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我记不得所有细节,但大体仍然记忆犹新。拉里从法国回来后,监护人尼尔森医生就建议他去读个大学,却被他给拒绝了。他想好好放松其实也情有可原,毕竟战场上那段日子很苦,他还两度受伤,只是伤势不重。尼尔森医生认为,拉里依旧饱受战争惊吓,应该让他好好休息,直到完全康复再说。但是几周过去,接着数个月过去,如今他已退伍超过一年。他在空军服役期间表现良好,回到芝加哥后,出类拔萃的样子也引人注目,不少业界老板有意雇用他,但他都逐一感谢后婉拒,只说尚在思考自己的未来。后来,他与伊莎贝尔订婚。布雷德利太太对此毫不意外,因为小两口在一起已经多年,且伊莎贝尔确实深爱着拉里,她也挺喜欢这孩子,觉得他能带给伊莎贝尔幸福。
“伊莎贝尔的性格比拉里来得坚毅,正好弥补他的不足。”
纵然两人年纪尚轻,布雷德利太太却很愿意让他们尽快结婚,但前提是拉里得先开始上班。拉里身上有些积蓄,但即使财产有十倍之多,布雷德利太太仍不会让步。就目前情况看来,她和艾略特希望从尼尔森医生口中,探听出拉里想做什么。他们希望尼尔森能运用自身的影响力,说服他接下马图林先生提供的工作。
“你也知道,拉里从来就不太听我的话。”他说,“他从小就很率性。”
“对呀。你让他过得自由自在,他没走歪路还真不可思议。”
尼尔森医生酒喝得正起劲,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赤红的脸更显鼓涨。
“我很忙啊,有很多自己的杂事得处理。我之所以收留他,是因为他没别的人可以投靠了,况且他父亲是我的朋友。他这孩子本来就不太好带。”
“你怎么能说这种话,”布雷德利太太语带苛责,“他个性很温和。”
“如果你有个儿子从来不回嘴,凡事却只照自己的意思来,你生气的时候他只知道道歉然后乖乖挨骂,你能拿他怎么办?如果是我自己的儿子,早把他毒打一顿了,但拉里跟我没有血缘关系,我不可能打得下去。他父亲把孩子交给我,是相信我会善待这孩子啊。”
“现在讲这些都无关紧要,”艾略特说道,显得略有些不耐烦,“重点是,他已经拖得够久了,眼前刚好有不错的工作,他有机会赚大钱,而且如果他想娶伊莎贝尔,就非接受不可。”
“他一定要认清现在的世道啊,”布雷德利太太接着说,“男人就得工作,更何况他现在身强体健。大家都晓得,美国内战过后,有些男人回来后就不事生产,既成为家人的负担,又对社会毫无贡献。”
我在此时插了话。
“但他婉拒这些工作机会的理由是什么呢?”
“不晓得,他只说没兴趣。”
“他难道不想找点事做吗?”
“看样子是不太想。”
尼尔森医生又自行倒了杯威士忌,长饮一大口后,盯着面前两位朋友。
“要不要听听我的想法?我敢说自己看人的功夫不怎么样,但好歹也行医三十多年了,多少懂点人性。我想这是战事的关系,拉里回来后感觉变了个人,不只变得老成而已,可能发生过什么事,让他的性格也不一样了。”
“什么事呢?”
“我不晓得。对于战争期间的经历,他都避而不谈。”尼尔森医生转头问布雷德利太太,“露易莎,他和你聊过吗?”
她摇摇头。
“没有。他刚回来的时候,我们一直要他说说当兵的冒险故事,但他总露出一贯的笑容,只说没什么好说的,甚至也不跟伊莎贝尔分享。伊莎贝尔尝试了好多次,都问不出个所以然。”
这番对话持续了一阵子,依然得不到满意的结论。不久后,尼尔森医生瞧了眼手表,表示自己得先走了。我本想一同告辞,但艾略特硬要我留下。尼尔森离去后,布雷德利太太连忙道歉,觉得擅自说起私事,生怕我方才感到烦闷。
“但是我真的很挂心这件事。”她说道。
“露易莎,毛姆先生很会拿捏分寸的,跟他说什么都不必担心。我是觉得鲍伯·尼尔森和拉里不大亲近,但是关于一些事情,我和露易莎都认为最好不要告诉他。”
“艾略特你别多嘴。”
“你都说这么多了,干脆就一次讲完。刚才在晚宴上,不晓得你有没有注意到格雷·马图林?”
“他的块头很大,想不注意都难。”
“格雷是伊莎贝尔的情人。拉里从军的时候,他非常照顾伊莎贝尔。伊莎贝尔也喜欢他,如果战争再打得久一点,两人很可能就结婚了。格雷其实也向她求过婚,但她不置可否。露易莎猜想,她应该是想等拉里回来再做决定。”
“格雷为什么没当兵呢?”我问道。
“他以前踢足球的时候伤到了心脏,虽然不严重,但部队不敢收他。反正呢,拉里退伍回家后,他就没机会了。伊莎贝尔直接拒绝了他的求婚。”
我一时不知该做何反应,只能沉默以对。艾略特继续说着,他睿智的外表加上牛津口音,俨然是位资深的外交官。
“拉里当然是好孩子,能跑去加入空军也挺有种的,但我阅人的功夫堪称一流……”他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接着竟开始暗示自己凭着买卖艺术品致富,这也是我印象中他唯一一次这么表示,“要不然,我手上就不会握有一堆政府债券了。我认为,拉里绝对成不了大器,既没财产,又没地位。格雷·马图林可就不一样了,不但有响亮的爱尔兰名字,家族中还有主教、剧作家和好几位杰出的军人和学者呢。”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事的?”我问道。
“一般人要知道也不难吧,”他随意地说,“其实,我前几天刚好在会所翻《英国传记辞典》,恰巧看到他们家族的名字。”
我立即想起晚餐时苏菲说的,格雷的祖父是名爱尔兰穷光蛋,祖母则是瑞典侍者,但总觉得该少管闲事,因此并未向他们提起。艾略特接着说下去。
“我们都认识亨利·马图林先生好多年了。他为人耿直,十分富有。格雷又即将进入芝加哥一流的公司,未来前程似锦。他想娶伊莎贝尔,而从女方的角度看来,这样才刚好门当户对。我完全赞成这桩婚事,露易莎一定也是吧。”
“艾略特,你离开美国太久啰,”布雷德利太太说,脸上挂着苦笑,“你忘了啊,现在的女孩子如果想结婚,可不会看妈妈或舅舅的脸色了。”
“这没什么好得意的,露易莎,”艾略特语气尖刻,“就我三十年来的经验,我可以告诉你,婚姻这档事啊,依照地位、财富和社交圈来安排,绝对远远好过只因为两情相悦就结婚。要是在法国,这个全世界唯一的文明国家,伊莎贝尔势必二话不说就嫁给格雷了。过个一两年,她还是可以找拉里当情夫,格雷也可以在奢华公寓养个上流社会的情妇,岂不皆大欢喜吗?”
布雷德利太太也是个聪明人,她忍俊不禁地瞧着眼前的兄长。
“美中不足之处呢,艾略特,就是纽约剧团来这里演出的时间不长,少了生活娱乐,格雷的高级公寓怕是留不住人哪。这样想必对各方都不太方便。”
艾略特笑了笑。
“格雷可以在纽约证交所谋一个职位,毕竟如果真要住在美国,纽约大概是唯一的选择。”
之后没多久我就告辞了,但离开前不知为何,艾略特竟问我是否愿意跟他与马图林父子吃顿午餐。
“亨利是美国最厉害的商人,”他说,“我觉得你应该认识他,他管理我们家的投资好多年了。”
我并没有特别想认识他,但也无理由回绝,便欣然答应了他的邀请。
7
我在芝加哥期间,经常待在一家附设图书馆的会所。第二天一早,我便前去查找一两本大学杂志,这些杂志除非是订户,否则很难得到。时间尚早,馆内仅有一人,坐在一张大皮革椅上,正聚精会神读着书。出乎意料的是,那人竟是拉里,我完全没料到会在图书馆遇到他。我从旁经过时,他抬起头来,一眼认出了我,便作势要起身。
“坐着就好,”我说完便接着问,“你在读什么?”
“读书啊。”他微笑着说,笑容十分迷人,即使如此断然回答,也不显得无礼。
他合上书本,一双迷蒙的眼睛盯着我,握书的角度刚好遮住了书名。
“昨天晚上玩得开心吗?”我问道。
“非常开心。清晨五点才回家。”
“一大早就来这里,应该很累吧。”
“我经常会来这里,通常这时候没有其他人。”
“我不会打扰你的。”
“你没有打扰我啊。”他说道,再次展露笑颜。我这才发觉,他的笑容既阳光又甜美,不过分灿烂耀眼,而是由内而外照亮脸庞。他坐在凸出的书柜之间,身旁有把空椅子。他把手放在椅背上:“何不坐坐?”
“好吧。”
他把手上的书递给我。
“我刚才在读这本书。”
我看了一眼,原来是威廉·詹姆斯[12]的《心理学原理》,这本无疑是心理学史上的重要作品,而且非常容易上手,但怎么也没想到一位当过飞行员、跳舞到清晨五点才回家的年轻人,竟会拿这本书来读。
“怎么会想读这本书呢?”
“我懂得太少了。”
“你还很年轻呀。”我微笑着说。
他沉默了许久,气氛开始有些尴尬,我想起身去找那几本杂志,但老感觉他有话想说。他出神地看着前方,表情凝重专注,似乎进入了冥想。我静静等候着,好奇他所为何事。他终于开口时,仿佛只是接续先前的对话,而未察觉那冗长的沉默。
“我从法国回来的时候,亲友都希望我去读大学,但我真的办不到。经历过这么多事情后,我觉得自己没办法回去念书了。况且,我当初在预科学校什么也没学到。我觉得自己无法融入大学生的生活,同学一定不会喜欢我。我不想勉强自己当个大学生,也不认为老师教授的知识是我想知道的。”
“这当然是你自己的事情,”我说道,“但是我不同意你的看法。我懂你的意思,也明白你经历了两年战争,回来却要当个光鲜亮丽的大学生,实在是很烦人。但我不觉得他们会排挤你。我不熟悉美国大学的情况,但我相信美国的大学生和英国的大学生并无太大差异,或许只是比较爱喧哗打闹,但整体来说还是懂事的好孩子,而且如果你不愿意与他们混在一块儿,只要身段放得柔软,是不会有人管你的。我没有像兄长一样去读剑桥,自愿放弃了机会,只想到外头的世界闯一闯。现在回想起来,我真后悔当初的决定,害我犯下不少可以避免的错误。大学教师的人生阅历广,你学得也会比较快,如果没人在一旁提点,免不了要走许多冤枉路。”
“或许吧。我并不怕犯错,搞不好会在其中一条冤枉路上,找到人生的目标。”
“那你的人生目标是?”
他略为迟疑,然后说:“问题就在这里,我也还不太清楚。”
我不发一语,因为似乎也无法回应什么。我从小的人生目标清楚明确,所以对此感到不耐烦,但我按捺住性子,凭着一股直觉,认为这孩子内心虽迷惘却肯上进,可能是未成熟的想法,抑或刚萌芽的情感,让他的灵魂骚动不安,努力摸索着未来的方向。说也奇怪,他竟挑起我的同情心。我从未听他说这么多话,如今才发觉他的声音真是悦耳,说服力十足,且颇有疗愈作用,又有迷人的笑容、深情的黑眸,难怪伊莎贝尔会对他倾心,他确实讨人喜爱。拉里这会儿撇过头,毫不忸怩地盯着我,眼神既在打量,又带笑意。
“昨晚我们一群人出门跳舞之后,你们应该会聊到我吧?”
“确实稍微提到了。”
“难怪他们非要鲍伯叔叔赴宴,他明明讨厌出门的。”
“听说你有个很不错的工作机会。”
“是很棒的工作机会。”
“你会去吗?”
“应该不会。”
“为什么呢?”
“我不想去。”
虽然我是在多管闲事,但窃以为自己是非亲非故的外国人,拉里会比较愿意向我倾吐。
“噢,人家不是常说,如果一无是处,就去当作家吧。”我咯咯笑着。
“我没有什么文采。”
“那你想做什么呢?”
他扬起容光焕发的笑靥。
“鬼混。”他说道。
我勉强笑了笑。
“芝加哥这个地方应该不太适合鬼混,”我说,“好了,不打扰你读书了,我要去找《耶鲁大学季刊》。”
我起身离去。我走出图书馆的时候,拉里还在专心读着威廉·詹姆斯的书。我独自在会所吃过午餐后,因为图书馆够安静,就走回去抽根雪茄,顺便读读书、写写信,又消磨了一两个钟头。万万没想到,拉里依旧埋首书中,好似我离开后就纹风不动。我下午四点离开时,他照样坐在那里,展现出了高度专注力,令我大感诧异。我这般来来去去,他却浑然不觉。当天下午我有许多事得办,因此一直忙到该换上晚宴礼服时,才回到了黑石饭店。然而途中,我按捺不住内心好奇,再度来到会所里的图书馆,当时里头已有不少人在阅读书报,拉里竟然仍坐在同一把椅子上,聚精会神读着同一本书,实在怪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