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本书首先明确了选题背景与意义,回顾了国内外研究现状,对全文的研究方法、行文逻辑、主要内容和创新点进行了说明。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笔者从2007年开始关注我国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控制系统,本文选题以我国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控制现状为现实背景,以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控制为核心展开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是依据公共养老保险制度聚积并形成的专户资金,多数情况下由政府部门或由其授权的下属机构管理,通过资金支付的方式为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并退出劳动市场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是保障公共养老保险制度顺利执行的关键因素。我国现行的公共养老保险制度由四个部分构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公共养老保险基金的累积余额由1997年底的611.6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2526亿元,12年间的增长指数超过20。巨额公共养老保险基金的形成也催生了一个意义重大的研究课题,即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过程中的风险及其风险控制问题。
公共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过程专指基金运行机构根据制度安排实现基金的筹集、累积和支付过程。在我国,由于制度碎片化和基金运行立法不完整的原因,由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引发的资金损失时有发生,而且一些问题是重复发生、屡禁不止。2006年8月,审计署对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金额共计71.35亿元,在1999年(含1999年,下同)前发生的23.47亿元,2000-2005年间发生的47.88亿元。2012年审计署再次对我国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审计并发布了“2012年第34号公告: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审计公告显示2007年基金运行过程中的大部分问题仍然还在发生,同一类问题可能在一些统筹地区已经解决,但又在另一些统筹区域发生。
目前关于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及其控制的问题在国内理论界已经开始了广泛的研究。从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主体的讨论到基金运行体系的探索;从公共养老保险基金的转制成本计算到基金缺口的补偿办法;从公共养老保险基金代际平衡问题到基金投资创新;从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到国外先进经验的借鉴。这些研究为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控制提供了大量的理论和数据支持,但也呈现出一些问题,如未能合理界定养老金运行概念,未能对养老金运行风险机制进行深入分析,以及研究多以定性分析和宏观结论为主。本文认为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是一个系统,这个系统包含了一个组织—基金运行机构;两条主线—资金流和信息流;及其三个业务层次—前台、中台和后台业务层次,关于其风险的控制应以基金运行机构为组织载体,在基金运行的两条主线和三个层次中进行。
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控制过程要以基金运行风险控制为核心,以资金流和信息流为主线,在基金运行机构中形成前台业务、中台信息以及后台环境的三层次的控制系统。前台业务层次是基金资金流和信息流的输入输出层次,内容包括:保险关系控制、保险费征缴控制、待遇支付控制和基金投资控制;中台信息层次负责对前台业务产生的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并生成有效信息,内容包括:目标确立、风险识别、基金财务控制和信息系统控制;后台环境层次通过合理化基金运行机构的组织行为保障前台和中台过程的顺利执行,内容包括:组织结构、人力资源政策、沟通控制和持续监控。
完善我国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控制框架要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层面是体制层面,整合我国分散在不同区域、行业和部门的公共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体制是这个层面首要解决的问题,整合过程中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转制成本,或称隐性债务的补偿问题,二是中央与地方财政的权责分配问题。第二层面是立法层面,在整合公共养老保险基金的同时要以受托责任观为核心尽快完善的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法律体系,完善过程分为两个步骤,一是以维护参保人权益为中心对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修正,二是围绕《信托法》充实体系漏洞。第三层面是执行层面,在实现基金整合和完善法律体系之后,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控制系统要建立独立的基金运行机构,真正形成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分离的治理结构。
本文的写作以委托代理理论、风险管理理论和内部控制理论为支持,研究如何建立一个以运行风险控制为核心的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控制系统,这是内部控制研究的一个空白,也是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控制研究的一个空白,综上,本文论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从已有的文献来看,国内外与养老金相关的研究非常丰富。以1980—2013年为时间界限,通过EBSCO检索主题词“pension”可以搜索到相关国外研究文献共5019项,而在国内CNKI期刊数据库中以“养老保险”为题公开发表的论文达到10210篇。在众多的文献当中,大量的研究是关于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和养老金投资的问题,而涉及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问题则被学者所忽视。在我国由公共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问题而带来资金损失的情况时有出现,就2012年的审计公告显示,截止2011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查出的问题资金占当年底基金累积余额的10.29%,这个比例与美国Employee Benefit News于2006年9月1日公布的调查数据相当,美国政府问责局的两位立法官员在接受报纸采访时提到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贪污问题将造成养老金10%的资金损失,由此充实这方面的研究是十分重要的。
(一)国外研究动态
国外关于养老金运行的相关研究较早的文献可以追溯到20世纪中期,初期的研究都将养老金运行的问题与养老金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相等同,进而也就将其与养老金代理投资画上了等号。TYNDALL和D. G. (1965)认为当时美国学界过度地关注养老金进行股票投资的必要性问题,应该将注意力由其转移到投资活动的执行过程上来。Graaskamp和James A. (1966)评价了DB模式对私人养老金计划所带来的影响,认为在当时的各种养老金计划中没有将雇员受益作为进行风险管理的基础。Richards Jr和Thomas M. (1979)讨论了养老金计划的管理过程中发行人的主动性问题,认为发行人的主动性较其雇佣的基金经理的积极性来说更加重要。
目前,关于养老金运行过程的研究包括三种类别,一是关于养老金运行过程的统计报告,如2008年1月OECD发布的《OECD保险与养老金计划报告》,2010年11月ILO发布的《世界社会保障现状报告》,还有2011年3月由ISSA和SSA联合发布的《2010年世界社会保障计划研究》等。二是社会机构和学者们围绕养老金运行问题及对策作出的研究,主要以著作、期刊论文和报纸社论等形式出现。三是关于养老金和基金运行机构的审计报告,如联邦审计署(GAO)从1987年开始发布的关于SSA和OASI基金的审计公告。这些研究涉及基金政策、基金投资管理、基金风险管理和提高养老金运行效率。
1.关于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政策,学者们主要从制度功能、制度收支和制度立法等进行了论述。
Sahún Ma. Lourdes Arastey. Vallejo Pilar Rivas(2009)研究了在科索沃地区独立后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始末,认为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社会机制。PESTIEAU PIERRE. POSSEN URI(2008)研究了社会保障体系对储蓄挤出的影响,并给出了一个保障水平、储蓄和消费之间的均衡模型。Cerda. Rodrigo A(2008)认为储蓄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通过对智利1981年以来的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结论,社会保险制度不对国内储蓄率产生影响。Rauh Joshua D. (2010)在对美国公共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收支数据进行分析后认为,为了保证制度的持续性应该逐步提高参保人贡献金额。Brauer Mary A. (2007)讨论了国家法律对公共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问题。Klein Amelia M. (2007)对美国印第安那州的养老金保护法案的影响进行了研究。Yasar Yavuz(2009)认为美国社会保障系统面对即将到来的婴儿潮将出现资金缺口的问题。文章建议政府要改变基金的筹集方式,同时也要降低待遇水平。Hungerford Thomas L. (2009)根据美国国内平均储蓄率的下降趋势,从1965年最高的12.3%下降到了2007年的1.2%,得出结论:美国的社会保障水平已经出现过剩的情况,而在婴儿潮即将到来的时期OASI基金即将面临衰竭的危险。
2.关于公共养老保险基金参与投资的研究,学者们主要考察了基金投资的必要性、基金投资份额和影响市场风险的主要因素。
Philips Thomas K..Muralidhar Arun(2008)通过比对待遇既定型(DB)和缴费既定型(DC)两种养老保险平衡模式后认为,美国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正面临支付危机,解决途径就是改变基金筹集模式,并开放资金的投资渠道。Angelidis Timotheos. Tessaromatis Nikolaos(2010)认为希腊公共养老保险基金用于风险投资的份额超过23%,在其他国家是不可取的行为。该文通过对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成本和收入进行比对后提出超过23%的风险投资将会导致投资费用每年提高2%~3%。Albrecht Wil-liam G..Shamsub. Hannarong. Giannatasio Nicholas A(2007)通过对中央和地方政府进行询问和考察前人关于行政行为与投资策略对公共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进行了确认,认为在任何情况下的行政行为,特别是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时,会对公共养老保险基金的市场风险产生消极影响。
3.关于养老金风险管理的研究,提出了对养老金的风险管理要围绕财务信息使用有效性、改善组织行为、建立防欺诈流程,以财务平衡为目标制定风险策略。
Mallet和Richard.(2006)提出建立以财务信息使用有效性为基础的养老金风险管理,措施包括企业必须维持自身资产负债的合理比例,企业财务主管要与企业顾问共同分析和了解这些风险,财务主观必须定期询问和理解精算余额,这有助于对养老金远期的财务决策。Miller和Stephen.(2012)提出关于企业年金风险管理的5个要点,要注重人力资源,经办人员要定期熟悉与计划相关的所有政策与流程,要对计划的总体目标进行充分的理解以应对每个可能出现的特殊状况,要为基金管理公司制定一个正式的减风险计划,探索责任转移计划以应对资金短缺的情况发生,明确治理结构以免由于审批程序错过最佳投资时间。Wil cocks和Jenny.(2010)根据澳大利亚养老金申诉审理委员会(SCT)的数据对第三方欺诈进行风险因子分析并提出了以流程管理为基础的5个风险管理要点,过程包括:①检查已有的养老金信托理事会的条款必须明确待遇支付过程中理事会的责任;②检查是否存在对受益人诚信度的审核条款;③对受益人反复强调第三方欺诈会导致待遇水平下降;④定期检查待遇支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监控漏洞;⑤评价反欺诈机制在应对相似事件时的反应与运行效果。Ruschau. William J..Williams. David(2010)讨论了基于财务平衡的养老金风险策略,认为风险缓释策略要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如资产因素、人口因素、平均寿命因素和经济因素,通过取用基金状况、偿付期间、贡献比例和产业发展情况等数据,在执行风险策略过程中要使用精算而非账面价值,同时增加累积资金的收支现值计算,基金管理机构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要充分判断各种风险及其对养老金计划的影响,确认精算估计值与未来情况相似程度,投资方式要尽量多元化、多元化再多元化一些,投资过程中要反复确认以上问题并及时进行决策调整。
4.关于养老金运行效率的问题,学者们主要从基金受托人扭曲的代理行为入手进行了研究。
Ogunc和Kurtay(2008)研究养老金受托人扭曲的投资行为,即在国际对冲投资组合市场活跃的背景下养老金受托人仍以传统的期望效用最大化为目标进行投资决策,他认为为了提高投资效果必须引入资本和货币的市场机制来降低风险规避因素。Smith和Randall.(2010)进一步研究了这种扭曲的投资行为的发生原因,他发现多数公共和私人养老金被限制参与金融衍生品的投资,因其风险过大,但实际上基金经常参与与金融衍生品风险相似的其他投资活动。为了改善养老金受托人的扭曲行为,国外学者提出要通过在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过程中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实现竞争、建立适当的职业道德价值观、改革官僚机构满足公众需求,以及使用内部牵制杜绝政府寻租行为等等方式提高其运行效率。Sy和Wilson(2011)根据沃利斯1997年开始的报告分析澳大利亚的养老金代理市场的现状,认为目前养老保险系统中的资金总额正在逐渐上升,但是投资回报则相对较低。同时,认为目前的市场竞争是短缺而不是过度,建议庞大的养老金要寻找一个更加简单的投资决策过程,并引入更多的竞争因素。此前Munro和Caroline.(2009)也认为在澳大利亚风险规避偏好是错过最佳投资选择的主要影响因素,他们沿用了投资教育中心总裁(Frank Gullone)对养老金管理者错过最佳投资选择的评价结论,认为养老金需要一个更具有持续性的资本代理市场。Molenkamp、Jan和Bertus(2010)对养老金投资管理人行为进行分析,通过对标准代理费用的非线性分析得出结论,资本收益率与其投资者最优投资激励机制呈现显著的非线性相关,认为应在养老金运行过程中建立适当的职业道德价值观。在此基础之上,Hawley. James. Johnson. Keith. Waitzer. Ed.(2011)提出了在养老金管理人中以基金信托责任为基础建立诚信与公正的基本职业道德,宣扬基金受托人诚信与公正的职业道德价值观,有助于谨慎意识的形成,将会带来更好的养老金服务,实现更高的投资收益,促使基金管理人采用更有效的治理结构以及制定更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Keiser Lael R.(2010)提出改革官僚机构要以满足公众需求为目标,促进养老金运行效率,认为传统的官僚制结构已经使得政府在制定收入保障计划时忽略了公众的需求,为了改善这个问题,应该建立一种“面对面”的申请机制以改变传统的官僚制行政过于注重行政目标的缺点。关于在养老金运行过程中增加内部牵制机制以杜绝政府寻租行为的具体方法在很多国家已经开始实施。2008年1月OECD发布的《OECD保险与养老金计划报告》15号关于“成员国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与管理”的报告显示:公共养老保险基金一般由政府、社会保障机构或其他公共部门建立,基金管理主要以行政和立法手段完成,普遍存在管理效率低下和缺乏竞争的问题,提出,保障公共养老保险基金安全首先要实施SPRFs模式的基金管理,其次要建立专门的委员会对基金的运行管理实施监督;再次,针对基金的累积资金投资过程要设立专门机构来完成,专门机构的成员应该对资金投资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又次,对基金的管理系统要执行严格的内部控制流程和独立的审计监管;最后是基金对公众的披露制度,必须披露的信息包括,基金的资金构成情况、投资收益情况和运行管理费用的详细项目。
(二)国内研究动态
我国养老金建立的时间较晚,真正意义上的以信托责任为基础建立的养老金一直到1991年才开始出现,因此关于养老金运行的相关研究较国外来说也就出现得稍晚。且不同于国外学界在我国首先出现的是关于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研究而非基金投资,这些研究以我国公共养老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呈现出一定的时序特点。初期的研究出现在20世纪晚期,这时的研究主要围绕着养老金存在的必要性以及国外基金运行体制的借鉴展开,如:魏礼群、李铁军(1982)提出了改革和健全退休、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步设想,陆林祥(1986)和吕小平(1988)分别讨论了日本和英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以求洋为中用,金国平(1988)提出了建立职工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的几点设想。从1990年开始一些学者开始关注养老金的运行问题,姜百林、姜百臣(1990)是比较早进入这个领域的学者,他们对吉林省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风险进行了分析,认为“所谓养老金的风险,是由于某种原因使社会筹集的养老金流失或贬值,从而不能保障社会养老需要的可能性。目前主要发生在养老金的收缴、存贮和使用等环节。”自1991年开始关于养老金运行的文献逐年增长,特别是1996年上海社保案前后是相关研究的爆炸期,主要内容从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主体的讨论到基金运行体系的探索;从公共养老保险基金的转制成本计算到基金缺口的补偿办法;从公共养老保险基金代际平衡问题到基金投资创新;从公共养老保险基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到国外先进经验的借鉴。
1.关于养老金运行主体及治理结构的讨论
赵曼(2001)提出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制定与领导属于政府的责任,政府通过有关机构进行管理,这些机构设置遵循“立法、行政、监督”三分离,“政、企、事”三分离,社会保障基金“征、管、用”三分离以及运行系统与监督系统机构分设等原则。此外,社会保障决策机构和管理机构的人员构成也要体现“三方性”制衡原则。李连友(2001)分析了不同养老保险模式下的委托代理机制,认为在不同的委托代理机制中,委托人、代理人和政府的作用各不相同,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养老保险委托代理机制政府应该具有4方面作用,强制作用、确定养老保险费率、提供税收优惠、提供最低标准的收入保障。
2.关于养老金运行体系的探索
郑秉文(2007)认为风险控制的关键在于提高统筹层次、改革基金投资制度和尽快立法。章萍、严运楼(2008)认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要以政府为主,同时引入其他基金监管主体形成“三足鼎立”的监管态势。陈长民(2006)认为我国社会保障监督体系应包括: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统计监督、财政监督、金融监督、预警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曹明睿(2009)通过对域外不同类型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立法的分析,总结出通行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律制度主要表现为:市场准入制度、资产分离制度、投资限制制度、基金准备金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外部审计制度、风险评级制度、收益担保制度。
3.关于养老金代际平衡问题的研究
彭浩然、申曙光、宋世斌(2009)通过测算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发现:2000年以前参保人口的缴费远远不能满足自身养老金发放的需要,2006年以后年收入将大于支出。此前,刘敏、方荣军(2007)对我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的总量也进行了估算,认为我国养老保险要从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轨所需要的养老金隐性债务大致是3万亿至9万亿元。关于隐形债务和转型成本造成的资金缺口大多数学者认为主要补偿手段包括:刘昌平(2006)认为直接用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肖娜(2009)认为隐形债务要依赖政策调整、财政投入以及投资增值来化解;易楠、刘黎明(2008)认为以贷款方式缓解财政弥补基金缺口的筹资问题;金刚(2009)认为以国有资产收益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王宇熹、汪泓、肖峻(2010)认为人口导入政策有利于缓解养老金缺口。
4.关于养老金的投资创新问题
邓大松、王增文(2008)认为声誉机制在解决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与其投资管理人的委托—代理问题中将发挥重要作用。此后许多学者提出了自己关于养老金创新投资的想法,如,毛燕玲、肖教燎、傅春(2007)认为实业投资将是社保基金的重要投资领域,主要通过股权、产业投资基金和信托三种途径来扩大实业投资范围,杨磊(2006)认为城市公债作为一种有效的投资方式,可以在我国建立城市公债制度之后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我国城市社会保障的制度建设。
5.关于养老金财务制度的建立
胡继红,邓大松(2004)认为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不能充分发挥核算反映和监督的基本职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基金运行风险;不利于提高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和绩效考核,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执行“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既可解决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现行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存在的局限又能促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提高工作绩效。此外,许多学者还针对养老金财务制度的其他方面进行了探讨,岳松、李真(2008)提出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目标是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理论体系建立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认为,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目标应选择以受托责任观为主导,以决策有用观为补充的有机组合。石冬芳(2010)讨论了“多险合一”模式下的会计科目设置、多险种一票征收的资金分割问题。刘爱东、李云(2009)在分析社保资金运行属性的基础上,对社保资金审计实施阶段的流程进行了再造。
6.关于国外先进经验的借鉴
我国经济学家郑秉文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研究,郑秉文、王新梅、房连泉(2006)为我国养老金运行研究引入日本的年金积立金改革;郑秉文、房连泉(2006)根据智利的改革经验,认为我国未来养老金制度的改革取向包括4点:改进养老金投资管理制度安排;调整完善第一支柱养老金计划;逐步将自雇人员等社会群体纳入强制参保范围;养老金制度改革要与经济社会形势变化相互适应、相互配合。郑秉文、孙守纪(2008)认为英国职业养老金监管体制的完善经验对中国极具借鉴意义。郑秉文、J·威廉姆森、E·卡尔沃(2009)认为欧洲、拉丁美洲和中国的文化与社会保障改革取向存在差异性,鉴于此,如果将目前统账结合制度改造为大账户制或名义账户制,将个人和单位缴费完全划入个人账户能够实现应保尽保。郑秉文(2009)在对欧洲碎片化制度起源和现状做出分析的基础之上,对英法碎片化制度进行整合的路径进行了比较,对美国统一制度的优势做了分析,指出社会保险五个险种碎片化对劳动力市场负面影响存在很大差异性,养老和医疗保险应采取统一制度。郑秉文、何树方(2008)认为加拿大的改革应被看成是一个介于“参数式改革”和“结构式改革”二者之间的改革类型,可被称为“投资型现收现付制改革”或“半结构式改革”,具有相当的前瞻性、代表性和唯一性,值得中国业内极大关注。邓大松、方晓梅 4(2001)引入美国OASI基金的运行经验,认为其严格的监管、重视技术分析和慎重投资的运行过程值得我国借鉴。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从以上综述可以看到,国内关于公共养老基金运行方面的研究文献数量很多,而且涉及的范围比较全面的,显示了学界对该问题的关注程度很高,但相对于我国日益庞大的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规模来说仍然不够。
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一是大多数学者对于养老金运行的概念并不清晰,养老金运行经常被等同于养老金筹集模式,或等同于养老金投资过程,或与制度制定过程相混淆;二是缺乏关于养老金运行风险发生机制的深入分析,很多学者对于养老金运行风险类型进行了论述,但许多分类只以风险损失的表象为依据不利于从本源遏制运行风险。三是基于概念的不清晰和对风险的表象描述,我国关于养老金风险控制的研究多以定性分析和宏观结论为主。
国内研究的缺陷,究其制约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我国公共养老保险制度起步较晚,形成较慢。我国公共养老保险制度从1991年开始建立,发展到现在也不过是20多年的时间。目前我国的公共养老保险制度仍以省市级统筹为主导,一直推行的国家统筹难以实现,甚至连跨地区的保险制度安排也是2011年才由《社会保险法》确立下来。二是我国公共养老保险制度呈现出严重的碎片化特征。制度的碎片化表现在区域碎片与部门碎片,区域碎片化指公共养老保险制度在各地的安排是具有差异性的,且每个地区具有不同性质的基金运行机构或执行机构所享有的行政权力不同;部门碎片化指公共养老保险制度安排在不同的行业和社会领域也存在差异。碎片化的制度安排直接导致了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控制主体的碎片化,“目前全国拥有2000多个统筹单位,即2000多个养老金‘行政拥有者’。”三是就我国现状来看,内部控制理论已经被广泛应用于私营部门,而在公共部门还没有获得足够的重视,相比美国审计署GAO的《政府内部控制标准》于1999年就已经发布,且2001年2月就出台了与其配套的详细指南,我国公共部门内部控制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四是对养老金运行风险及其控制的研究需要大量的业务数据,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风险事件数据库机制,造成研究数据严重匮乏。正是公共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完善和碎片化,公共部门在内部控制应用方面的滞后,以及业务数据的严重匮乏,使得我国学者关于养老金运行风险的研究也呈现出概念不清和不够深入的问题。
国外近年关于公共养老保险基金的研究,主要以基金的支付缺口为中心,比较热门的话题包括基金的资金筹集改革、养老金待遇确定的改革、基金投资渠道的改革等。关于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控制系统的论述则多以基金运行机构的行政效率为主,如怎样满足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要,如何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制度行政服务以及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系统的便民功能等。这是国外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控制系统逐渐成熟的一种表现,本文借鉴美国SSA的内部控制框架的建设经验,充实我国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控制系统理论和实务,会是一个很有价值的研究方向。
三、研究方法及技术路径
(一)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规范分析方法,以委托代理理论、风险管理理论和内部控制理论为基础,建立三层次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控制系统,运用这个风险控制系统同时借鉴美国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控制经验,为我国提出政策建议。
本文具体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法用于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以及三层次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控制系统的建立和各层次变量的提出;模型法用于阐述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机制与危害;调查法和层次分析法用于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控制系统中各层次变量的权重分析。
(二)论文主要内容
本文着力研究基金运行过程中的风险发生机制,力图建立以风险控制为核心,以财务平衡为目标,以基金运行机构为载体的适合我国国情的三层次基金控制系统。
第一部分,导论。明确本文的选题背景与意义,回顾国内外研究现状,并对全文的研究方法、行文逻辑、主要内容和创新点进行说明。第二部分,基础理论。与本研究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包括,委托代理理论、风险管理理论和内部控制理论。第三部分,我国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控制现状。我国公共养老保险基金由四个部分构成,我国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控制体系经过了20年的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但面对巨额的资金流量其控制过程仍显不足,究其原因受到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碎片化的制度安排,二是基金运行立法的不完整。第四部分,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及其消极影响。影响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目标的风险因素可能来自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各种风险因素作用于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并打破基金的财务平衡,最终导致基金资产偿付能力下降,在一定条件下风险损失可能恶化。第五部分,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控制系统及权重分析。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控制体系以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机构作为载体,根据基金运行过程包括三个控制层次,在这个部分的最后使用AHP层次分析法对各层次控制活动进行了权重分析。第六部分,美国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控制概况与借鉴。根据美国社会保障机构的官方网站信息整理写作,对美国公共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环境和基本构成进行了介绍,提出要从受托责任观、健全法律和信息公开三个方面对其进行借鉴。第七部分,本文的基本结论和政策建议。在归纳本文基本结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健全我国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控制系统的政策建议。
本文各章节逻辑关系如下(图1):
图1 论文的逻辑框架
四、论文的创新点与不足
本文在以下方面进行了原始创新和整合创新。
(一)提出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系统的三个层次
本文借鉴金融机构的运行模式,将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过程分为三个层次,前台业务执行层次,中台信息处理层次和后台平台环境层次。前台层次是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系统与外界环境进行能量交换的业务层次,中台层次是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系统的决策层次,是整个系统的中枢层次,根据政府部门养老制度的整体规划,确定基金运行目标,识别基金运行风险,进行公共养老保险基金风险决策。后台层次以基金运行机构的组织行为为中心建立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系统的执行保障平台。
(二)提出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前台业务控制指标
公共养老保险基金的前台层次过程完成基金与外界进行资金和信息的交换活动,前台业务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养老保险关系控制、公共养老保险税费征缴控制、公共养老保险待遇支付控制和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控制。
(三)提出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中台信息控制指标
公共养老保险基金的中台层次完成前台业务的数据处理,依据前台数据生成大量决策信息,中台信息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流目标与信息流目标的确立、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识别、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控制和基金运行的信息系统控制。
(四)提出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后台环境控制指标
公共养老保险基金后台层次完成公共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机构的组织建设,后台环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控制、人力资源政策控制、多渠道沟通控制和基金运行的持续监控。
(五)通过问卷调查对各层次基金运行控制指标的权重进行量化分析
本文在提出公共养老保险基金三层次风险控制系统的基础上使用AHP层次分析法对各层次控制活动的权重进行了量化分析。结果显示,在本文提出的三层次控制系统中,保险费征缴控制指标、信息系统控制指标和持续监控指标的系数较同层次的其他指标系数稍高,这个现象从侧面反映了我国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控制框架中的薄弱环节,表明了我国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控制系统在保险费征缴、信息系统建设和持续监控方面存在较大漏洞。
(六)不足之处
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是公共养老保险制度执行的产物,是一种特殊的政府信托资金,以税费征缴和待遇支付的方式实现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具有维护社会稳定并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功能。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发现以下相关问题有待深化。首先,在三层次控制系统的实证分析中,由于样本获取难度很大,因此文中关于系统的三级指标无法得到量化结论;其次,在对我国公共养老保险基金控制系统现状的论述中只能使用2012年审计署公布的数据作为分析依据,而无法取得第一手符合性测试数据;最后,目前我国公共养老保险制度还处于不断完善和变革的时期,本文给出的控制系统也要适应制度的发展在今后做进一步的研究,以求日臻合理。