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明代史(1368-1644年)(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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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军在全中国的胜利,1364—1368年

当明—汉之战的决定性阶段正要见分晓的时候,张士诚仍然是明军的死敌,但是在明军主力部队在别处作战之际,他却没有充分利用一再出现的天赐良机。1362年和1363年吴的半心半意的攻势没有给对方造成重大的伤害。不清楚张士诚在什么时候才认识到明军在鄱阳湖的胜利的规模,但从他后来的行动中显然可知,他认为陈友谅的垮台是他和朱元璋摊牌的序幕。现在,和1356年大不相同,张士诚无意要和朱元璋搞好关系。张士诚终止了向元大都输送粮食的漕运,声言他自己需要这些粮食,同时在11月5日他自称吴王,这是直接向朱元璋挑战,所以朱元璋的回答是在新年(1364年2月4日)也自称吴王。

其他二流的地方割据者对明军胜利的反应则各不相同。陈友定很积极地与朱元璋作对,并且从福建入侵浙江;明玉珍则从四川来信,建议与朱元璋缔盟。方国珍对于胜利者是礼让三分,给他进贡,但朱元璋接受贡品时却有条件:在明军夺取杭州以后,他应在规定的日子内俯首称臣。

明之并灭汉(1364—1365年)

在1364—1365年之间,朱元璋主要致力于逐一吞并陈友谅以前在江西和湖广的土地。他之所以能达到这个目的主要是因为扩廓帖木儿和张士诚这两个最强大的地方割据人物不能有效地联合起来反对他。新土地被并入他的权力基地,使得朱元璋控制的人口约两倍于任何其他对手所控制的人口。仅仅是这种数量上的优势而并非质量上的优势,就是明军以后赢得一系列胜利的主要因素,它终于像滚雪球那样使它最后征服了全中国。

1363年10月23日,在鄱阳湖之战胜利结束两个星期之后,朱元璋又把他的水军开向上游,这一次是开向武昌。他围困武昌两个月而迄无成效,于是返回南京,把兵权交给常遇春。这是系统地征服汉军从前领土的开端。1364年3月22日张定边投降的前两天他回到了武昌。此后,湖南、湖北余下的州府望风归降。朱元璋这时并未占领它们,他留下杨靖守武昌,自己率余军驶向下游。5月15日,徐达和常遇春重新围攻庐州;左君弼逃往安丰,和扩廓帖木儿合兵一处,但是庐州在左君弼部下的防守下顶到8月15日。庐州和武昌曾经是态度鲜明地抗拒明军的两个中心,拿下了它们,就是进行下一阶段实际占领江西和湖广已经投降或正在动摇的重要城市的开端。

徐达进军湖广。徐达严于治军,他的名声可以说服汉军从前城市的守将们和平地打开城门归顺明军。很显然,只要此时明军有一个地方失控,其余城市便会相率反抗。1364年10月末,徐达的军队势如破竹就进入了江陵、夷陵和长沙。自此以后,汉军的多数将领和土著酋长都开门迎降,毫无抵抗,因此他在1365年4月回到南京的时候能够报告说,湖广已经平定。

常遇春的军队首先开进南昌,他在这里与邓俞的部队和一部分守军会合。常遇春的任务是征服江西的中部和南部。最南端的那些城防守备无一人投降;其他地方的守备已在1361年屈服,但他们在1363年对明军并没有什么帮助。常遇春和邓俞在1364年9月3日攻破了吉安,然后溯赣江而上,包围了熊天瑞控制下的赣州。熊天瑞从来没有真正受制于汉军,但他一直在利用他的继续附汉作为他进攻那些在1361年投降明军的城防守将的借口。当明一汉打完主力战的时候,他把他的控制从江西南部扩大到了广东北部。他现在顽强地抗拒明军,赣州直到1365年2月才落入明军之手。使朱元璋大感吃惊的是,常遇春占领赣州时是兵不血刃,秩序良好。

与此同时,江西中部爆发了一次亲汉军的叛乱,朱文正已从南昌派兵去进行镇压。这一事件为明军进行大改组提供了机会。朱元璋命令自1357年就守备常州的、他所信任的汤和带领他自己的某些部队开往江西,帮助镇压叛乱。1365年2月16日当汤和的军队抵达南昌时,朱元璋也突然出现在南昌,马上罢免了他的侄子朱文正的一切军事职务。朱文正被指控强抢和奸污妇女,用龙凤装饰他的内室,并且企图投降张士诚。这些指责有些是生活细节,有些是莫须有的罪名。朱文正很得军心,其他将领代为求情,最后被处以监管流放。朱元璋显然对他的侄儿有所畏忌,这从他精心准备的这次突发行动可以看出,但他究竟真正关心的是什么,却不见于现存的史料。邓俞接手担任南昌守将(江西行省参政)。

朱元璋携徐达和常遇春于4月23日返抵南京,他们计划下一阶段的战役。常遇春在6月中旬攻克了汉水上的安陆和襄阳。由于汉水源出陕西南部,明军现在能够与陕西省内扩廓帖木儿的敌人合作了。扩廓由于企图重新组合察罕帖木儿的一切权力结构而未果,所以他没有能力阻止明军的进一步扩张。这一次明军的扩张就要以张士诚为目标了。

到了1365年夏末,所有从前汉军的土地都已被明军所控制,余下的汉军士兵也已被明军收编。各地城防部队都被忠实可靠的明军所取代,同时也把汉军中投降的士兵作为预备队,以便将来组成远征军。军队做出这样的调整需要改组明的军事制度,每个部队还必须查点士兵名额,这个过程便进一步加强了明军的集权化管理,同时也增加了朱元璋在军队中的权力。1363年末,朱元璋在阅兵中发现有一位将领不知道他究竟统辖了多少人马,所以他发了脾气。其实,这位将领不知其情的这种情况在当时是很自然的:每个部队由若干忠于其直接上司的小部队组成,每个部队的大小和命名法又不规范化,上面的指挥官不易干预下属部队的行政事项。

1364年,朱元璋在自称吴王之后不久便推行一种标准的军队编制表。以前主要野战军部队的各翼元帅府被改名为“卫”,定额兵力(最初)为5000人。每个卫分为5个1000人的千户所,其下又分为10个100人的百户所。更小一些的野战军总部——总管府——改称为“守御”,也是1000人,分10个百户所。给武官制定了新的军阶以确定新的兵制;部队指挥官此后便必须计算他的士兵的人数,放弃他们原先的军阶和爵位,而按照他们现在所指挥的人马接受新的军阶。朱元璋通过这种措施对各部队取得了内部行政的控制以后,他又准许军官们的职位可以世袭。卫以下的职位明确规定可以世袭,其传承办法须经王的批准,这就使这一由来已久的做法正规化了,它像卫的10个下属部队那样,是元代兵制中的常规。

这次改编是借机重新划分军队,它一方面意在特别奖赏明军的将领使之能拥有更大的兵力,一方面又让新降附的士兵调离本乡本土和原来的部队。在明军中服役最久的士兵——即朱元璋在1360—1363年间亲自带领的主力——被分为17个卫。这个集团的老兵准许完全退休,其余人则转到卫里去,在南京地区搞军屯。朱元璋本人不再负责实际的军事指挥工作,留在南京树立传统的圣君形象。京卫的一个不公开但却是主要的任务是,如果在朱元璋最后称帝而野战军内部有人反对的时候,它充当对付这种反对者的最后手段。其他虽然可靠但在明军中服役时间较短的士兵(例如那些在明军征服安徽南部和浙江中部时加入明军的士兵)则被派往守卫湖南、湖北和江西的城市,或者被派在以南昌和武昌为基地的地区野战军内服役。从前的汉军士兵和新从原来汉属土地招募来的军队则被调到南京来,把他们和明军老兵混合编队,形成后来由徐达和常遇春率领伐吴的军队。在1363年以前,向明军投降的将领们能够坚持自己统带这些原来的部队;但自此以后,投降的军队能保住性命或受到不论什么样的优遇就会感恩戴德不尽了。泰勒:《卫所制的元代渊源》[507];德雷尔:《俞本的〈记事录〉》[145]以及他的《明初政治史》[146],第76—80页。它们都想把1364年的军队改编放在当时的背景下来考察。

明军战胜吴军(1365—1367年)

朱元璋的军队在1365—1367年之间以破竹之势征服了张士诚的领土;这些战役从吴的外围地区打起,其高潮是胜利地包围了苏州。1367年苏州的陷落并未中断明军扩张的势头;朱元璋在这一年的年底以前还派了远征军连续南征北战。

1367年以后张士诚的唯一希望是要赶在明政权充分利用新征服给予它的军事潜力之前发动一次破釜沉舟的攻势。张士诚有此心愿,但是吴军力不从心。1364年11月张士信想夺取长兴,但在12月他被汤和从常州发来的兵赶走,损失惨重。1365年3月,原先未能夺取长兴的吴将李伯升率军20万径趋浙江的诸全,并从这里出发去围攻新城,这是谢再兴1363年投吴后明军为屏障诸全所筑的堡垒。李文忠带着明政权的浙江军去解了围。1365年3月12日晨他亲率骑兵冲锋,打败了吴军。当吴军撤退经过新城门时,戍兵的一次突袭打垮了他们。这次惨败标志着吴军的攻势企图已经终结。除了打败张士诚的一个尚存的兄弟张士信之外,明军还打败了李伯升和吕珍。后来,吴军的第三个“爪牙”徐义干脆拒不打仗了。

明军领导层采取了对吴“剪除两翼”的战略方针,这就是说,先攻取长江以北的吴军领土,再夺取浙江的吴军控制部分,然后再攻击吴的心脏地带苏州地区。1365年12月,徐达的军队攻下了泰州(属江苏扬州府),然后奔大运河,于1366年4月24日克高邮。徐达再迅速移师沿运河北上,突袭并摧毁了徐义的舰队。这使得淮安的吴军守将梅思祖投降,紧接着是濠州、宿州和徐州的诸守将纷纷起而效尤。徐达本人西行,于5月29日夺取了安丰。扩廓帖木儿奉命加以干预,但他又一次受到察罕帖木儿从前部下的掣肘。经历叛乱后的元王朝“勤王军”仍然不懂得明军势力的增长会马上消灭他们,因而不能协力自卫。像通常那样,投降的吴军也归并入在夏天的耕种季节不参加战斗活动的明军。

当战事重新开始的时候,朱元璋坚持继续“剪除两翼”的战略方针,那意味着下一步要打浙江北部的湖州和杭州。徐达和常遇春的20万主力军包围了湖州,李文忠的浙江军队封锁了杭州。当湖州在1366年12月8日投降的时候,杭州的吴军平章潘元明看清了形势,在一个星期后投降。明军然后直趋苏州,在12月27日完成了包围态势。

苏州之围延续了10个月。苏州作为大要塞并不出名,但它的城墙已被重建得很坚厚。另外,张士诚经过十年蛰伏之后正在为自己的生存而斗争,同时给他以支持的绅士阶层又认为这是一场捍卫社会正统和文化正统的战斗。张士诚拒绝所有要他投降的劝告,虽然这时明军领袖们已给了他足够的保证,指天誓日,决不背约。张士诚亲自带领军队,企图从城内杀出一条血路突围。明军方面由徐达统筹全局,常遇春和后来封为公爵和侯爵的其他八名将军分别封锁一段城墙。在围城期间明军筑起了连绵不断的土工事把苏州团团困住。他们从特别建造的土台上把割下的人头、腐烂的尸体和其他东西都投向城内。燃烧的箭头和火箭都用来搞火攻,更标准的火炮则用来轰打城墙。

1367年10月1日城墙被攻破,明军蜂拥进入苏州城。张士诚退入内城。他想在宫内自缢身死,但明军砍断了他的绳索。他拒绝进食,拒绝屈服,最后在被带往南京后,显然是自杀身死的。1393年,苏州是明帝国人口最稠密的一个府,对它的赋税征收得特别高,这反映了朱元璋对这个地区的绅士怀有的深仇大恨。1367年苏州的失陷结束了吴军的抵抗,给明军增加了25万久经战阵的士兵,这就使得明军可准备进一步南征北伐了。

明军征伐前夕的华北

当长江流域各政权在南方互争雄长之时,中国北方经历的事变则是察罕帖木儿的兴起和被害,以及他的继承者扩廓帖木儿想把他的统治机器重新捏合在一起的企图。如前所述,察罕创办民兵是作为脱脱罢官以后应付红巾军“宋”帝国的再度突然兴起的措施。直到1357年年中为止,察罕和李思齐在答失八都鲁这位河南民兵的主要组织者的指挥下带领他们的地方民兵队伍作战。

当红巾军在1357年侵入河南并夺取开封时,答失八都鲁的组织瓦解了。察罕和李思齐在河南难于立足,所以当叛乱者侵入陕西时,察罕和李思齐接受了元政府的邀请,转到陕西作战。他们把叛军赶出了渭水流域,元朝廷便授予他们相当高的爵位。他们于是利用朝廷的承认夺取对行政和驻陕西的正规军的控制。到了1358年末,察罕在击败了汾河流域的叛乱者以后又在山西南部和中部取得了相同的地位。

和脱脱以后时期的民兵元帅们一样,察罕也主要是一个地方割据的武人,尽管他一贯摆出忠于元王朝的姿态。元朝廷给他封官,给他在山西和河南的正式权力,勉强地默认他的领土扩张,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利用察罕愿意再提升的心理来控制他于股掌之中。李思齐仍然留在陕西。察罕同时也主管河南的科举。1359年夏他拿下了开封,给了北方红巾军帝国的主体以致命的一击。

元朝廷再一次面对着一个因镇压死不回头的叛乱者而变得权倾人主的大臣,它于是想削弱察罕的权势而维护自己的权力。要做到这一点就只能依靠另一个地方割据者,即答失八都鲁之子孛罗帖木儿,他的根据地在河北和山西北部。察罕受命应把他给养的主要供应地陕西中部移交给孛罗。察罕直截了当地拒绝并且举兵反抗,直至孛罗和朝廷都打消原意。这次很公开的争执表明察罕是一个地方割据者,而不是一个真正的保皇派;而且其他亲元朝的将领们实际上也莫不如此。朝廷在几年以前还能够凭一纸命令就罢了脱脱的官,但是现在当南方已完成英雄割据称帝的局面而中国北方又在重复这一瓦解过程时,它却受到指责而干瞪眼,毫无办法。

察罕现在转而对付山东,这里的城市是红巾军在华北最后剩下的据点。山东之役演变成一系列持久的围困战。后来,在1362年7月7日围益都城时,察罕被两个新近投降的部下所杀害,其中一个部下是前红巾军领袖,一个部下是前元朝的将军。谋害者揭穿了察罕的假面具,说他实际上只顾自己的割据势力而所谓忠于元王朝只不过是假话——以此证明他们谋杀行为的正确。不管这两人的动机究竟是怎样的,察罕的死妨碍了华北统一大局的形成。

元朝廷当时命察罕的侄子扩廓帖木儿继承他的爵位和官职。但是,察罕在其他地区的心腹们(特别是李思齐)以及别处自治割据者们(特别是孛罗帖木儿)都拒不承认扩廓有指挥他们的权力,所以当明军在1367年入侵北方时,扩廓还在为争夺控制权而斗争。总而言之,当时全中国的人士没有人能理解1363年以来明军势力崛起的重大意义。不管是中华帝国时期或帝国以前的历史上,南方从无征服——也很少侵入——北方的事,所以给人们留下强烈印象的是,红巾军运动被粉碎以后,北方武人们都颇有洋洋得意的感觉。

1364年5月,孛罗帖木儿控制了北京,这部分是对元太子爱猷识里达腊想控制孛罗的军队作出的反应。爱猷识里达腊于是逃往扩廓帖木儿的营地。1365年8月,皇帝妥懽贴睦尔原想刺杀孛罗帖木儿,然后让扩廓掌握全华北的兵权,并命他镇压南方的叛乱。这种想以皇帝一纸诏令就强使完成统一的企图,当然结果适得其反。孛罗原先在山西和陕西的支持者跟李思齐和察罕的其他旧部联合起来,他们一起用暴力反对扩廓的矫制行为。皇帝或许是比较了解明军所造成的危险的人,因为明军对切断南方的一切漕运毕竟得负直接的或间接的责任。他因此命令扩廓放下北方的战争,而攻击明军。自然,扩廓又是把自己的地区利益摆在前面,而把皇帝的命令置之脑后。1368年2月,妥懽贴睦尔被大大地激怒了,他罢了扩廓的一切官职,免除了他对一切城市的控制,并命令其他北方军人来消灭他。可是扩廓打赢了一系列战争,仍然是分裂的北方一支最强大的力量。

明帝国的形成(1367—1368年)

1367年11月,朱元璋派了一支军队侵入华北平原。到了1368年年中,这支军队攻占了北京,把元朝廷赶到了内蒙古。与此同时,在陆地入侵的配合下,一支水军讨伐队降服了广东、福建和浙江沿海。正当这些战役进行的时候,朱元璋宣布在1368年新年之初建立他的新王朝。

在计划北伐的过程中,看得出朱元璋和他的将军们之间有些意见不一致的地方。常遇春一向有些爱冲动和过分自信,他主张直取北京;明军可以“破竹之势”摧毁任何反抗。朱元璋没有批准,而是强制执行一个分四阶段的作战计划,即只有在每一片新占领区被充分巩固以后才能使明军开向下一个目标战区。首先应攻克山东,次及河南(包括通向陕西的潼关要隘),然后再拿下北京地区,最后则拿下山西和陕西。从军事方面讲,打击主要敌人本来更有意义,但对于朱元璋和他的同时代人来说获得领土被放在第一位,而朱元璋在征服吴时已经遵循这样的战略。可是就这一次来说,结局是明军摧毁了扩廓帖木儿的对手们,并且把元朝皇帝赶入扩廓手中;扩廓幸运地保住了自己,又带着他未受损伤的军队退入了蒙古:他在这里构成了对14世纪70年代明帝国的严重的威胁。

可是,在发动他们的主要军事战斗之前,明军首先攻打方国珍。后者失信,不肯在杭州陷落以后投降。朱亮祖率领一支军队从陆上进军,于10月攻下了浙江的台州,又于11月攻下了温州。在这同时,汤和也带了一支强大的水军把方国珍本人赶出宁波,迫使他逃往海上,在此之前方国珍的下属都已奉汤和之命投降。方国珍本人也在12月份投降了。

1367年11月13日朱元璋正式发布明军同时南征与北伐的命令。徐达和常遇春照常统领25万人的主力军去征服北方;同时胡美由陆路进入福建,汤和和廖永忠所带的水军则沿中国海岸南驶,从海上进攻福建和广东。

此情此景真是“势如破竹”。胡美的军队拿下了绍武(12月28日)。水军开抵福州(1368年1月18日)并攻下该城,然后沿闽江上驶去接受陈友定的投降(2月17日),这样就完全拿下了福建。随后廖永忠和朱亮祖把大部分水军再向南开进。他们在4月18日到达广州,然后,为元朝据守广州十余年的何真也迅速投降。明军沿西江而上,在5月26日攻占了梧州。在这以后,广西的命运是不言而喻的了,虽然明军还必须再打两个月的仗——包括杨靖从湖广发动的陆上进攻在内——才能最后占领全省。

在北方,徐达和常遇春在1367年12月28日拿下了济南,然后又花了两个月的时间一步步地减少山东的抵抗,这个过程到1368年3月1日东昌的攻克而宣告完成。然后,当邓俞从南方侵入河南并拿下南阳时,徐达和常遇春也从东边进军。他们包围了开封,使开封在4月16日投降。扩廓于25日在洛阳附近的野战中战败之后就撤退了,洛阳也因此易手。元军的抵抗往往很顽强,但无甚效果,因为他们的抵抗不能相互协调。冯胜于5月13日拿下潼关,这样就按计划结束了他们第二阶段的北伐。

明军在春天的耕种季节里进行休整或者劳动。已经称帝的朱元璋此时北上开封,给他的将领们交代了下一阶段北伐的任务。可是,他并没有改变计划,而元军在战事停顿时期也并无意于反攻。在8月份的收获之后,明军跨过了黄河。徐达在9月20日进入北京,军纪严明,城市无恙,所以像通常那样受到了朱元璋的表彰。妥懽贴睦尔、爱猷识里达腊和一些朝臣仅能及时免于被俘,逃到了内蒙古。朱元璋把大都的名字改为北平,以象征这个以南方为基地的明政权的永久胜利。两个星期以后,明军进入山西。

在此期间,朱元璋在阴历正月初四(1368年1月23日)已正式被拥戴为明王朝的开国皇帝。在异乎寻常地偏离沿用了1500多年的历法的情况下,1367年被称为“吴元年”。由于在中国人的世界体系中,采用某种历法是政治效忠的最明显的表示,朱元璋这一步骤的效果就是向他的同时代人表示,此时需要出现一位新皇帝。显然,朱元璋此刻已别无其他选择,他在他的文官们的劝进之下,搞了一系列仪式之后登极。他的大多数士兵还远离南京。他定1368年为洪武元年,这个名称暗示开国之前的盛大的武功。

到了1368年年中,明帝国已成了有权继承中华帝国悠久传统的值得信赖的政体。当然,还有待于将蒙古人赶出陕西和甘肃,四川要到1371年才能被征服,另外,云南——前元帝国的非汉族组成部分——也要到1382年才被征服。明王朝的势力要到很久以后才扩张到满洲,而且,尽管明朝作了种种尝试,其势力从未扩大到蒙古。可是,中国本部的大部分都承认明朝的统治,这表现在整个明领土上的行枢密院使和也是军人编制的同佥们也都是拥戴它的。虽然还要打一些仗,但武力统一的主要阶段已经完结,而且明朝处于奇特的状态:已经征服了中国,但尚未建立起明确的实体。它从一个叛乱运动中产生,这个叛乱运动的基础是中国的秘密会社传统和外来的宗教形式。在反叛元帝国的时候,它在某种程度上采用了世袭的和穷兵黩武的蒙古人和色目人统治阶级的世界观。只是在后来它才想到要争取文人学士,才对儒家传统让步。这三个传统之间的紧张关系仍需要时间来加以解决。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52—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