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在巴黎期间,我们经常共进午餐,时而在他的公寓,时而在外头餐厅。我喜欢在各家古董店闲晃,偶尔买个东西,多半随意看看,而艾略特总会兴致勃勃地陪着我。他学问渊博,热爱美丽之物。我总觉得他知道巴黎所有古董店,店家老板无不熟识。他也热衷于讨价还价,出门时他会叮嘱我:
“如果看见想要的东西,可别自己先买,朝我使个眼色,交给我就对了。”
若能以半价买到我中意的商品,对他而言就是一大乐事。从旁观察看他杀价甚是好玩,举凡据理力争、连哄带骗、大发脾气、动之以情、奚落店家、找出物品瑕疵、扬言不再光顾、唉声叹气、无奈耸肩、好心相劝、怒目横眉走向门口,等等,无所不用其极,等到终于说服对方了,他就摇摇头,面露哀伤,仿佛无奈地接受差强人意的结果,然后就在我耳边用英语低声说:
“东西拿着吧。这个价钱翻两倍都还算便宜咧。”
艾略特是虔诚的天主教徒。他在巴黎安顿下来没多久,就认识了一位备受敬重的神父。这位神父常成功引领无神论者或异教人士重回天主怀抱,因而名闻遐迩。神父也是外出用餐的好同伴,为人十分诙谐,服务对象仅限达官贵人,虽然出身贫寒,却经常出入名流宅邸。因此,艾略特自然想接近他,于是向一位美国贵妇私下透露,他的家族虽属圣公会,自己向来却对天主教会相当好奇。这位贵妇也受神父开导而改信天主教不久。某日傍晚,她邀请艾略特与神父,三人共进晚餐,神父果然风趣幽默。贵妇把话题带到天主教,神父便口沫横飞地说了起来,但并非是卖弄所学,而是以凡人自居(虽然身份是神父),向另一名凡人传教。艾略特这才发现,神父对他了如指掌,不禁受宠若惊。
“旺多姆公爵夫人前几天才提到你,说你聪明过人。”
艾略特双颊泛红,高兴极了,虽然晋见过公爵夫人,但从未想过自己会被当一回事。神父讲述自身信仰时,散发着睿智和慈祥,不但心胸开阔,观念与时俱进,更宽容为怀。他口中的天主教会,在艾略特看来就像精英俱乐部,凡是有文化教养的绅士都理应加入。半年后,艾略特便皈依天主教,并且大力赞助教会慈善活动,因而打通了更多人脉。
或许他背弃圣公会的动机并不单纯,但虔诚之心毋庸置疑。每逢礼拜日,他必定上教堂参加弥撒,出席人士非富即贵;他也经常前往告解,并定期造访罗马。经年累月下来,教廷为了表彰他的虔敬,赐予他“教宗侍从”的头衔;而他孜孜不倦地履行职务,因而获封为圣墓骑士团的成员。由此可见,无论身为天主教徒或凡夫俗子,他都成就斐然。
我时常纳闷,艾略特如此聪颖、有礼又具内涵,是基于何种缘由,才会执着于趋炎附势。他并非一夕致富的暴发户,父亲曾是南方一所大学的校长,祖父则是颇具声望的牧师。聪明如艾略特,势必晓得许多接受他邀请的客人,只是想免费饱餐一顿,他想必也清楚有些人根本胸无点墨,或毫无长处可言。然而,他甘愿被响亮的头衔蒙蔽,罔顾他们的缺点。我只能猜想,这些士绅的家族源远流长,若能与他们熟识,并成为他们夫人的门客,应能带来历久不衰的优越感;我认为,他汲汲营营背后的动力,反映出狂热的浪漫精神,得以让他在羸弱瘦小的法国公爵身上,看到往昔与圣路易九世东征圣地的十字军身影,或在作风狂妄、性喜猎狐的英国伯爵身上,瞥见跟随亨利八世前往金缕地[9]的祖先。艾略特与这些人来往,就仿佛亲炙过去那段英勇的荣光。我想,他若翻开记载欧洲王族家谱的《哥达年鉴》,心里一定有股暖流涌上,映入眼帘的每个名字,都逐一唤起了古时战役、围城事件、著名决斗、外交谋略与诸王情史。艾略特·谭伯顿就是这样的人。
5
我本来正在房间盥洗,准备赴约前往艾略特所举办的午宴,却接到楼下柜台的电话,说他已在大厅等候。我有点诧异,但待一切就绪后,立即下楼与他碰面。
“我想说直接来接你会比较安全,”他边说边跟我握手,“毕竟我不晓得你对芝加哥熟不熟。”
我发觉,有些常年旅居国外的美国人跟他一样,都觉得美国是复杂又危险的地方,欧洲人无法凭一己之力摸熟周遭环境。
“时间还早,我们可以先走一段。”他提议道。
空气带有一丝冷冽,但天空晴朗无云,稍微舒展筋骨倒也惬意。
“我还是先告诉你有关我姐姐的事好了。”艾略特边走边对我说,“她去过巴黎一两次,都住在我那里,但我想你当时应该不在。今天的人不多,只有我姐姐、她女儿伊莎贝尔和葛瑞格·布拉巴松。”
“是那位室内设计师吗?”
“没错。我姐那栋房子的室内装潢实在糟糕,我和伊莎贝尔都希望她重新装潢,又刚好听说葛瑞格在芝加哥,就叫她邀请他一起吃午餐。当然啦,葛瑞格不是贵族出身,但有独到的品味。他替玛莉·奥利芬设计过兰尼堡,还负责圣厄斯家族圣克莱门塔伯堡的内装。公爵夫人满意极了。你到时看了露易莎的房子,可以来评评理,我实在无法理解,她怎么有办法住这么多年。说到这个,我也无法理解,她怎么有办法一直待在芝加哥。”
艾略特的姐姐名叫露易莎(或称布雷德利太太),丈夫已逝,膝下有两男一女。两个大些的儿子都已成婚,一个在菲律宾政府单位出任公职,一个则追随父亲的脚步,获派至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当外交官。布雷德利先生曾被派驻世界各地,而在罗马担任了几年的一等秘书后,又外派至南美洲西岸某共和国,最后在那里过世。
“姐夫过世后,我叫露易莎把芝加哥的房子卖了。”艾略特继续说道,“但她舍不得,因为是布雷德利家族传了好几代的房子。布雷德利家族是伊利诺伊州的元老家族。一八三九年,他们从弗吉尼亚州迁徙过来,然后就占了一块地,距现在的芝加哥约六十英里,至今那块地还是他们家的。”艾略特迟疑半晌,观察着我的反应,“布雷德利家是最早落脚在此地的人,姑且可以称作拓荒者吧。我不确定你了解多少,反正十九世纪中叶左右,中西部逐渐开放移居,大批弗吉尼亚州的居民,包括望族的年轻子弟,都深受未知疆域的吸引,甘愿离开原本舒适奢华的生长环境。我姐夫的父亲切斯特·布雷德利,看好芝加哥未来的发展,就进了一家律师事务所。总之,他后来赚的钱够多了,儿子当然也过得舒舒服服。”
从艾略特说话的神情看来,切斯特·布雷德利当时抛下继承来的豪宅和土地不管,径自跑到事务所工作,似乎不太为人们所认同,但他后来累积了可观的财富,倒也多少弥补了这个缺憾。后来,布雷德利太太拿给我看他们乡间小屋的照片,艾略特在一旁颇不以为然,管它叫“小窝”。那是栋朴素的屋子,屋前有漂亮的小花园,但谷仓、牛舍和猪圈也在数尺之遥,四周是荒芜的平原。我不禁想,切斯特·布雷德利先生想必心里有数,才会抛下这栋屋子,前往城市闯荡。
我们很快拦了辆出租车,在一栋赤褐沙石的房子前下车。这条街可一路通往湖滨大道,房子坐落于连栋住宅之中,既窄且高,前门有数级陡峭的阶梯,即使是如此晴朗的秋日,外观仍然死气沉沉,让人纳闷怎会对它产生感情。大门开了,走出一位身材高壮的黑人管家,白发苍苍,引领我们走到客厅。布雷德利太太一见我们进来,便站起身,艾略特于是把我介绍了一番。布雷德利太太年轻时想必是个美人,五官虽非精致,但十分端正,眼眸明亮动人。但她那张蜡黄的脸已然下垂,几无妆容可言,而且显然也陷入中年发福的危机。我猜想,她应该倔强地不愿认命,因为她坐得直挺,直立的椅背并无软垫,但与一身紧绷的马甲相较,已属舒适。她身穿蓝色礼服,织工繁复,坚硬的胸衣把领子撑得老高,一头白发烫成道道波浪,梳理得一丝不苟。由于另一位客人还在路上,我们就先闲聊起来。
“艾略特说,你是从南边过来的,”布雷德利太太说,“有没有去罗马呢?”
“去了,我在那边逗留了一个多星期。”
“那亲爱的玛格丽特王后还好吗?”
我被问得一头雾水,便说不知道。
“噢,你没去看她吗?她非常亲切,我们在罗马的时候,她还热心招待过。布雷德利先生当时是一等秘书。你怎么没去看她呢?你应该不像艾略特,肤色太黑进不了奎里纳尔宫吧?”
“当然不是,”我微笑道,“其实我并不认识王后。”
“真的吗?”布雷德利太太说道,仿佛不敢置信,“怎么会呢?”
“老实说,作家平时不太和王公贵族打交道的。”
“但她真的很贴心啊,”布雷德利太太的语气颇不以为然,好像我自视甚高才不认识王后,“你一定也会喜欢她的。”
这时门刚好打开,管家走了进来,后头是葛瑞格·布拉巴松。
葛瑞格·布拉巴松的名字听来浪漫,但本人并非这么回事。他身形矮胖,头秃如蛋,仅在颈后与耳旁有撮黑鬈发,而他的脸红彤彤的,似乎随时会出大汗,一对灰眼睛咕溜打转,嘴唇肥厚,下颚松垂。他也是位英国人,我俩有时会在伦敦的波希米亚聚会上遇到。他为人爽朗,笑口常开,但明眼人都不难发现,他这般友善聒噪的外表仅是面具,好掩饰精明的生意人形象。多年来,他一直是伦敦装潢界的翘楚——声若洪钟,一双胖手比画得生动活泼,佐以口沫横飞的生意经,再挑剔的客户都会心动,好像是自己受惠于他,想不签约都说不过去。
管家又走进来,这回用托盘端着鸡尾酒。
“我们就不等伊莎贝尔了。”布雷德利太太边说,边取了一杯酒。
“她去哪儿了?”艾略特问道。
“她和拉里去打高尔夫了,说可能会晚到。”
艾略特转头看着我说:“拉里的全名是劳伦斯·达雷尔,应该会跟伊莎贝尔订婚。”
“艾略特,我以前不晓得你喝鸡尾酒呢。”我说。
“我不喝呀,”他语带不悦,啜饮着酒,“但这个蛮荒之地偏偏颁了个禁酒令,不然还能喝什么呢?”他叹了口气,“连巴黎有些馆子都开始供应了,实在是好的不学,硬学坏的。”
“艾略特,快别胡说了。”布雷德利太太说。
她的语气没有恶意,但态度十分坚决,显见她品德高尚。她对艾略特使了个眼色,笑容中带着精明,料想她应深知艾略特的脾性,但不晓得她对葛瑞格的看法如何。葛瑞格一进门,就以专业眼光环顾四周,不自觉地扬起浓眉。这客厅实在气派非凡,墙面贴有精美的壁纸,窗帘尽是华丽的印花,铺有软垫的家具上也有相同图样。裱着巨大金框的油画逐一挂在墙上,应当是布雷德利夫妇在罗马所买,包括拉斐尔学派的圣母像、雷尼学派的圣母像、祖卡雷利学派的风景画、帕尼尼学派的古罗马废墟图等等。另外,还有远从北京带回的战利品,比如雕刻繁复的黑檀木桌、景泰蓝大花瓶,也不乏在智利或秘鲁购入之物,例如刻有硕胖人形的硬石或陶制花瓶。客厅一角,则有齐本德尔的写字桌与镶嵌华美的玻璃柜。丝质灯罩上,不知给哪位糊涂艺术家画上了牧羊的男女,身穿华多风格的礼服,虽然难看却又莫名宜人,有种居家的自在氛围,让人觉得如此紊乱的组合深具意义。众多不搭界的物件自然融为一体,因为都是布雷德利太太生活的一部分。
我们喝完鸡尾酒,门再度打开,走进一名少女,后头跟着一名少年。
“我们迟到了吗?”她问道,“我把拉里带回来了,有东西给他吃吗?”
“应该有的,”布雷德利太太笑着说,“摇铃叫尤金再准备一个位子。”
“刚才就是尤金开的门,我已经和他说了。”
“这位是我女儿伊莎贝尔,”布雷德利太太转向我,开始介绍,“这位是劳伦斯·达雷尔。”
伊莎贝尔迅速和我握了手,二话不说就转向葛瑞格:“你就是布拉巴松先生吧?我太渴望见到你了。我好喜欢你设计的克莱门汀屋顶窗。你不觉得这客厅很丑吗?我劝妈妈重新装潢劝了好多年,刚好你在芝加哥,快老实说说你的看法。”
我知道布拉巴松先生绝不可能说实话。他瞥了一眼布雷德利太太,见她面无表情,便认为眼下伊莎贝尔比较重要,随即放声大笑。
“这里确实很舒服,”他说,“但你真要问我的话,嗯,还真是挺丑的。”
伊莎贝尔身材高挑,有张鹅蛋脸,直挺的鼻梁、美丽的双眼,以及仿佛家族遗传的丰厚嘴唇。她外表出色,但略微发胖,或许跟年纪有关,我猜她愈老会愈苗条。她的双手结实,短裙下的双腿显得有些臃肿,皮肤则姣好红润,想必与刚才的运动和开敞篷车有关。她为人活泼大方,不但容光焕发、诙谐开朗,也懂得享受生活,欢快的性格足以感染旁人。她的举手投足自然不造作,相形之下,艾略特的优雅自持显得俗不可耐,而她清新的作风,则让布雷德利太太干瘪多纹的脸庞更显疲惫苍老。
我们走下楼,准备吃午餐。葛瑞格一看到饭厅,不禁眨了眨眼。墙面贴满深红壁纸,挂着许多满面愁容的男女肖像画,绘画手法拙劣,都是已故布雷德利先生的直系祖先。布雷德利先生的肖像也在其中,蓄有浓密的八字胡,身着长礼服与浆过的白衣领,表情十分僵硬。布雷德利太太的肖像则出自十九世纪末一位法国画家之手,挂在壁炉架正上方,画中的她身穿淡蓝晚礼服,戴着珍珠项链,头发则簪了一枚星形钻石。画中,她用戴着珠宝的手,轻触一条丝巾,丝巾画得一丝不苟,缝线清楚可见;另一只手则随意握着一把鸵鸟羽扇。饭厅内的家具都是由黑橡木制成,教人赞叹不已。
“你觉得如何?”我们就座后,伊莎贝尔问葛瑞格。
“我想一定贵得不得了吧。”他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