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英文
在美国这个大熔炉里,
究竟是外国移民谋杀英文,
还是移民后裔谋杀他们祖国的文字,
这个官司也打不清。
“I can tell you in two words - Im-Possible! ”
好几年前,美国的俏皮社会中时行一种文字游戏叫做“破碎法语”(Fractured French),比方把法国语的“请您”(s'il vous plaît)读作silver plate(银盘子), “失礼”(faux pas)读作fox pass(狐狸路), “我爱慕你”(Je t'adore)读作shut the door(把门关上),诸如此类,以博一笑。
拿外国语言寻开心的例子,还有“稀里糊涂的希腊文”(Garbled Greek)和“猪仔拉丁”(Pig Latin)。希腊文,不知何故,在美国人心目中象征一切难懂的外国语文。有两句话可以证明,一句道:The Greeks have a word for it.(希腊人有个字说),表示用字用得很巧妙;一句道:It's Greek to me.(对于我,这是希腊文),意思说:这是洋文,我一点也不懂。“猪仔拉丁”是小孩子们和教育程度不高的人所玩的把戏,秘诀是把英文字为首的字母移到字尾,再加-ay尾声,用来作为隐语或暗号。比方Big Boy,猪仔拉丁念成Igbay Oybay; come with me,猪仔拉丁念作omkay ithway emay。
总之,不懂外国语言,就往往会认为是稀奇古怪,可发一噱的。要不然,初学洋文,错误百出,也足以引起听者喷饭。我一度在加州蒙特里教中文,那班黄毛小子读方块字的笑话自然也不一而足。美国话叫共党同路人为parlor pink,前一字有秀才不出门之意,后一字指近朱者赤,染有共产色彩之人。我有一个学生问:这个名词能否用中文翻译作“客厅粉红”?又有一次,当地小戏院排演法国齐奥杜(Jean Giraudoux)的话剧The Madwoman of Chaillot,有一个学生结结巴巴地在班上报告,他看了一出戏叫《疯子的夏乐》。碰到这种情形,我就跟学生开玩笑说:这简直是“character assassination”!
与“破碎法语”类似的游戏,中国人对英语早已玩过。记得小时候在上海听见过以下几则:
“女郎”(girls),称为“狗肉丝”;
“未婚妻”(fiancee),称为“绯洋伞”;
“丈夫”(husband),称为“黑漆板凳”;
“多谢你”(Thank you, very much),作为“三块肉卖来卖去”。
这一类的花样,读者知道的一定还更多。其实,在正经用途中,英字音译而介入华语者早已有先例。日文我一窍不通,但知道日本人翻译西洋书籍很勤,碰到新的东西——无论是物件或概念——名称为日文所无者,就直接将其字译音。这样,等到一个新的名词普通应用之后,日文的领域就扩大一些。有些中文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音译名词据说就是从日文方面沿用过来的。
关于这种两国文字之间的所谓“借用词”(loan words),我在已写过一篇《中文西用》。现在反过来做文章,谈中国人假借英文词汇的例子,过去也先后有学者搜集过。孟肯在《美国语文》第四版中提起叶崇智(即叶公超)教授所举的,有咖啡(coffee),沙发(sofa),赛因斯(science),凡士林(vaseline),梵哑林(violin),虎烈拉(cholera),威士忌(whiskey),尼格罗(negro),摩托(motor),托辣斯(trust),扑克(poker),水门汀(cement),瓦斯(gas),德律风(telephone),雪茄(cigar),仆欧(boy),三文治(sandwich),苏打(soda),听(tin,指罐头),查斯打斯(justice)和劈克匿克(picnic)。
这张单子开来,想至少已四十年了。今天把它拿来一看,不但赛因斯(科学)早已成为五四运动的遗迹,其他如梵哑林(小提琴),虎烈拉(霍乱),德律风(电话),劈克匿克(野餐)等,也都不再流行,而以括弧中字代之。“水门汀”三字往往指街旁的“行人道”(sidewalk),而不是指“水泥”(cement)。“仆欧”(boy)也是时代落伍者,恐怕在章回小说《九尾龟》后就不常有人用了。“查斯打斯”(justice)一词我个人从未见过,但在康梁维新时代有很多西洋的抽象名词都被生吞活咽,化入中文,“查斯打斯”可能源自那个时代。梁任公不但笔锋常带情感而且笔底常写洋字。他的文章还有以下这些名词,现在一个个也都有上好的中国话来代替了:
德谟克拉西(democracy),民主;普罗列他里亚(proletariat),无产阶级;伯理玺天德(president),总统;狄克推多(dictator),独裁者;伯力门(parliament),议会;甲必丹(captain),船长;烟士披里纯(inspiration),灵感;歇斯的里亚(hysteria),此字究竟有无中文代名词我不知道;罗曼蒂克(romantic),从前有人译过“浪漫的”,以便同义同音,一举两得,但究竟涵义不太正确。
“瓦斯”(gas)两字单独用并不多见,除非写第一次欧战,谈到“毒瓦斯”(poison gas)。这令我想到中英合璧、译意兼译音的名词,还有:冰淇淋(ice cream),法兰绒(flannel),摩托车(motor car),啤酒(beer),酒吧(bar),土司(toast),华尔滋舞(waltz),探戈舞(tango),坦克车(tank),吉普车(jeep),轮胎(tire),来福枪(rifle)和“哀的美敦书”(ultimatum)。
本国语文的“纯粹主义者”(purist),往往把别的民族的语言当做野蛮,所谓“南蛮鴃舌之言”,故凡有外语闯入本国语言者,轻则目为“新词”(neologisms),重则诋为“蛮语”(barbarisms)。照以上“英文中用”的一些例子看来,生吞活咽、囫囵吞枣式地把西洋名词咬下来,如果不需要这样做,只是翻译者懒惰,则历久必遭淘汰,终于以合理的意译来代替冗长拗口的音译。反过来说,一国的语言也不是能闭关自守,一成不变的。它天天在受世界文化潮流的冲击,处处要吸收新的事物与声浪。在本国文无可传达的情况下,或可能翻译而不甚妥贴的情况下,写作者诉诸音译,照录原文,也自有它的道理:
一、对原文可谓极尽忠实,丝毫不苟。
二、使本国文不沦于贫乏,能变得更新颖,更丰富。
三、巧立名目,至少可以醒人耳目。
可是有时候连译音对原文都不一定是忠实,而却在无意中替本国文创立了一个别有用意的新名词。
“逻辑”译logic,不知是谁创始的,但到现在谁也不能骂它是“蛮语”。“不合理”固然是中文,“不合逻辑”也一样的是中文,而且词面典雅,涵义更深刻而犀利。
林语堂的“幽默”太妙了。两个字的意义本来和原文humor毫不相干,但在字音方面却十分吻合。一般人现在对“幽默”一词的认识往往形于“会心的微笑”,与旧文中的“突梯滑稽”迥然不同。
画家刘海粟、王济远等早年在上海西门美专大胆地介绍人体写生,结果替中文平添了“模特儿”一个新名词。英文model原意是“模型”或“模范”,用途很广。临摹石膏像是“模特儿”,为人师表也是“模特儿”,小孩手工玩具造兵舰是“模特儿”,巴黎纽约推销时装的女郎,虽然浓妆艳抹,狐皮大袄,也是“模特儿”。可是在中国的白话文中“模特儿”特别具有神秘性与色情味,非“脱得精光”(in the altogether)不可。
“摩登”(modern)这个音译,原是不必要的。可是你能说“摩登”与“现代”绝对通用吗?那倒也未必。“现代文学”和“摩登女郎”,各有各的用法。你要坚持说“摩登文学”和“现代女郎”,似乎就不够味了。
舶来品最容易引致西化名词的采用。除叶公超单子上所开的外,还有“淡巴菰”(tobacco),巧克力(chocolate),香槟(champagne),白兰地(brandy),高尔夫(golf),卡通(cartoon)。科学及专门技术名词不用说要靠音译,极普通的例子有维他命(vitamin),阿斯匹灵(aspirin),盘尼西林(penicillin),尼龙(nylon),雷达(radar)。政治名称如布尔什维克(Bolshevik),纳粹(Nazi),法西斯(Fascist)。商标译得巧而效力广的有奇异(电器),可口可乐,百事可乐(饮料),茄力克(香烟),维他赐保命(药),阴丹士林(布)。
轰动全球、颠倒少女的四名英伦摇滚歌手The Beatles,弹唱起来披头散发,声嘶力竭。台北报纸直呼之为“披头四”,亦可谓妙译。
从前的通商口岸,华洋杂处,各地有不同的西洋词汇。如沪语“沙哈”,即打扑克之一种,原文是show hand(露牌)。上海人叫俄罗斯人作“罗宋人”,叫德国(日耳曼)人作“茄门人”。上海滩浪说钱都花光了,一文莫名,叫“毕的生司”。这句话听来一定是洋文搬过来的,“生司”想或是英文的cents,至于“毕的”两字有何根据,我一辈子也揣摩不出。后来在英美商业圈中学到一个名词:petty cash(机关中零星账目开支的小钱),可能“毕的”是petty的译音?但是为何“毕的”加上“生司”等于囊空如洗,即美语所谓的dead broke或flat broke,至今仍是费解。
港粤一带更多以“番话”当口头语的。比方:玩球(ball)叫打“波”,几分钱(cents)叫“仙士”,邮票(stamp)叫“士担”,公共汽车(bus)叫“巴士”,出租汽车(taxi)叫“的士”,牛排(steak)叫“司的”,商店(store)叫“士多”等。香港读者们一定可以提供更多例子。
美国早年的华侨虽多半是广东人,但“金山丁”自有其独特的词汇,与“唐山佬”又不同。打开三藩市的《金山时报》或纽约的《华美日报》,在广告栏里可以看见下列字样:“柏文出赁。”“柏文”即apartment(公寓)之谓。“笠巴图章”, “笠巴”即rubber(橡皮)之谓。还有“通天昃”,亦作“通天赤”,即银行方面签发的支票(cashier's check), “旅行昃”即旅行支票(traveler's check)。还有出售各种“燕梳”——“人寿燕梳”、“意外燕梳”、“汽车燕梳”、“玻璃燕梳”、“海运燕梳”、“盗窃燕梳”、“工人燕梳”等等。你道“燕梳”是什么东西?原来是insurance(保险)的音译。
如果你以为中国语言中借用英美文字太多,我想你恐怕不太熟悉法文的近况。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美国话侵入法国语文的多如过江——不,过洋之鲫。美国人的“破碎法语”(Fractured French)不过是一种游戏,法国人说话的掺杂英语可不是闹着玩的,事情已经到了一个严重的阶段。今年春天,正当戴高乐同华盛顿在政治上闹别扭之际,巴黎出版了一本掀起轩然大波的“反美”书,这本书不是别的,就是“反对美语侵法”,作者是巴黎大学教授艾梯昂波(René Étiemble),书名叫《你会说法英文吗》(Parlez-vous Franglais?)
所谓“法英文”(Franglais)者,就是艾教授认为糟踏法文、残害法文的异端邪说,其实主凶与其说是“英文”不如说是“英语”。据这位教授的估计,法国青年的口语中现在至少有四分之一(约五千多字)是来自美国的,而罪恶的媒介乃是滑稽连环画、电影、流行歌曲、商品,以至“那多”(NATO,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法英文”,亦称“大西洋泾浜”(Atlantic pidgin)当然包括许多法国人认为时髦的美国字眼,如le weekened(周末), le parking(停车), le cocktail(鸡尾酒), le penthouse(屋顶公寓), le covergirl(封面女郎), le knockout(击倒,法语读作kenokoot), les blue jeans(蓝布裤子,法语读作bloudjines), les clubs(夜总会), le striptease(脱衣舞), le jazz hot(热的爵士)。
法国人采用真正的美语还不够,还要杜撰一些似是而非的美语,如把女网球运动员叫做tenniswoman,妙龄女郎叫做teenette,女广播员叫做speakerine,例如:la sexy speakerine(富有性感的女电视广播员)。用美国字还不算,法文文法有时都要受英文的影响,例如把“我叫比埃”(法:Je m'appell Pierre),说成了“我的名字是比埃”(Mon nom est Pierre)。
法国人是最讲究吃的,“英法大菜”是饮食的顶峰,可是晚近也渐受美式文化的薰陶,可以从语言中看出来。巴黎人不上名贵餐馆而去le snack bar(小吃吧)或le self-service(自助餐室),叫一客l'hamburger(汉堡肉饼)或l'eggburger(蛋饼)。法国军人不但在核子政策上与英美步伐不齐,在军用名词方面,对于许多英美军用名词的侵入——如commando(突击兵), jet(喷射机), les bombers atomiques(原子轰炸机), les rocket-boosters(火箭推动机)——也发生反感。
艾梯昂波教授发出警告说,此风如不改,法文可能在四十年之内要消灭!巴黎报纸如《费加罗》,如《世界报》,都一致加入“维护法文”的运动。国立“法国学院”(Academie Francaise)正在修订标准法语辞典,更是气得无话可说。
美国人的俗语说得好:Fifty million Frenchmen can't be wrong.(五千万法国人不会错!)可是这一回法国人是错误了。他们不看看英文里面早已吸收的法国词句,多得不可胜数。谈起饮食、男女、化妆、时装,以至军事、外交,在在少不了法国源流的话语。多半的美国人上café(咖啡馆),看menu(菜单),吃filet mignon(牛排)和pie à la mode(果饼加冰淇淋), rendezvous(约会), roué(胡调朋友),看chic(俏),喊valet(佣人),并不感觉他们是在用法文,因为这些字早已变成道地的英文了。有时美国人还会故意寻开心说两句半瓶醋的法文——chercher les femmes(找女人), l'amour toujours l'amour(谈情说爱)。最好笑的例子是brassière(女人用的“奶罩”),美国人认为是法国字,法国人却认为是美国字,因为在法文里brassière是婴儿的围嘴。艾梯昂波教授反对法国女人用围嘴,他说奶罩的正式名称应作soutien-gorge。
语言跟着文化一同交流,在相当范围之内是不可避免的。要保全国粹如艾教授之流者,尽可以不必大惊小怪,不然的话就不免犯了“语言沙文主义”(linguistic chauvinism)的毛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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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法文抵制英(美)文的努力不自戴高乐将军与艾梯昂波教授始。远在17世纪中叶鲁易十三世的时代,“法国学院”已经成立,主要的任务是编纂国家大辞典。这部辞典,三百几十年来修订过七次。目前在编修中的第八版,工作已经进行了快四十年,预计一千二百页的辞典才完成了不到三百五十页;据辞典委员会的主席说,最困扰的一个问题就是怎样检查和剔除滋长蔓延的“法英文”字眼。
法语在世界上原是称雄一时的“外交语言”。相传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在凡尔赛和平会谈中,每次英国首相劳埃特·乔治说一声Yes或No,法国总理克里蒙梭总要板起面孔命令左右:“翻译!”可是在联合国的五种官式语言中,法文几乎是敬陪末座;在其他许多国际组织中,对英文也甘拜下风;只是在“欧洲共同市场”的会议里,法语惟我独尊,据说这也是早先许多年来法国不肯同意英国加入“共同市场”的一大原因。
在戴高乐总统逝世之前,法国政府已成立一个“维护及推广法国语文高级委员会”,由当时的庞比杜总理当主任委员,同时还大力支援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法语运动。可是加拿大的英语地区与人口究竟占大多数,而且由于商业、观光等关系,大城市如魁北克和蒙特利尔(Montreal)等地也不得不英法平行。
等到庞比杜继任总统之后,他更进一步命令法语委员会去找出大好的法国语来代替入侵的英美文字眼。有一次幽默专栏作家包可华(Art Buchwald)看不过眼,发表了一封公开信给庞比杜,信里连篇累牍地用上许多英文中早已通行的法语,并且恐吓说:如果法兰西这样不讲交情,英美词汇也会把所有的法国词语驱逐出去。根据包可华的报导(不知有多少可靠性),法国人已取缔了三百五十个美语,包括Hit Parade(流行歌曲选奏), zoning(城市区域划分制度), by pass(绕道), tanker(油船)和container(装货箱)。
又有一位年事较长的美国老报人,在退休以后喜欢写写讨论语文的随笔。他倒很惋惜,美国人以前惯用的一些典雅的法文字眼现在被粗俗不堪的美语取代了。他举两个例:以前大家闺秀很斯文地称男友为beau,现在不是毫无隐藏地叫boyfriend(男朋友),就是用更难听的my steady(我的老相好)。以前在社交场合稍有“失礼”的行动,就用法文faux pas一词掩饰过去;现在呢,老实不客气地说一声boo-boo、blooper或goof(等于中国话“闯了祸”或“出了纰漏”)。
拉丁语文中,另外一个有悠久传统和丰富文化遗产的西班牙文,因为中南美洲国家饱受北美老大哥的影响,也渐渐被美语渗透了。据说西班牙语虽然是谈情说爱或破口骂人的上好媒介,但是在科技方面和体育方面却相当欠缺。比方汽车用语:“刹车”(brakes),墨西哥人就叫los braques; “灭音器”(muffler),叫el muffle;上街用西班牙话找地方“停车”(parquear),也跟用英语park、香港话“泊车”,一样困难。中美几个国家出了不少有名的“棒球”(beisbol)好手,可以常常得到“安打”(un hit),甚至有被美国第一流职业“球队”(el tim)请去充当“游击手”(el shortstop)的。
战后波多黎各移民大批涌到纽约市来,聚居“西边上城”(Upper West Side)以至南布朗克司等区。他们之中老一辈的许多只会说西班牙语,有的还不识字;年轻的一代在街头巷尾说着一口破碎西班牙话掺杂美俚的混合语,叫做Spanglish(“西班英语”)。“西班英语”虽然给纽约市公民教育当局带来头痛的问题,但其中不乏轻松逗笑、多彩多姿的字词,而且随时变化、滋长、消灭,没有定型。
下面略举几个例,以见“西班英语”的一斑:
在美国这个大熔炉里,究竟是外国移民谋杀英文,还是移民后裔谋杀他们祖国的文字,这个官司也打不清。事实是,美国观光客跟着英语的扩散而足迹走遍全球;世界各国的生意人也抢着学一些“半瓶醋”的英语,用以招徕花旗主顾、赚些美金外汇。这样一来,谋杀英文成为家常便饭,防不胜防。好事者摭拾成集,言之曰“平白的宾文”(Splain Binglish),以示与“明白了畅的英文”(Plain English)有所不同。这里每一国只举一个代表:
意大利 西也纳(Siena)一所教堂张贴英文布告,禁止女扮男装的游客入内:Women Inside Men's Coats Will Not Be Admitted.(装在男人衣服里的女人不准入内。)
法国 一家逢迎外宾的餐馆特地用英文缮写菜单,即日菜式:Hen Fried with Butler(鸡丝生炒听差),原来是butter(牛油)打错了一个字母。
希腊 希腊人在美国以开平民化的小馆子驰名。雅典一家装潢典雅的餐馆有一味名菜叫Utmost of Chicken with Smashed Pot(破砂锅烧刮刮叫的鸡),大有我们“叫化鸡”的风味。其实smashed pot是mashed potato(马铃薯泥)的误植。
瑞士 一家尼姑开办的医院为了表示“悲天悯人”、“有教无类”的精神,在门口大书特书:The Nuns Here Harbor All Diseases And Have No Respect For Religion.(本院修女包庇各种疾病,所有宗教一概不理。)
丹麦 哥本哈根一家旅馆,每层楼为英语旅客安全起见,有醒目的标志:In Case of Fire, Open Window And Call for Help in A Seemly Manner.(如遇火警,请循规蹈矩、开窗呼救。)
德国 某大观光饭店管理人员深知美国游客不敢在外国随意饮水,发出英文通告,知照大家本饭店全部食水都是“经理检查过的”(Passed by the manager,意为“经理撒的尿”)。
香港 九龙尖沙咀时装店门前的英文招牌,上面注明请顾客到楼上去试样:Ladies Have Fits Upstairs.(太太们在楼上急得发疯。)这个笑话我收藏已久,当然现在不足为凭了。
话说回来,美国人并没有资格讥笑别人英文搞不通。第一,他们自己学外语的兴趣和能力都非常有限。第二,他们自己也不免“谋杀英文”——至少在英国人的眼中是这样的。英国18世纪喜剧作家谢理登(Richard Sheridan)曾经写过一位“马老伯夫人”(Mrs. Malaprop)的角色,她经常出言不慎、措词不当。从此以后,英文中就添了malapropism一字,代表措词的不当和语法的缠夹。
今年逝世的一位传奇性的好莱坞制片家高尔温就是有名的“马老伯先生”。许多令人绝倒的Goldwynisms(高尔温语录),据他自谦说多半是别人杜撰出来而归功于他的。其中传诵最久、已经成为美语中的经典名句的,是当他拒绝参加某项商业集团的计划时,他坚决声明说:
“Gentlemen, you can include me out! ”(请你们包括我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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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姆·高尔温出身波兰犹太人家,少时生活贫苦,十几岁只身来美闯天下。起先他当手套公司推销员。后来打进纽约新兴电影事业,以其精明干练,也会刁钻取巧,成为制片巨擘。
高尔温原姓高尔费施(Goldfish, “金鱼”),成名之后似嫌不雅,改为Goldwyn。老牌制片公司Metro-Goldwyn-Mayer(中译“米高梅”),一般以为他的大名居中,该是公司老板之一。其实他早先跟其他股东意见不合,一怒之下退出了组织。可是公司三头马车的名称已经注册,无法改动。高尔温后来另起炉灶,独力经营;他的姓氏依然高高列在“米高梅”招牌上。
一次下属对他有所请求,他厉声拒绝道:
“I can tell you in two words: Im-Possible! ”他把一个多音节的字impossible一分为二,说起来更为响亮有力。他如果多活几年,就可以用今天现成的流行语“No way! ” 不必拆字了。
他跟几个合股制片者闹翻了。左右对他说:“我们不是有verbal contrac(t口头合约)吗?”高尔温回道:
“A verbal contract is not worth the paper it's written on.”(口头合约等于一张废纸。)
高尔温自幼失学,说英语常闹笑话,但在电影取材和摄制方面,他却具有高级趣味和艺术眼光。他的片子如《咆哮山庄》(Wuthering Heights)等,都是根据文学名著改编的。他有意购买百老汇轰动一时的话剧Little Foxes的版权来拍电影。剧情是美国南方世家争夺遗产、尔虞我诈的故事。编剧顾问告诉他说,故事写得太caustic(刻薄),恐怕不容易讨好观众。高尔温回道:
“I don't care how costly, I'm going to film it.”(不管价钱多少,我也要拍它。)
山姆·高尔温(Samuel Goldwy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