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护理人员培训与考核管理制度
一、护理人员培训制度
(一)试用期护士的培训
1.目标
具有良好的护士职业形象,其行为符合职业要求;需求熟悉各岗位工作职责与工作程序,具有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护理工作的能力。
2.培训重点
(1)巩固专业思想,加强素质教育。
(2)严格“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加强临床实践。
(3)强化法制意识,规范执业行为。
3.培训计划与规定
(1)岗前培训 进院1个月之内完成。
(2)岗位培训 上岗后由所在科室完成,以护理基础为主。经考核合格,可安排值中夜班。
(二)护士的培训
1.目标
能按规定独立完成科室各项临床护理工作。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进一步熟悉专科护理知识,逐渐达到护师水平。
2.培训重点
(1)基础技能训练。
(2)专科理论知识学习,熟悉专科护理常规。
(3)专科技术操作训练,熟练执行专科护理操作规程。
(4)健康教育能力培训。
3.培训计划与规定
(1)参加病房内、科内及院内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和考核。
(2)参加科内组织的医疗、护理查房,并逐步参与,做中心发言人。
(3)学习健康教育的原则和方法,充实教育内容,提高教育能力。
(4)鼓励各种形式的自修学习,提高外语水平、专业文化素养。
(三)护师的培训
1.目标
能承担专科危重患者的护理,积极参与、组织病房内危重患者的抢救,成为病房内的业务骨干,参与教学与科研工作,逐步达到主管护师的水平。
2.培训重点
(1)专科理论知识学习与强化。
(2)专科常见急、危、重症识别及病情观察能力培训。
(3)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
(4)教学与科研能力培养。
3.培训计划与规定
(1)参加病房内、科内及院内组织的各种专科护理知识培训,完成继续教育学分;主持病房内护士、实习进修生基础理论和专科知识教学。
(2)参加科内、院内组织的医疗、护理查房,主持病房内护理查房。
(3)参加病房带教。
(4)参加病房内、科内护理科研,撰写护理科技论文,参加市级专科护理学术交流。
(5)根据科室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外出进修学习。
(6)鼓励参加护理本科及研究生课程学习,提高外语和专业水平。
(四)主管护师的培训
1.目标
具有护理专科、护理教学、护理管理的专项特长,承担病房和科室教学工作,能及时总结护理工作经验,开展护理科研,逐步达到副主任护师的水平。
2.培训重点
(1)组织管理能力培养。
(2)教学科研能力培养。
3.培训计划与规定
(1)承担病房教学任务,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2)参加病房内、科内及院内组织的各种专科护理知识培训,完成继续教育学分;主持病房内护理业务学习。
(3)参加并主持病房内、科内护理业务查房。
(4)参加病房内、科内护理科研,撰写护理科技论文,参加省级专科护理学术交流。
(五)副主任、主任护师的培训
1.目标
能指导科室各级护理人员工作,并进行质量把关,逐步成长为护理专科领域的专家。
2.培训重点
(1)拓展知识面,培养护理专长。
(2)教学、科研能力培养。
3.培训计划与规定
(1)主持科内、院内护理专题讲座及专科护理查房。
(2)开展护理革新,主持开展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并接受相应的评估。
(3)主持开展护理科研活动。
(4)鼓励参与护理学术交流活动,参加国家级专科护理学术交流。
(六)护士长的培训
1.目标
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与品格,先进的护理管理理念,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丰富的专业知识,能协调处理各类矛盾,具有科研教学能力。
2.培训重点
(1)沟通能力培养。
(2)管理能力培养。
(3)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养。
3.培训计划与规定
(1)主持科内业务学习及专科护理查房,担任主讲和中心发言人。
(2)积极参加院内外护理专题讲座及培训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分。
(3)开展护理革新,主持开展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并接受相应的评估。
二、护理人员考核制度
(1)护理部定期组织理论考核和技术操作考核。
(2)考核成绩录入本人技术档案。
(3)实习护士出科前由科室进行出科考核。
(4)各护理单元每月组织护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考核。
(5)护理部根据护士长考核标准定期对各科护士长进行考核和评定,成绩与绩效工资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