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社会 有这么一群人,决定长期共同生活
我始终深信一个想法(虽然颇八股,但也是无可否认的事实),正如孙中山所言:“政治乃是处理众人之事”。从这个角度来看,若想了解所谓“政治”的起点,那么就不能不从“众人”这个现象出发,想想“人们干吗要挤在一块儿过日子”这个看似愚蠢却又透着点儿哲理光芒的问题。这有点儿像夫妻俩翻开结婚证书,回忆过去何以做出这个人生抉择一样。
请注意以下几个名词:
生存、资源稀少性、群居、社会生活、部落
浑沌未开的历史开端:聚居现象
且让我们先假装自己“不是人”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也不晓得是什么原因,人类开始成为这个地球上最重要的一种生物群体,并且随着他们相较于其他物种在生存竞争能力(人类自己喜欢将这种距离称为文明程度)上的优势愈发明显,其中一部分越来越自以为是的人类开始自命为“万物之灵”。
关于人类为何能一路正面发展迄今的这个问题,尽管数百年来已经有很多文化人类学家与历史社会学家企图提出解释,但就像房龙所说:“我们正生活在一个巨大问号的阴影下面;我们是谁?我们来自哪里?我们又将前往何方?”这段尚未真正解谜的历程,也就是人类到底如何过关斩将,突破生物界的自然链状结构限制,以至获得操控甚或毁灭这个结构之能力的过程,应该可算是地球历史上最伟大绚丽的推理小说与冒险故事之一。尽管房龙很有自信地说,“我们已经能够(相当精确地)对许多事情进行猜测了”,但对这种源自19世纪欧洲进步主义的片面观点,我看还是保守一点比较好。
不管你相不相信(其实达尔文的进化论早就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根据目前的生物学研究“结论”,人类的祖先可能属于灵长目动物的一个分支,大约在6500万年前由原猴(PROSIMIAN)发展出来,其后几经曲折变迁,终于演化出一种被称为人科(HOMO)的分类,并且大约在100万~200万年前产生现代人种的原型,亦即智人(HOMO SAPIENS)。当然,有关人类起源的种种假设,我们讲到这里就可以了,毕竟它并非本书主旨所在;更何况即使有计算机绘图与现代解剖学的配合,学者们也只能根据黏土层里挖掘出的骨头碎片,猜测式地去拼凑出它们原来的样子。更重要同时也是我们唯一关注的焦点是,无论是基于史前史考古还是基于自然调查的资料,我们都能发现一个事实,亦即这类动物(人类)从很早开始就有着集体行动的特征,也就是说,他们喜欢一大堆人集中在一个约略特定的地域范围里活动,然后以某种分工合作的方式彼此照料,并且渐渐发展出简单的家庭单位与社会组织结构。
部分学者认为,18世纪的法国哲学家卢梭或许是第一个将“社会”当作关键性概念,并明白地通过“社会关系”来推衍并整理人类生活的学者,但“社会”老早就存在了,只不过人们似乎慢慢“忘了”自己生活在社会里而已。
资源稀少性与生存利益:集体行动的逻辑
尽管聚居性是人类这种动物拥有的重要物种特征之一,但是如果看过一些自然世界纪录片的话,一定晓得,“集体行动”绝非是灵长目动物或人类的注册商标。在广袤无垠的非洲大草原上,不仅像野牛、羚羊与大象等草食性动物有着成群结队行动的现象,即便如狮子或土狼等部分凶猛的掠食性动物,集体行猎也经常是它们捕捉猎物时的惯用伎俩。换句话说,是否在日常生活当中采取集体活动的形式,绝对不像一般人直觉认为的那样,仅仅是由于某些物种因竞争弱势以致自然生成的自我防卫举动,而是一种非常普遍的自然现象。
那么,这种现象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首先,相信大多数人都能接受以下这个假定,亦即:“生存”是所有物种的共通终极目标。地球上的各式各样动植物,自远古以来无不在漫长而艰辛的演化道路上,用尽一切办法来适应各种环境挑战,甚至发展出特殊的生理机制,例如厚实的皮革与装甲、具强大爆发力的肌肉、同时可用于防御与攻击的犄角、组织再生能力,或者可随环境而任意变化的保护色等,其目的大体都是希望自己在激烈的“物竞天择”的过程中,可以完成“适者生存”的期盼,以免遭到淘汰。尽管如此,除了主观地配合周遭既有环境的需要之外,在争取生存机会的过程当中,物种还得面对客观自然环境设下的限制,其中最重要的挑战便是“资源稀少性”问题。
众所周知,自然界当中,大概除了阳光、空气和水等三种物质要素之外,就没有所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了;严格来说,像人类等主要以陆地为活动范围的物种还必须仰赖“淡水”维生,因此,对他们来说,水资源也是相当稀少而珍贵的。有相当多的人类早期文明与大河环境有着直接关系(例如北非的尼罗河流域、中东的两河流域、东亚的黄河与长江流域,以及印度次大陆的恒河与印度河流域等),历史上的许多战争与纠纷也都和争夺水源有关(战国时期的长期纷扰何尝不是与黄河有关),更不用提其他显而易见的稀少资源了(例如16世纪在东印度群岛爆发的香料战争、20世纪的石油冲突,以及在历史上无数为了争夺土地而引起的战争)。
当然,除了地球自然环境本身具备的“绝对”稀少性之外,有时候人为因素也会带来所谓“相对”稀少性,这也就是常见的“分配不均”问题。值得说明的是,即便是由于强者垄断而引发的稀少状态,垄断的前提大多也是因为强者体认到资源有限的事实,以致未雨绸缪的结果。
换句话说,一方面由于物种存续需要各式各样资源的不断挹注,另一方面这些生存所需要的资源又大多具有前面提到的稀少性,于是高度竞争便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现象。进一步来说,就算我们不去理会这些物种是否真有聚居的天性,就后天环境所形塑的挑战看来,通过团结模式来运作的聚居行为,至少也是它们在面对激烈竞争时必须选择的理性结果。
部落:长期共同生活的起点
由于前面提到的原因,同样具有群居习性的人类被称为“社会动物”。不过,如同研究人类权力史的英国学者曼恩(MICHAEL MANN)特别强调的,与其说人类是一种“社会的”动物,还不如说是一种“社会性”动物来得更恰当些。这类社会学家一般都认为,人类并非先验性地需要一个社会,而是根据其经验性的现实需求去创造一种社会关系。
举个例子来说,尽管许多生物学家通过对近似物种的对比研究发现,人类与其他灵长目动物(例如黑猩猩或狒狒等)一样,都有着团体群居与家庭劳务分工等结构性特征,但我们不能忽略的一个事实是,不管在什么时代,喜欢离群索居,潜遁到深山野林里的所谓隐士总是屡见不鲜,这说明有一定比例的人具有反群居倾向。当然,大多数人似乎还是习惯居住得彼此接近一些。
那么,人类选择群居的理由究竟是什么呢?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说法颇有道理:人们为了获得特别的好处,并认为集体生活可以带来这些好处,于是便聚在一起;政治团体则因为可以带来总的好处,于是一直发展下去。拉斯基(HAROLD LASKI)也认为,社团的存在,是为了达到团体成员的共同目的。类似意见同样出现在奥尔森(MANCUR OLSON)的论点中,他强调集团成员所以愿意集体行动(甚至放弃部分个人利益),前提必然是因为这个团体能够促进所有成员的共同目标,因此,相对地,任何组织如果没有办法增进其成员所预期的利益,则必然将无法避免地走向消亡的终极命运。这一连串看法不仅构成所谓公共选择理论的起点,也是所谓社会契约论的重要基础。
总之,在经历一系列漫长而艰难的试炼后,人类终于证明自己是一种适应能力强大的动物,几乎能够解决迎面而来的所有恶劣挑战。更重要的是,在距今大约5000~8000年前,一部分因应自然选择而养成群居习惯的人类,又展开了另一段关键且让人印象深刻的变迁过程,也就是从居无定所,以四处游猎为主的生活,过渡到以农业与养殖动物为主的定居性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具恒久性质的部落也就出现了。
19世纪末的麦肯齐(ROBERT MACKENZIE)这么说过:“人类的历史可说是进步的纪录,也就是知识累积与智能扩大的纪录,以及从知性与福利较低阶段不断向更高阶段前进的纪录;每一代都把自己所继承者,依自己经验修正到更有益的方向,并将一切凭自己实力所取得的胜利果实,加以扩大后传递给下一代。”我们不见得要同意19世纪以来欧洲进步主义的论点,认为人类具有社会合作的“本能”,每一次成功的社会合作经验又会进一步激发人类的隐藏潜能,从而一次又一次地将其生活水平提升到更高的境界,我总觉得,这种想法实在过度夸大了人类历史中的光明面;但是,定居性农耕部落的出现确是个重要得不得了的转折点,因为固定的生活边界、共同生活的伙伴,以及伙伴性质的愈来愈复杂,在在都使得人们不仅无可避免地朝向更复杂的社会结构发展,也必须多花点脑筋来设计并调整彼此间的关系。
正因有固定的众人之事必须处理,“政治”生活也跟着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