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基雅维里时刻:佛罗伦萨政治思想和大西洋共和主义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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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问题及其模式(一):经验 习惯与审慎(4)

麦基文在《宪政古今》[23]一书中,将福特斯库对“法律之治”(regnum regale)和“政治与法律并用之治”(regnum politicum et realge)的哲学区分,追溯到柏拉图写《理想国》时与他后来和在他之后的亚里士多德所采用的方式之间的分歧。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城邦应当受法律的统治,还是应当受理想的统治者不受约束的智慧的统治,然后他决定赞成哲学王的不受限制的权威。他这样做的根据是,法律只是通则,必须加以变通才能适用于具体案件,不然就得歪曲特殊案件使之适应法律,而哲学家既能直觉地把握他所看到的普遍,同时又能直觉地把握每个特殊案件的本质特点。法律就像一根硬邦邦的棍子,非得使之弯曲才能适用于每个案件,不然法律就打破了;而哲学家的智慧却是灵活的,它环绕每个案件流动,把握其全部的细节。但是,若让这一点成立,就必须使普遍与特殊之间的关系十分不同于它在福特斯库的中世纪亚里士多德主义中的情况。《理想国》的学说涉及柏拉图哲学中的“理念”(Ideas)和“形式”(Forms)的存在,这些理想而完美的认知对象构成唯一真实的世界,我们感官的现象世界中的每一个客体都与它们相一致,但又仅仅是它们衍生的和不完美的复制。“形式”知识不是感官知识,也不是从感官知识抽象或概括出来的知识;它是理智直接受到形式或受到形式世界的启发而获得的,就像洞穴神话中的囚徒所经历的那样,当他逃离他只能看到由火光投射出的事物影子的地方,来到阳光之下,他才能看到事物本身。一旦我们的理智被“形式”所照亮,我们就能完全获知从“形式”衍生出来的现象界的事物,因为衍生出来的现实被衍生它的实在所照亮。可以说,哲学王以这种方式——也只能以这种方式——知道特殊情况和案件,比法律的一般规则“知道”得更好。

但是,在《政治家》和《法律篇》中,麦基文接着说,后期的柏拉图打算考虑这样一种可能性,哲学王的知识不是“形式”知识,而是一系列从经验中归纳出来的通则。这个统治者应当让他的决定服从法律的约束,因为这些通则能够建立在比他一个人的理智可能提供的更广泛的基础上。然而,这种统治必然是不完美的,因为它的知识是从经验中抽象出来的通则,必须对它们进行变通以适应个别的情况,而后者又可能包含着不被最初的通则所允许的因素。除了《理想国》中的哲学家所拥有的知识体系,在任何知识体系中,抽象和具体之间、普遍通则和特殊情况之间肯定有互不吻合之处;因此可以认为,能力较差的统治智慧必须受到法律的双重约束,首先是需要让他个人的决定服从法律的一般规则,其次是在把法律转化为具体的决定时必须接受某种指导——这是因为,如果他只有关于不完美的通则的知识,那么他对特殊的理解也肯定是不完美的。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发展了这一论证路线,他在讨论是智慧还是法律应当统治时断定,只有出现了一位智力大大高于常人的哲学家,就像常人的智力大大高于禽兽一样,他的统治才能不受法律约束;智力与其臣民一样的统治者,即使达到了这智力的最高水平,也不可能像法律一样聪明。[24]这意味着亚里士多德不再相信“形式”(Forms)是真实的,或至少是可以被人获知的。我们的肉体把我们限制在时空之中,因此我们只能知道感官和记忆告诉我们的事情,我们的智力所能处理的也只有这样得到的信息。“理念”是“通过感觉和记忆由归纳而获得的”,就像福特斯库总结亚里士多德时所说。理念是从质料(data)抽象而来。但是这样得到的抽象构成了命题,其中一些命题是自明的原理;也就是说,它们的真实性是由智力即刻直观地把握到的。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的历史表明,有可能把这些绝对精神性的抽象命题视为真正的实在,甚至视为由上帝创造的唯一终极的实在;现象世界表现为它的原理的示范、变异,甚至是退化,因此这种原理毕竟还是近似于柏拉图的“形式”(Forms)。但是,即使终极的实在也是精神建构,它是只能够被人——他是理性动物,但毕竟还是动物——利用从感官材料和社会交往中抽象出来的观念形式获知。基督教强调肉体生命和精神生命的不同,因此它鼓励这样的想法:“我现在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25]在基督教的亚里士多德主义中,唯有天使能够直接体认精神的实在,它们具备的理智使其能够追求有关造物主之劳作的知识,但是由于它们只有灵魂而没有肉体、器官或欲望,所以不受时空限制,也无需感官、记忆或归纳性的通则,而是直接而直观地认知实在。天使的知识没有受到特殊事物之网的过滤,因此据说天使是类存在,而不是个体:是普遍而不是特殊的存在。时间是特殊存在无法逃脱的条件。

于是,《理想国》中的哲学王变成了天使,被从这个世界流放到另一个世界。当然,在基督教思想中,这两个世界是相互渗透的,但是,虽然教会有着在尘世维护某些永恒真理的任务,但它并不期待天使下凡,挑起统治尘世社会的担子;因此并非远远不可能的事情是,任何尘世的统治者都可以对实在有直觉的把握,这使他有能力或有资格实施法律。事实上,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使我们甚至在雅典的或前基督教的背景中也看到一种与福特斯库相去不远的统治哲学。知识是通过对质料的概括和抽象而建立起来的,有些这样的概括被视为普遍命题,它们的真实性是自明的,不依靠归纳过程。这种原理成为理性进一步推导出命题的基础,后者的真实性可以通过证明它们是第一原理之真实性的必然逻辑结果而得到证实。但是,从抽象的普遍只能演绎出抽象的普遍,假如理性就是演绎逻辑,那就不能把归纳过程颠倒过来。我们迟早要面对柏拉图提出的问题,即如何能使普遍适用于特殊,我们必须在得不到柏拉图式哲学家——他对特殊及其性质拥有直观的和完美的知识——帮助的情况下面对这个问题。哪一类有关特殊的知识是可能的?用什么样的理智手段能够使普遍和特殊相互协调?

就人类的统治而言,亚里士多德的答案很清楚:共同的经验。这便是他的著名格言的含义:判断菜肴的法官不是厨子,而是吃菜的人。[26]在人类不加反省的理智的最低层次上,你若想搞清楚自己的靴子是否会夹脚,并不需要任何鞋匠的技艺或足病医生的学问。当鞋匠和足病医生尽力而为之后,你必须把他们劳作的结果告诉他们,但是如果(就像在统治问题上很容易发生的那样)没有鞋匠或足病医生来帮你,那么从理论上说你有可能(虽然非常不划算)不停地为自己缝制靴子,直到通过尝试,你做出了一双不会夹脚的靴子,你在这样做时从自己的错误中学不到多少东西,因此最终的成功纯粹来自运气。当聪明的统治者总结人民的需要和生活环境并根据这种总结制定法律时,他们会把这些法律留给人民去决定是否确实适合其需要和环境;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消除理念和现实之间的鸿沟。可以通过召开人民大会来做这件事,询问他们是否认为这些法律适合他们。或许任何个人都无法重复统治者的总结过程,但是他们的全部预期很可能为统治者的法律有无成功机会提供出色的评判。这便是获得同意的统治的情况。但是也可以通过习惯,通过让人民自由地决定遵守还是无视那些法律来取得同样的结果。他们的决定不是预测——“我们认为这法律适合或不适合我们”(例如你向人民大会询问意见时出现的情况),而是确证:“人民保留了这种习惯,所以它是适合他们的;他们已经放弃了它,所以它是不适合他们的。”人民有充分的能力来形成他们的习俗,无须统治者去指导他们,他们只要自发地采用构成习惯的行为模式即可,这就是利用习俗进行统治的情况。

通过等待民众形成习惯而立法,这种做法的唯一问题是,它需要极其漫长的时间(虽然如我们所知,这有补偿性的好处:习俗越古老,就越有理由认为它适合人民,越不必担心出现它们不适合的情况)。它需要漫长的时间,因为从本质上说我们所要求的是,一个人对特殊事物的经验被累加到其他人的经验之中,直到形成共识,这个过程要在时间中一再重复,直到由此出现的习俗宣称它享有一再重复的习惯和古老历史的权威。但是,进一步说,习俗的缓慢形成只是所有特殊的法律、政府的特殊措施和特殊决定的高度发达的事例。假如理性只与演绎和普遍事物有关,那就不存在对待特殊本身的科学或方法。每个人只能对他恰好想要了解的特殊事物运用他自己的判断力,把这种判断扩展到私人领域之外的唯一方式,就是把它同另一些人对自己的特殊知识的判断结合在一起。既然对特殊判断不存在系统的批评,既然它更像是(虽然不能等同于)技艺而非科学,因此一种判断能够声称优于另一种判断的为数不多的标准之一,就是凭经验做出这种判断的人数。三百人的判断,仅以数量来说,就更有可能优于一人的判断;世世代代的人所做出的判断优于在世的人的判断;最古老的习俗优于不那么古老的习俗。“个人是愚蠢的,”柏克说,“众人有时也是愚蠢的,但人类是聪明的,只要给他们时间,他们总是能够正确地行动。”[27]顺便说一句,他这里说的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类,而不是经院学派所说的人类。

所有这些说法都是与或然性有关的说法,因为一项决定的正当性,只能根据它符合原理而不是特殊性加以证明——当然,除非根据“第二天性”的论证,我的习俗已成为我的自我的一部分,因此它们对我而言肯定是正当的。至于它们对于同我的人格对立的我的外部环境是否正当,则是另一个问题。但是,习俗是一种得到许多人的经验验证的特殊判断,它在漫长时期中不断得到检验而获得了极大的连续性,因此它继续让人满意的可能性是极大的(以它所维持的条件的稳定性为前提)。然而习俗也是一种可以从最长远的角度加以观察的判断,而且肯定会有很多判断只能利用较少的人的经验来做出。柏克所说的“个人”和“一时的众人”都在做出决定,虽然他们相对而言都是“愚蠢的”,也就是说,他们所能利用的有关特殊事务的经验和知识的数量,与“被给予了时间的人类”相比要少得多。“一时的众人”的决定是福特斯库所说的法规,制定它们时表现出的美德便是他所说的“审慎”。习俗的“证据”——当然不是证明——是它的古老性,“审慎”则可以被定义为制定能够经得起时间检验、从而获得习俗享有的古老性和权威性的法规的能力。但是,审慎也是个人做出自己的决定时表现出的美德,因为说到底它不过就是运用个人以及其他人的那些有望产生好结果的经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