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详解
2.1 法律价值度(LVD)
2.1.1 法律价值度的概念或范畴
专利具有法律属性,专利的法律属性是指专利被法律赋予的专有性,或称排他性。专利所有者或使用者在专利权的保障下,通过技术垄断从而获得利益。为便于衡量和比较,对专利法律属性的评估引入专利法律价值度(LVD)的概念,对法律价值度的评价依据专利权可靠性、专利权期限和专利权范围三方面,相应设置了四个二级指标,即专利稳定性、专利侵权可判定性、专利有效性和专利自由度。为了使得法律价值度的分析具有可操作性,我们对二级指标再次细分为三级支撑指标。专利稳定性的三级指标包括:新颖性、创造性、撰写质量、保护范围、诉讼与复审历史;专利侵权可判定性的三级指标包括:技术特征属性、权利要求主题类型;专利有效性的三级指标包括:专利类型、专利寿命/剩余保护期限;权利自由度的三级指标包括:同族专利、权利归属、许可转让、不可规避性和依赖性。
表2.1给出了法律价值度二级/三级指标的定义与评价内容。
表2.1 法律价值度二级/三级指标的定义与评价内容
续表
续表
根据检索报告,备选专家为法律价值度的三级支撑指标逐个打分,每个三级指标的打分范围都为0~10分。每项二级指标的得分为下设各三级支撑指标打分与所占权重之积的加和。其中,鉴于二级指标专利稳定性的分析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待评专利在法律意义上的存亡,故将二级指标专利稳定性作为计算法律价值度的参数因子,其他三个二级指标按照各自所具有权重计算总和。
法律价值度及其各二级指标计算公式如式(2.1)~式(2.5)所示。专利自由度=同族专利×20%++权利归属×20%+许可转让×10%+
表2.2给出了法律价值度二级/三级指标的权重,表2.3给出了三级指标的分值分配。
表2.2 法律价值度二级/三级指标的权重
表2.3 法律价值度三级指标的分值分配
续表
下面将依次说明各个法律价值度支撑指标的详细分析原则和权重。
2.1.2 法律价值度二级指标及含义
2.1.2.1 专利稳定性
稳定性是直接影响专利法律状态的重要因素,专利稳定性受多种因素影响,但其中最核心的是影响专利授权的实质性要素,即专利本身是否符合授权条件。基本授权条件的缺陷将直接导致专利面临无效风险,故对专利稳定性的分析包括专利新颖性、创造性、撰写质量、保护范围、诉讼与复审历史五项三级指标。由于专利新颖性和创造性直接影响待评专利的稳定性,故其权重高于其他指标的权重。专利稳定性的计算公式(2.6)为
注意:由于稳定性是针对权利要求而言,而权利要求通常有多项,为了统一分析标准,以独立权利要求的稳定性作为专利稳定性的评分。如果有多项独立权利要求,则以多项独立权利要求的稳定性的平均分作为该项专利的稳定性评分。
2.1.2.2 专利侵权可判定性
专利侵权可判定性是指基于一项专利的权利要求,是否容易发现和判断侵权行为的发生,是否容易取证,进而行使诉讼的权利。专利侵权可判定性指标关系到本专利的权利要求是否能够比较容易保护该发明方案。容易判定专利侵权的权利要求的特征通常通过外在表现来限定发明的技术方案,举例来说,对一个装置只需要根据说明书描述、根据使用的状况或根据外部输入的测试就可以判定侵权情况;如果需要拆解该装置才可以判定是否侵权则比较难判定侵权。另外,通常产品或装置类权利要求相对易于发现侵权行为和取证,而工艺或方法类权利要求相对难以发现侵权行为和取证。故对专利侵权可判定性的分析包括技术特征属性和权利要求主题类型的分析。根据反向工程的难易程度以及取证的难易程度也可以确定专利侵权可判定性指标。专利侵权可判定性的计算公式(2.7)为
2.1.2.3 专利有效性
专利有效性主要评估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对法律价值的影响,与专利有效性相关的有两项指标:专利类型和专利寿命/专利保护剩余有效期。专利有效性的计算公式(2.8)为
2.1.2.4 专利自由度
专利自由度指专利所有权或专利使用权在行使权利过程中的自由程度。专利权的行使有可能会受到地域、共有人或其他专利权的限制。故针对以上三方面,对权利自由度的考量分别设置同族专利、权利归属、许可转让、不可规避性、依赖性等五项指标,根据各指标对权利自由度的影响设定权重,专利自由度的计算公式(2.9)为
2.1.3 专利稳定性三级指标及含义
2.1.3.1 新颖性
1)指标含义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和抵触申请。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抵触申请是指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2)评估目的与要点
(1)评估目的:评估参评专利的授权前景或被驳回、无效的可能性。
(2)时间界限:专利申请日前。
(3)评估要点:现有技术对参评专利的新颖性是否构成实质性影响。
(4)评估方式:对专利新颖性的判断针对专利文本的独立权利要求书进行人工定性分析判断,以专利文本中的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对权利要求书进行解释。评价中可使用的客观参考依据可包括如下内容: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专业检索机构出具的专利检索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及所属项目的各阶段科技查新报告、同族专利的审查信息。
3)评分参考
对于专利新颖性指标的评分,如待评专利具有新颖性,则可给予10分;如待评专利不具有新颖性,则该项指标得分为0。
2.1.3.2 创造性
1)指标含义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2)评估目的与要点
(1)评估目的:评估参评专利的授权前景或被驳回、无效的可能性。
(2)时间界限:专利申请日前。
(3)评估要点:现有技术对参评专利的创造性是否构成实质性影响。
(4)评估方式:对专利创造性的判断针对专利文本的独立权利要求书进行人工定性分析判断,以专利文本中的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对权利要求书进行解释。评价中可使用的客观参考依据可包括如下内容: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专业检索机构出具的专利检索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及所属项目的各阶段科技查新报告、同族专利的审查信息。
3)评分参考
对于专利创造性指标的评分,如待评专利明显具有创造性,则可给予10分;如待评专利具有创造性但创造性不突出的情况下,给予5分的评分;如待评专利不具有创造性的情况下,该项指标得分为0。
2.1.3.3 撰写质量
1)指标含义
撰写质量主要是指专利文件中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两部分内容的撰写质量。专利说明书要求充分公开发明内容,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和实施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要求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专利的撰写质量是考量专利稳定性的重要因素,对其有直接影响。
2)评估目的与要点
(1)评估目的:评估参评专利文本撰写对权利稳定性的潜在影响。
(2)评估要点:公开的充分性是否满足。
(3)评估方式:对专利文本中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进行人工定性分析判断。该指标的评估可使用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作为客观依据。
3)评分参考
专利说明书公开的充分性应根据说明书是否清楚、完整地公开了发明内容,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和实施;说明书对权利要求书的支持程度,应根据权利要求的上位概括是否超出说明书公开内容的范围、说明书中实施例的数量或数据是否能够支持权利要求书的数值范围;权利要求的完整性可根据独立权利要求是否包括解决技术问题所需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以及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语言表达准确无歧义、清楚规范等。
2.1.3.4 保护范围
1)指标含义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根据专利法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2)评估目的与要点
(1)评估目的:评估参评专利的权利范围对权利稳定性的支持作用。
(2)评估要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与层级的合理性。
(3)评估方式:对专利文本中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进行人工定性分析判断。
3)评分参考
专利保护范围的评估可根据专利申请或专利的每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是否清楚;权利要求的主题类型以及名称是否与权利要求的技术内容相适应;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大小(诸如是否将非必要技术特征写入独立权利要求中、权利要求的上位概括程度是否合理、专利采用开放式或封闭式写法);层次关系(如权利要求撰写的层级设置是否严密、合理;优选或替换的技术方案是否采写进从属权利要求等)。
2.1.3.5 诉讼与复审历史
1)指标含义
评讼与复审历史是指专利在申请、授权、确权与维持等全生命周期阶段是否曾遭遇驳回、无效、复审等事件。
2)评估目的与要点
(1)评估目的:评估参评专利已发生相关事件对权利稳定性的影响与作用。
(2)评估依据:专利文本。
(3)时间界限:评价日。
(4)评估要点:是否存在无效经历及结果。
(5)评估方式:对专利法律状态信息的追踪及检索。本指标评估的客观依据可参考以下内容:专利驳回通知书、专利复审请求书、专利诉讼案卷、专利登记簿。
3)评分参考
如待评专利曾发生复审或无效情形,但对专利的法律状态和保护范围没有构成影响,则认为该专利非常稳定,给予10分;如待评专利发生过复审或无效情形,且造成专利保护范围缩小、部分权利要求失效,或其他修改以维持专利有效的情形,则认为修改后的专利稳定性较好,给予8分;如待评专利未曾发生过无效或复审情形,则该指标对专利稳定性的影响尚不明朗,需要进一步确定,在0~6分间酌情打分。
2.1.4 专利侵权可判定性三级指标及含义
2.1.4.1 技术特征属性
1)指标含义
根据本专利的技术特征属性,如涉及的技术特征是属于结构性特征还是功能性特征,是否显而易见等。
2)评估目的与要点
(1)评估目的:评估参评专利是否容易发现和判断侵权行为的发生、是否容易取证,进而行使诉讼的权利。
(2)评估依据:专利文本中权利要求书。
(3)时间界限:评价日。
(4)评估要点:判定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是外在结构性的,还是内在结构性的;是外在功能性的,还是内在功能性的。
(5)评估方式:技术领域人员或行业专家分析判断。
3)评分参考
技术特征属性是针对权利要求而言的,而权利要求通常有多项,因此通常以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属性作为该项指标的评分依据。如果有多项独立权利要求,则以多项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属性的平均分作为该项指标的评分。
我们可以将独立权利要求的每个技术特征分解出来,对每个分解技术特征进行分析打分,然后再对所有分解技术特征的评分求平均值,以获得该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属性分值。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技术特征是显而易见,不需要证明的,则其技术特征属性分值为10分;如果一个技术特征是外在结构性的,技术特征属性分值为8分;如果一个技术特征是内在结构性的,但是拆解后容易发现侵权,则技术特征属性分值为6分;如果一个技术特征是外在功能性的,外在测试或观察可以判定侵权,则技术特征属性分值为5分;如果一个技术特征是内在功能性的,需要拆解并测试和推断才可以判定侵权,则技术特征属性分值为3~4分;如果一个技术特征不是持续性存在的,是不确定的或者难以测量和取证的,则技术特征属性分值为0~2分。
2.1.4.2 权利要求主题类型
1)指标含义
权利要求主题类型包括:产品或装置类权利要求、工艺或方法类权利要求、用途类权利要求等。通常产品或装置类权利要求相对易于发现侵权行为和取证,而工艺或方法类权利要求相对难以发现侵权行为和取证。
2)评估目的与要点
(1)评估目的:评估参评专利是否容易发现和判断侵权行为的发生、是否容易取证,进而行使诉讼的权利。
(2)评估依据:专利文本中权利要求书。
(3)时间界限:评价日。
(4)评估要点:判定独立权利要求主题类型是产品或装置类、工艺或方法类,还是用途等。
(5)评估方式:技术领域人员或行业专家分析判断。
3)评分参考
通常一个专利申请具有多项权利要求,我们以独立权利要求的主题类型作为该项指标的评分。如果有多项独立权利要求,则以多项独立权利要求的主题类型的平均分作为该项指标评分。
2.1.5 专利有效性三级指标及含义
2.1.5.1 专利类型
1)指标含义
专利类型是指专利所属发明专利的具体类型,即专利为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
2)评估目的与要点
(1)评估目的:评估参评专利的法定保护期。法定有效期越长,说明专利的潜在垄断市场时间越长,或是获得市场开拓的机会越大。
(2)评估要点:专利说明书类型。
(3)评估方式:通过人工判断,参考依据为专利说明书及专利著录项目。
3)评分参考
专利类型判断待评专利为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法定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保护期限为10年。如专利属于发明专利,则评分给予10分,如为实用新型专利,评分给予5分。
2.1.5.2 专利寿命/专利保护剩余有效期
1)指标定义
专利寿命或称专利保护剩余有效期是指授权有效专利自评估日起剩余的专利权保护期限。
2)评估目的与要点
(1)评估目的:评估参评专利的剩余有效期限。剩余有效期越长,说明专利的潜在垄断市场时间越长,或是获得市场开拓的机会越大。
(2)评估时间:评估日。
(3)评估要点:专利类型与申请日结合。
(4)评估方式:人工判断,参考依据为专利说明书及专利著录项目。
3)评分参考
专利寿命即专利保护剩余有效期限需要根据专利申请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专利类型进行评估。
2.1.6 专利自由度三级指标及含义
2.1.6.1 同族专利
1)指标含义
同族专利是指专利申请或专利是指否有基于同一优先权文件,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申请的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专利。
2)评估目的与要点
(1)评估目的:评估参评专利的同族专利申请情况。同族专利数量规模越大,地域覆盖范围越广,则市场占有力越强,专利价值也相应越大。
(2)评估对象:专利说明书。
(3)评估要点:优先权项。
(4)时间界限:评估日。
(5)评估方式:通过在专利数据库中进行世界范围的同族专利检索确定,并可参考专利说明书的著录项目。
3)评分参考
同族专利表示申请人对本专利的重视程度,申请国家越多说明申请人认为本专利越重要,也间接表明该专利的潜力越大。检索待评专利的同族专利,根据同族专利的数量,以及申请国家的相关法律环境、执法力度、审查程度等情况酌情打分。
2.1.6.2 权利归属
1)指标含义
权利归属是指专利申请或专利是否为共同申请或共有权利。
2)评估目的与要点
(1)评估目的:评估参评专利的权利行使限制。
(2)评估对象:专利说明书、法律状态。
(3)时间界限:评价日。
(4)评估要点:是否存在共同申请人或专利权共有人。
(5)评估方式:通过人工检索或审核专利著录项目或其他专利权相关法律文本确定。可参考依据包括:专利申报审批文件(如专利申请审核报告书)、专利文本或专利登记簿。
3)评分参考
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可以共有。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即对专利权的其他方式处置和行使,如专利权的转让、放弃、独占许可、提起侵权诉讼等,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故在不存在共有人的情况下,行使权利的自主程度较高,相应得分也较高;共有人越多,该项打分酌情减少。
2.1.6.3 许可转让
1)指标含义
许可转让是指专利申请或专利是否发生过专利技术许可、转让(包括对外转让和内部转让)行为,或是发生许可、转让的可能性。
2)评估目的与要点
(1)评估目的:评估参评专利的已发生的价值实现情况。
(2)评估对象:实际专利权行使状况。
(3)时间界限:评价日。
(4)评估要点:许可与转让经历。
(5)评估方式:人工查询检索专利法律状态历程,参考依据为专利登记簿。
3)评分参考
根据许可或转让次数,同时参考许可或转让的次数、许可或转让的金额对该项进行打分。通常发生许可或转让的专利反映专利有较高的实施价值或较好的市场前景。发生许可或转让次数越多,通常说明对专利的认同程度较高,打分也相应提高。
2.1.6.4 不可规避性
1)指标含义
不可规避性是指专利申请或专利是否容易被他人进行规避设计,从而在不侵犯该项专利权的情况下依然能够达到与本专利相似的技术效果。
2)评估目的与要点
(1)评估目的:评估参评专利被他人侵权及侵权判断和取证的难易。
(2)评估对象:权利要求书、专利说明书。
(3)时间界限:评价日。
(4)评估要点:被他人实施的取证。
(5)评估方式:专利检索及对专利文本中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进行人工定性分析判断。
3)评分参考
待评专利被侵权可能性在于他人是否易于规避本专利的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而达到相同或相近的技术效果。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由不同的技术特征组成,对该指标的评分可将权利要求的每个特征分解出来,对每个分解特征进行分析。
通常,如果一个特征是实现该发明背景或其主要功能的必要技术特征,则该特征被侵权可能性较高,分值在6~10分之间;如果一个特征是实现该发明的次要功能的必要技术特征,分值在3~6分之间;如果一个特征既没有限定发明的背景也没有带来任何技术效果,则该特征不容易被侵权,其分值在0~4分之间。具体分数可在区间内根据该技术特征描述的上下位情况而确定。
2.1.6.5 依赖性
1)指标含义
依赖性是指专利申请或专利的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他人在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否在实施过程中有侵犯他人专利权的风险。
2)评估目的与要点
(1)评估目的:评估参评专利实施过程中规避或侵犯他人专利权可能性。
(2)评估对象:权利要求书、专利说明书。
(3)时间界限:申请日。
(4)评估要点:实施时的侵权风险。
(5)评估方式:专利检索及对专利文本中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进行人工定性分析判断。
3)评分参考
依赖性指标的基本分为6分,如果检索到一件或多件在先申请并且有效的本国基础专利,减2~3分(所谓基础专利,即相对于本专利来说其授权的保护范围比本专利的保护范围更广,本专利被完全包含在先前专利的范围内);检索到一件或多件在先公开的外国基础专利,减1~2分(虽然该外国专利没有在本国申请,本专利实施并不依赖于在先的专利,但是可以证明本专利是改进型专利,非基础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