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熟悉的麻木
活着本身,就是最大的奇迹。
——墨文·皮克,《吹玻璃的工匠》,1950年
人固有一死,但正因为此,我们才是幸运儿。大多数人根本就不会死去,因为他们压根就没有诞生。这些潜在的、没有出生的人,数量超过了阿拉伯大沙漠中的沙粒;他们本来可能活着与我们同列,但事实上却永远也没有机会见到一丝阳光。显然,在那些没有诞生的生灵中,会有比济慈更伟大的诗人、比牛顿更伟大的科学家。我们知道这些,是因为我们的DNA所允许的“可能存在的人”的数量,大大超过有机会出生的人。拥有这些罕见机会的幸运儿,就是你和我,就是生活在这世上的平淡无奇的人们。
伦理学家和神学家极其重视受孕的时刻,将此看作灵魂成为存在的时刻。如果你像我一样,不认可这种言论,你仍然必须将(你出生之前九个月的)某一特定的时刻,作为你个人命运中最具决定意义的时刻。在这一时刻,你的意识突然比一刹那之前具有了上万亿倍的可预知性。可以肯定,胚胎状态的你还需要克服许多困难。许多胎儿在母亲还没有意识到其存在时,就流产夭折了,而我们却有幸逃离了这种厄运。有些个体则更加幸运,比如同卵双胞胎(它们在受精之后就分离开了)。无论如何,在你个人回顾的时候,某一个特定精子穿过某一特定卵子膜的一瞬间,构成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奇迹时刻。曾阻止你降生为人的天文数字般的重重危机,在这一瞬间,降为了个位数字。
这种生命的彩票开始于我们受孕之前。你的父母需要相遇,在他们背后,还有四位祖父母和八位曾祖父母需要相遇,还有更多的曾曾曾祖父母——不知该追溯到哪里为止。戴斯蒙德·莫里斯(Desmond Morris)在其自传《陪伴动物的日子》(Animal Days,1979年)的开篇,这样引人入胜地追溯:
一切都始于拿破仑!如果不是拿破仑,我可能就不会坐在这里写这些文字了……是拿破仑在半岛战争中发射的一颗炮弹,轰掉了我的曾曾祖父詹姆斯·莫里斯的胳臂,从而改变了我们家族的整个历史进程。
莫里斯说他祖先被迫改变职业,对他产生了一系列连带影响,臻于顶峰的是莫里斯对博物学产生了兴趣。但莫里斯真的没有必要为此烦恼。这里面不只是“可能”而已。千真万确,他当然要把自己的存在归功于拿破仑——我和你也都是如此。拿破仑也没有必要非得轰掉詹姆斯·莫里斯的胳臂,才能决定小德斯蒙德的命运(以及你的和我的命运)。不仅是拿破仑,就是中世纪最卑微的农夫打一个喷嚏,也会影响某些事物,接着影响另一些事物,经过长长的链式传递,结果到达了你一个可能的祖先那里,使他最终没有成为你的祖先,而是成了另外一个人的祖先。我并没有在谈论“混沌理论”或“复杂性理论”,我只是在谈论因果关系的普通统计学。事实上,我们之存在所系的历史诸事件构成的细线,极其脆弱,吹弹可断。
哦,我王,同那些我们不知道的荏苒时光相比,人们目前在大地上的生活,就好比过堂之雀。冬天,万岁爷和将帅公卿端坐于殿堂。麻雀从一扇门飞进来,又从另一扇门飞出去,虽然鸟儿在殿堂之中的时候完全不接触冰雪风暴,但这样短暂的、平静的时刻转瞬即逝,鸟儿来自寒冬,又返回寒冬,消失在我王的视线中。人之生命与此仿佛,前不知古人,后不知来者。
——“可敬的”比德,《英吉利教会史》,731年
这是另一个我们幸运的方面。宇宙的古老超过一百亿年,在一个可与之相比的时间内,太阳将膨胀成一颗红巨星并且吞噬地球,而这百亿年中的每一个世纪,都已经担当过“当前的世纪”,或者将担当“当前的世纪”。
有趣的是,一些物理学家不喜欢“移动的现在”这一理念,他们视其为一种主观现象,在他们的方程式中找不到位置。但是,我现在要做一项主观论证。就我的感觉而言,现在,是在从过去移向未来,就像一盏聚光灯,正沿着一把巨大的时间标尺向前缓慢移动。我猜你的感觉也是这样。在聚光灯的后面是黑暗,是死亡的过去的黑暗,而前面又是不可预知的未来的黑暗。你所在的世纪,位于聚光灯下的概率,就好比你随手抛起一枚硬币,落地时恰好砸中了一只在从纽约到旧金山的路上爬行的蚂蚁一样——极其偶然。换句话说,你大有可能不是活在这个世纪。
尽管命途多舛,但你还是会注意到——事实上,你是活着的。已经被聚光灯光临过的人们,以及还没有被照到的人们,都不能阅读我的这一本书。而我能坐在这里写这本书,是同等幸运的。当你读到这本书的时候,也许我已经不在人世。事实上,我非常希望当你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已经死了——请不要误解我,我热爱生命,希望活得越久越好。但是,每一位作家都希望自己的作品拥有尽可能多的读者,而又因为将来的人口非常有可能超过今天的人口,所以我才希望你看我的书的时候,我已经死了。幽默地看,我只是在希望自己的书不要很快绝版。但是,我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我看到的是:我幸运地活着,你也幸运地活着。
我们生活的这颗行星,极其适合我们这种生物的生存:地球不冷、不热,沐浴着和煦的阳光,轻柔的流水;这颗行星温柔地自转,由青葱色和金黄色构成了一场丰收的节日盛宴。是的,地球上也有沙漠和贫民窟,也能找到饥饿、痛苦和不幸。但是,看一看地球的竞争者们!和大多数行星相比,我们的地球就是天堂!而且不管按照什么高标准,有些地方仍是天堂乐园。随机挑选一颗行星,能具有如此温柔的性情,其概率为几何?即使采用最乐观的计算,我们也是中了百万分之一的大奖!
设想:一艘遨游太空的飞船,里面装满了冷冻起来的沉睡旅客——他们远赴某一遥远星球,要做星际移民。飞船在执行一项拯救人类的凄凉使命,因为一颗彗星,就像引起恐龙灭绝的那颗彗星一样,正在不可阻挡地撞向地球。乘客们进入深度冷冻状态时,心知自己很难找到另外一颗宜生的行星。机会微乎其微,最多只有百万分之一,而且从一颗恒星飞往另一颗恒星需要几百年,这艘飞船凶多吉少,能找到一颗其乘客可以忍受的星球,就已经非常难得,更遑论安全的天上人间。
但是,请设想:自动驾驶飞船的这一趟漫漫旅程,运气好得简直不可思议。几百万年之后,飞船的确找到了一颗适合人类生存的星球——温度和地球相近,也沐浴着温暖的阳光,有新鲜的氧气和水。这些星际乘客——李伯们,跌跌撞撞地走进这光亮之中。经过一百万年的沉睡,他们来到了这样一颗全新的富饶星球,这葱翠的世界,气候温润、牧草繁茂、溪流潺潺、瀑布飞流,还满是各种各样的动物,突然飞奔冲入这片奇异的绿色乐园。我们的乘客心怀狂喜,目瞪口呆,蹒跚而行,几乎不敢相信这些不同寻常的感觉,或他们的好运气。
正如我说过的,这个故事需要太多的幸运,也许永远也不会发生。可是,这样的好运,难道不曾降临到你、我头上吗?我们不都是顶住了天文数字的重重逆境,从亿年沉睡中苏醒过来的吗?只不过,我们不是乘飞船来的,而是被生出来的。我们也不是突然地感知到这个世界,而是通过童年,逐渐熟悉了这一切。我们是缓慢地理解了我们的世界,而不是突然地发现了这颗星球,但这一事实并不应该减损它的奇妙性。
当然,我是在耍弄幸运的理念,把马车放到了马的前方。我们这类生命,生存在一颗温度、降水等等一切恰到好处的行星上,这并非偶然。如果这颗行星适合另外一类生物,那么进化到今天的生物,就不会是我们,而是它们。但是,我们作为人类中的一名名个体,仍然是洪福齐天、幸运之至!我们不仅仅乐享我们的这一颗行星,而且更加幸运的是,我们被恩赐了机会,在永闭双眼之前的短暂一生中,能去理解我们的眼睛为什么是睁开的、明亮的,以及它们为什么会看到这些。
我认为,这里有一句话,绝妙地回答了那些总是问“科学有什么用?”的小气鬼。据某一作者不明的“妙答”轶事,有人问迈克尔·法拉第:科学有什么用?法拉第回答:“先生,刚出生的婴儿有什么用?”法拉第(或本杰明·富兰克林,或其他科学家)认为:很明显,婴儿现在当然什么也干不了,但他未来的潜力无限。而我现在考虑,法拉第还另有弦外之音:如果生存的唯一目标就是——不断地工作,以便能继续活着,那么把孩子生到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意义?如果判断每一件事的标准都是“有用”——对活着有用,那么我们的生存,就面对着一个了无意义的循环。生活一定还另有价值。至少,生命中的一部分应该致力于那样一种有价值的生活,而不是不断地工作,以求不死而已。所以,我们才把纳税人的钱用于奖掖艺术,用于保护稀有动植物和精美的建筑。我们用这一条,就能回答一些鄙夫所说的“只有当野生大象和历史遗迹‘有利可图’时,才应该去保护它们”。而科学也是同样的。科学当然是有利可图的,也是有用的,但它还远远不止这些。
经过百亿年的沉睡,我们终于在这样一颗欣欣向荣的行星睁开了眼睛,置身色彩闪烁、生机勃勃的人间。但人生苦短,仅仅几十年之后,我们又要闭上眼睛。我们在阳光下度过的短短的一生中,如果能致力于了解宇宙的奥秘,知道我们为什么睁开眼睛,难道不是一种高贵的、开明的生活方式吗?当别人(经常!)问我“早晨何必还要起床?”的时候,我就是这样回答的。而反过来说,如果一个人,从生到死,都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要降生到这个世界,岂不惜哉痛哉?这样一想,难道你不会从床上蹦起来,迫不及待地重新开始认识世界,并乐于成为世界的一部分?
女诗人凯瑟琳·雷恩(Kathleen Raine)在剑桥大学学习自然科学,专攻生物学,当时她很年轻,爱情失意,肝肠寸断,于是便写诗安慰自己破碎的心:
天空对心灵那么熟悉,对爱那么接近。
他用明晰的语言,告诉我的灵魂:你所要的都已具备!
天上的云彩、风、涌动不息的大海和森林里的生灵,
和你同时诞生,这才是你的自然本性。
振奋精神,不要担忧,
要么在坟墓中沉睡,要么呼吸生命的空气,
和花朵和老虎一起尽情地享受世界。
——《激情》,1943年
生命中有一种习以为常的麻木、对平淡的冷漠以对,它迟钝了我们的感官,掩盖了生命的不可思议。对于我们这些略输文采、颇逊风骚的普通人,至少还是值得经常花费些时间,费力地摆脱这种麻木的。但是,怎样才能最有效地改掉童年起就逐渐养成的懒散习惯呢?我们不能真的飞到另外一颗行星上去,但是,如果我们换一种眼光来看待这个世界,就能享受恍然降临另一颗星球的感觉。有时候,我禁不住要利用玫瑰或蝴蝶这些简单的例子,但是,这一次,还是让我们直接降临陌生世界的深处,去切身体验吧。记得多年以前,我参加一位研究章鱼(及其近缘的鱿鱼和乌贼)的生物学家举办的讲座。他开始解释他对这些动物的迷恋。他说:“你看,它们是‘火星人’。你曾经观察过鱿鱼改变颜色吗?”
电视图像有时候被投影在发光二极管(LED)构成的巨型屏幕上。不同于荧光屏通过电子枪从荧屏的一端扫向另一端,LED屏幕是由一盏盏独自控制的小灯排列而成的阵列,每一盏小灯都能够独立地闪亮或关闭。从远处看,整个巨大方阵的变化,就形成了活动的图像。鱿鱼皮肤的结构就像LED屏幕,但它用的不是小灯,而是成千上万充满墨汁的小囊。每个墨囊都由纤细的肌肉控制,而神经系统又像牵木偶的线一样,连接着每一丝独立的肌肉。这样,鱿鱼的神经系统就可以控制每一个小墨囊的形状,从而让小墨囊或隐或现。
从理论上讲,如果你连线监控小墨囊的每个神经细胞,并通过电脑来实施电刺激,那么你就可以让鱿鱼的皮肤演出像查理·卓别林一样的电影!当然,鱿鱼不会干“放映电影”这种事,但它的大脑却能精确、快速地控制所有的神经,因此,鱿鱼的裸体表演依旧相当迷人:一波一波的色彩逐个滑过它的皮肤表面,好像快放影片中的云彩、旋涡和涟漪,在活的屏幕上你追我赶。鱿鱼迅速地用信号表达着自己变幻的情绪:一秒钟前还是深棕色,转眼就变得像幽灵一般苍白,迅速地变幻交织各种点、线构成的图案。和鱿鱼的变色相比,变色龙的把戏只是业余水平。
美国神经生物学家威廉·卡尔文(William Calvin)是一位当下仍在努力思考“思考本身究竟是什么”的专家。他像许多前人一样,强调这样一种理念:思维活动的发生,并非局限在大脑中某一个固定的位置,而是来自大脑皮层上不断变幻的活动模式,大脑单元不断地征募邻近的单元,形成群落,构成同样的想法;它们同进行其他思考的争鸣群落,开展达尔文式的竞争。我们看不到这些变幻的模式,但是假如神经元活跃的时候会亮起小灯的话,我们大约就会看到这些模式。我意识到,大脑皮层的变化可能会像鱿鱼的表皮一样变化。鱿鱼是用皮肤来思考的吗?当一只鱿鱼突然改变其颜色模式的时候,我们认为鱿鱼是在演示一种情绪变化,向另一只鱿鱼发出信号。例如,颜色变化可能宣告一只鱿鱼从攻击性情绪转为畏惧情绪。
当然,我们很自然地设想:情绪变化发生在鱿鱼的大脑中,然后导致皮肤色彩的变化,对外可见地播放其内心思想,以服务于沟通的目的。我要追加的幻想是:鱿鱼的思想如果只能驻留在皮肤上。如果鱿鱼用皮肤来思考,那就会比我的同行认识到的更像“火星人”。即便这样的假设太过牵强(的确),但鱿鱼皮肤表面涟漪般的色彩变幻,仍然让我们感到真是匪夷所思,从而将我们从习以为常的麻木中惊醒!
实际上,鱿鱼并不是我们经常见到的唯一一种“火星人”。请想一想那些面貌古怪的深海鱼类,想一想尘螨,如果它们不是那样微小的话,模样一定更加吓人;再想一想姥鲨,更吓人。的确,再想一想变色龙,它们的舌头可以弹出来、眼睛可以上下左右转动、身体冰冷、步态缓慢。或者,我们观察自己的体内、观察构成我们自己身体的细胞们,也同样能够有效地领会“另一世界的奇异”。细胞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液囊,它其中充满了固体结构,是一个由复杂的、折叠膜包裹构成的迷宫。一个人的身体内大约有一百万亿个细胞,这些细胞中的膜结构铺展开来,可以覆盖80多公顷的土地,相当于一片颇具规模的农场。
那所有这些膜是干什么的呢?——它们看起来好像是细胞的填充物,但它们并不只起这种作用。这些折叠起来的膜,大部分是化学物质的“生产线”,由移动的传送带构成了成百上千个级联,每一个级联间用精确的生产顺序,通向下一个级联工序,整个过程被快速转动的化学齿轮所驱动。一种有9个齿的化学齿轮,称为三羧酸循环,主要作用就是为我们的身体制造能量。它的运转速度达到每秒100转,每个细胞中都存在上千个这种化学齿轮。这种特殊的化学齿轮住在线粒体中。微小的线粒体,像细菌一样在我们的细胞中独立繁殖。我们将看到,现在已经公认,线粒体,以及细胞中生命所必需的其他结构,不仅类似于细菌,而且直接演化自祖先细菌;它们在十亿年前放弃自由,进入原始细胞内。我们的身体相当于一座由细胞构成的城市,而每一颗细胞是一座由细菌构成的小镇,所以你就是一个由细菌构成的超级大都市。我不知道这是否会把你从麻木中惊醒?
显微镜帮助我们的头脑窥探细胞膜中那些奇异的通道,就如同望远镜带我们降临遥远的星系。但是,另一种摆脱麻木的方法,那就是追溯既往,用地质学家的时间概念,去考察远在人类诞生之前的地质时代。我们捡起一块三叶虫化石,课本告诉我们,它至少已有5亿年的历史。我们不能理解这样漫长的时间,但是,我们好奇若渴,愉快地渴望尝试理解这些。我们的大脑虽然已经进化得能够理解我们一生中的时间尺度:秒、分、时、天、年,甚至还有世纪等,可是对于一千年以上的时间,我们就感到脊柱发凉了。荷马神话史诗,希腊诸神宙斯、阿波罗、狞猎女神阿尔特弥斯的事迹,犹太英雄亚伯拉罕、摩西和大卫,还有他们令人敬畏的神耶和华,古埃及人和他们的太阳神拉(Ra):这些启示了诗人的灵感,带给我们思接千载、悄然动容的心颤感受。我们好像透过奇异的迷雾,看到了陌生古代回荡的形象。但是,在我们的三叶虫化石的时间尺度上,这些自诩为远古的存在,充其量宛如昨天。
关于深邃的时间,人们曾经发明过很多戏剧性的表达形式,我在这里将尝试另一种形式。让我们在一张纸上写下一年的历史。这不可能写得十分详细,只能像每年12月31日报纸上的“年度大事回顾”那样写一个轮廓,每个月只有几行字。再用另一张纸写前一年,只记录那一年所发生的主要事情,每年写一张纸,以此类推一直写下去,然后把这些纸装订成书,标上数字。就如吉本(Edward Gibbon)在1776—1788年间所著的《罗马帝国衰亡史》(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内容跨越了约一千三百年,共6卷,每卷约500页。吉本的编史,就和我们谈论的回溯步伐差不多。
又一本讨厌的、厚重的大部头,您总是草草成文、草草成文、草草成文吗,吉本先生?
——威廉·亨利(William Henry),
格鲁塞斯特一世公爵,1829年
这句话我摘自精美的《牛津引语大辞典》(The Oxford Dictionary of Quotations,1992年)。这部辞典本身就是一本可恶的大部头,像一块顶门用的四方砖头,其厚度大约能把我们带回伊丽莎白一世女王的时代。我们有一把近似的衡量时间的标尺——10厘米厚的书籍可以记录一千年的历史。建立自己的衡量标准之后,我们再返回地质学深邃时间的陌生世界。我们先把记录着最近历史的那本书平放到地上,然后在上面叠上更早时代的一本书,以此类推。站在这一堆书的前面,我们本身就可以作一把活标尺。如果我们要读到耶稣的话,我们就得定位在地面以上20厘米的高度,也就是我们脚踝略上的位置。
一位著名考古学家挖掘出一位青铜时代的武士,头戴的面罩保存完好。考古学家狂喜地惊呼:“我正在凝视阿伽门农的脸庞!”他的眼光穿透传说中的古代,语调中充满了对古代的诗性敬畏。而要想在我们的书梯上寻找阿伽门农,你就得俯身搜寻小腿一半的高度。离那里不远,还可以找到佩特拉(玫瑰色的古城Petra,犹如半阙的时光一样古老)、万王之王奥西曼提斯(“且看朕之功业,天公敢不惧乎?”),以及古代世界谜一样的奇迹:巴比伦空中花园。而迦勒底人(Chaldees)的吾珥城(Ur)、传奇英雄吉尔加美什(Gilgamesh)的乌鲁克城(Uruk),时间还要稍早一些,所以你得在略高于你的膝盖的地方,才能找到他们建国的历史。按照17世纪大主教詹姆斯·乌舍(James Ussher)的说法,这前后是最古老的日期——因为这位主教计算出公元前4004年是创造亚当和夏娃的时间。
客自海外归,曾见沙漠古国,有石像半毁,唯余巨腿蹲立沙砾间。像头旁落,半遭沙埋,但人面依然可畏,那冷笑,那发号施令的高傲,足见雕匠看透了主人的内心,才把那石头刻得神情惟肖,而刻像的手和像主的心早成灰烬。像座上大字在目:“吾乃万王之王是也,盖世功业,敢叫天公折服!”此外无一物,但见废墟周围,寂寞平沙空莽莽,伸向荒凉的四方。
驯服火是我们人类历史上极其重大的进展,技术大多从其中衍生而出。那么,记录这一史诗性发现的那一页,位于我们这摞书中的什么位置呢?如果你记得包含全部有记载之历史的书堆,正好可以让你舒服地坐下,那么,驯服火的年代会让你大吃一惊。考古踪迹告诉我们,火是由我们的直立人祖先发现的;虽然我们不知道他们是自己生的火,还是将火种带回来使用的,但至少在50万年前,他们就已经开始用火。所以要在我们的类比书梯中寻找“用火”的记录,你至少得攀登到超过自由女神的高度。这个高度令人晕眩,而人们最早提到传说中的盗火者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却不过是在稍低于我们的膝盖的地方。如果你要读到露西和我们在非洲更新纪的灵长动物远祖,你攀爬的高度,势必超过任何一座芝加哥市的高楼!至于我们和黑猩猩之共同祖先的传记,可能又比这个高度还高两倍。
然而,我们刚刚开始追溯到三叶虫的探险。那么,这些书究竟要摞多么高,才能找到记载着(尽管相当不精确)这一只三叶虫在寒武纪浅海里诞生和死亡的那一页呢?答案是——56千米。我们不习惯和这样的高度打交道,因为珠穆朗玛峰的海拔也不到9千米。如果放倒那堆书架起的天梯,铺在地上,或许可以帮我们感受到三叶虫年代的久远。请设想一条书籍构成的天路,长度三倍于纽约曼哈顿岛的长度,而且塞满了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那样的大部头,每页纸只记录一年的历史。要读到三叶虫时代,真要比读完国会图书馆的1400万册藏书还要辛苦。即便如此,和地球生命本身的年纪相比,三叶虫还算是很年轻的。第一个生命(也就是三叶虫、细菌和我们人类的共同祖先)的古老的化学生活,记录在我们想象的史诗的第一卷,也就是我们的这条马拉松一般的书架的尽头。整条书架的长度将从伦敦延伸到苏格兰边界,或者从亚得里亚海穿过希腊,到达爱琴海。
或许,这样的距离感仍然不够真实。我们用类推思维的艺术处理庞大数字时,应该注意不能超过一般人领会的限度。如果超过,那么类比本身也就像真实情况一样,令人难以领会了。如果去史书中追溯你的由来,但这条“书籍构成的天路”却是从罗马到威尼斯那么长,这就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很难理解了,就好比让人面对一个“40亿年”的单调数字一样。于是,前人还曾使用过另外一种方法:尽量张开双臂,用左手指尖表示生命的起源,用右手指尖表示今天。那么从左手指尖经过身体、再到达右边的肩膀,生命形式都停留在细菌阶段。多细胞无脊椎动物在你的右手肘部繁荣起来,恐龙在掌心位置出现,在手指最末端关节处灭绝。智人(Homo sapiens)和我们的前辈直立人(Homo erectus)的历史,位于指甲刀能剪到的最深处。至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至于苏美尔人、巴比伦人、犹太人的老祖、法老的王朝、罗马军团、基督教的教父、米提亚人和波斯人永恒的律法,至于特洛伊人和希腊人、海伦和阿喀琉斯、阿伽门农之死,至于拿破仑和希特勒、甲壳虫乐队和比尔·克林顿,他们和所有知道他们的人——只要用指甲锉轻轻一锉,就会飞付尘灰。
穷人们很快被忘记
他们数量多过活人,但他们在哪里埋骨?
每个活人的背后,都有一百万死者。
没有人看到他们撒落在大地上的骨灰。
那层骨灰是如此的厚重,连空气也无法通过,
没有缝隙,风也通不过,雨也没法落。
地球就是一片灰尘的云,是骨头构成的土壤,
连我们的遗骸,都无法容着。
——撒切尔雷·西特薇儿,《阿伽门农之墓》,1933年
虽然不太重要,但西特薇儿的第三行诗不够准确。据估计,在所有曾经活过的人中,现在活着的人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这反映出了指数增长的力量)。如果我们按传代数,而不是按个体数来考虑,特别是当我们超越人类,追溯生命的肇始,西特薇儿的感情就有了一种新的力量。假设从5亿多年前第一个多细胞生命绽放开始,我们母系祖先的每一只个体,都倒下来死在其母亲的坟墓上,最终变成化石,就像特洛伊城一样被层层掩埋。再假设每一块化石在这一系列地层中都被压制成1厘米厚的饼,那么,为了容纳不断步其后尘的化石,我们需要这岩层有多厚呢?答案是需要有大约1000千米厚的岩石——这大概是地壳厚度的10倍。
美国大峡谷的岩层,从最深处到最浅处,基本覆盖了我们现在谈论的历史,然而,其厚度只有约1.6千米。如果构成大峡谷地层的都是化石,而不是化石们之间的岩石,这么厚的空间也只够容纳全部列祖列宗的化石的1/600。这个计算将帮助我们正确地应对原教旨主义者主张的找到化石渐变的“连续”系列,才会接受进化的事实这种观点。很简单,地球上的岩石绝对没有地方去容纳这么多的遗骸,降低几个数量级也不行。不管你从哪个方面来看,都只有极少部分的生物能够有幸成为化石。正如我以前说过的,我认为那是一种荣耀。
逝去的生命数量,大大超过能活下来的生命的数量。黑夜的时间,大大超过白昼的长度,而谁知道哪里是等分点?每个小时加合起来组成当前的时代,一刻也不停留。我们搞不清楚,人中翘楚是否都为人所知?或者说除了在已知时光中被记住的一时豪杰,是否曾经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托马斯·布朗,《瓮葬》,165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