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隋唐五代政治制度(24)

两税之兴,其首要之务,实在去无名之暴赋,故建中行此制时,曾有“两税外辄率一钱以枉法论”之诏。是年改元赦文,见《旧书·本纪》。然两税兴后,杂率仍在所不免。陆贽《均节赋税之奏》曰:“本惩赋敛繁重,所以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