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故事001:我穿墙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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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特写(5)

“无疑是噩梦。”他醒来写道。阿乙始终觉得,自己并无文学天分可言,“燃烧的文学激情来自持续焦虑带来的惩罚”,离开瑞昌定居北京,依靠的是“傻逼式的勇气以及狗屎运气”。

但在王小山看来,阿乙有着充足的文学天分,他的焦虑和悲观,来自小镇青年无法摆脱的不自信。“我特别明白这种状态,我们这些小地方出来的人,到了四十岁依然不自信,哪怕混得再好,不自信渐渐没了,自信的东西还是很少。”这是阿乙,也是所有小镇文学青年的羁绊,也许需要时间来解决。

自2004年来到北京,阿乙换了好几次工作。他在报纸做过体育编辑,在杂志担任过文学编辑,还去一家出版社干了不到一年。所有这些工作到最后似乎都是为了写作而存在。然后他得了一场大病。2012年,他决定辞职,在家专事写作,每月靠着前几年的积蓄和几本书的版税过日子。“现在的收入与工作时相比,好像也没怎么下降。”他说,“我愿意继续在家待着”。

王小山曾担心名气会给阿乙带来压力。但他最后发现,“真正的作家是纯净的,而阿乙是纯之又纯的写作者”。

在2009年的一篇随笔中,阿乙描述了他生病之后某个无聊的一天。他拿到了一份体检报告,打算看场电影,闲逛之中到了一家书店。“写作是我修炼到今天几乎唯一的理想。”阿乙写道,“我曾以为我喜欢打仗,喜欢体育,喜欢新闻,最终发现还是喜欢写作。”

2015年,阿乙获得纽约书展的邀请,于5月份第一次前往纽约。阿乙还上了艾国柱在洪一乡发过的愿:去纽约,去人类的首都。

离行程还有几个月,父亲艾宏松病了。这是父亲近年第二次重病,上次是五年前,艾宏松洗澡时中风,偏瘫在床。他握住矿泉水瓶,左手捉住右手腕,在胸前旋转出圆圈,在锻炼中等待康复。病中有一天,他从身上取出一张纸,上面是自己用左手写的诗:“雨困郊原草木慌,东篱野菊独梳妆。何当借得秋风劲,洗净烦愁一色黄。”

艾宏松羞惭地告诉儿子,自己想打印出来,寄到一家诗词杂志。作家阿乙这才想起父亲衣柜上画过的画,以及家里早年被老鼠咬坏的《诗刊》,他终于确信,父亲也曾是一名“强悍的文学青年”。

小学时,艾国柱给上海的《小主人报》投过一篇几百字的文摘稿,题为“汉字知多少”。这是写作带给他的第一次欢喜。第二次就是转眼八年后,艾国柱在洪一乡派出所做警员,给县报写了破案通讯,六七百个字,标题他至今仍记得清楚:“山庙老尼遭奇辱,民警神勇破奇案”。

两个乌托邦人

文_李鱼

赛斯·罗伯茨(Seth Roberts)是我认识的第一个有维基百科页面的人类,他的页面最后一次更新定格在今年(2015)4月26号,加州晴空万里。直到他死后,我才开始正正经经认识他。他的教授头衔、他的博客、他New York Times榜上有名的畅销书,还有种种骨骼精奇、不管不顾的事迹。

我纳闷一个研究人类幸福的心理学家为何过上了社会传统价值观中离幸福最远的生活——他终生未婚,不养狗,每两天吃一顿正餐。其中这最后一点更让我难以接受。毕竟五道口号称宇宙中心,每每华灯初上时分,再孤独的人也被熏得留恋人间烟火。

可见赛斯的确是个奇葩。这份真相并不需要借助读心术就能领悟——他中年已过,辞掉UC Berkeley终身教职搬到北京,一口气买下五台空气净化器。后来日子正常前行,他偶然发现中华美食的博大精深,此情一往而深。但随之而来的将近五年里,赛斯的中文始终也没能突破“这个粥多少钱”的水平。以此中文,恐怕也没有太多惊心动魄的剧情可以在帝都展开。

而我在他追悼会上的使命,就是复述赛斯·罗伯茨人生中这最后一截。

追悼会在伯克利市班克罗夫特酒店进行,大宴会厅窗明几净,装点着新鲜百合。来宾中包括赛斯的母亲、妹妹,以及各路友人。既有西装领带的,也有仔裤球鞋的,总共坐满六张圆桌。没有人特意穿黑色。服务生在旁供应冰镇巴黎水或香槟,壁炉旁的长桌上体贴地摆了火腿、奶酪与新鲜草莓。

我迟到了,走进大宴会厅,怀着考试前夜的提心吊胆站上讲台,用英文问好。听众们纷纷鼓掌,我看见整扇落地窗边,加州阳光洒满百合的花瓣。

赛斯是在奥运会那年辞掉终身教职搬到北京的。他没有家眷,行李大约也不太多。同年秋天,他正式加入一所中国知名大学的心理系。这所大学在上世纪20年代原本成立过心理系,后经院系调整,并入兄弟学校。又因“文化大革命”对“唯心主义”的抨击,一时无法复建。在这期间,国际心理学界已形成科学的研究体系,四名心理学家荣膺诺贝尔经济学、生理学或医学奖。

赛斯·罗伯茨以知名国际学者的身份受到邀请,参与重建心理学系。他的照片挂在电梯门斜对面的墙上,在其他老师之中格外显眼——白人,蓝色眼珠,有点皱的格子衬衫,眼神明亮。走廊里不过六个房间,最大的作为教室,旁边便是赛斯的办公室。后来大家发现他几乎从来不去办公室,于是征得同意后改作了实验室组会的场地。

赛斯执教大一新生的《现代心理学前沿问题选讲》课程,第一份作业要求所有人自制一张名片写上中英文名、拼音和兴趣爱好。关于最后一项,大部分学生填上了自己儿时被父母送去的周末培训班名称,有“小提琴”、“国画”、“跆拳道”等。

赛思蹩脚地试图根据拼音点名,迎来一阵友好的哄笑。他说话轻而慢,停顿的时间似乎都用来喘气与思考,偶尔写些板书,一节课就过去。每堂课的末尾,他像洗牌一样从名片堆里抽出两三个人同他共进晚餐,被抽中的总是既兴奋、又紧张。

我是赛斯的第三届学生,听说他从第四届往后已经不满足于请学生在各大食堂的顶层零点,转而奔赴五道口开拓广阔新天地。

哪怕在他的请客地点仍流转于学校食堂时,这顿晚饭也总是值得期待的。与我们预料的相反,赛斯才是一直发问的那个,例如“想吃什么菜”、“为什么要读心理学”、“上大学感觉如何”。我们还等着他发表人生真谛,而他只是想知道我们喜欢葱油饼还是米饭。

第一个人说米饭,后面的也就跟着米饭了。我们转向更难的问题。为什么学心理?我不清楚其他领域的教授是否也会乐此不疲地打听动机,但心理系一直如此。或许他们相信学心理的志向会比学经济管理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来得更加离奇,因此有额外解释的必要与乐趣。

赛斯后来才知道,班上一半以上的学生是接受了调剂——在中国的高考制度下,要想确保被这所知名大学录取,五个志愿里总得有一个保底的,而心理学便肩负了这个重任。剩下的人中,有些想当心理医生(治别人或自己的病),有些奔着学读心术,有些则是兜兜转转实在看其他专业都没什么意思。他们把心理学填在首位,毫无意外地入选。

而赛斯呢,大家自然而然地问起。他自波特兰里德学院心理系本科,成为布朗大学博士,直至全美专业排名第一的加州伯克利大学终身教授,然后一待就是三十年。

他的回答很简单:因为从小就想当科学家,而心理学是科学中最有意思的一门。

同桌人吃着香辣烤鱼、干煸豆角和白米饭,似懂非懂地点头同意。

在他的课上,学生们被要求观察校园现象,然后设计自己的实验。经全班匿名投票后,其中一项关于群体从众倾向的研究在第六教学楼的电梯内展开。上课前的早高峰,近十名学生挤到电梯里,一齐背朝电梯门,费力憋住笑。走廊中留守的观察员负责记录陌生人走进电梯后是否转身。

实验的结果令人失望,他们没能重复出索罗门·阿希(Solomon E. Asch)于1956年发表的经典结果。当年,这位社会心理学家邀请123位男性来到实验室进行“视觉辨别”任务:从三条线段中选出最短的一条。答案是非常明显的,可在心理学家假扮的“同伙”的影响下——他们会首先给出错误答案,留被试(编注:被试,指心理学实验中接受实验的对象)最后一个发言,超过三分之一的人选择从众,也给出了错误答案。

可在赛斯学生们的实验中,苦守的近半小时里,甚至没有一个陌生人因“从众”而转身背对电梯门——大部分人在门开的当下就满脸讶异、快步走向楼梯间了。后来学生在分组反思失败的实验时,将原因归结为自己“笑点过低、吓跑了被试”。赛斯沉吟片刻,接受了这个解释。

学期过半,他布置的阅读材料是The Man Who Would Be Queen,介绍了同性恋取向的生理基础。事前赛斯曾被友好的同事告知,大部分中国人对同性恋者尚持有从回避到反感不等的消极态度,所以他有些意外这本书在学生中引起了相当热烈的讨论——对于大一新生而言,明目张胆的恋爱无疑是新晋特权,而同性恋情更是在一系列网络流行词的攻势下成为了时髦话题。有学生甚至在看完书后去工体北路的酒吧猎奇,将身着红裙、肩披长发的男人背影以及出租车司机如何停下又驶离都原原本本写进了报告中。对于他的阅读材料,学生们并未完全记住基因、激素和神经递质如何造就了人们各异的性取向,正如人人不同的长相一样,但他们大多都赞同,接纳真实的自己属于勇敢的行为,值得敬佩。后来有人将毕业论文定题于此。

关于赛斯个人感情经历的讨论大约也是从那时开始的。起因是他在黑板上留下自己的邮箱,@符号前的字母拆开来,赫然写着“两个乌托邦人”。可除了他本人,那另外一个乌托邦人是谁呢?

赛斯终身未婚,没有已知的绯闻,也不像藏着秘密情人。在两节大课的课间,学生们用中文推测,或许他曾经爱而未得,要么得到却失去了,最后成为孤家寡人。大家表情上一致的遗憾,几乎如同看到了自己精心设计却惨遭失败的实验。孤独不一定是可耻的,但应该蛮可怜的——潜台词里是这样一种观点:两个人老去总好过一个人。

好奇的学生于是结队去拜访他。为了更清楚地演示实验装置,赛斯把office hour的举办地改到了自己家中——教工宿舍顶层的两居室。屋里温度比楼道暖和了不少,刚爬完六层的学生气喘吁吁。赛斯指指书房的藤椅,示意他们可以把大衣搭上去。

客厅中三面白墙,还有一面贴满汉字卡片,宋体字上顶着拼音,少数被他做了笔记。贴墙放着三台体重秤,方圆各异,五彩斑斓。墙角是一台踏步机,支架用来固定他的笔记本电脑,后方窗台还摆了酸奶机和实验用的发酵茶叶。房间中仅有的装饰是饮水机机箱侧面用透明胶带固定的一只小小的红色中国结,看样子是谁赠送的礼物。赛斯穿着厚袜子在地板上走来走去——他公寓中的景象基本多年未变,除了不断添置的空气净化器。

学生们早已熟读他的代表作,一篇发表于《行为与脑科学》(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杂志上的文章《自我实验作为研究灵感来源:关于睡眠、心情、健康与体重的十例》(“Self-experimentation as a source of new ideas: Ten examples about sleep, mood, health and weight”)。这本杂志在学界广受认可,影响因子常年徘徊在二十上下,在行为科学的近五十种期刊中排名第一,在神经科学的二百四十余种期刊中也位列前三。

在赛斯长达十二年的实验中,被试总共只有一个。他每天测量自己的体重、血压血糖指标、四则运算速度,记录入睡和醒来时间,并为心情打分。他每年将自己的一绺头发寄送专业实验室检验微量元素含量。在某些实验期间,他只吃寿司、只喝糖水、或在早间特意注视电视屏幕上的人脸、每天站立六小时以上。他有时佩戴偏振眼镜滤掉全世界的蓝光,有时则大嚼特嚼红烧肉——这可能是一种潜在的减肥食品,如果运用条件得宜的话。

对于所有这些实验,学生们看热闹多过求真理。毕竟科学心理学的默认配置是大样本量基础上的概率统计,实验组与控制组间差异是否达到显著,多项苛刻条件才可得出因果关系。一个人的研究结论又怎么可能比一百人或一千人的平均值来得可靠?

这篇文章十年来总共被引用了三十一次,像个点缀学术期刊的花边,还不及他博士期间以白鼠为被试的文章引用量的二十分之一。

赛斯仍然好客地邀请大家品尝他未加糖的自酿酸奶与茶菌(一种发酵茶叶饮品,味道古怪),还展示了冰箱中的瓶装臭豆腐、纳豆。他最近十年的实验要求他严格控制进食量和食物种类,每天只吃一顿正餐(后来这个频率降低到了每两天一次)。

“那你这一顿肯定吃得特别豪华吧?”我问他,还问了一些实验上的问题,他一一作答。学期结束后的寒假,突然有一天赛斯打电话给我。两个他博客上的朋友来北京开会,他打算请他们吃烤鸭,在王府井,问我要不要同去。

我想大概是我的期末作业让他印象深刻,所以连翻译菜单时都格外挺胸抬头。他深爱一切中华美食,对自己家乡的垃圾食品也就不忍再提。互相问候过实验进展后,初次访问中国的客人开始好奇给中国大学生上课是什么感觉。赛斯简短评论道:“他们令人惊讶的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