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碧空之歌
{我喜欢的人,不算最好,但也不错,看不到她的时候,还会很想她}
我和阮文毓正面交锋后,其实心里有点后悔,毕竟我和他住楼上楼下,若他要对我下什么毒手,我断然是毫无还手之力的。
好在回去时阮文毓并不在,他在门上贴了张字条,上面写着几个大字:旅游中,有事电联。苏荷一看到,立马就扯了下来,说道:“你房东是不是有病?这不是正大光明地告诉小贼,‘我家没人,欢迎光顾’吗!”
她对阮文毓的智商判定让我甚感欣慰,我掩唇笑了两声,清清嗓子道:“其实这个事,我也有些怀疑,但我住在这里,自然会多照顾一下他。帮扶弱小方面,我可是很有心得。”
毕竟,曾经的兰西也是弱小得需要我帮扶起来的。
苏荷说:“你也别帮扶什么弱小了,先帮帮你自己吧。还是搬去我家住,万一这里被小偷盯上怎么办?”
“得了吧。我可不想去你家,你爹和你娘那腻歪劲儿可不是正常人受得了的,我心脏不好,又刚失恋,怕受刺激。”我不屑道。
苏荷推了我一把:“哼,谁稀罕你去。”
可经苏荷那么一说,我还是担心了起来,所幸家里没什么小偷造访过的痕迹。
但为了安全起见,我还是去药店买了几瓶云南白药喷雾,可治伤可喷狼,居家旅行必备。
躺在床上休息了没多久,就收到银行发来的信用卡还款信息,我心痛地意识到,如今已经没有老宋这个强大的经济后盾,我不能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不顾温饱了,我得拼命赚钱养活自己。人家都说,从贫穷到富有容易,但从富有到贫穷太难,可像我这种贫富起落都经历过的实属少有,我真是该庆幸自己的心理素质相当高。
上网搜索应聘信息搜了一下午,终于选中了福川有名的蓝景广告公司。我把简历发过去后没多久,很快就接到了他们的电话,通知我明天一早去面试。
这可真是行大运了,放下电话我抑制不住雀跃的心情,跟兔子似的在床上蹦来蹦去,完了又折腾到夜里才开始挑选面试的套裙。彼时,床上已是和经过二次世界大战一样杂乱,我也没心思收拾,就埋在“废墟”里睡了过去。
清晨,我是被一阵隽永婉约的歌声闹醒的。梦里我正站在领奖台上领什么最佳广告奖,奖品是一张超大额支票。我在数有几个“0”时,突然跳上来一个画着大花脸的人,一边跳着一边对我翘起兰花指唱道:“正泥花时候,奈何客里,光阴虚费,望箭波无际,迎风漾日黄云委……”
那一颦一笑都是绵绵情意,完全抢了我的风头,我一心急,就醒了。
我怔了一会,才反应过来那是个梦。于是,我翻身准备继续睡,耳边却又是一阵歌声:“想而今,应恨墨盈笺,愁妆照水。怎得青鸾翼,飞归教见憔悴……”
我的眼睛蓦然睁大,这会儿是彻底清醒了。
这声音分明是自门外传来的……
真给苏荷说中了?
可哪个小贼会这么有情调且高调地唱小曲?莫不是我在医院住久了,有什么东西跟着回来,我撞邪了?这一念头令我忍不住发起寒来。
我手忙脚乱地去找手机,从杂乱的衣服堆中翻找着手机,而那声音也越来越清晰,好像就在耳边。虽说好奇害死猫,恐怖片里的炮灰大多是些出头鸟,但身临其境才知道,猫抓的心情简直比死还难受。
那声音已经靠近了门边,我一手拿着云南白药喷雾,一手搭在门把上,给自己鼓足勇气,猛然拉开了门。
“啊!”对着空气一声喝,我闭着眼乱喷一通,哪知道风一吹,浓烈的药沫全冲我来了。我不停地打喷嚏,面前忽然出现了一张煞白的脸,我的小心脏唰地跳到了嗓子眼里。
“救命啊!”想都没想,我举起手对着那张脸狂喷。
“咳咳咳,你、你,姓宋的,别、别叫了!”
这声音有些熟悉,我顿了顿,定睛仔细一看,那刺目的红头发,正是阮文毓。我瞬间就明白了,这混蛋嫌打骚扰电话不够,居然想出装鬼这招来报复我,我气不打一处来,抬脚就往他小腿上狠狠踹了过去:“你这个变态!大半夜在我家门口搞什么!”
他抱着腿一边跳一边嚷道:“我听见有人唱歌才上来的。”
我又是一愣,气焰突然小了大半:“不是你拿录音机放的?故意吓我的?”
“不是啊。”他委屈道,眼睛突然看向我身后,表情突然变得惶恐起来,往后退了一大步,“宋、宋初慈,你的肩膀上有个……”
“啊——”没等他说完,我一个箭步就整个跳到他身上,手脚并用地紧紧扣在他身上。
“我的腰!”
“啊——”
“我的耳朵!”
“啊——”
“宋初慈,你闭嘴!”
“啊——”
“是我骗你的,你肩膀上什么都没有!”
“那唱歌是怎么回事!”
“是我唱的。”
“你少唬我,那明明是个女声!”
“我会唱女声!”
“……”
我终于都闭上了嘴,头向后仰,狐疑地看着他:“我不信,你……你再唱一次。”
他斜睨了我半晌,薄唇一张,方才梦里婉转的歌声就流淌了出来:“奈何客里,光阴虚费。”
我难以置信地瞪大眼。
“现在信了?”他上下晃了晃眼,说,“你可不可以先合上你的嘴,从我身上下来。”
我这才发现我还挂在他身上,脸一红,连忙跳了下来,可我想了想,又抬脚往他下半身踹去:“你还是男人吗!居然来阴的。”
他这次早有防备,轻松地躲过我的攻击。
“我不是男人。”他耸耸肩,勾起嘴角,“我是个大、男、孩。”
我简直要吐血了,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我把牙咬得咯吱发响:“你狠!”转身就要往屋里走去,却被他一把拉住。
“干吗?想单挑?”我恶狠狠地回头瞪他,对他比了比紧握的拳头。
他笑笑:“反正你一时半会儿也睡不着了,不如我请你喝酒吧。”
我上下打量他一眼:“你不会是想灌醉我,然后趁机……”
“打住!”他举起手在我面前画了个叉叉,“我的眼睛又没有长在脚底上。”
看我有发飙的征兆,他立马补充道:“只是有些烦心事,想找个人一起喝酒罢了。”
我默不作声地抽回手,走进屋里,一把关上门,随手拿了件外套披上,又打开门,冲正低头往楼下走的他喊:“姓阮的!说好你请的,我就不带钱了。”
他蓦然转过头来,对我咧嘴笑了笑:“好啊。”
苏荷这个没文化的小妞曾说过一句既文艺又实在的话:“人这一辈子最可悲的就是,当你想找个人喝酒时,却枉然发现身边竟没有一个朋友,那是何其之惨啊!”
今夜的阮文毓大约就是这个可悲的情况,他得有多惨才找上我这个“仇人”喝酒,而且还喝得满眼通红。我托着腮,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看着阮文毓闷头喝酒的样子,满心都是对他的怜悯。看他这种不要命的喝法,不外乎两种情况,职场失意,情场失恋。
女人的第六感告诉我,他是后一种。
他这么喝下去会喝到胃出血吧。我到底是个善良的人,不忍心看他被送进医院,便清了清嗓子,同他找话聊:“你刚才那嗓音,真是惊艳!女人都没你厉害,你学过?”
他醉眼朦胧地看着我,点了点头:“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就连我爸妈都是剧院的演员,京剧、昆曲、泰剧、川剧、越剧、黄梅戏,全占了。我呢,是取之精华。”
我撇撇嘴,都醉成这样了,还不忘夸自己。
我换了个手托腮,继续问:“你不是在门上贴了张纸条,说你去旅游了?游完了?”
“嗯。”他缓缓眨着眼皮,刚才夸赞自己时的神采突然间黯了下来,“想要一起旅游的人没了,一个人玩得无聊,就回来了。”
我不得不佩服自己的第六感和我套话的功夫,不过两句话,就套出他在这借酒消愁的原因。自古情这一字,最伤人。我也曾为程靖夕醉过不少次,比阮文毓喝得更狼狈的时候也不在少数。我摇着头叹了声,这可怜的孩子。
“老板,再来一打啤酒。”他趴在桌上,口齿模糊地嚷嚷,然后抬起头,伸着根手指,晃着脑袋,费了好大的劲才对准我这个焦点,说道:“我头晕。”话音刚落,啪一声,他整个人趴在了桌上。
我皱了皱眉,都替他疼得慌,虽然他长得人模人样,可若长期这样摔下去,保不准会摔成灰太狼那张长期受平底锅摧残的脸。
“喂?阮文毓?”推了推他,一点反应都没有。好在从他衣服里摸到了钱包,不然我可真要体会一次喝霸王酒的感觉了。
老板正巧把他晕过去前叫的酒搬上来,我说:“老板这酒我们喝不了了,能退不?”
老板毫不留情地拒绝了我:“那哪成,都给开口了。”
我只好付了钱,付完后又将钱包重新塞回阮文毓的上衣口袋里。
看着那一打十二瓶酒,我觉得很愁,虽然花的不是我的钱,可我现在就是个穷光蛋,实在见不得浪费。于是,我视死如归地挽起袖子,决定喝光最后一滴。
还没喝到一半,面前的一切都模糊了起来,看什么都是一团絮。
我趁着还清醒,用力踢了阮文毓一脚,本来想踢醒他的,没想到没把握好力气,一脚就把他给踢到桌下去了。他吃痛地叫了两声,头一歪又晕了过去,任我如何折腾都醒不来。我心里琢磨着,两个人一起喝倒,总好过我要死要活地将他背回去吧?这样横竖睡大街也有个伴了。
于是,我就大喝起来,脑子就像灌了一堆鸭绒,轻飘飘的,意识也渐行渐远。不得不说,这样的感觉很棒。难怪古往今来,文人骚客都好酒,还造出“飘飘欲仙”这样的词。
真是妙哉,妙哉。
不知飘了多久,迎面来的风有些冷,我瑟缩了一下。睁开朦胧的眼,我感觉自己似乎在腾空移动,模模糊糊地以为自己是只没有翅膀的麻雀学会了飞翔。这个发现让我兴奋不已,挥舞着爪子嚷:“我要飞、飞得更高!”
高亢的尾音还未结束,就有个低沉的声音加了进来。
“安静。”
我一愣,这声音很耳熟,像在哪里听过,却一时想不起来。我低下头,虽然视线还是模糊不清,但我知道自己是趴在一个人的背上,原来我并没有学会飞。
我沮丧地叹了口气。
“叹什么气?”背着我的人问。
“这么久了,我还不会飞啊,真是丢尽麻雀界的脸。”我忍不住又叹了声。
背着我的人忍不住笑了声。
“麻雀界?”想想又笑得更大声,“你是只麻雀?”
“对呀。”我重重点了点头,下巴掠过他柔软的头发,痒痒的,却很舒服,我伸手挑了一小撮放在手里慢慢摩挲,“曾经我也是个人,和你一样呢。”
“哦,那后来怎么变成鸟了?”
手中的动作顿了一下,我的眼前出现一个模糊的人影,虽然看不清他的样子,但光看着那个轮廓,我就感到一种悲怆的感觉,心里拔凉拔凉的,像刮起了龙卷风。
“怎么了?”背着我的人察觉到我的沉默,微微停下步子。
我说:“我想到一个人。”
“什么人?”
我略微有些不好意思:“我以前很喜欢很喜欢的一个人。”
“哦,他长得什么样?”
我嘿嘿笑了声:“记不清了,但是很好看就是啦。”
背着我的人将我往上抱了抱,继续往前走:“看来你做人的时候很肤浅。”
“乱讲。”我抗议地握起小爪子,“人不都是喜欢好看的吗,难道你不喜欢?”
他想了想,斟酌道:“你这么一说,也可能是。”
我来了兴致,往前趴了点:“你也有喜欢的人?好看吗?”
他点点头,嗓音温柔地说:“不算最好的,但也不错,看久了,看不到的时候,还会很想她。你在麻雀界也长得不错,不然我也不会捡起你。”
他这样夸我,我觉得很开心,讨好般埋在他浓密的头发里蹭了蹭,他身上淡淡的檀香味很好闻,让我觉得熟悉,我很喜欢。他温柔地笑了两声,似乎很满意我这个动作。
过了会儿,他又问:“你……喜欢那个人,后来呢,还喜欢吗?”
我望着模糊的月亮想了想:“嗯,后来,我就喜欢得死掉了,变成了一只鸟。”
心里的龙卷风忽然席卷而来,我顿了顿,继续道:“他应该是让我很伤心的吧,我现在变成鸟,喝了孟婆汤,可想到他心里都还会难过,以前为人时更难过。我想我死掉的时候,或许会不再喜欢他了吧。”
身下的人猛然停住,或者是我的错觉,托着我的手竟有些颤抖。
“怎么了?”我问。
“没什么。”他的语气有些疲惫,“只是觉得让你这样伤心的人,实在不该,我若见到他,会帮你骂他的。”
“还要打两拳。”我连忙补充。
他点点头,往前走:“嗯,要打很多拳。”
我小声补充:“打轻一点哟。”
他一愣,继而又宠溺地笑了。
他这么一走一停的,我觉得头又点晕,也很困,望了望远方模糊的灯光,我靠在他肩上,有气无力地说:“我好困,等下你找个暖和的地方,放下我就可以了。先生,你真是个好人,等我会飞了,我会找到你,去谢……”
话还没说完,倾闸的睡意席卷而来,我抵挡不住,沉沉睡去。梦中,我躺在荆棘堆里,有一双手稳稳拖着我,模糊的声音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我努力去听,却听得不清。
“对不起,可你要走得慢一点,再等我一会,我会追上你。”
“你要快点哦。”
“嗯,我会马不停蹄地,跑着去追。”
声音从我左边耳朵恍惚进去,又从右边耳朵溢出来,飘飘渺渺,散得没有一丝踪迹。
宿醉之后是剧烈的头痛,我觉得脑袋炸开般疼痛,更像坐了一夜的过山车,全身散架似的。
我翻了个身,摸了半天才摸出手机,看清屏幕上的数字后,我沉默了一下,然后猛地跳了起来。
虽然是宿醉,但我还记得早上八点要面试这回事。
可是现在,距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六个小时……就是再人性化的公司也不可能搭理一个放了六个小时鸽子的人吧?
我懊恼地叹了一口气,都怪阮文毓那浑蛋,我上辈子一定欠了他五百万。
嗡嗡嗡。
手机忽然震了起来,我瞥了眼屏幕,正是我上辈子的“债主”——阮文毓。
我没好气地接起,恶狠狠地“喂”了声。
“姓宋的!你这个没良心的,居然把我丢在大街上!”他一副想吼我却又刻意压低声音不想让人听见的样子,“你快来接我。”
“你误了我的面试,我都还没喷你!你现在居然让我去接你,你是我大爷啊?凭什么!”啪一下挂了电话,我一个后仰躺下,反正面试都黄了,不如继续睡下去。
如果那扰人清梦的电话可以消停一下就好了。
坚持了一会,我终于忍不住,接了电话,还没说话,那边就说道:“我衣服被人扒光了……”阮文毓的声音低如蚊吶。
我把这话在脑里过了一下,一下喷笑了出来:“哈哈哈,你被那啥了?阮文毓,我对你深表同情和遗憾,真心的!”
他沉默了一会,还是那种低低的声音:“我感受到你的真心了,现在,你可以带着衣服来接我了吧?”
“可以,可以,我马不停蹄地赶去。”
挂了电话,我忽然觉得方才那句话有些耳熟,好像不久前才在哪里听过。只是想了好一会儿都没想到在哪里听过,我估摸着可能是过去看的电视剧太多,记忆错乱了吧。
没见到阮文毓前,我以为他所说的被扒光,会光得很彻底,连内裤都没有的。为此,我还特意戴了副墨镜,虽然这并不能阻挡视野,但至少能给阮文毓心理上一个安慰。如此为他着想,我可真是个善良的人啊。
来到昨天酒吧附近不远的天桥底,我在那站了好一会儿,都没瞧见阮文毓,正要打电话时,眼风里就扫到一旁的矮木丛里耀眼的一抹红。
我连忙收起手机朝他走去,喊道:“喂,阮文毓。”
一抹红掉了个头,露出阮文毓充满哀怨的五官,他竖起手指放在唇边。“小声点,你想把人都喊过来啊。”又对我招招手,“过来我这边。”
虽然极其不愿意钻进那堆矮木丛,但所谓“送佛送到西,帮人帮到底”,既然来都来了,再顺一下他的意,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吧。
折腾了许久,我终于来到阮文毓身边,和他面对面蹲在一簇小树团下。
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还好,他还留有一件背心和内裤。
我把衣服递给他,忍住抽搐的嘴角,不自在地咳了声,说道:“被谁扒的?大冬天的,这么狠心,你居然没被冻死,真是应了那句话,祸害遗千年。”
他瞪了我一眼,边扣扣子,边道:“估计是流浪汉之类的,他扒走我的衣服和钱包,然后往我身上盖了堆报纸,不然,你可真要去停尸房领我了。”
我对他投去同情的目光。
他拉上裤子拉链,长长吁了口气,咬牙啐了声:“别给我逮到那孙子,否则我决不放过他!”
我心想,别说你没瞧见人家长啥模样了,就是看见了,天下流浪汉那么多,想找出来又岂是容易事。
我们从矮木丛里先后走了出来,有过路人暧昧地盯着我俩看,估计是误会了什么。我心中不禁哀号,我的一世清白啊。
我唯有踩阮文毓一脚泄愤,他杀猪般惨叫了一声,抱着脚跳了起来,说道:“你干吗!”
“Sorry,脚滑了。”我一抬眼就看见阮文毓头上还插着几根枯叶,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假装没看到,伸手去拦出租车。
坐在出租车内,阮文毓终于记起要同我讨说法这件事:“你太不够意思了,居然丢下我,一个人走了。”
我连忙否认道:“我也喝醉了。要不是为了不浪费你的钱,我才不会喝那一打酒呢。”
“那你怎么回家的?”阮文毓问,“你醒过来不是在家里吗?”
我一愣,歪着脑袋仔细想了一下,最后的记忆貌似是在想什么飘飘欲仙之类的,好像还做了个主角是鸟的梦,但是怎么回到家的,我完全想不起来。
“我也不大清楚,大概是我醉糊涂了,靠着潜意识回家的。”思来想去,也只有这个解释合情合理。
“看你的样子,也不是长得特别安全的那种,还算有点小姿色。”阮文毓中肯地点评了两句,叹道,“你真是运气好,路上也没碰到什么坏人,就这么安全到家了。”
我笑道:“你也运气好啊,只是被偷了衣服,没有失身。”
“听你这口气好像多希望看到我失身似的。”他狠狠地白了我一眼。
被戳穿心思的我连忙转移话题,指着他手机问:“真奇怪,为啥那流浪汉光偷你衣服和钱包,不偷你手机呢?”
阮文毓沉默了一下,认真地说:“他可能嫌弃我用的不是iPhone吧。”
“噗!”
有个不知名号的先人说过,出入过酒场的都是哥们,我和阮文毓一醉泯恩仇,我不计较他故意用夜半歌声吓我,他也决定放下我叫错他名字那档子芝麻绿豆大的事。
知道我错过面试后,阮文毓毫无在意地说:“我还以为多大的事,我有个哥们也是在广告公司的,他们那边正好缺人,你要是愿意去上班,也就一通电话的事情。虽说他们是刚起步的新公司,但我那哥们做事有板有眼,前途无量,跟着他混总没错。”
我琢磨了一下,大公司故然好,但多数都勾心斗角整个宫斗戏似的,以我这性子,要么安心做一辈子的端茶丫鬟,否则最后必然是被赐十丈红的下场。相比较之下,小公司却完全不一样。一切什么都是新的,陪着公司一起成长到最后,公司做起来了,你就是元老,就是功臣。
这么一权衡下来,我就承了阮文毓的好意。
可就在我和阮文毓去他哥们的公司那天,我居然又接到了蓝景广告公司的电话,那边有个中年大叔用一副跟我已经认识了百八年的口气说:“小宋啊,什么时候有空,来面试一下呀。”
我说:“我不是错过面试了吗?”
“哎呀,这个面试的时间,可以很人性化的。什么叫人性化呢,就是根据人的需要随时调整,你说对不对呀?”
我打了个寒颤,将手机一会拿远一会拿近,故意喊道:“喂?你说什么?啊,我这边信号不好,听不见,喂?”
挂了电话后,我越想越觉得蹊跷,对方不会是看了我照片后,对我起了什么邪念吧?
我果断将来电号码加入了手机黑名单。
后来我把这一经历讲给阮文毓听,他立刻表示是我想多了,他说:“蓝景广告公司是什么地方?盘丝洞!你知道啥是盘丝洞么?全是妖精啊,里面的小姑娘各个打扮得跟模特似的,就是保洁大妈都穿东大门爆款。你想,沐浴在那种环境下的人,会对你照得和二百五似的证件照起糊涂心思?”
我却死要面子地说:“万一人家吃惯了山珍海味,想要换道清粥小菜尝尝呢?”
阮文毓扶扶他那副没有镜片的眼镜,看都没看我一下,冷哼道:“清粥小菜和隔夜饭是两码事。”
聋子也听得出他说我是隔夜饭,我气得真想往他那张小白脸上添点颜色,可看在他在开车的份上,为了我自身的安全,我还是忍住当场灭了他的冲动。
车开到一栋设计诡异的两层小楼前停下来,我和阮文毓走下车,立马就有一个饱受日晒雨淋的黑瘦小哥跑了过来,他穿得十分朴素,我还以为是泊车小弟呢,于是我的注意力全都放在这栋建筑上。
建筑的墙面是五颜六色的喷绘,要是喷成彩虹那样的,也算是幢别具匠心的房子,可这颜色抹得毫无章法,乱成这样,也真是有创意。
最可笑的是它上面有金色的“大鹏广告”四个字,烫金字本就俗不可耐,竟还在“鹏”字上雕了只鸡,我一下没忍住,扑哧一下笑出来。我拽了拽阮文毓道:“你看,上面雕了只鸡,哈哈哈。”我笑到眼泪都出来了,笑着笑着忽然惊觉这么好笑的事,阮文毓居然毫无反应。我觉得有些不太对劲,抬头看去时,发现阮文毓一脸挂不住的表情,身边那泊车小弟黝黑的脸显得更黑了。
泊车小弟一开口,幽怨之气就扑面而来:“那不是鸡,是大鹏,展翅的大鹏。”
我大惊失色:“难道那不是只快要下蛋的母鸡?”
泊车小弟都要哭出来了,见我还要说下去,阮文毓使劲拉了我一下,咬牙切齿道:“宋初慈,这是李大鹏。”他指了指“泊车小弟”。
我差点摔到地上,立马就笑不出来了,来之前阮文毓跟我说过他哥们儿的名字,就叫李大鹏。这太让我震惊了,我以为搞广告公司的,不斯文雅痞,就是留长发的胡渣男,怎么也得有一点艺术家的气质,可万没想到竟是个“泊车小弟”呢?果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可我当面嘲笑未来老板的设计,这不是欠揍吗?我恨不得把刚才说的话一个字一个字给吞回去。
我连忙一个大鞠躬,握住李大鹏的手:“李总,我刚才和您开玩笑的。那怎么像鸡呢,鸡能长那样吗?不管母鸡公鸡,都长不成那样威武的大鹏啊,更何况还是西游记里佛主座下那只大金鹏。”说完这话我觉得我好虚伪,心里都忍不住唾弃起自己。
我每说一次鸡,李大鹏的嘴角就抽一次筋,一番奉承完后,他脸部表情已经僵硬无比了。难得他还能强颜欢笑,扯出个跟几百年没吃饱饭似的苦笑:“看来宋小姐很幽默呢。”
阮文毓立马打圆场道:“外面风大,我们进去说。”
进了房间,我才感受到艺术家的氛围——乱到不堪入目。员工的桌子跟经历过龙卷风一样,广告纸、颜料到处都有,最惊悚的是,一张桌上还躺了个人。
我们艰难地越过这些“障碍”来到总裁办公室,李大鹏热情地问我:“宋小姐喝咖啡还是茶?”
我连忙说:“咖啡!”刚才走过来时,我看见外面一人挖挖鼻子又把手伸进茶盒里倒茶叶来着,我顿时一阵恶寒。
李大鹏冲外面喊了声:“安杰拉,一杯茶,两杯咖啡。”转身把堆在沙发上的材料一手肘抹开,“宋小姐,请坐。”
我坐直身子,说:“李总你别客气,叫我小宋就行了。”
“好,我以后就叫你小宋了。”然后李大鹏又转头对阮文毓说,“阿毓亲自打了招呼的人,就是我亲妹妹,你喊我大鹏哥就行了。”
于是,我乖巧地叫了声:“大鹏哥。”
此时,一个彪形大汉走了进来,端着个盘子,刚听见我这一声娇柔的“大鹏哥”,本来没啥光的眼睛立马雪亮了起来,往我和李大鹏身上暧昧地来回扫视。
李大鹏指了指桌上:“放在这就可以了。来,认识下,这位是宋初慈,我们的新成员,小宋,这是安杰拉。”
我再一次差点摔下沙发,方才李大鹏喊“安杰拉”时,我以为那是一个娇小美艳的姑娘呢,凭什么这五大三粗的大汉叫安杰拉?
安杰拉朝我伸出手,我连忙回握。他给我们放咖啡和茶,动作尽显汉子的不拘,手都伸杯口里了,完了李大鹏还热情地对我说:“小宋,快尝尝,我们安杰拉冲的咖啡可是一绝,保准你喝了再也不会想去星巴克送钱。”
在三个人的注目礼下,我只有内心泪奔面带微笑地喝了口。
好在李大鹏给我开的工资和福利都不错,不然以那吓死人的第一印象,我肯定早跑了。
我和阮文毓从办公室出来时,刚才还一片死气沉沉的人全都活了过来,纷纷对我投以暧昧的目光,我打了个哆嗦,拉着阮文毓赶紧走掉。
上了一个月班后,我就庆幸自己当初没有跑掉。公司里的人虽然毫无做广告的气质,但各个都很能闹,尤其在交作品的前几日,更会变身愤世嫉俗,把自己不当人往死里糟蹋的小愤青。
我这才恍然大悟,我第一次来的时候很不巧正是他们交作品的前几日。
或许是我当时那声“大鹏哥”把安杰拉给震慑住了,他一直以为我是他未来老板娘呢,对我特别献殷勤,后来知道李大鹏只是为了给朋友卖个人情才聘请我后,他就把我当丫鬟般使了。动不动就是“小宋,去给爷复印资料”,或者是“小宋去给大爷我冲杯咖啡”。
他也只是嘴上讨个痛快,平时对我还是很照顾的,知道我是新人,总会给我的工作查漏补缺,我做不出事,他就加个班顺便帮我做了。所以,他使唤我时,我还是没意见的,当还人情了。
可有一次,他这么使唤我时,刚巧被李大鹏撞见了。
李大鹏把他拎去办公室,啪一声关上了门。
十五分钟后,安杰拉黑着脸出来,往座位上埋头一坐,就不动了。我凑过去,问他:“我们李总把大爷您给咋啦?”
他幽怨地瞥我一眼,道:“我现在知道了,老板娘是李总卖人情的那个朋友。”
阮文毓?这不瞎扯淡么!
我当他是被李大鹏骂了,心里不痛快故意抹黑李大鹏。直到经历那一件事,连我也开始怀疑阮文毓和李大鹏是不是那种关系了。
事情是这样的……
有一天我在家里晾衣服时,阮文毓捧着瓜子上来串门,他忽然凑近我,盯着我的嘴,出神地看着。
搞得我小心脏砰砰跳,以为阳光过于明媚把我照成绝代佳人,我正考虑要从哪个方向给他一个大耳刮子时,阮文毓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个护唇膏递给我,说教道:“你看看你,这个干纹,这个唇色,粗糙得和我脚底板一样了。看到你这个样子,谁会有想吻你的冲动?”
他又不忍地撇撇嘴,噔噔噔地跑下楼了,过了一会儿,又噔噔噔地跑上来,抱着一个小箱子,往我面前一放,道:“我这里各种功效的唇膏都有,现在市面上那种几合一的唇膏其实没什么效果,有针对性的才好。我想想啊,你得先用最基础的……”
我站在那里,瞪着一箱子的护唇膏就愣住了。
她可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和一个男人探讨护肤品啊!难道阮文毓他……
本来他长得就过于清秀,眉目特柔和,和粗狂的李大鹏站一块,怎么看怎么和谐啊。这下我对他与李大鹏的关系,更想入非非了。
真没想到阮文毓是个理想的男闺蜜,我对他忽然就有了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态度也亲热了起来。经常做了菜喊他一起吃,周末苏荷没空陪我,我就叫他和我一起去逛商城。
某天下了大雪的午后,出行不便,我俩在院子里搭了个小台子,阮文毓搬出张茶桌给我煮梅花茶,梅花是现摘的,配上他私藏的茶特别好喝。
我靠在小躺椅里,抱着小暖炉,饮着小茶,觉得小日子可真是美好,然后就有点乐不思蜀了,望着白雪红梅的美景,我问阮文毓:“有件事,我好奇很久了,不知道该不该问。”
阮文毓给我斟满茶:“你且说来听听。”
我就不耻下问:“这个院子里,明明种的是梅树,为啥不叫梅园,要叫梨园呢?”
阮文毓震惊地瞪着我,啪一声放下茶壶,转身就走进屋里去了。
他气得真是莫名其妙,我立马手机查了一下,这才知道“梨园”是古代对戏曲班子的别称,源于唐玄宗时期。就是到了二十一世纪,也有些人在习惯上仍把剧团称为“梨园”,称戏曲演员为“梨园子弟”,把几代人从事戏曲艺术的家庭称为“梨园世家”,戏剧界称为“梨园界”等等。
阮文毓他家是名符其实的梨园世家,所以,将住的地方称为“梨园”确实很应景。
而这个典故,但凡是学过历史的都知道,我居然不知,也难怪阮文毓会对我露出那副“离这个白痴远点,否则跟站一起久了会拉低智商”的表情了。
我正要去找阮文毓为自己的智商伸冤,手机却响了,低头一看,又是陌生的座机号。我立马就来了气,心想这阮文毓还真小气,我按下接听,“喂”字刚从口中吐出,就眼睁睁地看着阮文毓端着盘切好的水果从屋里出来了。当时我就愣住了,因为我分明听到电话那头的喘息声。
“看到我有必要这么惊讶吗,瞧你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阮文毓鄙夷地嘲笑我。
我愣住了,而就这么一愣神,电话那边没了声音,传来一阵嘟嘟声。
“怎么了?”阮文毓问我。
我机械地拿下手机,看了眼屏幕上那个陌生号码的未接来电,又看了眼阮文毓,摇了摇头:“没事。”
不是他,那那个一直给我打骚扰电话会是谁呢?
我的心跳的厉害,像是有什么事将要发生预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