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富家男孩(5)
一方面,缴纳过两笔遗产税,很快又要在六个孩子之间瓜分,家族遗产已经算不得一笔显赫的财富了。安森发现,几个最小的妹妹们谈起二十年前还不“存在”的几个家族时,竟流露出相当尊敬的意味。非但他自己的那种优越感没有影响到她们,相反,有时她们甚至还显出些俗气的势利劲儿。另一方面,这将是他们在康涅狄格的庄园里度过的最后一个夏天了,反对这项传统的声浪很大:“谁愿意闷在那个死气沉沉的老镇子上,白白浪费掉一年里最好的几个月?”他不得已让步了,同意秋天就把房子挂牌出售,等到来年夏天,他们就去威斯切斯特郡[16]租一个小一些的地方。相对于他父亲“奢华的简朴”的理念,这显然是一种退步。他虽然做出了让步,却也为之恼怒:母亲还在世时,他几乎每隔一周就要过去度个周末,哪怕是最热闹的夏天也不例外。
然而,他自己也身处这场改变之中,强烈的生存本能让他早在二十来岁的年纪就抽身退步,远离了这无望的有闲阶层的葬礼。他并没有看透情势,仍旧认为这个社会还有其准则与规范。可惜,并不存在准则。在纽约这座城市里,就连是否曾有过真正的准则都值得怀疑。很少还有人能通过努力奋斗而成功进入某个特定的阶层,就算有,他最终也只会发现,这个社会早已濒临瘫痪——又或者,更令人惊惧的是,他们曾远远避开的波希米亚群落如今已高踞在这一阶层之上。
二十九岁时,安森最担忧的便是自己日益增长的孤独感。现在,他已经打定主意永不结婚。作为伴郎或迎宾员,他参加过的婚礼不计其数——他家里有一个抽屉,塞满了各场婚礼上用的正式领结,有的代表撑不过一年的浪漫,有的代表从他生活中彻底消失的夫妻们。还有那些礼物,围巾扣、金领夹、袖扣,来自整整一代的新郎,都被扔进他的衣饰盒里,最终不知去向。随着一场又一场的婚礼,他越来越难以设想自己站在新郎位置上的情形。他向每一桩婚姻送上衷心的祝福,却无法对自己的抱有信心。
临近三十岁,眼看婚姻侵蚀着他的友情,他变得格外沮丧,最近更是如此。人们成群地淡出、消失,显露出失联的势头。他在自己的校友身上投入了最多的时间和感情,可他们也正是所有人里消失得最快的。他们大多深陷家庭藩篱,有两个死了,一个移居国外,一个在好莱坞写分镜头剧本,那些电影安森一部不落全都看了。
无论如何,大多数人都是踏踏实实的上班族,闲暇时出没于某个乡间俱乐部,而且有了自己复杂的家庭生活。正是他们让安森感受到了最大的失落。
刚结婚时,他们全都需要他:他就他们微薄的收入提出建议,打消他们关于能不能在两居室带浴室的房子里多添一个小宝宝的顾虑,更重要的是,他代表着外面的广阔世界。可是现在,捉襟见肘的经济状况早已过去,满心期待的孩子已经成了欢乐家庭中的一员。他们还是很乐意看到老安森,会为了见他而精心打扮,试图展现出他们如今的分量,对自己遇到的麻烦却避而不谈。他们不再需要他了。
在他三十岁生日的前几周里,最后一位亲密的老朋友也结婚了。安森照例担当伴郎的角色,照例送上一套银茶具,照例把新人送上“荷马号”邮轮道别。这是五月一个炎热的周五下午,步行离开码头时,他意识到,周末休盘已经开始,直到下周一早晨,他都无事可做。
“去哪里呢?”他琢磨着。
耶鲁俱乐部,当然了。打桥牌,直到晚餐开始,然后在某人房间里喝上四五杯新鲜调制的鸡尾酒,度过愉快而混乱的一个晚上。很遗憾,今天下午的这位新郎不能一起了——他们总能让这样的夜晚过得热热闹闹,他们懂得怎么和女人搭讪,懂得该怎么摆脱她们,怎么根据他们明智的享乐主义标准评估她们的价值。聚会是个调节器——你们把合适的姑娘带到合适的地方,为得到的消遣付账,不多也不少;你稍稍多喝一点,不太过分,等到早晨,找个合适的时机站起身来,说你得回家了。你躲开了大学里的男孩、蹭吃混喝的人、未来的婚约、争斗纠缠、多愁善感,以及一切轻率之举。这就是行事之道。除此以外,全都多余。
天亮后你绝不会太过懊恼,因为没有做任何决定。可要是出了格,你心里会有点乱,一言不发地戒上几天酒,直等到渐渐累积的无聊与烦躁推着你走进另一场聚会。
耶鲁俱乐部的大厅里没什么人。酒吧里,三个非常年轻的毕业生抬头看了他一眼,又漠不关心地飞快低下头去。
“你好啊,奥斯卡。”他对酒保说,“卡荷尔先生今天下午来了吗?”
“卡荷尔先生去纽黑文了。”
“哦……是有什么事吗?”
“去看球赛。很多人都去了。”
安森又看了一眼大厅,考虑片刻,便走出门,往第五大道去了。在某个他已经差不多五年没进去过的俱乐部里,一个灰白头发、眼泛水光的男人坐在落地窗边盯着他。安森迅速转开视线。那男人坐在那里,茫然无望,高傲孤寂,让他难受。他停下脚步,转身到四十七街,往提克·沃登家走去。提克和妻子一度是安森最亲近的朋友,和多莉·卡尔格还在一起时他们常常到他家去。但提克染上了酗酒的毛病,他妻子公开说是安森带坏了他。这话被添油加醋传到了安森耳里——最后虽然都弄清楚了,但那种微妙的亲密感已经不复存在,再也没能挽回。
“沃登先生在家吗?”他问。
“他们到乡下去了。”
他始料未及,颇受打击。他们去乡下了,可他却一无所知。若是两年前,他会清清楚楚地知道具体日期、时间,赶在他们出发前过来喝上一杯,同时开始计划他的首次乡间拜访。可如今,他们不声不响就走了。
安森看了看表,考虑和家人一起过个周末,可唯一的一趟火车是本地线路,要冒着高温忍受三个小时的颠簸。况且明天也得待在乡下,还有礼拜天。他才没兴趣和乖巧礼貌的大学生玩入门级桥牌,或是晚饭后到某个路边旅馆里跳舞——事实上,这种小小的娱乐是他父亲曾经过分看重并大加赞赏的。
“噢,不……”他对自己说,“不。”
他是个庄重高贵的年轻人,令人一见难忘,现在是有些发福,但除此以外,从他身上看不出丝毫放浪的痕迹。他原本可能成为某个领域——有时你很肯定那和上流社会无关,有时又觉得再无其他可能——的大人物,比如在法律或宗教方面。他在四十七街一栋公寓房前的人行道上呆立了几分钟,在他的生命中,这大概还是头一次觉得无事可做。
很快,他匆匆沿着第五大道走开去,仿佛刚刚记起还有个重要的约会。我们和犬类少有相似之处,而需要掩饰恰恰是其中之一。我想象着那天的安森,作为一个有教养的人,在熟悉的后门处吃了闭门羹,他的举止堪称典范。他打算去找尼克。尼克以前是当红的调酒师,一切私人舞会都离不了他,如今受雇于广场酒店,专管在酒店那迷宫般的酒窖里冰镇无酒精香槟。
“尼克,”他说,“到底怎么回事?”
“厌了。”
“帮我调杯柠檬威士忌。”安森隔着柜台递过去一品脱瓶装酒,“尼克,女孩们都不一样了。我在布鲁克林有个小女朋友,上周她结婚了,一个字都没跟我说。”
“这是真的?哈哈哈,”尼克端出了他的外交辞令,“没把你当回事儿啊。”
“毫无疑问。”安森说,“头一晚我还跟她出去来着。”
“哈哈哈,”尼克说,“哈哈哈!”
“你还记得那场婚礼吗,尼克?在温泉城,我让服务生和乐手一起唱《天佑吾王》[17]那次?”
“那是在哪儿来着,亨特先生?”尼克努力回忆,“我记得好像是——”
“他们第二次跑来要小费时,我就在奇怪,我到底给了他们多少钱。”安森接着说道。
“我记得,好像是在特仑霍姆先生的婚礼上。”
“不认识他。”安森断然说。他被冒犯了,自己的回忆录里竟然横插进一个陌生名字。尼克察觉到了。
“不——哦,不是——”他改口道,“我该记得的,是你的一位朋友——布里金斯……贝克——”
“比克尔·贝克。”安森应声道,“婚礼后他们把我抬进一口棺材里,盖上鲜花拉了出去。”
“哈哈哈,”尼克说,“哈哈哈。”
没多久,尼克就没兴趣再陪着他扮演老管家了。安森上楼回到大堂,四下打量,先是看到柜台前的陌生伙计,然后是一朵上午婚礼留下来的花,斜挂在一只黄铜痰盂的沿口。他走出门,迎着血红的夕阳慢慢穿过哥伦布圆形广场。猛然间,又转身折回广场酒店,钻进电话间里。
后来他说,那天下午他给我打了三通电话,尝试联系了所有可能在纽约的人,多年没见的男人或者女孩,其中包括一个大学时认识的人体模特,就连记在他通讯本上的电话号码都褪了色,总机说,连那个分区号都不存在了。最后,他开始往乡下打电话,可最让人失望的是,到头来也只跟一些明显是管家或女仆的人说上了几句话。某某出门了,骑马去了,游泳去了,打高尔夫球去了,上周出海去欧洲了。我能跟谁聊聊电话?
他得独自度过这个夜晚,这简直无法忍受——当孤独被强加而来时,诸如“规划一番好好享受悠闲的私人空间”这种念头根本毫无吸引力可言。有一种女人总是在的,不巧他认识的那些这会儿都失去了踪迹,而在纽约城里,他绝不可能跑到某个专门的营业场所找个陌生女人过一夜——事关体面与机密性,要是在个陌生城市,作为临时出差途中的消遣,他会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