瀚海洋中的几座孤岛,更多的是不完全的认识、不认识,或者是错误的认识,属于大脑非正当建构形式建构。从某种意义上讲,非正当建构形式建构是大脑产生形而上学认识论的主要根源。到目前为止,对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的认识有限有界,因为人类历史、人类社会和个体大脑进化发展的有限性,人类对自身大脑研究、开发还处于极大的有限有界的境地。

人类种系和个体发育最初建构思维模式时,因为对情境模式不认识,或者产生这种猜想或那种判断,往往从非合目的性与非合规律性统一和特殊合目的性与特殊合规律性统一的非正当建构形式开始,经过多次对情境模式了解后,逐渐向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统一方向转化发展,并建构正当建构形式。在这个过程中,人类大脑不断地接受情境模式特征和变化特征刺激,在大脑建构了大量相关情境模式的两种不同高度复杂生理结构模式基础上,大脑中建构的非正当建构形式有可能向正当建构形式转化发展,由不认识到相对认识转化发展。说明思维模式本身在不断变化中发展、提高、升华,在发展中变化、提高、升华,过程要求非正当建构形式向正当建构形式发展,这是思维模式建构形式随着客观事物不断变化发展而经常性转化发展的一种规律。

思维模式由非正当建构形式向正当建构形发展,是思维模式转化发展的规律之一;同时由正当建构形式向非正当建构形式发展转化,也是思维模式转化发展重要的规律之一。正如哲学辩证法中三大基本法则之一的否定之否定,存在不断转化发展规律一样。正当建构形式与非正当建构形式之间双方转化发展的规律才是辩证认识情境模式的最根本规律。不论对自然界客观事物情境模式,还是对人类社会情境模式认识,既存在正向又存在反向的认识转化发展的规律,思维模式建构形式同样存在正向和反向转化发展的规律。非正当建构形式与正当建构形式之间在大脑中不断地相互转化并发展,是人类种系和人类个体的大脑永远不停地演进分化的产物,反过来也是促进个体大脑不断地演进分化的重要途径,成为人的大脑思维模式无时无刻不在建构转化发展,永不固定,永不封顶,永不完善,永远前进特性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正当建构形式与非正当建构形式之间不断地转化发展是人类大脑产生辩证法认识论的根据。但是,具体建构形式建构,有的正确又不一定正确,甚至根本不确定,更多的不切合实际或者说远离实际。只有少数或个别的思维模式,从非正当建构形式转化发展为正当建构形式,又返回到非正当建构形式,再次转化发展为正当建构形式,如此多次反复,才有相对正确地认识、把握和改造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的可能性。反复过程说明,思维模式建构,通过偶然性地集合才能成为必然性或者说通过多次形而上学认识的转化发展,才能成为辩证法的认识。

人类思维模式的正当建构形式只是对主客观事物情境产生常规的、习惯的看法,只能理解、解释和相对地改造已经认识的、具有规律的、平衡的、确定的、有序的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对于没有规律的、不平衡的、不确定的、无序的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实质是人类没有认识的),只能通过建构非正当建构形式去理解、认识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或通过试验改造,经过多次实践活动,理论认识转化发展为正当建构形式(达到初步的认识)。因为人类存在的有限性,原本对多维的方法工具性思维模式的缺失,有的情境模式即使经过理解、试验、实践也不一定能转化为正当建构形式,这一点常常是科学研究的瓶颈所在。

一般正常人对出现的新问题,首先用常规类型正当建构形式的思维模式去思考,从发生、发展到结果,无一不是以习惯性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统一建构形式,深入细致地分析、综合、判断等,用正当建构形式(包括习惯性认识目的性思维模式与习惯性工具性思维模式等)去思考。甚至没有结果时,还是反复循环地用正当建构形式去思考,这是刻板的思考方式,真正钻入牛角尖。其实面对任何新问题,除用正当建构形式、习惯性常规思维模式正当建构形式考虑外,思考过程起码不能全部用正当建构形式即经典思维模式去考虑,需要或者说必须用部分非正当建构形式即用非经典的思维模式去思考。如一位正常的人,偶然展现非正常的言行模式,在用正当建构形式去思考的同时,必须要有非正当建构形式的思考,应该想到这个人可能是这样,也可能是那样等。知识渊博、经历丰富的人面对他的研究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一般以思维模式正当建构形式去思考,如果不成功,很快以非正当建构形式去思考,而且会用多种多级非正当建构形式去深层次思考,这些人属于引领社会某个领域某项具体事业前进的主流。心术不正、图谋不轨的人,永远以非正当建构形式去思考一切,以投机为生,即使看正常的事和正常的人,不是正面思考问题,往往从反面、反方向以非正当建构形式去看问题,如不看他人的优点,专门寻思他人缺点,只抓住他人缺点并无限放大,广为宣传。这种人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把领导权力当作工具使用,这种人很常见。被人利用的领导,反而洋洋得意,在社会上也很常见,把愚蠢当作聪明,这种现象只能说明他是位糊涂领导。

人类种系和个体,非正当建构形式不断地转化发展为正当建构形式,非正当建构形式是无限的永远的发生和存在,正当的建构形式反而是有限的暂时的存在。随着社会发展,人类不断进步,对正当建构形式的认识提高,有些过去的正当建构形式又会转化为非正当建构形式,这是人类思维模式反思的过程,使人类认识不断加深,变得越来越聪明。在人类大脑思维模式建构过程中,非正当建构形式永远多于正当建构形式,这就是建构形式的不平衡性的具体体现。

自古至今,人类掌握了很多科学和技术知识,这些知识逐渐成为共识的思维模式,共识的思维模式成为人类五大功能类型思维模式重要的组成部分。从人类诞生之初开始,对非常规特征类型自然界不断地进行相对认识、把握和改造,人类五大功能类型思维模式建构逐渐丰富,对自然把握和改造的力度逐渐加大,目前社会上符合人类生存需求的人造事物越来越多。对自然界本来形态来说,任何人造事物(包括人类的思维模式本身历史性正当建构形式)都是从人类建构非常规特征类型和非正当建构形式开始,后来转化发展为正当建构形式的产物。社会上所有的人造事物都是人类社会、历史逐步发展并不断认识和改造自然界的成果。因此,人类进化和社会发展历史也是由非常规特征类型逐步向常规特征类型思维模式转化的历史,人们的认识由非正当建构形式向正当建构形式转化发展,这就是人类大脑演进的历史。因不认识客观事物而产生恐惧,由恐惧到研究再到初步认识,思维模式非常规特征类型建构,转化为正当的合乎人类目的与规律要求的事物,是人类思维模式建构进化发展的历史,正好是人类由非常规到常规,由非正当建构形式到正当建构形式,阶段性发展建构,又不断转化发展正当建构形式的过程。所以,不论人类过去历史有过何种社会制度,还是当今存在什么样社会制度,都是人类思维模式的非正当建构形式转化发展为正当建构形式的产物,又由正当建构形式转化发展为非正当建构形式,人类社会永远波浪式前进发展,不会有永远的终极社会。

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不断加深,思维模式常规特征类型深化发展的结果,常常重新回到建构非常规特征类型思维模式的原点。例如,如何提高生产效率,用更少人力完成工作量,过去人们以非正当建构形式苦思冥想过。发明了作业机械和动力机后,生产效率提高,非正当建构思维模式形式发展转化为正当建构思维模式形式,但产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如何解决污染问题,思维模式从正当建构形式又回到新的非正当建构形式当中。人类大脑思维模式好像演绎式有始无终的发展。思维模式以不规律发展为主导,不正当建构形式永远主导思维模式,而正当建构形式反而成为思维模式的次要转化过程,是暂时的、有限有界的存在。正当与非正当建构形式之间永远地转化发展,说明思维模式既有无限创新性,又具不确定性。决定着正当建构形式与非正当建构形式之间存在永远相互转化发展,也说明思维模式转化发展永远是一个没有结论的过程。概念性正当建构形式是思维模式有始无终发展过程的中间产物,会进一步转化发展为更深一层的概念性正当建构形式,这是概念产生和不断完善的又一基本路径。实质是思维模式在大脑里建构的不同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经过多次转化发展,最后形成基本完成、相对完善新的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建构达到稳定化后,产生概念。概念激活,不论在大脑形成表象,还是反射在身体展现言行表情模式,都是思维模式有始无终过程的中间类型激活后形成的表象和展现的言行表情模式。

如此说来,所有思维模式建构形式之间都是双向循环向上转化,循环往复向前发展,如图2-2中所示。这样,不论思维模式建构特征类型之间,还是不同建构形式,包括二级、三级及n级建构形式之间,彼此都存在相互双向循环往复发展的关系和转化的过程。思维模式中正当建构形式与非正当建构形式之间永远相互转化发展,包括反规律、反方向建构形式。如第一次说谎后,为了维护谎言的真实性,不得不继续编造谎言,大脑产生的全是非正当建构形式,千方百计想得到别人认可,企图向合规律性、正当建构形式发展,其实永远是非正当建构形式的发展,这就是事情“越描越黑”的原因。但是,常常把非正当建构形式当作正当建构形式接受,“谎言重复千遍就成为真理”。思维模式如此戏剧性地演绎,在人类社会历史上数不胜数。思维模式如此不确定地演绎发展,也体现思维模式创新性和不确定性,有时让人上当受骗,令人防不胜防。

思维模式建构永远是一个过程,包括上文讲到多维度虚拟实在记忆模式,多层级轮回不停地转化发展,也是一个过程。正当建构形式与非正当建构形式相互之间循环往复向前发展和转化的关系,同样是一个过程,逐级累进发展前行也是一个过程。不论前面的过程,还是后面的过程,每个过程都存在创新性和不确定性,在过程中,创新性和不确定性都在提高和升华,创造发明者与普通人都在创新,创造发明者想得很深,大脑中思维模式发生过不同转化发展过程,所以会成功。普通人的思维模式建构,如蜻蜓点水,沉不下去,就不会成功,所以,人们只有建构“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思维模式,才能实现更为远大的目标。因循守旧、满足现状的人永远不会有所作为,因为其大脑建构的思维模式停滞不前。

5. 思维模式建构两种特征类型的不对称性和具体建构形式的不平衡性

到目前为止,人类对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达成一致性共识的常规特征类型正当建构形式是少数的、暂时的、相对的、有限有界的。人类对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尤其对情境模式不断转化发展建构的非常规特征类型非正当建构形式,是多数的、永远的、绝对的、无限有界的,这正好是人类大脑存在创新、发明创造的前提条件和动力源泉。如果说一切情境模式、所有事情已经确定,也就没有创新、创造发明的机会和空间。从图2-2可以看出,思维模式两种特征类型是不对称的,两种建构形式是不平衡的。两种类型和两种建构形式的不对称、不平衡特性是思维模式重新组合再建构过程产生的特性之一。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的发生、发展如同浩瀚的海洋,人类大脑建构的正当建构形式相对少数,甚至各自独立,互不相连,如孤岛;非正当建构形式如浩瀚海洋,包围着几座孤岛式的正当建构形式。换句话说,正当建构形式知识是非正当建构形式中的某种特例。不论对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认识,还是对社会情境模式认识,人类种系和个体的两种建构形式具有明显的不平衡性。

思维模式重新组合再建构过程,不论建构哪一级形式,建构之初总是展现非正当建构形式,这是建构形式不平衡的第一个原因。发展的正当建构形式与非正当建构形式,其中正当建构形式是少数或极少数,非正当建构形式是多数或绝大多数,这是建构形式产生不平衡性第二个原因。二者都会向对方的建构形式转化发展,随着人类社会加速发展,正当建构或加速发展,正当建构形式又会加速向非正当建构形式转化,这是建构形式产生不平衡性第三种原因。不论是正当建构形式还是非正当建构形式的转化发展,都是思维模式重新组合再建构过程再发生,产生具体含义不同的、千变万化的建构形式的过程,这是建构形式产生不平衡性第四个原因。

由于人与人经历的不同,建构的基础记忆模式存在很大差别,这是基础性差别,所以人与人对某一事物情境模式刺激建构的思维模式具体建构形式存在很大的差异,建构千变万化,甚至都是独特的建构。人与人思维模式建构的基础资源存在千变万化的差异性,思维模式建构过程又使差异性更加高度复杂化,决定人与人之间建构的思维模式具有不同的创新性和不确定性,这是人与人在社会上存在不同的意义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决定了人与人的正当建构形式与非正当建构形式之间同样存在着不平衡性。

思维模式建构的两种特征类性不对称性,决定其建构形式的不平衡性、不确定性、无序或偶然地产生;反过来亦成立,建构形式的不平衡性、不确定性、无序或偶然地发展,决定建构的思维模式两种类型的不对称性。

常规和非常规两种不对称类型思维模式的发生、发展,多种多级建构形式的不平衡性、不确定性、无序或偶然地转化发展,因此,人的大脑建构的思维模式形式必然不同。尤其对社会上的事情,表现在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上,不能达成共识,关键是个体间建构的多种形式的情感模式(见第5章第2节)也不一致,这是人心相互认为“不公”的原因。甚至可以说,人类社会就是来源于人类思维模式的创新性和不确定性,同时来源于人类思维模式两种特征类型的不对称性、两种建构形式的不平衡性,社会就是一个不公的社会。不同的人类历史人类社会,采用不同的制度,都尽可能集合众多的相近思维模式的建构形式来支撑社会公平发展,这样的人类社会是一个相对合理,但只能是相对公平的社会。采用特殊的制度,尽可能迎合少数人(权与利二者结合为“权利模式”获得者)的利益,对多数人思维模式建构形式实行管制和压迫,这样的人类社会既不合理也不公平,肯定会被人类历史淘汰,会被更好的社会所取代。

到目前为止,在人类历史发展长河中建构的正当建构形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很多,但思维模式正当建构形式在人类个体大脑中保存相对少,人类知识量少而且有限,一般人对宇宙星系、粒子等概念还很生疏,人类大脑不清楚自己大脑如何认识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及其之间关系,大脑对无限的事物情境模式认识,起初只能用非正当建构形式去认识,如认为宇宙有个上帝等。对于不能理解的自然界客观事物情境,如过去人类将雷电、天灾、生死等,都归于上帝的作为。现在人类对自己记忆、思维、意识、梦境等问题,人类同样首先会建构非常规特征类型非正当建构形式,如人类个体有灵魂等。要想真正认识上帝和解开灵魂之类非正当建构形式之谜,一定要了解大脑内在性运行机制,建构了正当建构形式以后,问题才能得到相对正确的解决。

尤其初生婴儿,大脑根本没有什么合目的性与规律性统一的正当建构形式,在情境模式多种多样规定性特征刺激下,大脑网络神经系统不断分化达到相当程度后,人类(个体和种系)起步都是从非常规特征类型思维模式建构开始,就是在情境模式各种各样规定性特征刺激下,建构各种各样生理结构模式和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随着大量所有模式建构,逐步将非正当建构形式转化为正当建构形式。或者说,由形而上学向辩证法转化发展的过程。但是,摆在人类面前的,更多的是不认识、似是而非的从识或错误的认识,人类种系或个体大脑要想认识更多的事情,必须从非常规特征类型非正当建构形式开始。从另一种角度讲,非正当建构形式,尤其特殊合目的性与特殊合规律性统一建构形式,往往是人类发明创造思维模式建构的平台,也是有界地想象、不按规矩办事、言行不轨的人等思维模式非正当建构形式产生的原因。甚至可以说,古今中外任何社会都会出现违反社会各种规章制度的人,包括小偷和贪官等,他们是人类大脑建构思维模式非正当建构形式转化发展的腐朽的一部分,也是思维模式创新性和不确定性的副产品。

想象宇宙人有多少种,又是什么样子,是有机还是无机或者别的什么材料的产物,整体具有全能感觉系统还是多种感觉系统,能量如何来的,只有用思维模式非正当(不平衡、不确定)建构形式,打破目前人类科学技术范畴去思考,才是考验地球人聪明才智的想象力的最大难题。人类建构的大量非正当建构形式是人类科学幻想产生的基础。

思维模式常规特征类型和非常规特征类型建构,以及所有建构形式,彼此之间差异性存在又统一的关系,都是实在的发生,都是以大脑中两种不同高度复杂生理结构模式建构及其转化发展为支撑,即具有发生的根据、发展的规律和逻辑关系,并在大脑中具有时空特征的存在和发展,所以不论哪一特征类型思维模式和哪种哪级建构形式,不管是对人类和社会正面(开拓与创新)的推进,还是反面(阴谋与破坏)的倒退,都是有意义和价值的。只不过对人类而言,可以分为正义与贬义、正能量与负能量、正价值与反价值。

6. 思维模式所有建构形式的转化发展是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重要根据和源泉之一

大脑思维模式所有建构形式,包括一级建构形式、二级建构形式、多级建构形式、正当建构形式、非正当建构形式以及它们之间相互转化、彼此渗透、互动发展的一切关系,还有建构形式具有的创新性和不确定性等多种特性,统称为所有建构形式。思维模式所有建构形式的总和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内在性动力源泉,也是社会变幻莫测的各种各样怪事产生的内在性根据。

思维模式所有建构形式具有无限创新性和不确定性,具有转化发展产生现实或未来、实在和虚拟的各种特性和功能的可能性。所有建构形式转化发展产生的可能性,具有推动社会进步或抑制甚至阻碍社会发展的作用,也就是说,思维模式所有建构形式是否反映社会客观真实性,“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的问题。”思维模式本身的所有建构形式转化发展,可以做出理论判断,更多的是做出反射,效应器展现出言行表情模式,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实践性问题。所以说,得到实践验证是一个方面,同时又必须得到理论论证确定,才能完整地反映思维模式所有建构形式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

思维模式正当的建构形式,是思维模式常规特征类型中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统一的唯一正当建构形式。正当建构形式激活后的展现,一般被人类公认地接受,如提出理性的合理分配制度、最低保障制度等,人人都能理解。人们对正常、生产、生活及其联系都有积极性要求,常规、正当、习惯、合理、公平、正义、诚信、公道、尊重、等价、互利、进步、发展等思维模式正当建构形式,真正合乎人们可以接受的目的性,符合彼此之间建立广泛联系的规律性统一要求。这些思维模式建构形式往往又是习惯的、守旧的、常规的,是正当的思维模式,也是暂时发生的相对稳定的思维模式建构形式。可以说,个体经历比较平淡、安逸,本人没有对人类社会付出过什么努力的人,反而是权力和利益获得者,这种人是社会的宠儿,是感觉时代幸福的人,其更喜欢有条不紊、始终如一的正当建构形式思维模式,维护现实人类社会,对一切思维模式正当建构形式产生的言行、制度等,都是从正面的、正当的、合理的方面去理解。思维模式的正当建构形式缺少灵活性和可变性,维护现存社会制度,具有低量度、常规的创新性,具有正当建构形式建构的人很少有大的发明创造,这些人是因循守旧的人,属于保守主义倾向的人,是按常规习惯考虑问题的人。有一部人采用非常规特征类型的思维模式,思维模式呈现多级建构形式,称为非常规特征类型非正当建构形式的人。也可以说,个体经历艰难困苦、见过大风大浪,对复杂事物情境模式报以更高宽容,更容易处变不惊、理解别人犯错误和成功的艰难等,这种人大脑里具有更多的非正当建构形式,属于自由主义倾向的人,往往是非常规考虑问题的人,这类人常常是推动社会变革的人群。社会变革往往冲击保守主义倾向人的权力和利益。非正当建构形式同样是相对的、暂时的,也是易变的,利于向思维模式正当建构形式发展的模式。思维模式正当建构形式和非正当建构形式,永远是相对的、暂时的发生,永远处于相互转化发展过程中。

从某种意义上讲,人类社会中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人,常常是建构人类非常规特征类型思维模式非正当建构形式的人,多数是可贵的,是最具创新性和更大的不确定性的人,包括创造发明、智力开发、灵感联想、追求真理、艰苦奋斗等积极面,属于人类积极向上理性的一面;但人类社会上也有另一种非正当建构形式创新的人,如无中生有、胡编乱造、欺诈蒙骗,反而容易产生大骗子(如政客)。涉世较浅或者不学无术的人,多数是正当建构形式不多,专门建构某种与投机鉆营有关的非正当建构形式的人。这些人更多的是卑劣的、野性的、损人利己、蛮横无理、作恶多端等消极一面。在积极理性与消极野性两面中间,有广阔的区间,既有理性又有野性的人是人类社会中的多数,其中二者皆有而表现趋于一般。既不属理性又不属野性的中性也存在,如中庸、共处、和睦、相伴、共赢、互利、无所用心、不偏不正等,这些概念都是反映,既不是非正当建构形式,又不完全有意秉于正当建构形式的想法,属于中庸之道的思维模式。还有更多的为了某种特殊目的,采用了特殊规律要求的建构形式,如画饼充饥、望梅止渴、彼岸世界、无意行为、善意谎言等,既不是积极性或消极性一面,也不是中性部分,无正当命名的不可言说的建构形式同样也有。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不论客观事物情境模式规律或不规律刺激,大脑建构的正当建构形式还是非正当建构形式,及其思维模式自身所有建构形式的展现,它们之间常常相互联系,在同一时空中又相对转化,思维模式两种特征类型、所有建构形式之间相互转化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不同建构形式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斗争、抗拒、反馈、转移、过渡、依存、渗透和变化,这是反映大脑思维模式不停地运动发展的根据,反映社会上人们的思想永远变化不定。大脑不停地运动发展,往往是思维模式表现在积极性、消积、中性部分、不可言说的发生所有建构形式表现,是相对的、暂时的表现,常常发生新的调整,甚至彻底推倒重来。可见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复杂多变的关系,全在于人的思维模式建构,尤其所有建构形式之间的差异和转化发展,包括多级正当建构形式和非正当建构形式之间的差异,永远处于相互转化和彼此发展过程中。这就是辩证法提出的根据,正是反映自然的和社会的情境模式发生、发展的基本规律。例如,战乱年代人们想过稳定生活,相反,和平稳定的生活时间长了,需要新情境模式刺激,甚至也会思变,天下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全在于人类大脑思维模式建构和转化发展在变。又如,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等。关键在于主客观事物多种多样规定性又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情境模式刺激,个体大脑思维模式所有建构形式永远处于不断的转化发展的过程中。这就是人类种系和人类个体的大脑,为什么过了很长时期又返回来思考同一个问题,由于情境模式在变,个体大脑建构的思维模式也在变,回到同一个问题原点上,反倒觉得过去的想法不可思义,这其中有个体思维模式中正当建构形式与非正当建构形式相互转化发展的过程为依据。

所有建构形式多种多级和差异性的展现不停地转化发展,是人类社会产生千奇百怪想法和战乱不断的原因。世事多变!人心叵测!变幻不定!是人类几十亿个体大脑思维模式多种多级建构形式产生的差异性和转化发展的结果,又因历史、文化、地区的不同,不同思维模式的所有建构形式之间相互结合产生的结果,这就是世事多变的重要原因之一。

随着个体年龄的增大,大脑思维模式建构涉及多个脑功能区,网络神经系统连接形成的体系进一步分化和完善,非常规特征类型的思维模式建构形式进一步复杂化,人类个体思维模式具体建构形式更加丰富多彩。人类思维模式建构,既无限又有界,既循规蹈矩,又不断习惯的发生、发展的建构,成为人类个体内在性创造的源泉,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也是个体建构的某些所有模式混淆和不可靠的原因之一。

7. 思维模式的具体建构形式与哲学中的思维形式既有一致性,又有差异性

哲学通过思维形式来认识、把握、确定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及其二者之间关系的性质和联系方式,所以思维形式也称思维方式、思维框架、思维范式等,以此表达自我的存在、需求、愿望和结果等,从而实现对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相对认识、把握和改造,表现出主观能动性。

思维模式这个概念和人的概念一样,是一个既宏观又十分抽象的概念,人的概念常常通过白人、黑人、黄种人、男人、女人,甚至张三、李四具体人总和抽象地完成对人的认识,思维模式同样需要通过其各种各级具体建构形式来实现抽象运作和展现,运作和展现的总和证明思维模式这一抽象概念实在性地存在。思维模式不管一级具体建构形式,还是二级或多级具体建构形式,在证明自我的存在对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认识等方面,与哲学中思维范畴所指的思维形式具有一致性。如方法工具性的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对立与统一等形式,这些都是思维模式的具体建构形式,又是哲学中具体的思维形式,所指意义或意向性具有一致性。

在辩证逻辑学科中,辩证思维反映客观事物的概念、范畴、理论等特别反映形式,与思维模式具体建构形式所指意义和意向性同样具有一致性,尤其在应用和形式方面具有一致性。

应该说,哲学思维形式和辩证逻辑学科的反映形式,正是思维模式具体建构形式研究的主要对象。辩证逻辑学科中的反映形式和哲学思维形式本质有相同的形式,如辩证思维实质是思维形式的一种,又因研究路径不同而不同,思维形式和反映形式之间含义有相对的差异性,但都是思维模式建构过程产生的具体建构形式而已,具体建构形式、思维形式、反映形式三者具有广泛联系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人类建构的思维模式及其具体建构形式是大脑功能模式(型)理论最近提出的新概念,是指人类大脑通过其生理结构组成部分,接受情境模式多次刺激,大脑建构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激发,展现出思维模式各种类型的功能,因此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称作思维模式。可见,思维模式及其具体建构形式,是大脑本身建构的。具体建构形式这一概念提出以前,很早被哲学研究所涉及,并称之为思维形式,也被辩证逻辑学科从另一个角度定义为反映形式,但各个学科的研究并不知道思维形式或反映形式在人类大脑中如何建构,更不知道思维形式与反映形式也应该落实在大脑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上。具体建构形式、思维形式与反映形式,三者都是反映大脑思维功能及其自我的存在,对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具有一致性。在涉及应用过程方面,把某些思维形式和反映形式,如范畴这个概念当作方法工具性来应用。思维形式和反映形式成为个体认识主客观事物情境的具体方法工具性应用,应用过程具有创造性。人类个体在认识主客观事物情境模式过程中,大脑建构的思维模式所有具体建构形式,同样是用范畴这一概念建构具有方法工具性质的具体建构形式,成为人类认识主客观事物情境的主要方法,也是创造性地发现、解释主客观事物最基本的方法之一。说明哲学思维形式、反映形式和思维模式的具体建构形式之间,在转化发展过程和应用方面也具有一致性。具体建构形式、思维形式和反映形式在个体大脑中建构并不断地转化发展,是人类独有的主观能动性产生的根本原因。

当然具体建构形式、思维形式与反映形式三者也存在差异性。哲学的思维形式和辩证逻辑的反映形式,虽然都具有意义,表现在原理、观点、范畴的应用和外在形式上,如分析、综合等方法工具性思维形式,还有认识目的性、条件约束性等思维形式与反映形式。但是思维形式和反映形式本身存在和转化发展都没有内在性建构的原理和根据可寻,尤其与大脑具体生理结构组成部分没有具体联系,思维形式与反映形式本身转化发展,肯定与大脑生理结构转化发展过程具有相关性,但二者学科中自身运行转化发展始终与大脑生理结构组成部分没有相关性。可以说思维形式与反映形式的概念提出,这一切没有大脑生理结构及其特性可靠的实证根据,如无源之水、无根之草,似乎思维形式与反映形式是无根无据地提出的概念,是一种无形的存在。哲学、心理学认为思维“是借助语言表象或动作实现的对客观事物概括的和间接的认识,是认识的高级形式。主要表现在概念的形成和问题的解决之中。”《现代汉语词典》对思维解释,“在表象、概念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等认识活动的过程。思维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活动,是从社会实践中产生的”等,这些论述既不全面,也没有解释思维产生的根据和来源,只有通过思维形式(包括反映形式)产生的对象“实质是思维形式功能产生指向的对象”上才能证明思维的发生和存在。无怪乎唯物主义者质疑,思维形式和反映形式概念纯属唯心论观点的产物。至于思维形式能动性,因为本身没有产生的根源和大脑生理结构和特性、变化特征存在,更是无从说起,所以思维形式和反映形式概念的提出,抽象有形似无形,似乎有据又无根,思维形式、反映形式本身虚无,本身没有具体实在结构支撑。

但是,思维模式的具体建构形式与思维形式、反映形式不同,以大脑生理结构和特性为本源,可以建构所有记忆模式并重新组合再建构为思维模式。思维模式及其具体建构形式是大脑生理结构组成部分通过两次质变建构而来的,不是空穴来风,更不是无中生有。尤其第二次质变过程,对不同的记忆模式具有多次多元选择性、多重多维建构性、多形多态具体功能模式展现形态,不仅仅具有意义,具体建构形式建构有根据、过程、含义。在表现真正的含义方面,从生理学角度讲,是通过大脑空间各种各样生理结构模式分布(即记忆模式)这个中介而再建构,在大脑空间可以找到相对应的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分布形态,证明其实在性存在。其中包括大脑语言功能区韦尼克区和布罗卡区及其小区内神经元、突触等参与建构的生理结构模式,正是大脑有关功能区激发的区域展现的功能,为思维模式存在提供了生理学和解剖学的直接证据。“思维是以已有知识和客观事物的知觉印象为中介”,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17.以大脑已建构感觉和知觉记忆模式(知识)为中介,经过重新组合再建构过程,才使大脑产生思维,具体说大脑建构了思维模式,反映在大脑里,建构基本完成,相对完善,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生理结构模式达到稳定化。所以思维模式建构对主客观事物情境认识,通过具体建构形式同样表现在认识目的性、方法工具性、条件约束性等方面的应用,大脑里都有一一对应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转化发展过程及其展现。具体建构形式本身不仅表现在对象上证明其发生和存在,更重要的是具体建构形式的结构、特性、形态、功能方面自身在大脑功能的模式展现,综合反射在大脑里形成动态转化发展的表象,反射在个体身体效应器上会展现各种具体的言行表情模式。而这些恰恰是思维形式和反映形式无法讲得清楚的。在具体建构形式自身转化、发展、升华、扬弃过程,以及具体建构形式与所有记忆模式之间关系互动,整合组构过程产生大脑更高梯级层次的意识模型,意识模型突现产生反馈功能,促进思维模式及其具体建构形式建构速度加快、质量提高,同样有形有据。不论哲学方面还是辩证逻辑学,至今还说不清楚,思维形式和反映形式与意识模型之间的关系,甚至认为思维与意识是一回事。

说到底,之所以提出具体建构形式这一概念,就因为具体建构形式正是思维模式的具体反映,不是凭空而无形产生的,反映在大脑生理结构上是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的建构,不同具体建构形式转化发展过程,反映在大脑里建构不同的更为高度复杂的生理结构模式,有着不同复杂程度的重建构,可以说具体建构形式在大脑有形有据地建构。而思维形式和反映形式,只凭思维和反映对象证明其存在和发展,似乎是无形又无据的概念。

哲学中思维形式和辩证逻辑反映形式,是思维模式的多种多级的具体建构形式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