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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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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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哈罗兹堡——曾被称作哈罗德要塞——曾经有个名叫安·麦金蒂的女人。据史书记载,安和她的丈夫是最早将猪、鸭和手纺机带到肯塔基州的;而且人们还说,安是在那落后、荒蛮的土地上做出黄油的第一个女人。但是,安的出名却源于这样一件事:她创造了一个经济和纺织的奇迹。在那个古老而神秘的印第安乡间,没有人种植棉花,也买不到棉花,而豺狼又把绵羊给吃了个精光,因此织布的原材料压根儿就找不到。然而,聪明绝顶的安·麦金蒂居然想出了一个纺线和制作“麦金蒂布”的好办法:利用荨麻棉和水牛毛这两种廉价而且随处可见的东西。

这可是个特大的发明创造,家庭主妇们从大老远、相距一百五十英里的家中,来到她的小木屋里学习新手艺。她们一边织布一边闲聊。但是,她们的谈论极少涉及荨麻棉和水牛毛,而是很快就转变成了东家长西家短的闲话,而安·麦金蒂的小木屋自然而然地就成了公认的丑闻情报交换地。

在那个年代,通奸是可以定罪的,而养私生子则是极为不端的行为。安一旦得知某个女孩的过失,便会跑到大陪审团那里去告发。在她看来,生活当中没有其他任何事情能比得上这一件事——告发那些女孩可真是太大快人心了!在哈罗德要塞一个季度的法院记录里,有很多可怜的女孩因“安·麦金蒂的情报”而被裁定犯有通奸之罪。1783年的春季,哈罗兹堡法院就有十七桩案子开庭,其中八桩被裁定为通奸。

这是其中的一个通奸案。1789年11月24日,大陪审团做了如下记录:“露西·汉克斯,通奸罪。”

这已经不是露西第一次被定罪。她的第一次是在数年之前,在弗吉尼亚州。

这已是陈年旧事了,可查的记录少之又少,只有些零碎的细节,而事实的背景更是无处可寻;然而,从中还是可以重组这个故事。不管怎么说,故事的关键元素还是存在着。

汉克斯家族在弗吉尼亚州曾经拥有一片狭长的土地,一端连着拉帕汉诺克河,另一端则接着波托马克河。在这片狭长的地带里,还居住着华盛顿家族、李氏家族、卡特家族、方特勒罗伊家族,以及其他一些有权有势的家族。这些权贵们会参加基督教会的礼拜仪式,而与他们相邻的那些贫穷、大字不识一个的家庭,例如汉克斯家,同样也会去参加礼拜。

1781年11月的第二个星期天,露西·汉克斯如往常一样前往教堂做礼拜。这一天,华盛顿将军将他那翘首以待的客人拉斐特将军领进了教堂。人人都期盼着见到这位声名显赫的法国大将军,因为一个月前,正是他协助华盛顿在约克镇打败了康华里勋爵的军队。

那天早上,唱完最后一节赞美诗、祈福完毕之后,教区居民们排成一行,缓缓向前与这两位战斗英雄握手问候。

但是,拉斐特除了军事策略和国家事务之外,还有另一个爱好——对年轻漂亮的姑娘情有独钟。他有这样一个习惯:一旦看上了哪位姑娘,他便会要求接见,并亲吻她以表达赞赏。在那个特别的早上,在基督教堂前,他亲吻了七位姑娘。那天,教区长以圣路加的口吻洪亮诵读《福音》第三章的影响,也远远不及拉斐特的亲吻意义深远。露西·汉克斯就在这七个女孩之列。

这个亲吻所引发的一连串事件,正如拉斐特为我们而战的所有战斗一样,足以改变美国的未来。或许,改变的还有更多。

在那天早上的集会上,还有一个单身汉。年轻的单身汉出身于一个富贵家族,自然对贫穷潦倒、大字不识一个的汉克斯家了解甚少。然而在那天早上,他认为——当然纯粹是他的想象——与其他姑娘所得到的亲吻相比,拉斐特亲吻露西时倾注了更多一些的热情。

这位年轻的庄园主非常尊敬这位法国大将军——既是军事天才,同时又是漂亮女人的鉴赏家。于是,他开始对露西·汉克斯想入非非。清醒过来之后,他意识到这世上杰出的佳丽都是在贫穷的环境下给调教出来的,有些人的家庭背景甚至比露西家的更糟糕。比如说汉密尔顿夫人;比如说迪巴里夫人——一个贫寒裁缝的私生女——从未接受过教育,近乎于一个文盲,然而她却和路易十五并肩统治过法国。这些过往的逸事想起来真让人感觉心里暖融融的,它们使得这个年轻人的欲望变得有尊严。

这一天是星期天。整个星期天,他心里萦绕的都是露西这名小女子。星期二的大清早,年轻人策马赶至汉克斯家脏兮兮的小木屋,聘请露西作为他家种植园里的一名女佣。

其实,年轻人手下已经有了好些奴隶,根本没有必要再雇用人。然而,他还是雇用了露西,给她干些轻活,并且叫她不要和其他奴隶接触。

在那个时候,弗吉尼亚州的有钱人家都将儿子送往英国接受教育。露西的老板曾经上过牛津大学,还将他喜爱的书籍一整套一整套地带回了美国。有一天,他在图书室里闲逛,发现露西坐在那里,手里拿着抹布,凝视着一本历史书中的插图。

这样的举止对于一个用人来说可是非同寻常。年轻人没有在乎露西的用意,他把图书室的门关上,坐下来,给露西朗读插图底下的解说词,并告知其中的含义。

露西以极大的兴趣倾听着。后来,让年轻人惊讶的是,她说她想学会阅读和写作。

天哪!这是在1781年!一个女仆有如此的向往,简直令人难以理解。弗吉尼亚州在那会儿还没有开展免费的学校教育,只有不到一半的业主在做交易时能够亲笔签署自己的姓名,而所有的女人在转让土地时都是以记号来应对的。

然而,这个女仆却渴望学习阅读和写作。弗吉尼亚州那会儿最老实厚道的人可以将之称为“危险之举”——如果不是“变革之举”的话。但是,这主意却激发了露西主人的热情,他自愿允诺做露西的导师。那天晚上,晚饭之后,他把她叫进了图书室,开始教她学习二十六个字母。几个晚上之后,他把他的右手抓握在她那拿捏羽毛墨水笔的手上,教她如何拼写字母。他教了她好长一段时间,可以毫无愧色地说,他的教学相当不错。露西的一个手迹现在还保留着,它显示出露西书写时十足的大胆和自信:书写表达了源于自身的灵气和个性。她不但使用了“批准”这个词,而且还将它正确地拼写了出来。这个成就可是非同一般,因为在那时,哪怕是像乔治·华盛顿那样的男人,在文字拼写时也并非完美无缺。

那天晚上,在完成了阅读和拼写课程之后,露西和她的导师肩并肩地坐在图书室里。透过壁炉里跳跃的火苗,他们久久凝视着在森林尽头升起的一轮明月。

她坠入爱河,深深地信赖着他。然而,这样的盲目信赖一文不值——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他带给她的都是焦虑不安。她茶饭不思,难以入睡。她变得面容憔悴,整个人无精打采。当她觉得连自己都无法否认怀孕这个事实时,她告诉了他。有那么一会儿,他想过和她结婚,但仅仅是一会儿而已。家庭,朋友,社会地位,微妙的关系,恼人的场景……不行!而且,他开始厌倦她了。于是,他花了些钱,把她打发走了。

在这之后的几个月里,人们对露西指指点点,碰面时连个招呼也没有。

一个星期天的早晨,露西制造了一桩轰动一时的大事件——毫不知羞地,她把自己生下的婴儿带去了教堂。集会里有教养的女人们被激怒了,其中一人站了起来,要求“把那个荡妇赶走”。

这样的羞辱已经足够了。露西的父亲不想自己的女儿再受到任何辱骂。于是,汉克斯家人将他们为数不多的家产放上马车,辗转荒野,穿越坎伯兰岬口,最终安家于肯塔基州的哈罗德要塞。在那里,没有人认识他们:他们可以把谎撒得更大,可以不向任何人透露孩子父亲的真实身份。

同样,在哈罗德要塞,露西就像在弗吉尼亚家乡一样逗人喜爱,深得男人的青睐。她又一次坠入情网,而且这一次她迷失得更快。有人发现了她的秘密,这个秘密被传来传去,之后在安·麦金蒂家传开了。如前文所提及的,大陪审团裁定露西犯有通奸罪。司法官知道,露西不是那种视法律为神圣的女人;于是,他将传票塞进口袋里,把露西撂在一边,自顾自地猎鹿去了。

裁定是在11月作出的。至次年的3月,法院再次开庭。庭间,有个女人恶意中伤露西,并且要求“将这名荡妇拖进法庭”,以回应所有对她的指控。于是,另一张传票又发了出去;但是,趾高气扬的露西将传票撕得粉碎,朝着向她宣读传票的男人扔去。5月,法院又将开庭。毫无疑问,如果不是有个了不起的年轻人出现,露西到时必定会被拖进法庭,再次受到裁决。

他的名字叫亨利·斯帕罗。亨利·斯帕罗策马进城,将马拴在露西家的木屋前,径直进了屋。

“露西,”或许,他是这样说过,“我才不在意那些女人对你的评说。我爱你,我要你做我的妻子。”不管怎么说,他确实向她求了婚。

然而,她并不愿意马上结婚。她不愿意镇上充斥流言蜚语,说斯帕罗被迫结婚。

“亨利,我们要等上一年,”她坚持道,“在这一年里,我要向每一位证实,我靠我自己也能过上体面的生活。如果在这一年的年底你还爱着我,那就来吧,我会等着你的。”

1790年4月26日,亨利·斯帕罗领取了结婚证书,再也没人提及传票的事。差不多一年之后,他们结婚了。

这桩婚事让安·麦金蒂那群人不断地摇头和饶舌:这婚姻不会长久,露西又会走回她的老路。人人都听到了这些闲言碎语。亨利·斯帕罗也听到了。他要保护露西,于是他建议往西部迁移,在友善的环境中开始全新的生活。她拒绝了这种习以为常的逃避方式。她说她并不差劲;而且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头是高高昂起的。她不打算逃离,她下定决心要在哈罗德要塞生活一辈子,一决胜负。

时光飞逝。她的两个儿子成长为传教士,而她其中的一个孙子——她那私生女的儿子——成了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他就是亚伯拉罕·林肯。

我之所以讲述这个故事,是为了让大家知悉林肯的祖辈。林肯秉承了他那弗吉尼亚祖母的良好禀赋。

威廉·H.赫恩登曾是与林肯共事二十一年的合作伙伴。他应该比现今在世的任何人都更了解林肯。幸运的是,他在1888年为林肯撰写了三卷本的传记。在有关林肯的大量作品中,这应该是最重要的了。在此,我摘录第一卷第3页至第4页中的部分内容:

我记得只有一次林肯提及他的祖先和家庭背景。大约是在1850年,我们两个人乘着他那辆轻便马车前往伊利诺伊州的默纳德县。我们即将参与辩护的这起诉讼,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遗传基因的主题。途中,我第一次听他聊起他的母亲。他谈及自己母亲的性格,细数自己从母亲身上所秉承下来的品行。除此之外,他还告诉我他母亲的情况:她是露西·汉克斯的私生女,是个知书达理的弗吉尼亚农妇。他分析说,正是母亲的个性和成长背景造化了他的思辨能力,他的逻辑推断力,他的内心世界,他的远大志向,以及在汉克斯家族后代成员中,其与众不同的禀赋。因此,他认定的遗传基因理论是,出于某种原因,非婚生孩子往往比合法出生的子嗣更强壮、更聪慧。因而他坚信,他那高人一等的禀赋和过人的智慧源于这位心胸宽广而又默默无闻的弗吉尼亚母亲。回忆是痛苦的,随着马车一路上的颠簸跋涉,林肯频频哀婉祈祷:“上帝呀,请保佑我的母亲吧!无论是过去还是将来,愿上帝和母亲同在。”紧接着,他默默无语。我们的思想交流终止了下来,再也没有说过只言片语。林肯陷入了深深的哀伤,一直沉浸在对自己身世的探寻和揭示之中不能自拔。而我也只有以沉默相对,唯恐惊扰了他的冥想。他那抑郁的语调和哀伤的措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次公务旅程让我永世难忘。

2

林肯的母亲南希·汉克斯,是由其叔叔和婶婶抚养长大的,可能压根儿就没有上过一天学。她不识字,不懂书写,在做交易时仅以符号作些记录凑合应付。

南希·汉克斯在沉寂的森林里深居简出,少有朋友。二十二岁那年,她和肯塔基州一个最没文化、身份最低贱的男人结婚。那是个鲜有情趣、对人生知之甚少的劳工和猎人,名叫托马斯·林肯。不过,在那落后的茂密藤丛中,安居的人们都称呼他为“林克汉”。

托马斯·林肯是个流浪汉,他总是从一个地方漂泊到另一个地方。饥饿难耐的时候,他啥活儿都干。他修过马路,砍伐过林木,捕猎过狗熊,犁过田地,种过庄稼,修造过猪圈。史料显示,他还曾经扛过枪,在三个不同的场合当过狱卒。1805年,肯塔基州哈丁县还雇用过他,用以追捕和鞭挞违抗不从的奴隶,时薪是6美分。

托马斯·林肯对金钱没有任何感觉:他曾经在印第安纳州的一个农场一待就是十四年,而在那期间他却一文不剩,难以支付每年10美元的土地租金。还有一次,家里的生活捉襟见肘,他的妻子只能用野荆棘来缝制衣裙,可他倒好,跑到肯塔基州伊丽莎白镇的一个小店,以贷款的方式为他自己买下一条银白色的吊带长裤。仅仅相隔不久,在一次拍卖会上,他用3美元买下一把利剑。也许,哪怕是在光着脚没有鞋穿的时候,他也会穿上那条银白色的吊带裤,再佩带上那把昂贵的利剑。

婚后不久,这一家子迁往小镇,托马斯尝试着以木匠营生。他得到了一份建造小作坊的活儿,可他却不懂丈量木料,不知如何将木料按正确的尺寸切割。由于他的笨拙,雇主断然拒绝付给他工钱,之后还引发了三场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