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一草一木总关情(4)
行
衣食住行,为什么却从行说起呢?我是行客,写的是行记,自然以为行第一。到了重庆,得办事,得看人,非行不可,若是老在屋里坐着,压根儿我就不会上重庆来了。再说昆明市区小,可以走路;反正住在那儿,这回办不完的事,还可以留着下回办,不妨从从容容的,十分忙或十分懒的时候,才偶尔坐回黄包车、马车或公共汽车。来到重庆可不能这么办,路远、天热,日子少、事情多,只靠两腿怎么也办不了。况这儿的车又相应、又方便,又何乐而不坐坐呢?
前几年到重庆,似乎坐滑竿最多,其次黄包车,其次才是公共汽车。那时重庆的朋友常劝我坐滑竿,因为重庆东到西长,有一圈儿马路,南到北短,中间却隔着无数层坡儿。滑竿可以爬坡,黄包车只能走马路,往往要兜大圈子。至于公共汽车,常常挤得水泄不通,半路要上下,得费出九牛二虎之力,所以那时我总是起点上终点下的多,回数自然就少。坐滑竿上下坡,一是脚朝天,一是头冲地,有些惊人,但不要紧,滑竿夫倒把得稳。从前黄包车下打铜街那个坡,却真有惊人的着儿,车夫身子向后微仰,两手紧压着车把,不拉车而让车子推着走,脚底下不由自主的忽紧忽慢,看去有时好像不点地似的,但是一个不小心,压不住车把,车子会翻过去,那时真的是脚不点地了,这够险的。所以后来黄包车禁止走那条街,滑竿现在也限制了,只准上坡时坐。可是公共汽车却大进步了。
这回坐公共汽车最多,滑竿最少。重庆的公用汽车分三类,一是特别快车,只停几个大站,一律廿五元,从那儿坐到哪儿都一样,有些人常拣那候车人少的站口上车,兜个圈子回到原处,再向目的地坐;这样还比走路省时省力,比雇车省时省力省钱。二是专车,只来往政府区的上清寺和商业区的都邮街之间,也只停大站,廿五元。三是公共汽车,站口多,这回没有坐,好像一律十五元,这种车比较慢,行客要的是快,所以我没有坐。慢固然因停的多,更因为等的久。重庆汽车,现在很有秩序了,大家自动的排成单行,依次而进,坐位满人,卖票人便宣布还可以挤几个,意思是还可以“站”几个。这时愿意站的可以上前去,不妨越次,但是还得一个跟一个“挤”满了,卖票宣布停止,叫等下次车,便关门吹哨子走了。公共汽车站多价贱,排班老是很长,在腰站上,一次车又往往上不了几个,因此一等就是二三十分钟,行客自然不能那么耐着性儿。
衣
二十七年春初过桂林,看见满街都是穿灰布制服的,长衫极少,女子也只穿灰衣和裙子。那种整齐,利落,朴素的精神,叫人肃然起敬;这是有训练的公众。后来听说外面人去得多了,长衫又多起来了。国民革命以来,中山服渐渐流行,短衣日见其多,抗战后更其盛行。从前看不起军人,看不惯洋人,短衣不愿穿,只有女人才穿两截衣,哪有堂堂男子汉去穿两截衣的。可是时世不同了,男子倒以短装为主,女子反而穿一截衣了。桂林长衫增多,增多的大概是些旧长衫,只算是回光返照。可是这两三年各处却有不少的新长衫出现,这是因为公家发的平价布不能做短服,只能做长衫,是个将就局儿。相信战后材料方便,还要回到短装的,这也是一种现代化。
四川民众苦于多年的省内混战,对于兵字深恶痛绝,特别称为“二尺五”和“棒客”,列为一等人。我们向来有“短衣帮”的名目,是泛指,“二尺五”却是特指,可都是看不起短衣。四川似乎特别看重长衫,乡下人赶场或入市,往往头缠白布,脚登草鞋,身上却穿着青布长衫。是粗布,有时很长,又常东补一块,西补一块的,可不含糊是长衫。也许向来是天府之国,衣食足而后知礼义,便特别讲究仪表,至今还留着些流风余韵罢?然而城市中人却早就在赶时髦改短装了。短装原是洋派,但是不必遗憾,赵武灵王不是改了短装强兵强国吗?短装至少有好些方便的地方:夏天穿个衬衫短裤就可以大模大样的在街上走,长衫就似乎不成。只有广东天热,又不像四川在意小节,短衫裤可以行街。可是所谓短衫裤原是长裤短衫,广东的短衫又很长,所以还行得通,不过好像不及衬衫短裤的派头。
不过衬衫短裤似乎到底是便装,记得北平有个大学开教授会,有一位教授穿衬衫出入,居然就有人提出风纪问题来。三年前的夏季,在重庆我就见到有穿衬衫赴宴的了,这是一位中年的中级公务员,而那宴会是很正式的,座中还有位老年的参政员。可是那晚的确热,主人自己脱了上装,又请客人宽衣,于是短衫和衬衫围着圆桌子,大家也就一样了。西服的客人大概搭着上装来,到门口穿上,到屋里经主人一声“宽衣”,便又脱下,告辞时还是搭着走。其实真是多此一举,那么热还绷个什么呢?不如衬衫入座倒干脆些。可是中装的却得穿着长衫来去,只在室内才能脱下。西服客人累累赘赘带着上装,倒可以陪他们受点儿小罪,叫他们不至于因为这点不平而对于世道人心长吁短叹。
战时一切从简,衬衫赴宴正是“从简”。“从简”提高了便装的地位,于是乎造成了短便装的风气。先有皮茄克,春秋冬三季(在昆明是四季),大街上到处都见,黄的、黑的、拉链的、扣钮的、收底的、不收底边的,花样繁多。穿的人青年中年不分彼此,只除了六十以上的老头儿。从前穿的人多少带些个“洋”关系,现在不然,我曾在昆明乡下见过一个种地的,穿的正是这皮茄克,虽然旧些。不过还是司机穿的最早,这成个司机文化一个重要项目。皮茄克更是哪儿都可去,昆明我的一位教授朋友,就穿着一件老皮茄克教书、演讲、赴宴、参加典礼,到重庆开会,差不多是皮茄克为记。这位教授穿皮茄克,似乎在学晏子穿狐裘,三十年就靠那一件衣服,他是不是赶时髦,我不能冤枉人,然而皮茄克上了运是真的。
再就是我要说的这两年至少在重庆风行的夏威夷衬衫,简称夏威夷衫,最简称夏威衣。这种衬衫创自夏威夷,就是檀香山,原是一种土风。夏威夷岛在热带,译名虽从音,似乎也兼义。夏威夷衣自然只宜于热天,只宜于有“夏威”的地方,如中国的重庆等。重庆流行夏威衣却似乎只是近一两年的事。去年夏天一位朋友从重庆回到昆明,说是曾看见某首长穿着这种衣服在别墅的路上散步,虽然在黄昏时分,我的这位书生朋友总觉得不大像样子。今年我却看见满街都是的,这就是所谓上行下效罢?
夏威衣翻领像西服的上装,对襟面袖,前后等长,不收底边,不开岔儿,比衬衫短些。除了翻领,简直跟中国的短衫或小衫一般无二。但短衫穿不上街,夏威衣即可堂哉皇哉在重庆市中走来走去。那翻领是具体而微的西服,不缺少洋味,至于凉快,也是有的。夏威衣的确比衬衫通风;而看起来飘飘然,心上也爽利。重庆的夏威衣五光十色,好像白绸子黄卡叽居多,土布也有,绸的便更见其飘飘然,配长裤的好像比配短裤的多一些。在人行道上有时通过持续来了三五件夏威衣,一阵飘过去似的,倒也别有风味,参差零落就差点劲儿。夏威衣在重庆似乎比皮茄克还普遍些,因为便宜得多,但不知也会像皮茄克那样上品否。到了成都时,宴会上遇见一位上海新来的青年衬衫短裤入门,却不喜欢夏威衣(他说上海也有),说是无礼貌。这可是在成都、重庆人大概不会这样想吧?
1944年9月7日作
(原载1944年9月10日、17日、23日、10月1日昆明《中央日报·星期增刊》)
重庆一瞥
重庆的大,我这两年才知道。从前只知重庆是一个岛,而岛似乎总大不到哪儿去的。两年前听得一个朋友谈起,才知道不然。他一向也没有把重庆放在心上。但抗战前二年走进夔门一看,重庆简直跟上海差不多;那时他确实吃了一惊。我去年七月到重庆时,这一惊倒是幸而免了。却是,住了一礼拜,跑的地方不算少,并且带了地图在手里,而离开的时候,重庆在我心上还是一座丈八金身,摸不着头脑。重庆到底好大,我现在还是说不出。
从前许多人,连一些四川人在内,都说重庆热闹,俗气,我一向信为定论。然而不尽然。热闹,不错,这两年更其是的;俗气,可并不然。我在南岸一座山头上住了几天。朋友家有一个小廊子,和重庆市面对面儿。清早江上雾濛濛的,雾中隐约着重庆市的影子。重庆市南北够狭的,东西却够长的,展开来像一幅扇面上淡墨轻描的山水画。雾渐渐消了,轮廓渐渐显了,扇上面着了颜色,但也只淡淡儿的,而且阴天晴天差不了多少似的。一般所说的俗陋的洋房,隔了一衣带水却出落得这般素雅,谁知道!再说在市内,傍晚的时候我跟朋友在枣子岚垭,观音岩一带散步,电灯亮了,上上下下,一片的是星的海,光是海。一盏灯一个眼睛,传递着密语,像旁边没有一个人。没有人,还哪儿来的俗气?
从昆明来,一路上想,重庆经过那么多回轰炸,景象该很惨罢。报上虽不说起,可是想得到的。可是,想不到的!我坐轿子,坐洋车,坐公共汽车,看了不少的街,炸痕是有的,瓦砾场是有的,可是,我不得不吃惊了,整个的重庆市还是堂皇伟丽的!街上还是川流不息的车子和步行人,挤着挨着,一个垂头丧气的也没有。有一早上坐在黄家垭口那家宽敞的豆乳店里,街上开过几辆炮车。店里的人都起身看,沿街也聚着不少的人。这些人的眼里都充满了安慰和希望。只要有安慰和希望,怎么轰炸重庆市的景象也不会惨的。我恍然大悟了。——只看去年秋天那回大轰炸以后,曾几何时,我们的陪都不是又建设起来了吗!
1941年3月14日作
(原载1941年11月10日《抗战文艺》第7卷第4、5合刊)
德瑞司登
德瑞司登(Dresden)在柏林东南,是静静的一座都市。欧洲人说这里有一种礼拜日的味道,因为他们的礼拜日是安息的日子,静不过。这里只有一条热闹的大街;在街上走尽可从从容容,斯斯文文的。街尽处便是易北河。河穿全市而过,弯了两回,所以望不尽。河上有五座桥,彼此隔得远远的,显出玲珑的样子。临河一带高地,叫做勃吕儿原。站在原上,易北河的风光便都到了眼里。这是一个阴天,不时地下着小雨;望过去清淡极了,水与天亮闪闪的,山只剩一些轮廓,人家的屋子和田地都黑黑儿的。有人称这个原为“欧洲的露台”,未免太过些,但是确也有些可赏玩的东西。从前有位著名的文人在这儿写信给他的未婚夫人,说他正从高岸上望下看,河上一处处的绿野与村落好像“绣在一张毯子上”;“河水刚掉转脸亲了德瑞司登一下,马上又溜开去”。这儿说的是第一个弯子。他还说“绕着的山好像花箍子,响蓝的天好像在意大利似的”。在晴天这大约是真的。
德瑞司登有德国佛罗伦司之称,为的一些建筑和收藏的画。这些建筑多半在勃吕儿原西南一带。其中堡宫最有意思。堡宫因为邻近旧时的堡垒而得名,是十八世纪初年奥古斯都大力王(Augustus the Strong)吩咐他的建筑师裴佩莽(Poppelm ann)盖的。奥古斯都膂力过人,据说能拗断马蹄铁,又在西班牙斗牛,刺死了一头最凶猛的;所以称为大力王。他是这座都市的恩主;凡是好东西,美东西,都是他留下来的。他造这个堡宫,一来为面子,那时候一个亲王总得有一所讲究的宫房,才有威风,不让人小看。二来为展览美术货色如瓷器,花边等之用。他想在过年过节的时候,多招徕些外路客人,好让他的百姓多做些买卖,以繁荣这个地方。他生在“巴洛克”(Baroque)时代,虽然倾心法国文化,所造的房子却都是德国“巴洛克”式。“巴洛克”式重曲线,重装饰,以华丽炫目为佳。堡宫便是代表。宫中央是极大一个方院子。南面是正门,顶作冕形,叫冕门;分两层,像楼屋;雕刻精细,用许多小柱子。两边各有好些拱门,每门里安一座喷水,上面各放着雕像。现在虽是黯淡了,还可想见当年的繁华。西面有水仙出浴池。十四座龛子拥着一座大喷水,像一只马蹄,绕着小小的池子;每座龛子里站着一个女仙出浴的石像,姿态各不相同。龛外龛上另有繁细的雕饰。这是宫里最美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