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断章
小茶
满筐秋色
大概有毛病,离得越远的事,越觉得……嗯……
罐
修长清秀的外婆很“震”,天生有威仪。家庭聚会,儿女们一口一个“娘”伺候她脸色。我小时以为她就是慈禧。但这并不妨碍背后一些快活甚至调侃的议论,其中以“卤汤罐逃难”最不可思议。据说日本人打来,外婆一眼没回顾,抱起一个卤汤罐就走,直抱到贵州。
我认为这是“家族传说”,未必是“信史”。后来父亲只字片语,证实了这只卤汤罐的存在。他说有次在岳母家早餐(只字不提是去赔罪的),外婆从一个坛子里搛出一盘蛋,以他当时的战战兢兢,犹感觉从未有的美味。坛子,罐子也。就是说,经历了一场战争,那个卤汤罐从贵州回来了。
是什么,值得千山万水,万水千山,抱去又抱回?难道真有所谓百年金身不坏“老汤”之说?
光凭这罐汤,日本也必败。
对她说
整个城空了。天黑前,他找到全城最后一辆黄包车。
将她安坐在车上。她是女演员。他是编剧,或者还是导演。
车夫在车前跑,他在车旁跟,一边轻轻对她说话。
——“小姑……”
——“小姑……”
…………
那些话都很芬芳。
一向轻移缓步的他跑动起来,脸上透出颜色。
时局坚果夹样硬,夹疼了城市、乡村,夹疼了肌肤、神经。这满天的火烧云。
这么多年,枝头已缀满
这么多年,米已塌软成酒
只为有一天淡淡开给她看,浅浅斟给她尝
在这末日背景中,那些世界末日才会说出的话,太情景交融
她竟未觉
他知道,一生只有这一个黄昏,红如火,清如水
此后多少黄昏,不是这黄昏
女演员专注地听,以为是他的新剧本。他有背诵剧本的习惯。
有时她说“真好”。
黄包车穿过空城,穿过金红的落照——
如同穿行一部大红烫金的史书,如同穿过热血流金的战争和岁月……
母亲认为女演员“领会了”台词。我则满腔凄然。
这是母亲的一个饭后故事。
——“为什么叫‘小姑’呢?”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爱称,很难说。”
之后我一直瞪大眼关注这方面资料而无果。一来他不最有名。二来每个模糊的身影看上去,都不大像能在孤城晚霞中奔跑、诉说的人。
方舟
完全是一个梦境,完全是一幅图画。
深秋的黄昏,1938年重庆街头,兀现一支奇怪的队伍:澳洲马背着美国火鸡,英国猪扛着北京鸭,荷兰牛驮着长毛兔……没有嘶鸣喧扰,静静缓缓而来。押队的人年轻、褴褛、面无表情,也如梦游的人。其一看见人群中的罗家伦,走上前,平淡说了句:“校长,我把它们带来了。”
罗家伦一愣。随即两人抱头痛哭。
七七事变后,南京的中央大学紧急迁校,所有图书仪器装运一空。但农学院那些巨资引进的美国加州牛、荷兰牛、澳洲马、英国约克夏猪、美国火鸡,如何带走?此时的罗家伦做了一回《圣经》上的挪亚,将最好品种每样选一对,装进特别改造的轮船运走。余下大批交给畜牧场员工,说吃也罢,杀也罢,“绝不能留给日本人!”
畜牧场教工没有杀也没有吃。他们在指挥下把鸡笼兔笼置于牛背,分牛、羊、猪三队赶至长江边,上了四只大木船。船在枪炮声中驶过长江,从浦口上岸,沿公路进发,开始了“挪亚方舟”式的动物长征。
此一行过安徽,经河南,入湖北,走宜昌,最后水路抵重庆,行程三千里,历时一年。这一个个省份名称,在战乱年代意味多少艰辛,看过电视剧《围城》的,不会忘记那几个去内地教书的文化人一路的挫折狼狈。有模有样的陈道明最后成了小鬼儿样。
天气越走越冷,后来又越走越热。许多兔子病死,一些鸡猪被撤下的兵抢走。但有两头母牛途中竟生下小牛。几个连自己都不会照顾的年轻人,一路悉心照料着这些异类朋友。灾难、死亡,令生命之间产生新的关系:同甘共苦,甚至生死与共。想到这些长蹄动物,背着长爪、长掌动物,跟随着人穿越战火,关山飞渡,真有些不可思议。
行文至此,这个另类长征的设想、实施总指挥还未露面。主要是人们对他知之甚少,书面材料几乎没有,少量忆文仅提到几句。比之抗战中诸多赫赫大名,他是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他叫王酉亭,中大员工。撤离时被众人推出来管事,说明是个有本事,民间所谓的“能人”。说明他人品端方,有胆有谋。大家相信他是关键时刻能拿出办法的人。离开南京那四条大木船,便是他在最危急时以高价雇来,由此启动了这个动物长征。后来的成功,也说明他石头样的决心,说明了他的想象力和干练之才。
忆文中说他个头不高,极短的花白板刷头。平日负责看管学生储藏室,对学生很严格。按如此轮廓,那就是校总务处的。从我小学起,总务处长就长成这样:不高、板刷头,挺严厉,挺能干。想王酉亭临危受命,为一所著名大学的转移,将一支“哞哞”“咩咩”的动物大军,山一程,水一程地送抵目的地,是个又会动脑又会动手,既实干又浪漫大胆的人。他的不拘一格的智慧,为严峻的抗战史添加了一页“童话”、一个“传奇”。
至今仅知王酉亭1949年没有去台湾。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在南京去世。当然。没死于六十年代初的饥馑,便死于六十年代末的“文革”。
寻找主帅无法继续。只有一个画面留下了——
一路风烟模糊了身影,风卷起褴褛的衣角。身后无声移动的动物大军,它们枯槁的皮毛被夕阳镀上了一层金光,仿佛从《圣经》上走下来……
大地苍茫,山高水长。这些事情是真实发生过的。尽管人往风微,尽管走过的辙印已微茫。
人人都爱甜点心
杏仁茶是中国的。下午茶是英国的。谈谈天气,温文尔雅说个笑话,是英国人所长。读狄更斯时时会意的笑,是地道英式幽默。王尔德的客厅笑话,绝不会令淑女脸红。萧伯纳尖刻些,一见鲁迅就说,“你比高尔基漂亮。”鲁迅立刻接招,“我再老些还要更漂亮。”
俄国的果戈理,基本是讽刺。他早年乌克兰乡土诙谐明亮欢乐,晚年对世界悲观。
他写人生到最后只剩了“吃”。一对老年夫妇睡到半夜醒来说——
“要不,咱们再尝尝黄蘑菇?”
“魔幻”的南美幽默。十足香浓。大惊小怪的马孔多镇,想拿冰块造清凉房子;泡在水杯的假牙缝里开出黄花;深夜十二点的夜宴,端出银托盘里烤得焦黄的国防部长,旁边摆着新鲜桂枝、花椰菜。
这么重口味,不是腻住就是让人迷离恍惚。
有个小故事,像个小甜饼儿。
一对夫妇订制了一张饭桌,一等两年。倒霉的远不止他们一家。于是订桌子的人们成立了“等待”俱乐部,发行“等待”报纸,排练“等待”话剧,以抒心头之郁闷。
最后桌子送上门,全城人已习惯坐在地上吃饭了。
说实话,我们的《世说新语》相当不错。眉是眉,眼是眼。其间许多人和事,无论美丑都到了匪夷所思地步,阅读快感大大的。只是精细刻薄之处,像剪指甲剪得太苦露出肉。
其实修剪指甲,只是一件坐在阳光里,轻松、优雅的小事。
自问艺术之外可曾幸遇“幽默”?如果不算时时处处的黑色幽默,实在没得可说。“甜点”式幽默,更其微茫。倒是生活小事,常带出一点儿幽默意味。
书呆舅舅下班回来,舅妈喜滋滋背过身说——
“看!这次去做的头发怎么样?”
“好!真好!”
舅妈转过身白眼——“根本就没去!”
同学集市归来,进门就唠唠叨叨她连上的两个当。
她的父亲安静坐在沙发上听她讲完。站起来,绕到她前面,仔细看了她一下,轻声悠悠地说——“我好像记得,你已经过了四十岁了。”
相亲的一对男女,约定公园见。女方打算出了公园就“吹”。
届时公园门口竟未接上头。女方正想借此走掉,惊讶地听到园内有人大喊男方名字,因为好奇循声而去,竟是男方本人。
婚后一次问丈夫,为什么当时寻她却自呼姓名。他说,在公共场合大呼女士名字不礼貌。喊自己的名字反更能引起对方注意。
正是男方经常的另类思维,让婚后家庭生活很fun。花好月圆。
没有幽默,我们就该拉长一张脸吗?
尽管《红楼梦》最后“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谁说它就一定不能算是一部幽默大作?
曹氏幽默一是号码大,二是与众各别——
你看他拿赵姨娘去配一本正经的贾政;拿油炸焦骨头去配悍妇夏金桂;让不堪的薛蟠与最“范儿”的宝钗是亲兄妹;让村婆子去搅和怡红院,四仰八叉睡了娇公子的床,喝了最各色、洁癖的妙玉的茶;让茄子成为红楼第一菜;让誓不婚嫁的偏叫鸳鸯;让最美丽的晴雯最不风情。他让完美有缺:最钟情的人儿整天哭,这世界的“好”便是“了”。他又制造了千古恨事,在笔墨浓快处撂笔而去,让后人续呀,续呀,续呀……
曹雪芹本人具有深刻幽默感。他在八十回最后留给人们的,是一个笑话——妒妇方。
谁没妒、被妒过?大家都来吃冰糖梨!
《儒林外史》很好,是讽刺。
范进母丧。范进赴宴不用象牙筷子,“用竹筷夹起个大虾圆子”。
不用一个贬词,损人损到家。
如今,逗乐少不了。没有搞笑、微博、段子,我们是一天也混不下去。电视三分钟不笑就转台。
所谓的英国绅士,已是百多年前。现在的英国王子幽默吗?
简·奥斯丁的幽默似乎永不过时,只要这世间还有男婚女嫁。那种女性的揶揄,打趣,让所有人喜欢。
奥斯丁!奥斯丁!奥斯丁是永远的甜点心。
别叫伍婉云
女人临出门照镜子,最是让男人们忍无可忍。“走是不走?还有完没完?”台上演的是古装戏。此话一出,台下一片笑,笑者大半是丈夫。可见古今的女人一样,古今的丈夫们也都一样。
评剧之平,表现在语言上,全是大白话。
“这事儿(说媒),就是过年包饺子——我一捏就成。”典型媒婆语言,让赵丽蓉说就更够味儿了。
“没揣菱花,偷人半面,迤逗地彩云偏”——什么意思?也是照镜子。这是昆曲之雅。
俗的俗得好。雅的雅得好。
青春如花,笛箫悠悠,台上舞美如仙境,青春版《牡丹亭》倾倒中外。但若说外国人能听懂唱词,打死也不信!还轮不到他懂,我中国人还不懂呢。
张爱玲说,若取名叫“伍婉云”,洋人发这个音会纠结到晕。
同样,让中国人念“格拉那帕那诺”(意大利著名奶酪)试试,怎么样,也“晕”吧?
暑天的三伏,不分上中下,早中晚,左中右。
而说初、中、末。口语是头、二、三。
民谚,“头伏饺子二伏面,三伏烙饼摊鸡蛋。”
汉语丰富。
爱到深处,会“疼”。民间索性把爱说成“疼”——爱谁,说“疼”谁。
《红楼梦》二十八回冯紫英唱的曲儿,“我说的话儿你全不信,只叫你去背地里细打听,才知道我疼你不疼!”
相好的,倒叫“冤家”。若是女性,就是“俏冤家”。“看对面走来了俏冤家”。
汉语这种转用、反用,是汉语的敏感和妙处。
语言世故玲珑。可以不硬邦邦说,“输了”!只说“差点赢了”。
可以搭配。说一百句好听的搭一句不中听的。听懂那“一”就行了。
国画家潘天寿结婚娶何姓女子。于是收到一副以新人姓氏“潘”、“何”相贺的喜联——
有田有水方有米(潘)
添人添口又添丁(何)
汉字方方正正庭院深深,充满玄机。只有深谙汉字的中国人轻车熟路手到擒来,解得亦庄亦谐,惟妙惟肖。
如今这种文字功力、雅趣已渐行渐远。对文字感性的人,难免感到数字时代的痛苦。即便悲哀的文字也让人有释放的快感。“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文字贫弱,我们的感情无处归依。
语言的美感很神秘。像李商隐的《无题》,谁晓得他在说什么?“沧海月明珠有泪”,说的是什么?然而那种让人们如浸在月光中微微的寒噤,自晚唐哆嗦到今。
语言可畏。一言兴邦。一言丧邦。声名成毁决于片言。
张爱玲总是里手吧,却说自己“言必有失”。有次为一封极普通的信,担心有一两句会引起误会,守候邮筒几小时等邮差,之后到总邮局取回信。
兰花幽。那是一种中国的、独有的气息和表达。阿城一出手就“高”,因为他“识货”。他懂得中国古典文学的好,知道这座大山是吃不空的,他的文字里有它们的滋养。你在所有让人亮眼睛的汉语作家文字里,都能看到这种滋养的存在。
多年前有家晚报连载十天,以章回小说笔意写十位中共将军。一天一位,各有面目、个性凸起于纸上,感觉十分新鲜。当时就想到《水浒传》一百单八将。仅仅借了那么一点点“仙”气儿,味道就出来了!
黄裳有句话,“新出炉的芝麻烧饼夹酱肉,那味道又哪里是什么‘热狗’之类能相提并论的呢?”
我并非文字的“民族主义者”,黄裳也不是烧饼的“民族主义者”,只是觉得哪个好吃吃哪个。别误会!
终日不成章
坐在家里,终日不成章。起身推窗,钱镠有了千古丽句“陌上花开”。这是“看”。“深巷明朝卖杏花”。湿湿长巷;叫卖一递一声,一声清一声幽;马头竹篮里,杏花枝上多少雨滴雨味——这全是一场夜雨中的“想象”。
还有“闻”。聂鲁达的诗——
理发店的气味
让我放声大哭
这是可能的。气味常在形色之先而更具穿透力,老百姓说,“一家炖肉,十家闻味”。流亡中的聂鲁达,闻到小理发店熟悉的肥皂味儿,触动久远记忆。气味比声色刺激更令人心碎。
年年槐花开,总是闻香在前。
——“槐花开了!”一边仰头去找,一边惭愧它的大方。
走过美容院,有时会想起旧小说上的话——
只因世上美人面
坏却人间君子心
“君子”乜东东?倒是如今世上皆是“美人面”,人间也没有更“坏”多少!紧张什么?人类向往美好,并且知道“全靠我们自己”!
唯一不好的是,人会老,会死,无论长了一张什么脸。
唯二不好的是,满街永远走着大凤凰,人们就开始喜欢母鸡了。
小时去一同学家。她母亲老是埋怨她父亲——“你倒是干点什么呀你!”
她父亲回嘴——“干什么?我都五十三了我!”
我站在一边就想,他就是什么也不干,不也五十三吗?他就是原地站着不动,不也五十三,明年五十四吗?
也许有些生命,就是木木呆着,嫩生生老去。我不知道,我算术不好。
《国王的演讲》里的罗格医生一出场,嘴里就叽里咕噜——“‘安贫即是富裕。’莎士比亚。”二战时的英国人仍是言必莎士比亚。据说查尔斯王子甚是不满当今英国年轻人,甚至发火——“不读莎士比亚,你们算什么英国人!”
中国年轻人又何尝读“诗云子曰”?这也是挡也挡不住的浩浩荡荡世界潮流性的失落吧。一次吃早饭,看了看桌上一瓶腐乳的说明,感叹:六必居腐乳的历史都比美国建国史长!
专家说,白话文使用近一个世纪,至今已渐露死相。而当初“五四”一场恶战,正为了它的清新、自然、通俗的活力,是枝头最鲜的果子,摘取以奉后人。
当时有个笑话。名记者去看写白话诗的朋友,朋友不在,桌上一首未完诗稿——
越来越红的石榴花啊
红得不能再红了
记者随即续上两句——
越做越白的白话诗啊
白得不能再白了
某大家眼高手高,一览众山小。品人论文好用“不学”。我觉得“不学”这个词挺“悬”。学海无涯,“不学”也就无涯。倘文人聚会也效起青梅煮酒论起“学”来,被称“有学”、“饱学”真也要一哆嗦掉筷子。
沈约,是“沈腰潘鬓”那个“沈”吗?他提出“文章当从三易:易见事,易识字,易读诵”。见解高明。
果然文史辞章大家。非为相思,只为读书“沈郎腰瘦”。
平易才利于传播。不单文,还有字。爱美的秦始皇本想用李斯好看的小篆统一文字而遭失败——人们不买账,不愿写那么费事的字!
老师总说要注意修辞。什么是修辞?
大人物的寡妇叫遗孀。小人物的遗孀叫寡妇。
名家的毛病叫特点。平常人的特点叫毛病。
这是势利人世反映在字词上的不平等。
一次打开电视,里面在教写信。
一男生收到的信封上写“××跪启”。因信来自女生,自我陶醉,以为魅力无边。当弄清“启”是收信者,欲哭无泪。
想到过去人写信。灯下,展纸,朱红丝阑,宛转十三行。
今之时尚真令人耳目一“新”!——带点不正经,不在乎,带点讽刺,未必讽刺他人,更可能是坦然自嘲。秋凉加条内裤,一低腰露出“销魂”的一截柳绿桃红。最“潮”的种种看起来都有些糟糕,效果却“惊”人!大放“异”彩!自创品牌懒得琢磨,就叫自己家狗的名字吧,大受欢迎!
活在当今,要有幽默感。
美的陷落
伊朗的阿巴斯说,算了,这世界的阿巴斯太多了——
水池里,红金鱼缓缓绕着孩子的伤脚游动,水中艳色如开在水中的花,我们的目光无法移开。滤去声音的画面只留下金鱼吐泡的“咕噜噜噜”水声。
“咕噜噜噜……”童心失落的弥漫,淡淡忧伤。
对。就是拍下这些的那个阿巴斯说——
即使面对爱人,我仍然思念
即使身处现实,我仍然想象
当一个古代农夫活泼地抛起一块古代小泥块,唱起“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他已经在思念,在想象。
当平面文字变成千百年宫室,峨冠博带;变成烟雨中的楼台,四百八十寺;变成百家争鸣,舌战群儒的热腾腾场面,变成寂寞青灯下的“志异怪谈”;变成“投我以木瓜”的天真风情,变成潮湿感伤的“送君南浦”;变成落木萧萧的老病孤舟,变成“杨柳依依”的回忆——人们就在思念,在想象。
尘世不羁在文字里,似金鱼在水中开放。展示美丽,遮掩不堪。想怎么好就怎么好,想怎么坏就怎么坏。
被悲欢离合裹挟的人类,永远思念,永远想象。
《莎乐美》中有句台词,“带着热情的注视是危险的。可怕的事,终将发生。”
看书,便是一种带感情的注视,是你城池陷落的开始。
从眼睛到心的距离很短。
几个十三四岁孩子相约读屠格涅夫,从《春潮》开始。那种叫“怅然”、“怅惘”什么的,第一次攫住这些太年轻的心,大家都有些不知所措。
一天从一个拉开两寸的抽屉缝,瞥见一份歪歪斜斜丑陋不堪的手稿。细看三两行,原来是改写《春潮》。窃笑不已。
那时聚在一起,很默契地长吁短叹。
屠氏的《贵族之家》。多年后书中男主角远路而来,丽莎已是修女。在幽暗的修道院,在一群修女中,他远远地感觉到她柔软的脚步,擦身而过的一瞬,他看见她睫毛在颤动。
只剩下这一瞬间睫毛的颤动。
当我向母亲复述这些,复述睫毛,我看到母亲忧虑的面容。
至今我也不能判定,阅读这些,对我们的一生是幸还是不幸?
前世有约:今生为见你。
很庆幸,青涩年华没有错过俄罗斯文学,打下一生的基础。并不遗憾未读后来的言情、武侠、村上春树。在物质匮乏年代,我们的身体也许营养不良,很庆幸,我们的心,我们的情感营养丰富。
我们懂善恶。我们鉴赏美。这话说大了,那么,我们知好歹。
多年后回想短发覆额,初读俄罗斯——回声已寥远。
在马莲洼住的日子,夏日傍晚窗外常传来孩子的歌声。因为隔得远,听不太清,更显得美丽。是那支古老的“伦敦大桥塌倒了,塌倒了,塌倒了”。大约我们奶奶的奶奶就唱过吧。只是不同的年代被填了不同的词。一个儿歌,流传了这么久,这么远。
某晚从城里回来。一下车,马莲洼遍地月光如刷一层银粉,以致我抬脚看看鞋底。四下静无一人,整个街区像嗑了药昏过去。
当时的感觉翻书翻错了页——走错了星球。
一向不大欣赏得动贝多芬,但喜欢“贝九”。生活中很难看到诗意男人,但一些充满诗情的东西确是他们搞出的。这点很难懂。
文艺作品的英雄主义屡将我击中。不觉就涨了脸,深喘气。贝多芬加席勒雄劲词采,仿佛从脑后升起辉煌的“贝九”,整个天空都被抬高——
欢乐女神圣洁美丽灿烂光芒照大地
我们心中充满热情来到你的圣殿里
你的力量能使人们消除一切分歧
在你光辉照耀下四海之内皆兄弟
…………
在这美丽大地上,普世众生共欢乐
一个聋子!创造了这样的旋律!不是神是什么?除了天才一无所有的贝多芬,为“普世众生共欢乐”而歌唱!为“这美丽大地”而歌唱!
在那一刻,我透明,战栗!
在那一刻,我没有力气恨任何一个人。
在那一刻,我愿是你的兄弟,你的姐妹。
我拜倒天下才华,我难抵文字美色。穿过铜墙铁壁,穿过撒哈拉,穿过无边时空,穿过生之寂寞,穿不过疏密排列、纤细柔软的文字。那些千金之一字,那些“居天下何难”之句,那些字句后面的玄机才情,让我失魂落魄。
像崂山学仙的笨小子,我早已撞得遍体鳞伤。
奥斯曼苏丹天生一双忧郁的美目,杀人时也不眨一下。围城攻陷之时,正是君士坦丁堡的玫瑰遍地盛开。他拈起一朵绽放的红玫瑰,细细嗅它的香气,久久望着匍匐在他的马蹄下,拜占庭帝国最后的黄昏。
《散文》2014年第4期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