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杰作:拒绝平庸的文学阅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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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最好不出名的杰作

藏于牛津大学阿什莫林博物馆的保罗·乌切洛[78]的《林中狩猎》(La Chasse),会因为作者欲言又止(让我们在解读它的过程中发现自己有多么敏锐细腻)的高超技法而成为一幅杰作吗?我为它蕴含的性意味写过一首诗;或许我能说明它真正的标题应该是《杰作的逃脱》。画中的骑士们试图在树林的黑暗深处将它毁灭。或者恰恰相反?标题该变成《保护杰作》?是的这才没错,他们赶去将它藏在洞穴里,因为它太脆弱,日光会使它枯萎!又或者……?嘿,一切都明摆着呢。

意识到自己无知真是美妙:身边可以找到那么多杰作,装满了书柜,就像特价日女人们竞相争抢的货架上的丝巾!还有距离更远,更难找到的杰作,它们通常来自阅读的连环效应、他人推荐,或是为我们增添乐趣的某种机缘。我们就这样找到了它们,崭新而闪亮,藏在一堆破旧的杯子中间,存放在角落的橱柜里。有时我们不再想看摆在热闹橱窗里的杰作。它们似乎在太多忧愁目光的注视、太多附庸风雅的自我吹嘘下被过度普及了——有些人越是什么都没看过就越是声嘶力竭表达崇敬。哈,荣誉勋章的掮客们!

有些杰作最好不要出名,为了我们,也为了它们。太强的光束也许会毁了它们。它们脆弱、珍贵,左躲右闪,像海豚般灵动,天生不为密集的目光注视而生。这是些慈善协会的绅士。人们从来不会在电视上看到他们。下面就是这样一只水晶海豚。小声点儿,拿去吧,嘘,把门关上。

它的名字是《角》(Horn),来自路易·莱尔恩[79],出自法国,诞生于1996年。这是一部如梦似幻而细致准确的小说。它把细致准确隐藏在梦幻的外表下,人们通过对它的解读也许能将它所作的影射传播开。故事大约发生在1940年代末,印度本地治里(Pondicherry)附近。小说里有一片地产,作者还画出了地图,有一位疯姨妈,一位和歌剧人物阿尔辛娜[80]同名、在浴缸里养鬣蜥的祖母,一个年少却勇敢而令人尊敬的表兄弟,一个天生长了张臭脸的印度男孩。暴烈的感受几乎不曾在书中得到表达。却显得更加强烈。小说中未形成任何重点。人们却会认为那才是完美的境界。这本书给人留下的强烈的印度印象很大程度上是我们自己带来的。作者要做的仅仅是轻轻勾勒几笔,提供几个专有名词,并且明白如此足矣。

技术进步使文学获益良多。从前它必须对实景进行冗长沉闷的描述,如今由于飞机和电视的出现它已大大省略了这项工作。你说电视粗俗?那就是它的属性,相对于文学而言。一切新媒介都将先前的媒介从庸俗中解放出来。电影让文学免去了“历险”的因素(还不够)。而电影本该被电视免去探险的功用,却因为家庭的存在没能做到。除非走出家门,否则少年们无法将自己从“家”的极度庸常乏味中解放出来。他们可以为了去看电影而被允许出门,因为电影制作人懂得如何炮制甜蜜无害的片子来宽慰家长。他们也可以安静地待在家里,看看电视上有关性聚会、乱伦和恋童癖的节目,满足一下十分健康的偷窥欲。一些人喜欢卖棉花糖的月亮乐园(Luna Park),另一些人喜欢福尔马林里的连体婴儿。创造并不来自“自然”,创造就来自创造。人们写作并不是为了复制他们或许见过或体验过的某件事物,人们写作是因为他们读过并且想把那种美妙的内心震颤复制出来。作家在一本书中遭遇了自己的感情。“不能让如此微妙的感觉熄灭。”他对自己说。于是他窃取了原本属于他的东西。他把这感情唱了出来,虽然没能让它改头换面。作家仿佛是一个回声的传播者,在传播途中加入了他的配乐。他会认为他的感情是唯一的,但他不过是这感情的代表;感情的范畴其实没有那么宽广。爱的狂热或伤害,受挫的雄心或成真的希望,我不知道还有其他什么。就这样诞生了世界之外的另一个世界,而这就是它的属性。人们在其中经历着更炽烈的人生。

我们或许可以把路易·莱尔恩这150页的作品带上远处的层云,和这样一些书放在一起,它们早已等得不耐烦,正用食指拨弄着蓝天,它们是:皮埃尔·埃尔巴[81]的作品,比如《想象的回忆》(1968);埃尼奥·弗拉亚诺[82]的作品,比如《错误日记》(1977);理查德·布罗迪根[83]的作品,就选《在美国钓鳟鱼》(1967)吧。关于路易·莱尔恩我一无所知。我发现这本《角》是因为他的另一本书,一个小册子,《金》(1998)。那不是一本关于金酒的书,就算是我也不会买。我不讨厌酒鬼,也不会说他们是黑社会,不过有一本杰作是属于他们的,马尔科姆·劳瑞[84]的《在火山下》,可我一直没看完。恕我直言,他的怪癖把我灌醉了。《金》开头的几句话给我好感,我被抓住了。可我没能走得更远。在书店里,我总是没办法阅读几行字以上。阅读对我而言就像潜水,假如……我就无法认真完成阅读,不止一位书店店主看到我手捧一本书,全身僵直,目光呆滞,却没在看书。因为我被两行字带到了另一个地方。《金》有一种梦幻般的冷酷口吻,一种心安理得的伤风败俗,使我想起了埃尔巴。“金只有一位姨妈可以作为家人,在洛桑,她收留了他,把他养大,让他为她酒店的客人提供肉体服务。”我们还有这位作者的另一本书,书店主人对我说。虽然我不太听从建议,因为我发现提供建议的人往往是推荐自己,我还是买了《角》,我读了,通常我们对亲自体验过的事物怀有某种谦逊而冠之以“小”,于是我发现了一本“小”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