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提利昂
他们从日出门离开潘托斯,但提利昂·兰尼斯特没看见日出。“你从未来过潘托斯,我的小友,”伊利里欧总督一边拉下紫色天鹅绒轿帘,一边向他保证,“没人看见你进城,更没人发现你出城。”
“除了把我塞进桶里的水手、替我打扫船舱的小厮、为我暖床的女孩和满脸雀斑的骗子洗衣妇之外,确实没人知道——哎哟,我忘了您的守卫们。难道说切卵蛋还附带降低智力吗?那样的话,他们大概会相信你是一个人坐轿子。”这轿子用沉重的皮带悬在八匹高头大马中间,四名太监武士分行左右保护,更多的武士跟在后头看管辎重车队。
“无垢者决不会多嘴,”伊利里欧担保,“而送你来的那艘划桨船被我派去了亚夏,来回至少要花两年,还得看大海慈悲。至于我家里人,他们都很爱戴我。没人会出卖我的。”
留着这想法吧,我的胖友,终有一天会被写成你的墓志铭。“我们应该坐上那条船,”侏儒道,“去瓦兰提斯最快的是走海路。”
“海上太危险。”伊利里欧回应,“秋季常有风暴,还有不少海盗盘踞在石阶列岛,常出来打劫正派人。若是不慎让我的小友落入歹人之手,罪莫大焉。”
“洛恩河上也有强盗。”
“河盗而已,”奶酪贩子用手背遮嘴,打了个呵欠,“抢夺残汤剩羹的蟑螂。”
“据说还有石民。”
“这倒是实实在在的麻烦,讨厌的可怜虫。不过何必谈论他们呢?日子这么好,我们很快就会抵达洛恩河,到那时你就能摆脱伊利里欧和他的大肚子啦。哈,在那之前,让我们好好喝酒,做做美梦,岂不快哉?美酒佳肴在此,谁去想疾病死亡。”
是啊,何必多想?提利昂想起十字弓扳机的扣动声,耸了耸肩。轿子左右摇晃,节奏舒缓,仿佛是母亲哄着怀抱中的婴儿睡觉。其实我哪知道那是什么感觉。他头枕在一堆鹅毛填充的丝枕头中,紫色天鹅绒帘布在头上汇成拱顶。外头秋意已浓,轿内却温暖宜人。
轿子后头跟了一队骡子,驮着箱子、大小桶子和装食物的篮子,以满足奶酪贩子旺盛的食欲。这天早上他们吃香料香肠,并以黑褐色的烟莓酒冲下肚;下午吃冻鳗鱼,享用多恩红酒;晚上切了些火腿,吃了煮鸡蛋,又吃了填满大蒜和洋葱的烤云雀,就着白啤酒和密尔火酒。一路优哉游哉,却也缓慢无比,侏儒很快就不耐烦起来。
“到河边要几天?”那天夜里他问伊利里欧,“照这走法,待我看到女王的龙时,它们恐怕长得比伊耿的龙还要大上几圈了。”
“真能这样就好喽。大龙火力足,小龙没人怕啊。”总督说着耸耸肩。“我真心实意地想去瓦兰提斯迎接丹妮莉丝女王,遗憾的是却不得不依靠你和格里芬来完成这项使命。留在潘托斯,我能发挥更大作用,为女王回归铺平道路。至于与你同路这段嘛……呃,你总不忍心剥夺一个老胖子仅有的乐趣吧?来来来,再喝一杯。”
“告诉我,”提利昂边喝边道,“维斯特洛的王冠关一个潘托斯总督屁事?大人,你图什么?”
胖子舔舔嘴上的油脂。“我老了,厌倦了这个虚伪的世界。在临死之前,做几件正大光明的好事,帮助一位年轻甜美的女孩夺回她与生俱来的权力,有何不美?”
下次他就要送我一套魔法盔甲和在瓦雷利亚的漂亮皇宫了。“在你心目中,丹妮莉丝是个年轻甜美的女孩,你就不怕铁王座把她切成年轻甜美的碎片?”
“别担心,我的小友,她身上确实流着龙王伊耿的血。”
也流着庸王伊耿、残酷的梅葛和愚蠢的贝勒的血。“再给我说说她的情况。”
胖子沉吟道:“丹妮莉丝刚来我这儿时稚气未脱,却已比我第二任老婆还漂亮,我甚至动过把她占为己有的念头。但她是个多么害羞、多么惊恐的小东西哟,我明白将其纳入房中得不到喜乐。为摆脱这份疯狂的冲动,我招了个床奴,狠狠发泄了一通。说真的,我原以为丹妮莉丝落在马王手里坚持不了多久。”
“但你还是把她卖给卓戈卡奥……”
“多斯拉克人不谈买卖。你该说是韦赛里斯把她送给了卓戈卡奥以换取友谊。韦赛里斯是个浅薄、贪婪的年轻人,他贪恋父王的王座,也对丹妮莉丝怀有欲望,放弃她让他很不甘心。公主出嫁前夜,他居然想偷偷上她的床,说什么执不到她的手,至少要得到她的人。要不是我预先派人防范,这韦赛里斯将让我们多年来的周密安排付诸东流。”
“听起来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
“韦赛里斯是疯王伊里斯的儿子,仅此而已。但丹妮莉丝……丹妮莉丝不一样。”他把一只烤云雀扔进嘴里,连皮带骨嚼得清脆作响,“那个当年寄于我篱下的惊恐女孩已在多斯拉克海上死去,又在血与火中重生。新生的龙女王是个真正的坦格利安。我派船去接她回来,她却驾船前往奴隶湾,并在短短时日内征服了阿斯塔波,让渊凯臣服,还洗劫了弥林城。若她沿古瓦雷利亚大道西进,玛塔里斯将是下一个牺牲品。若她走海路,这样子……她的舰队必须在瓦兰提斯停靠以补充食水。”
“无论走陆路还是海路,弥林跟瓦兰提斯之间都远着呢。”提利昂提醒道。
“龙直飞过来,有整整五百五十里格距离,之间有重重沙漠、山脉、沼泽和恶魔出没的废墟。许多人挺不过这段路,但能走到瓦兰提斯的都将是大浪淘沙留下的精英……而你和格里芬会带着生力军和大批船只在那里接应,你们将一同完成反攻维斯特洛的大业。”
提利昂在心中默想自己对瓦兰提斯的所有了解,那是九大自由贸易城邦中最古老也最骄傲的一个。有些事不对劲。即便只有半个鼻子,他也嗅得出来。“据说瓦兰提斯的自由民跟奴隶的比例是一比五,瓦兰提斯的执政官们凭什么要协助一位与奴隶贸易为敌的女王?”他指着伊利里欧,“还有你,你的立场又是什么?潘托斯的法律明令禁止奴隶制,你却私下涉足,很可能投入的资本远超我的估计。你本该反对龙女王,现在却筹划着拥护她登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想从丹妮莉丝女王那里捞到什么好处?”
“说来说去还是扯回来了?不依不饶的小家伙,”伊利里欧边笑边拍肚皮,“好吧,乞丐王曾许诺我财政大臣之位,还说要封我公爵头衔。只要能戴上那顶属于他的黄金王冠,他就允我任意挑选居城……连凯岩城也可以哟。”
提利昂忍俊不禁,刚喝下的酒从曾是他鼻子的丑陋孔洞里喷了出来,“这话要给我父亲听见就妙了。”
“其实你父亲大人不用担心。我要那一堆石头来做什么?我的宅子对任何人来说都够大了,也比你们四面漏风的维斯特洛城堡更舒适。至于财政大臣嘛……”胖子又剥开一颗鸡蛋,“我不否认我爱钱,有什么能比金币的碰撞声更悦耳呢?”
比如老姐的尖叫。“你确定丹妮莉丝会履行兄长的承诺?”
“她可能会,也可能不会,”伊利里欧一口咬下半个鸡蛋,“我不是跟你讲了嘛,我的小友,有时候人做事不一定为了索取回报。信不信由你,即便像我这样又老又胖的傻瓜也有朋友、也有人情债要还。”
撒谎,提利昂心想,一定有比金钱或城堡更值价的宝贝吸引你来进行这场投机。“义薄云天,粪土王侯,您这样的人在当代是快绝迹了。”
“是啊是啊。”胖子不理会他话中的讽刺。
“那么八爪蜘蛛是如何成为你的好朋友的呢?”
“我们年轻时就认识,当年是潘托斯城里的一对小子。”
“可瓦里斯是密尔人。”
“他确实是。他来潘托斯不久就被我收留了,恰好赶在奴隶贩子之前。他白天睡下水道,晚上像猫一样飞檐走壁。我那时也穷困潦倒,乃是个穿脏丝衣的刺客,靠手中的剑讨生活。你瞧见我家水池里的雕像了吧?我十六岁那年派索·玛拉恩为我雕的。很可爱是不是?虽然我现在看着它就想哭。”
“岁月是把杀猪刀嘛,我还为我的鼻子流泪呢。但瓦里斯……”
“在密尔,他是盗贼王子,直到竞争对手举报了他。来到潘托斯后,他的口音太引人注目,而一旦大家晓得他是个太监,他更是被众人鄙视、频频遭到殴打。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选我做他的保护人,但总之我们达成了一份可靠的协议:瓦里斯负责刺探那些不上道的盗贼,伺机取得他们的赃物;我则联络失主,答应收取报酬来帮他们寻回损失。很快,城里几乎所有失主都上门来找我,而几乎所有的小偷和摸包贼都跑去找瓦里斯……其中一半是想割他喉咙,另一半则想卖掉自己的赃物。久而久之,我们都发了财,等瓦里斯训练出他的老鼠,更是财源滚滚来。”
“他在君临养了许多小小鸟。”
“我们叫他们老鼠。老一辈盗贼目光短浅,刚有点收获,晚上就买醉花个精光。瓦里斯不一样,他刻意搜寻孤儿和年轻女孩儿,挑出个子最小、行动最快、话也最少的那些。他不仅教他们爬墙钻烟囱,还教他们读书识字。我们的老鼠把金银财宝留给同行,专偷信件、账本、表格……后来索性偷也不偷了,只要看着背下来就行。瓦里斯说,秘密比银子、比蓝宝石还值钱。就是这样,我因为这个成了万人巴结的对象,以至于潘托斯亲王的表亲把自己没开苞的女儿嫁给了我,而太监的手段甚至传到狭海对岸正渴求某些服务的国王耳中。那位多疑的君主,连自己的儿子、妻子和首相都无法信任。也难怪,他的首相本是他童年好友,后来却变得傲慢骄横。剩下的故事相信你全知道了,不是吗?”
“略知一二,”提利昂承认,“看来,你不止是个奶酪贩子嘛。”
伊利里欧歪了歪头。“你过誉了,我的小友。我嘛,我觉得你正如瓦里斯大人宣称的那么聪明。”他笑笑,露出满嘴歪扭的黄板牙,又叫来一罐密尔火酒。
等总督大人抱着酒罐沉沉睡去,提利昂爬过枕头堆,把罐子从那团肥肉中解放出来,为自己又满上一杯。他一口饮尽,打了个呵欠,又满上一杯。火酒喝得多,他告诉自己,说不定能梦见龙咧。
他在凯岩城度过的孤独童年,常常整夜幻想自己骑龙翱翔,幻想自己是坦格利安家流落的王子,甚至是瓦雷利亚的龙王,高踞于九天之上。某年,叔叔们问他想要什么命名日礼物,他恳求叔叔们送他一条龙。“不用很大的龙噢,一条小的就好,跟我一样大的。”吉利安叔叔觉得这简直是他这辈子听过的最好笑的事,提盖特叔叔则解释道:“孩子,最后一条龙在一个世纪以前就死掉啦。”这实在太不公平、太不公平了,所以小男孩那天哭着入睡。
然而若这奶酪贩子不是全然信口开河的话,意味着疯王的女儿的确孵出了三条龙。坦格利安王子也只能骑一条龙啊。提利昂几乎有些后悔杀死父亲了。要是知道坦格利安家的女王带着三条龙杀回维斯特洛,后头跟着摇旗呐喊的狡猾太监和肚子能装下半座凯岩城的奶酪贩子,真不晓得泰温公爵脸上作何表情。
侏儒吃得太撑,只好松开腰带,再解开马裤系带。主人家给他弄的这些小孩衣服,令他觉得自己像是十磅重的香肠被硬塞进五磅分量的肠衣里。照这么天天吃下去,等见到龙女王,我就跟伊利里欧一样胖了。轿外已是黑夜,轿内也一片漆黑。提利昂听着伊利里欧的鼾声、皮带的吱嘎声、马儿的铁蹄整齐而沉缓地踏在瓦雷利亚大道上,但在他心底,响起的却是皮革翅膀的拍打声。
醒来时,黎明已至。马儿们还在缓缓前行,轿子嘎吱嘎吱地摇晃。提利昂把帘布略微掀开一寸向外瞧,但外头除了赭色原野和光秃秃的褐色榆树外没什么好看的。此外就是路,像长矛一样笔直地向地平线延伸的宽阔石头路。他读过瓦雷利亚大道的记载,但这是头一回亲眼见到它。自由堡垒的势力范围一度远达龙石岛,但从未侵入维斯特洛本土。真是怪事一桩。龙石岛不过是海中的石头,真正的财富远在西方。他们有龙,应该对此一清二楚才对。
昨晚他喝得太多,此刻脑袋隐隐作痛,再微小的摇晃也令他泫然欲呕。虽然他没有开口抱怨,但苦恼一定全写在了脸上,被伊利里欧·摩帕提斯瞧在眼里。“来,咱们再喝几杯,”胖子劝道,“正所谓‘以毒攻毒’嘛。”他拿来一壶黑莓甜酒,这酒太香,招来的苍蝇比蜜蜂还多。提利昂用手背挥开虫子,长饮一大口。发腻的甜味令他差点吐出来,不过第二杯就顺口多了。但他还是没胃口,挥手拒绝了伊利里欧弄来的一碗奶油黑莓。“我梦见了女王陛下。”他吐露,“我跪在她脚边宣誓效忠,她却把我错认成我哥哥詹姆,然后把我丢去喂龙。”
“让我们希望这是个无稽的梦吧。正如瓦里斯告诉我的,你是个聪明的小恶魔,而丹妮莉丝身边急需聪明人。巴利斯坦爵士固然忠勇,但我想,世上没有人会认为他行事机巧。”
“骑士嘛,解决问题总是一根筋——端平长枪,发起冲锋。侏儒看世界的角度天生就不一样。倒是你呢?你毫无疑问是个聪明人,怎不自己去?”
“你又过誉了。”伊利里欧摆摆手,“首先,我不适合作长途旅行,所以才把你送给丹妮莉丝以为代替;其次,你杀了你老爸,已是为女王陛下立下大功一件,相信以后立功的机会还多的是。丹妮莉丝可不是她老哥那样的傻瓜,她会好好用你的。”
用我作为开战把柄么?提利昂咧嘴一笑。
他们那天只换了三队马,但似乎每个钟头都会停下两次,好让伊利里欧爬出轿子去路边方便。这奶酪贩子真是大象的身子花生米样的膀胱,侏儒饶有兴味地想。某次停留期间,他抓住机会仔细研究道路。它果与书中记载一模一样:不是泥土、不是砖头、不是鹅卵石,而是由熔岩砌成的超长缎带。它高出地面半尺,方便疏导雨水和融雪。跟七大王国里通常被称作道路的泥巴小径截然不同,瓦雷利亚大道是货真价实的宽阔大路,足以容三辆马车并排行进,彼此毫无干扰,不会减缓交通速度。瓦雷利亚遭遇末日浩劫已有四个世纪,这些道路却历久弥新,诉说着过往的辉煌。他找不到任何裂缝或车印,路上只有马儿们撒下的、冒着热气的新鲜排泄物。
马粪让他又想起了父亲大人。老爸,你下地狱了没有?在那个美妙的寒冰地狱里,你可要看好我是怎么帮疯王的女儿夺回铁王座的哦!
轿子继续前进,伊利里欧就着一袋烤栗子,又说起龙女王。“不幸的是,我们关于丹妮莉丝女王的消息都有些过时,但有理由假定,她已自弥林城启程。毕竟她现在有了军队,包括几个良莠不齐的佣兵团、多斯拉克马队和无垢者步兵。毫无疑问,她会带着队伍向西,以求早日夺回父亲的王位。”伊利里欧总督用力拧开一罐大蒜蜗牛,闻了闻之后眉开眼笑。“你一定能在瓦兰提斯得到丹妮莉丝女王的新消息,”他从壳里吸出蜗牛肉,“龙和年轻女孩是一路货,任性得很,你要随机应变。反正,格里芬知道怎么处理。来几个蜗牛吧?大蒜是我自家园子里种的咧。”
蜗牛也比这轿子爬得快。提利昂挥开食物。“你好像蛮信赖这个格里芬。他也是你的青梅竹马吗?”
“不。用你们的话说,他是个佣兵,同时他也是维斯特洛人。丹妮莉丝的事业需要这样的人。”伊利里欧抬起一只手。“我懂!‘佣兵把金钱看得比荣誉高,’——你一定在这么想——‘这个格里芬会将我出卖给我姐姐。’你不必担心,我跟他情同手足。”
情同手足是吗?“那我也当他是手足般地信任好了。”
“在我们说话的当口,黄金团正向瓦兰提斯进发,去迎接东归的女王陛下。”
黄金在上,寒铁在下。“我听说黄金团跟某个自由贸易城邦有约。”
“是跟密尔,”伊利里欧咯咯笑道,“但合约可以撕毁。”
“看来奶酪生意比我想象的有赚头,”提利昂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总督摇摇胖手指。“有的合约以墨水写成,有的则以鲜血书就,点到为止,我不多说了。”
侏儒琢磨着个中玄机。黄金团被誉为各大佣兵团中最厉害的一支,一世纪以前由庸王伊耿的私生子“寒铁”创建。当年,伊耿的私生子试图与他的嫡子争夺铁王座,寒铁加入了叛军。但红草原一战,戴蒙·黑火命丧沙场,叛乱随之失败。黑龙旗的支持者逃离战场后,多不愿屈膝投降,便漂洋过海去到狭海对岸。这其中包括戴蒙的儿子们、寒铁本人以及数百位失去封地的领主和骑士。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当起佣兵,有的加入了破旗团,有的加入了次子团,还有的加入了慕女团。寒铁见黑火一家的势力四分五裂、即将冰消瓦解,便决心打造黄金团,以将流亡者们紧密团结起来。
从那至今,黄金团一直在争议之地讨生活,受雇于密尔人、里斯人或泰洛西人,为他们进行无休止的袭扰战争,同时梦想着夺回父祖辈的家园。他们是流亡者的子孙后代,一无所有,也从未被宽恕……但同时也是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
“你的口才让我钦佩。”提利昂告诉伊利里欧,“黄金团一百多年来都在跟坦格利安家作对,如今你竟能让他们为这位甜美的坦格利安女王而战,真了不起。”
伊利里欧摆摆手,表示不以为意,“黑红不论,龙就是龙。凶暴的马里斯在石阶列岛丧命后,黑火一脉绝了男嗣,他们迟早会走出这步。”奶酪贩子透过分叉胡子笑道,“丹妮莉丝能为流亡者们做到寒铁和黑火都不能做到的事:带他们回家。”
用血与火。这也是提利昂渴望的回归方式。“我祝贺你,一万精兵将是份大礼,陛下必定格外感激你的服务。”
总督谦逊地点了下头,下巴上肥肉颤抖。“我可不敢冒昧假定陛下会感激什么。”
挺谨慎嘛。提利昂太清楚国王的感激是什么样了,女王会有不同吗?
总督不久又打起盹来,留下提利昂独自思考。他不知巴利斯坦·赛尔弥如何能与黄金团并肩作战。在九铜板王之战中,正是赛尔弥从黄金团中冲出一条血路,击杀了最后的黑火。然而阴谋叛国总能撮合同床异梦的奇特组合,反正也没有比我和这大胖子更不搭调的同路人了。
下一次换马时,奶酪贩子醒了,他要了一篮新鲜食物。“我们走了多远?”他们一边吃冷阉鸡和由胡萝卜、葡萄干、小块柠檬与橙子做的开胃菜,侏儒一边问。
“这里是安达斯,我的朋友,是你们安达尔人的故土,他们从原本居住在这里的长毛人手中夺来这片土地——那些长毛人是现今伊班长毛人的表亲。古代胡戈之国的中心还远在北方,我们只穿越了它的南部边境。在潘托斯,这片土地被统称为‘平地’,在它的东方矗立着天鹅绒丘陵,那就是我们的目的地。”
安达斯。根据教会的教诲,七神曾化身人形行走在安达斯的丘陵间。“天父把手伸到天堂,摘下七颗圣星,”提利昂引述,“他把圣星一颗接一颗地放在丘陵之王胡戈头上,铸成一顶光辉灿烂的王冠。”
伊利里欧总督好奇地看着他。“我做梦也没想到我的小友如此虔诚。”
侏儒耸耸肩。“童年遗产而已。我打小就知道自己当不了骑士,便立志做总主教。水晶冠能让人高上一尺咧。我拼命研究宗教典籍,也拼命祈祷,直到磨破双膝。可惜自己眼高手低,到了年龄却贪念红尘,毁了这段修行。”
“爱上女人了是吧?我知道那种滋味。”伊利里欧伸出右手到左袖里取出一个银制吊坠盒,吊坠盒里有个栩栩如生的彩绘女人,大大的蓝眼睛,淡金色头发里点缀着银丝,“她叫西拉,我在里斯的青楼里找到她,买回家来暖床,到头来却娶了她。我,一个第一任妻子是潘托斯亲王表亲的人,娶了这样一个女人,王宫大门从此对我关闭。但我不后悔。能娶到西拉,这点代价不算什么。”
“她怎么过世的?”提利昂知道她已经死了,男人决不会深情地赞美抛弃自己的女人。
“一艘自玉海归来的布拉佛斯商船在潘托斯停靠。‘宝藏号’。她带来丁香与藏红花、翡翠和黑玉,红的锦绣、绿的丝绸……但也带来了灰疫病。我们在岸边杀光水手,又焚烧了商船,但船上的老鼠爬了出来,迈开冰冷的石脚把疾病带进码头。那场疫病夺去了整整两千人的性命。”伊利里欧总督阖上盒子。“她的手被我保存在卧室中,那双柔软的手……”
提利昂想起了泰莎。他抬头望向诸神曾行走的土地。“什么样的神会造出老鼠、瘟疫和侏儒?”他想起《七星圣经》的段落,“少女带来一位如垂柳般柔顺、眼睛好似深蓝池塘的女郎,胡戈发誓娶她。于是圣母让她多产,老妪预言她将为国王生下四十四个强壮的儿子。战士让他们身强力壮,而铁匠为他们每人打造了一副钢甲。”
“你们的铁匠一定是个洛伊拿人,”伊利里欧嘲弄道,“安达尔人是从河边的洛伊拿人那儿学会炼铁的。大家都知道。”
“我们的修士可不这么认为。”提利昂挥手扫过平原,“这所谓的‘平地’,现今住着什么人?”
“农民和劳工,他们被束缚在土地上。这里有果园、农场和矿藏……其中许多就在我名下,但我很少亲自打理。跟富饶繁华的潘托斯相比,这里有什么乐趣?”
“富饶繁华,”以及重重高墙保护。提利昂转着杯中酒,“离开潘托斯以来,没看见任何市镇。”
“这里的市镇早成了废墟,”伊利里欧朝帘外挥动一只鸡腿,“这片土地饱经马王们蹂躏,无论哪个卡拉萨想要看海,这里都是必经之地。你们维斯特洛人也该知道,多斯拉克人对城镇没有好感。”
“集中兵力歼灭一个卡拉萨,你就会发现多斯拉克人不太敢渡过洛恩河了。”
“用食物和礼品来收买敌人,不是更划算吗?”
真是的,如果带着奶酪上黑水河,兴许我还保得住鼻子呢。泰温公爵素来藐视自由贸易城邦。他们用金子代替长剑打仗,公爵评价,钱固然有用,但战争还是要靠铁来赢得。“根据我老爸的理论,你给敌人的钱越多,他们就会回来索取更多。”
“是那个被你干掉的老爸吗?”伊利里欧把鸡骨头扔出轿外,“科霍尔之战早已证明,佣兵不是多斯拉克哮吼武士的对手。”
“连英勇的格里芬也不够格?”提利昂讥笑道。
“格里芬不一样。他全心全意爱着儿子小格里芬,告诉你,没有比那小子更高贵正直的孩子了。”
美酒佳肴,阳光普照,轿子摇晃,苍蝇飞舞,这一切都使得提利昂昏昏欲睡。他睡了又醒,醒了就喝。伊利里欧跟他拼酒。等天空变成暗紫色,胖子又打起呼噜来。
当晚,提利昂·兰尼斯特梦见了一场将维斯特洛的丘陵染成血红的大战。他就在战场正中,举着一把跟自己等大的斧头,与“无畏的”巴利斯坦和寒铁并肩奋战。魔龙在天空中盘旋。在梦中他有两个头,两个头都没鼻子。父亲是敌军统帅,所以他又杀了父亲一次,接着击毙了哥哥詹姆。他拿斧头把哥哥的脸砸成一团红色稀泥,每砸一下都会哈哈大笑。直到战斗结束,他才发现自己的另一个头已泣不成声。
醒来时,他畸形的腿僵硬得像铁块。伊利里欧在吃橄榄。“到哪儿了?”他追问对方。
“没走出‘平地’呢,我的急性子朋友。不过我们很快就会进入天鹅绒丘陵,朝小洛恩河畔的葛·多荷城而去。”
葛·多荷是洛伊拿人的城市,瓦雷利亚的龙将它化为了冒烟废墟。这段旅程仿佛历史回溯之旅,提利昂心想,带我回到魔龙御世的年代。
于是提利昂继续着睡了又醒、醒了又睡的生活,日夜更替对他来说已不再重要。最终目睹天鹅绒丘陵时,他很失望。“兰尼斯港半数婊子的奶子也比这些所谓的丘陵打眼,”他告诉伊利里欧,“不如改称它们天鹅绒奶头好了。”当天他们路过一圈耸立的石阵,伊利里欧坚持说那是巨人的杰作;其后又见到一个深湖。“这里原本有窝拦路强盗,”伊利里欧解说,“据说他们还住在湖底,在这里捕鱼的人都被拖进水下吃掉了。”隔天夜里,有尊瓦雷利亚钢铸造的巨大斯芬克斯像立在道旁,塑像有龙身和女人的脸。
“一个龙女王,”提利昂说,“好兆头。”
“可惜她的国王不见了。”伊利里欧让他注意旁边空空如也的石底座,那本是另一尊斯芬克斯像的所在,如今却被苔藓、藤蔓和野花覆盖,“马王们给它安装了巨大的木轮子,把它一路拖回维斯·多斯拉克。”
这也是个兆头,提利昂心想,只是不太鼓舞人心。那天晚上,他像往常一样喝醉了酒,忽然哼起歌来:
他奔驰在城里的街道,离开那高高的山冈。
马踏过鹅卵石阶小巷,带他到姑娘的身旁。
她是他珍藏的宝贝呀,她是他含羞的期望。
项链和城堡都是空呀,比不上姑娘的吻好。
他只记得这几句歌词了,除了那句: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金手陷入喉头,雪伊用小手掌拼命打他,他已不记得她手上的温度,只记得她的力气逐渐衰弱,拍打好似飞蛾扑翅。他每扭一下项链,金手就陷得更深。项链和城堡都是空呀,比不上姑娘的吻好。她死后,他吻过她最后一次吗?他真的不记得……但他依然记得他们的第一次接吻,那是在绿叉河畔的营帐。她嘴的味道,很甜很甜。
他也记得跟泰莎的初吻。她不知道怎么亲吻,我也不知道,我俩老是鼻子碰鼻子,但当我终于触到她的舌头,她却发抖了。提利昂闭上眼睛回想她的面容,眼前浮现的却是父亲。父亲蹲在厕所里,睡袍拉到腰际。“妓女还能上哪儿去?”泰温公爵说,紧接着十字弓响起。
侏儒翻过身,把缺了半截的鼻子深埋进丝绸枕头里。睡梦犹如不可见底的深井在身下展开,他拽着自己跳下去,任由黑暗吞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