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杰作:拒绝平庸的文学阅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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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杰作生来就是杰作

杰作并不来自人类理性滞后的突然爆发。我不认为未来比现在具有更令人信服的品位。古希腊人在索福克勒斯在世时就给了他所有荣誉。假如有评论认为唯有未来才能指认杰作,那实在是一种自命不凡。你说什么?这样做很有可能是为了安抚那些没有创造能力的人高傲的心?……可不是么,理性不过如此。一部杰作的出处不像杰作本身那么激动人心,同样,那些令一部分人将作品掂量再三,试图证明自己并非受骗的理由,也不那么吸引人。严肃的读者有着直觉的敏锐和偏颇的热情。用于判断的所谓“距离”其实与时间无关,而是关乎内心的敏感,直说吧,就是爱。将价值评判交付后世,是给予死亡过多的特权。

我想说,每次杰作出现,人们总是立即或者几乎立即就会知道。《尤利西斯》问世前五年,懂得阅读文学的人们就已发现乔伊斯的伟大才华;虽然他的第二本书《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1916)遭到了评论界的不公对待,有一个人却指出“一位极其大胆且富于实验性的作者”刚刚出现,此人就是大名鼎鼎且为人慷慨的赫伯特·乔治·威尔斯,《星际战争》《隐身人》《莫洛博士岛》的作者,而他无需通过支持年轻一代来维系自己的荣耀。(参见1917年3月10日的《新共和》)普鲁斯特的前几本书销路不好,但有相当数量的读者知道发生了些什么。在保罗·莫朗的《一位使馆专员的日记》(1948)中我们可以看到,早在1916年,虽然当时《追忆逝水年华》仅出版了《在斯万家那边》,但文学界人士已经知道马塞尔·普鲁斯特是一位极其重要的作者;在描写他最后一次出席上流社会聚会(1922年一群英国资助人为斯特拉文斯基举办的庆祝活动)的《普鲁斯特在富丽酒店》(作者理查德·达文波特—海恩斯,2006)一书中我们得知,虽然他的作品还未翻译成英语,但他在英国已十分知名。杰作总会引起强烈反响,即便是在一个小圈子里,而且恰恰因为是在小圈子里,它有时甚至会引起公众哗然,带来瞬时的名气:比如D.H.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显然它引发公众哗然是因为人们将它简化至它的主题(而且是它外在的主题)。所有没读过它以及不打算读它的人,都可以在道德上表现出他们所谓的反感,但这种反感不过是恼怒,一切新事物向他们传递的都是恼怒。即便未引起公众的轰动,人们还是会知道,一位特别的、怪异的、令人困惑的奇才出现了。文学的铁杆爱好者们会尽其所能地使这本书获得其应得的待遇。

一部杰作就是一场喧哗。只不过,这是一朵花的喧哗。喜欢巨型卡车的人不会注意到它(阳光照耀下,某些行驶在悠长而平坦的公路上的巨型卡车还是很美的)。无论见过这朵花的人有多少,它的独一无二是不容否认的。杰作自会被人发现。嫉妒的人或许不会立即使用“杰作”这个字眼来指代它,但嫉妒者也无法阻止它破壳而出;他们的嫉妒甚至是杰作的一种寄生物。是啊,那些嫉妒的人!还有爱慕者。他们见识过杰作的双眼如同被施了魔法,口中不由自主地迸发出那个词。“杰作”是幸福时刻一声笨拙的尖叫。

有多少谨慎、诚恳、委婉的人,得知我在写这本书时对我说:“你觉得我们现在还可以像从前那样说‘这是一部杰作’吗?”是啊,麻烦的情结。它想让我们承认评论家们常说的另一番话(但绝不会是创作者们的话),在他们看来,杰作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欧洲尤其乏善可陈,只能掸掸祖传旧货上的灰尘,为自己不敢继续写作而辩解,而欧洲文学也成了一个满脸皱纹的小老太婆,坐在好心人推动的轮椅上,看着破旧镜子里的那颗脑袋,和上面那三根椰子壳的毛,而那曾经是一头壮丽母狮的金色鬃毛。说得好听一点,这一切都和愚蠢的将评判留给后世的观念有关,而这一观念又来自关于死亡的令人快慰却相当错误的观念。似乎我们在世时不敢做的一切,我们都确信死亡将为我们做到。但它什么都不会做。我们该自己做,我们该自己说。死亡并不比我们更有品位。我们对现在从来都没有足够的信心,这可怜的被蔑视的现在,就因为它即是我们。

有才华的人如此之多,我们不断看到蕴含着某种优异品质的作品横空出世。它们是一种信心的产物。它们也制造着信心。创造它们的人对自己、对文学、对他们所处的时代都怀有信心。他们押下一个赌注。这赌注又被世人赢得。多么令人兴奋。杰作总给人一种奇迹的感觉。所以人们会对它如此崇敬。

虽然看似永恒,杰作却是现在的一个片段。而且恰恰因为来自现在,它才显得永恒。现在总给人一种永恒不朽的感觉,只需活着就能够体会。怎么?现在已经八点一刻了?真是荒唐,原来我一直都存在着。永恒的理念其实就来自存在(exister)这一简单的事实。而虚荣如理念者并不愿承认它出自感觉,于是它一口咬定自己出身于纯粹的抽象思维,仿佛这东西是一个真实的存在。其实一切都来自于人,而杰作则是凝固为永恒的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